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型腐败治理:基于链网结构的视角

    曾维和 杨星炜

    〔摘要〕不为型腐败是“为官不为”现象长期积累形成的一种腐败新形态。链网结构理论不仅较好地诠释了不为型腐败危害蔓延的扩散特征,而且提供了不为型腐败治理的新视角。不为型腐败在个体、组织、社会三个面向具有链网式扩散性危害的特征,但长期以来对这一腐败形态的防治中存在着“弱链”和“松网”的困境。解决这一困境的关键是要构建一种不为型腐败的链网式防治体系,即建立持续性、终身化的时间维度防治链和建立动态性、网格化的空间维度防治网。

    〔关键词〕链网结构;不为型腐败;腐败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7)06-0083-09

    在高压反腐的态势下,硬性腐败得到了较好的遏制,但“为官不为”现象却慢慢的突显出来,成为一种腐败新形态。过去我们对这一腐败形态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十八大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为官不为”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认识过程。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这就把“为官不为”从作风建设提升到了履行政府职能的高度。党的领导人在多个场合对“为官不为”现象及其防治进行了定性论断。2014年10月8日,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中指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这就明确地把“为官不为”现象定性为腐败,他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强调:“强化督查问责,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多个场合提出,“为官不易”之说是不负责任,对“为官不为”问题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这表明,“为官不为”已经成为新时期腐败治理的一个新重点。我们把领导干部权责观错位,有意规避风险、逃避责任的懒政、庸政、怠政等“为官不为”消极思想和行为称为“不为型腐败”。作为一种腐败新形态,不为型腐败主要表现为一系列“为官不为”的复合特征,是一种消极腐败和“软腐败”,它不是指领导干部直接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做不到“廉”,而是他们在思想上缺乏责任和担当,在行为上做不到“勤”。 一、链网结构:不为型腐败治理的探索性视角 国内学界对于腐败治理主要有寻租理论、博弈理论、交换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俘获理论等多种理论视角,本文结合不为型腐败治理,探索一种链网结构的新型理论视角。 1.链网结构:理论渊源及方法的考察 学术界从生态学和产业学这两大领域出发,对链网结构的理论模式进行了多维度、多视角的分析研究。在生态学中,链网结构主要用于生态工业园区方面的建设研究,所谓生态工业园区就是将若干个企业或一个企业集团内不同的子企业集聚在一定的区域内,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依据工业生态学理论,充分利用不同产业、项目或工艺流程间的上下衔接、协同共生关系,从而建立一个物质、能量多层利用、良性循环的工业链网结构;这个结构一般包括横向耦合链和纵向闭合链两部分内容:横向耦合链就是要打破企业间的界限,使企业能够找到上下环节主副产品和原料的衔接对象,并构成相应的生态工业链条;纵向闭合链就是要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在每个环节都充分开发与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如通过对链条上某个企业生产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其回用于原生产过程,从而形成链条的纵向闭合。〔1〕 这种横向耦合链、纵向闭合链的协同共生关系组成了一个生态链网结构。有学者指出,生态产业链实质上是一种链状资源循环利用关系,这种结构链有纵向产业链和横向产业链这两种表现形式,将纵向产业链和横向产业链结合就形成了完整的生态产业链网。〔2〕 这种生态链网结构具有一定的时空特性,能够随着生态系统的逐步发展而发展,实现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由链状到网状的转变,最终形成复杂多维立体的网状结构,达到结构稳定性能的最高点。〔3〕 在产业学领域,链网结构主要体现在服务产业方面的分析研究,大致包括服务链网和供应链网这两部分内容。服务链网是指基于交易平台,由卖方、买方、支付、物流及增值服务所构成的价值链网,该链网中各成员间的相互服务呈现出一种网状关系,并具有四大特性:一是链网成员的组成具有稳定性;二是链网服务集成商的弱势性;三是链网成员服务沟通易偏差性;四是服务链网具有生物群落特征;学者还从生态学的视角提出了相应协调机制的设计,力求实现各物种成员间的共同进化,生态共生。〔4〕 供应链网主要是指由若干个供应——生产——销售链条所组成的在战略、任务、资源和能力方面相互依存的供应——生产——销售网〔5〕,这种复杂性的业务实体及相互作用关系决定了它的供应链网结构,这些实体之间互为上下游企业关系。