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模式 全力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徐仕江
贵州省有航道通航里程4000公里,现有各类船舶3.59万余艘,注册船员近1.2万人。近几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夯实海事监管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海事有效履职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取得了连续5年“零事故、零死亡”的历史最好成绩,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
(一)创新工作方式,实施风险监管
在分析我省水运安全监管环境、监管对象以及海事管理机构自身监管力量悬殊差异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划分监管风险级别,并按不同监管级别实施不同监管力度进行监管的工作理念,对辖区内各水域的海事监管点划分为高风险监管点、较高风险监管点、一般风险监管点三个级别,对不同的风险级别监管点,规定了最低巡航巡查频次。在实际操作中,由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和月度巡航巡查计划。
(二)“四重”“专项”并举,强化安全检查
多年来,我们结合贵州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特点,加强“四重”安全监管,将客船、渡船、旅游船等作为重点监管船舶,在船舶安全检查、海事巡航巡查以及各类专项治理活动中,给予重点关注;将元旦、春运、五一、国庆、民俗民间活动、两会期、汛期、赶场天等作为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监管,加强现场秩序维护。根据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开展了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渡口渡船专项治理、救生衣行动、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
(三)注重源头防范,强化安全措施
我们紧紧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有效监管”的海事监管目标,突出船舶安全检查,加强对船舶安全技术条件把关,加大对船舶安全操作、船舶配员、救生消防设备的检查力度,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实施签单发航制度,坚决遏制船舶“带病”航行,防止船舶超员超载;加强涉水管理部门之间、省际之间、市(州)之间协作配合,通过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等形式,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做法,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行为;通过加强与气象、电站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和发布极端恶劣天气和水文水位变化情况,防止冒险航行;在赤水河、红枫湖、龙滩库区、万峰湖、三板溪等重点水域重要码头上安装CCTC视频监控系统,探索在区间客船上加装视频记录仪,定期不定期检查客船装载情况,防止船舶超员超载;以历史的、周边的、类似水域的、类似环境的事故和险情为借鉴,排查梳理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提出针对性监管措施,加以防范。
(四)强化措施保障,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相继出台了《贵州省水路交通安全条例》、《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贵州省渡口设置技术条件》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安监、交通、农业等部门,及企业的安全职责;编制了《贵州省水上安全监管救助一体化规划(2009年-2020年)》。加强全省海事监管应急装备配备,“十二五”期间,全省在海事站房建设、海事装备配备预计投入资金约1.5亿元,为“十一五”期的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