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词性附加语
副词性附加语指修饰或限制谓语的附加成分。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 “对于句子的述语,若也要添加一点修饰或制限的意思,那当然是副词的职务了;所以这种附加的部分,就叫做‘副词性附加语’。”“一切名、代等实体词(以及一切语、句),因介词的介绍,都可附到述语的上面,来修饰或增加这述语的意义。因而这种被介绍的实体词,便都化成了副词性,而作述语 (动词) 的附加语。”例如:“工人辛辛苦苦的赶紧修造铁桥” “工人当炎热的天气,在黄河的两岸,把种种的钢铁、木料,替我们造桥”,句中 “辛辛苦苦”“赶紧”“当炎热的天气”“在黄河的两岸”“把种种的钢铁、木料”“替我们”都是副词性附加语。参见 “附加成分”。
副词性附加语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术语。指对于句子的述语作修饰、限制,表明其时间、地位、方法、原因、效果、程度等关系的词和语句。可分四类:(a)用副词的,如: “再说”、 “还看”中的“再”、“还”。(b)用名词或代名词,居于副位,前有介词介绍的。如:“为人民服务”、“从宿舍来”中的“为人民”、“从宿舍”。(c)用散动词或由散动词组成的副词性短语的。如:“坐着谈”、“许多人拿着镰刀割麦”中的“坐着”、“拿着镰刀”。(d)用副词性子句的。如:“这里的河道年久失修”、“精神抖擞地走着”中的“年久”、“精神抖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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