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句
加句❶指偏正复句中的偏句和由主谓短语充当句子成分的单句 (包孕句) 中的次要部分。刘复《中国文法通论》:“附属于端句之上的,不论多少,都叫作加句。”例如:“假使他要我去,我一定去”中的“‘假使他要我去’,只是所以要‘一定去’的原因,是处于虚位,所以是加句”。 ❷指偏正复句中居次要地位的分句,今称偏句。与“本句”相对。见“本句”。
加句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术语。指主从复句中的从句。与本句相对。如《左传·隐公二年》:“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这个主从复句,由“宋殇公之即位也”和“公子冯出奔郑”两子句构成。但第一个子句只说明第二句的时间,有了第一个子句,还得要有第二个子句,意思才完全;而有了第二句,却不一定要有第一句,意思才能完全。所以第一个子句就叫“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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