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pan❶分,分开。柳完元《封建论》:“遂~为十二,合为七国。”(遂:于是。十二:春秋时代十二个诸侯国。) ❷区别。同义合成词:“判别”。苏洵《六国论》:“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矣。”《庄子·天下》:“~天下之美,析万物之理。”(析:分析。理:道理。) 判
判我国古代断案的文书或开科取士吏部用以铨选的一个科目。又称“判词”、“判状”。我国现在所知最早的判词, 是西周《𪝟匜铭》的判词, 称“ ”。 秦《云梦秦简》中记载了更多的判词,称“爰书”,多与其他诉讼文书合在一起写,有一定格式。汉承其后,判词写作进了一步,但留下来的不多; 汉代除依据律令断案的判词以外,还有依据儒家经典断案的判词,即所谓“《春秋》决狱”。明·徐师曾《文体明辨》:“秦人以吏为师,专尚刑法。汉承其后,虽儒吏并进,然断狱必贵引经,尚有近于先王议制及《春秋》诛意之微旨。”大体上反映了上述情况。唐以后各朝封建法典,虽大都规定断狱须引律令,但汉代“《春秋》决狱”的判词写法仍有相当影响,反映了儒家经典法典化的事实。另外,汉代扬雄曾综判取士,而以两造之词,判其曲直。开制判取士的先河。唐则大为发展,定为制度,开科取士,判词为吏部铨选科目之一。《新唐书·选举志》:“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 二曰言,言词辨正; 三曰书,楷法遒美; 四曰判,文理优长。”明·吴讷《文章辨体》据此指出:“若陆宣公既登进士,又以书判拔萃,补渭南尉是也。”说明,判词写得好,就能作官。这对促进判词写作的发展有很大作用。唐判词分依法断案的实判和考选官吏的拟判两类,实判流传很少,拟判流传很多。拟判如张鷟《龙筋凤髓判》、白居易 《甲、乙判》。唐判缺点,徐师曾指为“其文堆垛故事,不切于蔽罪; 拈弄辞华,不归于律格。”唐以判取士的制度,宋、明相继沿用。宋代判词,经过一段努力,革除了长期内四六骈体杂以典故的陋习,恢复并发展了秦代的散体,徐师曾以王回为例指出“唯宋儒王回之作,脱去四六,纯用古文,庶几乎起二代之衰。”他人效法,后有《名公书判清明集》流传于世,对明、清的判犊写作有巨大影响。因此,明·吴讷、徐师曾分别在《文章辨体》、《文体明辨》中,把判列为专门文体,总结其写作特色,认为“以简当为贵”(《文章辨体》),“要之执法据理,参以人情”(《文体明辨》)。徐并分类,“一曰科罪,二曰评允,三曰辨雪,四曰番异,五曰判罢,六曰判留,七曰驳正,八曰驳审,九曰末减,十曰案寝,十一曰案候,十二曰褒嘉。”清·唐彪 《读书作文谱》:“所贵者在能洞晓刑名条断合法,是请读书兼能读律,既合体裁,又称实学焉。”
判pàn❶ 分,分开。《国语·晋语一》:“民外不得利,而内恶其贪,则上下既有~矣。”柳宗元《封建论》:“遂~为十二,合为七国。” ❷ 区分,分辨。《世说新语·雅量》:“王、谢旧齐名,于此始~优劣。”苏洵《六国论》:“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矣。” ❸ 评断,决定。《宋书·谢晦传》:“其事已~,岂容复疑?”特指裁决狱讼。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太尉~状,辞甚巽。”(巽xùn:通“逊”,谦和。)也指裁决狱讼的文书。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取~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 ❹ 唐宋官制,以高官兼任低职称判。《资治通鉴·唐代宗大历十四年》:“以吏部尚书刘晏~度支。”《宋史·范仲淹传》:“唐以宰相分~六曹。”(六曹:六部。) ❺ 不顾,豁出去。《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一士~死兮而当百夫。”元稹《采珠行》:“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死采。”
判pàn❶分辨 △ ~明。 ❷裁定;评定 △ 裁~|~卷。 ❸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决 △ 审~。 说明: 7画;刂部;左右
