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下社会艺术与设计的关系
张斋
摘要:文章基于对当下社会艺术与设计的观察与思考,提出了艺术与设计之间关系始终不明的问题,并结合艺术与设计的发展历程研究,列举实际工作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实例,对当下社会艺术与设计之间的关系给出了属于笔者的独到阐述。
关键词:艺术与设计 辩证关系 艺术原理
中图分类号:J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7)09-0048-02
引言
由于在广告公司从事广告策划工作,与社会一般受众的距离很近,所以在谈论艺术与设计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对于一般广告受众,或者说普通老百姓而言,艺术与设计的概念往往是混淆的。事实上,即使是艺术家或设计师,对艺术与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常常不能辨明。借这篇文章的机会,我想要结合过去历史与身边案例,以新的眼光去梳理并阐明当下社会艺术与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你“艺术”与“设计”的关系,它们曾经是混淆不清的。比如在中国古代,“艺”即是技艺的意思,在古希腊,艺术的希腊语为teche,也同样有技能技巧之意,美学、技术、甚至科学都曾混为一谈。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艺术与设计越来越被区别对待。在西方,从17世纪开始将美的概念从技巧的概念中分离开来,艺术也就与设计有了区分。到20世纪随着工业跨越式发展,现代设计逐渐从艺术中裂变开来,作为为一种服务大众需求的、解决社会工业发展需要的独立活动与学科而诞生。在中国,传统美术与工艺创造都有着辉煌灿烂的历史,而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的艺术与设计观念才随着洋务运动逐渐被中国人接受并借用。
当时间走到当下,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新兴科技的诞生发展、复杂而多样的社会环境为艺术与设计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也无与伦比的丰沃土壤,在艺术与设计不断演变进化的今天,我们应该如何去重新认识艺术与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呢?
一、艺术是我。设计是他
在当下,我认为艺术与设计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以明确区分为主轴的,对这种以区分为主的关系,学界已有一句精辟的概括:艺术是我,设计是他。在我看来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價值标准的区分:实用VS无用
设计强调功能性,是以满足他者的实用需求为目的的活动,是为解决问题而实施的行为,设计作品的价值也以功能的实现为最基本的评判标准。以我所在广告行业为例,海报招贴、道路围挡、高速公路广告牌、杂志、手册、产品包装、展览桁架、微信海报、微信H5等设计作品,都是强调实用功能的物品,其中的大多数都以促成销售为其根本功能,其价值正是以功能的实现程度为依据来评判的。比如(图1)这幅知乎品牌的公交与地铁站广告,其功能就是凭借优秀的设计,吸引人们关注“知乎”网站,增加网站的注册人次、点击率等商业指标,从而最终增加企业的利润。至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等,也同样都以解决实用性功能性问题为基础(如图1)。
艺术则不需要时刻考虑实用性,在当下艺术首先是艺术家个体的经历、技法与意识,也即是“我”的载体。艺术的价值从来不以实用为标准,而更多地从文化、历史、审美风格、哲学思想的角度去界定。尤其是对于20世纪以来涌现的现代艺术、后现代艺术而言,其艺术价值一方面体现在艺术形式的创新与开拓上,但其更重要的在于其艺术理念与思想的重重捩变。艺术可以是单纯的抒发感情,可以是仅仅为了美感,可以是反叛传统的宣言,可以是回归自然的号召,这些超出艺术界,对社会更多圈层产生影响的理念,就几乎完全消解了艺术品的实用性。所以我认为,艺术的价值恰恰在于它可以是非功能性的、非商业的、无用的。
(二)创作思维的区分:理性VS感性
设计师总是“戴着镣铐在舞蹈”,由于设计活动必然要解决某一个实用功能性问题,所以设计师的创作往往受到许多制约,其创作思维也更理性。比如平面广告设计,其最本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商业性的需求,也就是促进产品销售。所以我所认识的设计师朋友们在每一个设计任务中,都以此为最终目的,同时兼顾美的表达,并且尽量满足客户的各项细节需求,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作品进行反复增减与修改。所以此时设计作品的创作,不仅基于美或情感的考量,更是理性策略的结果。
艺术家则更注重感性的表达。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尼采说“一切书籍中他最爱读的是用血写的那一类”。原研哉在《设计中的设计》中谈到:“艺术是个人的意愿和想法对社会和生活的一种表达方式,其起源带有人性化的特质”。虽然艺术作品同样也会是精心布局与构思的结果,但是这种精心布局与构思是不依附于商业目的,不以社会功能性为恒指的,是抛开了“必须解决某问题”这一实用要求,而纯粹以艺术追求为目的的。在工业化蓬勃发展的今天,艺术比历史上的任何时候都接近人的精神、思想与情感,甚至可以说艺术是对标准化、格式化、冰冷的机械生产的出逃。所以我说,艺术作品的创作思维是以感性为主的。