就供应链网和供应链的关系来看,一方面,供应链网是由若干个纵横交错的供应链组合而成;另一方面,将供应链网在水平结构压缩,可以得到一条较为清晰的主要供应链。此外,供应链网结构还具有层次性、双向性、多级性、动态性、跨区域性等方面的特征,按供应链网目标、运作过程和成员类型可以将其结构分为三大类型:集中型供应链网、分散型供应链网和适应型供应链网。〔6〕 作为一种理论模式,生态学的生态工业链网结构、产业学的产业服务链网结构和产业供应链网结构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这些形态各异的链网结构具有一个基本的共性,即都包括若干个纵横交错的横向链和纵向链,这些链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构成一个纵横交错的链网结构。具体而言,链网结构是一种由若干个子链发展而成子链网,再由子链和子链网有机结合、交互影响,构成一个复杂性链网体系。在这个复杂性链网体系中,各子链和各子链网内部的各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持续性发展,从而构成一个具有一定稳固性,呈现自组织特性的链网结构系统。同时,链网结构还是一种治理问题的方法,它具有两种链网:一是灾害(危害)链网,这需要采取“断链”和“破网”的方法,消除灾害(危害)。有学者指出 “孕源断链”方法,即在灾害链形成的初期阶段,还没有形成破坏力时,就从源头上实施断链减灾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显著效果。〔7〕二是治理措施链网,即采取“强链”和“优网”的方法,增强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从而消除灾害(危害)。如有学者把链网互动理论运用到经济发展中的产业集群现象和产业网络优化上,主张嵌入全球价值链,建立产业创新网和区域创新网,克服网络陷阱、实现网络优化的一系列做法。〔8〕总之,链网结构既是一种逻辑严密的理论模式,也是一种治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链网结构:不为型腐败治理分析框架构建 链网结构虽然主要应用于生态学和产业学两大领域,但其他领域,如政治系统、行政系统、经济系统等都有所涉及,具体到腐败治理方面,就存在许多零散化、分散化的研究,这些研究大体可以概括成“链”与“网”两条分裂的线索。 (1)“链”的维度研究。一般而言,链式理论都运用于自然灾害的研究中,如地震灾害、病毒灾害和火山爆发灾害等。肖盛燮作为国内灾害演绎的学术带头人,对灾害链式理论及断链防治作了一系列研究,他指出,灾害的形成总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该过程具有链式规律性,可用“链式关系”或“链式效应”来概括,他还根据链式性状类型的不同,将其归纳为崩裂滑移链、周期循环链、支干流域链、树枝叶脉链、蔓延侵蚀链、冲淤沉积链、波动袭击链和放射杀伤链这八种形态。〔9〕在腐败治理研究领域,链式理论主要用于招标腐败治理、寻租腐败治理等,所谓腐败链,就是指由若干个单个腐败分子相互勾结、蔓延而形成的腐败链条,根据腐败类型的不同,其腐败链的内部要素组成也有所不同。如“新闻寻租”腐败链,就是由传媒、公关、企业将“新闻寻租”作为链源,三者之间通过恶性互动,形成一种谋利性依存关系。〔10〕对于腐败链的治理措施,学者们大多主张从党性修养、体制建设和纪律规范这几个方面入手根治,〔11〕这实际上是脱离了腐败链中各要素间的依存关系研究,没有深入到腐败链的结构内部。 (2)“网”的维度研究。在腐败治理领域,学者们更倾向于“腐败网”的研究,如塌方式腐败、窝腐、集体腐败等都可归结为“腐败网”。“腐败网”不仅是各腐败成员间相互作用关系的体现,还是权力与金钱、人情网与社会关系角逐的表现形式,具体可以分为权力网、人情网和家族网三大类型。权力网就是各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相互勾结利用,形成一种网络化的利益共同体;人情网是指利用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一种关系腐败网;家族网就是借助家族亲戚关系来编织腐败网,达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格局。〔12〕目前,中国的腐败呈现出个体腐败与集体腐败并存的发展态势,窝案、串案、塌方式腐败等案件逐年上升,腐败逐渐从基层向中央和高层蔓延,从经济管理部门扩散到了行政组织部门,〔13〕对于这种网络化的腐败蔓延势头,有学者指出从“过程模型”入手,对腐败的涉入点进行研究,从而找到瓦解腐败网的缺口;〔14〕也有人提倡用博弈模型对腐败网的各方利益进行研究分析,利用利益分歧,打破互相勾结的“利益网”;〔15〕而更多的学者则主张从权力机构设置和相应监督机制的建立入手,对腐败网进行实时监控。〔16〕 上述研究较好地运用了“链”或“网”的维度来认识腐败表现形式,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但一个重要的不足就是没有把“链”与“网”结合起来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腐败形式,因此未能提出系统化的“链网结构”腐败治理对策。腐败在形式上是一种典型链网结构,它是各种利益链、关系链与利益网、关系网相互作用、相互促进而成的腐败链网体系。上述研究表明,学术界关于“腐败链”和“腐败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交易型腐败、寻租型腐败、官商型腐败、谋位型腐败等滥用权力、违纪犯罪型“硬腐败”形态的表现形式及治理探讨,对不为型腐败的表现形式及治理缺乏系统性的深入研究。