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我国纪传体史书中记述人物事迹的传记。司马迁《报任安书》:“世家三十,~七十。”
列传lièzhuàn我国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多记述帝王以外的著名人物事迹,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列传】史书体裁的一种。纪传体史书的基本组成部分。用以记述帝王以外的人物事迹、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和外国史事。西汉司马迁撰《史记》时首创,为历代纪传体史书所沿用。参见“纪传体”(658页)。
列传中国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主要记载历史人物的事迹。古代史书多用编年体。司马迁首创纪传体。《史记》中有本纪、世家、列传等类。《史记·伯夷传》 司马贞 《索隐》:“列传者,谓列叙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张守节《正义》:“其人行迹可序列,故云‘列传’。”汉班固作《汉书》,省世家并入列传。后世正史皆沿用此体例。 传记
传记传(外~;列~;自~;小~) 记述生平事略的文章:状(行状) 行述 带有评论的传记:评传 为假设的人物所作的传记:托传 见于正本的附录或正传的附传:附见 历史传记:记传 史传 对人有溢美之辞的史传:谀史 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所作的传记:载记 比较简略的传记:传略 (记录某人生平事迹的文字: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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