(三)审美语言的区分:秩序VS实验
艺术体现了一种精神文化追求,期望最大程度地展现人类的心灵与精神;而设计则是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结合。所以在形式语言与审美上,艺术与设计就有着不同的趋向。
秩序是设计的核心审美,在近一个世纪的现代设计发展过程中,设计师们总结出了一些列形式法则,形成了现代设计的基本理论,例如比例、中心、对称、均衡、对比、重复等。再以平面设计为例,其版式编排中的黄金分割、德国标准比例、草席形、立体派格调式、螺旋形、模数等集中体现了平面设计的独特性以及设计的秩序美。
艺术作品则相对设计较少受工业发展的影响,而体现出更强的实验性。在我国,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当代艺术就彻底打破了传统架上绘画与传统水墨一统天下的局面。艺术的形式语言大胆地从传统架上,走向了装置、影响、新媒体、行为等。实验艺术在各个层面展开,各种综合材料、电子媒体、网络媒体被使用,绘画中抽象性被强化,写实绘画中则融入了摄影性,例如徐冰与他的《天书》《地书》、蔡国强的《天梯》等。艺术中的实验性尝试与探索正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而变得更广泛、更彻底。
二、艺术有他,设计有我
在区别与对立之外,当下社会的艺术与设计又同时是相互融合与统一的。仍然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艺术与设计经历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发展历程。从远古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多设计而少艺术,到随着农业商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美学观念日渐发展,工艺设计品拥有了艺术性,再到工业革命后,艺术逐渐脱离日常生活而成为艺术家自身情感与思维的载体,而设计则受到机械化大生产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冲击进入,现代设计自此诞生,自此艺术与设计又向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直到当代,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种计算机绘图工具、三维立体建模开发等辅助软件的发展,艺术与设计的界限又有了模糊化的趋势,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也在日益增强,这种相互融合的关系,我将其概括为:艺术有他,设计有我。
(一)美学元素的交叉融合
从现代设计诞生开始,设计与艺术的联系就密不可分。20世纪西方工业飞速发展的同时,现代设计运动自荷兰、俄国和德国三个国家开始蔚然成风,其中荷兰风格派运动、俄国构成主义运动都出现了杰出的设计作品与设计大师,而德国包豪斯设计学院的建立与发展更是现代设计发展初期的一座丰碑。从这个时期开始,艺术与设计中的美学元素就互相交叉融合。
比如风格派的设计作品形式与思想,就直接源自蒙德里安的绘画探索。蒙德里安早期受象征主义影响,中年时期倾向于立体主义,而后超越立体派,探索“纯粹造型艺术”,日渐抽象,最后他将绘画语言凝萃在最基本的:直线与直角,三原色与三非原色之上,称其为新造型主义,《红、蓝、黄构图》(如图2)就是他的代表作。风格派受到蒙特里安的影响,这种由纵横黑色直线、整齐的原色格子组成的设计风格,开始成为风格派运动的核心。风格派设计师里特维特设计的“红蓝椅子”(如图3)、“施罗德住宅”就是现代主义设计的经典大作。再回到前文我所举例的“知乎”公交站与地铁广告(如图4),画面上的黑色边框与原色块面,很明显地受到蒙德里安绘画风格的影响,可见当代设计也同样仍然在从艺术中获取美学元素。
(二)艺术性与功能性的交叉融合
设计一种特殊形式的艺术,或者可以说是由艺术审美做指导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一名顶尖的设计师,一定能完美平衡艺术性与功能性。而在工业快速发展、成为社会经济重要支柱的今天,社会对设计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去学习设计、从事设计,设计相关的职业行业学科的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强,甚至许多艺术家也投身于设计中,期望通过设计来实现自己的艺术理想、表达自己的艺术理念。可以说,越是顶尖的设计领域,则设计与艺术的界限越模糊,設计作品越能在满足功能性的前提下融合艺术性。事实上,我认为当代设计的发展也会艺术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以平面广告作品为例,日本著名民曹铁路公司“西武铁道株式会社”,近期发布了一组向公众宣导文明搭乘地铁的海报,通过浮世绘这种日本传统形式语言,透过身着和服的人与动物,示范并禁止一些恼人的电车行为,这就很好地平衡了艺术性与功能性(如图5)。
结语
综上所述,我认为,当下社会艺术与设计之间的关系,是既有明确区分,又有深度融合,是艺术既是我也有他,设计既是他也有我。面对这样对立统一的新型关系,我们既要避免艺术、设计不分,把两者简单的混为一谈,又要避免把设计只认为是纯艺术的衍生品,或者把艺术性从设计品中割裂开。而创作者则更需要深刻地认识艺术与设计二者的共性与个性,在不断的实践中,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最后,艺术与设计的关系是辩证的,不论在历史长河中还是未来前景中,艺术和设计都会在对立统一不断调整的关系中共同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