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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北京条约
释义

【北京条约】

见“中英北京条约”(1934页)、“中法北京条约”(1907页)、“中俄北京条约”(1907页)。


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

英法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10月,英法联军攻陷北京,清帝逃往热河。沙俄借口“调停有功”,以武力威胁清政府,于同年11月14日率先签订了条约,之后英法也同清政府签订了条约,合称《北京条约》。《北京条约》除了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外,又增加如下内容:增开天津为商埠;准华民赴外洋工作;割让九龙司为英领地;赔偿英、法军费各增为800万两;另外恤金英、法分别为50万两和20万两;不仅承认非法的中俄《瑷珲条约》有效,并进而将乌苏里江以东中国40万平方公里土地一并割让与俄国。该条约的签订,使中国领土主权受到进一步破坏,使外国侵略势力在政治上加强了对清王朝的控制,使清政府开始逐步变为外国侵略者奴役中国人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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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3: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