判pàn
判❶分开:~袂(mei)。 ❷分辨;断定:~别︱~明︱~定︱~断︱谈~︱批~︱评~。 ❸显然不同:~若两人︱~若鸿沟︱~若云泥。 ❹判决,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决定:~词︱~案︱~罪︱~决︱裁~︱宣~︱审~︱公~︱改~。
判pàn❶ 分开,分辨:判断│判定│判明是非。 ❷ 明显的区别:判若两人│判若黑白。 ❸ 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决定:判案│判决│审判。 ❹ 评定:判阅│裁判│判卷子。
判pàn1 分开。《淮南子·俶真训》:“天地未剖,阴阳未判。”2 区别;分辨。如:判若两人。3 评判,判断。又专指对案件的裁决。如:判案。4 官名。如:州判。5 唐宋官制,以高官兼低职称“判”。6 同“拚”。
判(1次) 区分 ~独离而不服《离》
判pàn判然,特殊而不同于众。《离骚》:“判独离而不服。”朱熹集注:“判,别也。言众人皆佩此恶草,汝何独判然离别,不与众同也。”赵逵夫《屈骚探幽》:“判,判然,特殊而不同于众。按《楚辞》文例,‘判’作为提前至句首的副词,是形容‘独离而不服’,乃是表现诗人是非分明的思想。” 评判
评判批 判 评别 短长 评判品德的高下:论德 以成败作为评判人的标准:成功论人 评判谁占理:评理 讲理 理论 点校书籍,评判优劣:丹黄甲乙 甲乙丹黄 丹铅甲乙 公正的评判:公判 牵强附会,妄加评判:揣骨听声 听声揣骨 (评论判断:评判)
另见:评议 评语
区别
区别异(异分;异别;分异;别异) 殊(殊别;分殊) 分别 区分 有区别:判(~若两人) 各有区别:散殊 事物各有区别:田有封洫 细小的区别:细别 明显的区别:昭隔 区别很大:迥别 迥殊 迥判 相去万里
裁定
裁定裁 判(判定;决判) 夺 省决 量定 斟酌决定其取舍:裁夺 指示裁夺:指裁 研讨裁夺:讨裁 权衡裁夺:议量 上司裁定:宪裁 裁定并处置:裁处 酌情裁处:量处 依法裁处:风裁 判决裁定:断定 (斟酌决定其去取:裁定)
区分
区分区(区别) 分(分拣;分殊;分辨;画分) 判 别(别分;别宥;分别;科别;析别) 划(划分) 辨(辨异) 区分轻重:铢两 区分尊卑的地位:辨位 分别次序的先后:辨秩 按类区分:群分 类分 加标记使区分:识别 用等级来区分:等异 审查区分:甄别 区分有序:瓜区豆分 清楚地区分:洞分 明确地区分:旌别 明显区分开来:明辩 事物因种类相同而聚合在一起,因类别不同而区分开来:聚类群分 仔细地区分:细别 区分明晰:区明 分辨清楚:分清 开解 撇清 划分开,分清:划清(~界限) 分清物类:辨类 好坏区分得清楚:黑白分明 (弄清几个对象之间的差异:区分)
判pan判案 判别 判处 判词 判定 判牍 判断 判罚 判分判官 判合 判涣判教 判据 判决 判例 判令 判袂(mei) 判明判逆 判刑 判押 判罪 裁判 改判 公判 批判 评判 审判 谈判 宣判 判别式 判断词 判断句 判决书 判明是非 判明真相判然不同1 判若鸿沟2 判若天渊 判若两人 判若云泥 国际裁判国家裁判 和平谈判 注释: 1区分得清清楚楚,完全不一样。2形容界限分明。
判pàn❶断语;评语:后面是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云,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傍。(五·109) ❷判断;判决: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葫芦案。(四·77回目)投鼠忌器宝玉䞍赃,~冤决狱平儿行权。(六一·1427回目)
判pàn
判半也,半分而合。《周禮·地官·媒氏》: “媒氏掌萬民之判。” 鄭玄注: “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周禮·秋官·縣士》: “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鄭玄注: “判,半分而合者,故書判爲辨。鄭司農云: 謂若今時辭訟,有券書者爲治之,辨謂爲别,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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