事实上,不为型腐败的危害也具有典型的链网结构特征,它是“为官不为”现象在官员个体、政府组织和社会三个层面上链式蔓延和网状扩散而成的一种消极腐败。因此,引入链网结构理论,可以对不为型腐败的认识与治理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在运用链网结构研究不为型腐败治理的过程中,可以把不为型腐败的危害链网和治理链网两个维度的强弱程度作为划分标准,形成不为型腐败“危害-治理”四种场景模式的分析框架(如图1): 图1不为型腐败“危害-治理”四种场景模式的分析框架 A场景模式。不为型腐败的危害链网与治理链网都处于一种弱势状态。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不为型腐败萌芽初期,還未构成较大程度的危害,危害链网还未完全形成,同时也缺乏系统化的治理措施,这种状态可以归结为不为型腐败治理的萌芽与预防阶段。这是进行治理的最佳阶段,如果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不需要投入较大的治理成本。 B场景模式。不为型腐败的危害链网强于不为型腐败的治理链网,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不为型腐败蔓延之后而腐败治理方面还没有成熟的防治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不为型腐败治理处于一种弱势地位,治理措施及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不为型腐败危害的蔓延速度及破坏程度,不为型腐败防治体系中存在着“弱链”与“松网”困境,不能很好地进行防治,这是一种极度糟糕的不为型腐败治理状况,需要较大的治理成本投入。 C场景模式。不为型腐败的危害链网与治理链网都处于一种强势状态。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不为型腐败危害高度扩散的阶段,这种危害已经扩散到了组织、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会出现高压的反腐态势和零容忍治理手段。此时,进行的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大换血”,治理难度与治理成本都非常巨大。 D场景模式。不为型腐败的治理链网强于危害链网,这种情况一般在不为型腐败治理链网高效运转并产生防治作用后的一段时期内才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不为型腐败的危害链网结构已经被不为型腐败的治理链网完全掌控,无法再进行蔓延和扩散,相应的不为型腐败防治体系也已构建成熟并能稳定运转,此时治理成本开始下降,治理效果开始显现。 上述不为型腐败“危害—治理”的四种场景模式为科学判断当前我们不为型腐败的现状和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二、不为型腐败:链网式扩散性危害与防治困境 从我国现阶段不为型腐败危害的蔓延速度、危害程度和相应防治措施看,不为型腐败处于“强危害链网和弱治理链网”B场景模式,不管是危害程度,还是治理效果都不容乐观。 1. 链网式扩散性危害 在B场景模式中,不为型腐败不仅具有链网式演化蔓延的表现形式,其造成的危害也呈现出一种链网式扩散的特征,这种危害绝不亚于谋取私利的贪污性腐败,它是党和国家的一种慢性病,在个体、组织、社会三个面向上具有链网式扩散的特征。 首先,对个体的原生危害。原生危害是指在危害链中最早发生作用的危害。一些“为官不为”的领导干部表面上是规避了风险,逃避了责任,但事实上对他们自己的危害也很大。例如,一些处于边缘化的领导干部,思想上习惯了“混日子”,工作上“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慢慢地就成为了同事眼中的“庸吏”,严重地脱离了人民群众,迟早会在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中处于末位等级,职业生涯的发展也将无从谈起。就拿近年来出现的干部“退居二线”吃空饷等现象来说,这绝不是偶然,很多机关部门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这些“不为”干部不仅占着事业编,领着工资,还干不了实事。2011年,湖北武穴市教育局在进行相应调整时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30个年龄50岁以上的干部退居二线,这部分人只在高考、中考等工作繁重时才参与工作,但仍保留事业编,工资照发,这种处理方法在当地似乎形成了一种“惯例”,不仅阻碍了其他干部的晋升,还产生了巨大的“空饷”成本。〔17〕又如,一些领导干部虽然身居要职,处于权力的中心,但只是“混事官”和“太平官”,不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丧失“干事”的为官之本,成为群众眼中的“昏官”,这势必会造成干群关系紧张,错失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机,浪费社会资源,从而出现渎职、失职的行为。这种“太平官”早在1999年就已经出现,在广西桂林市黄金旅游线路漓江边上有两栋楼房被列入了拆迁区域,但由于之前进行到一半的公房改革使得原先居民的购房申请在付了预收款后没有得到最终审批,这使得居民觉得自己是受骗者,而地方政府官员只想做“太平官”,不想多生事端,没有就这种情况进行积极的处理,使得20余名老人处于极度危险的居住环境中,这种责任的击鼓传花现象屡见不鲜,有专家指出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这种做法就是“渎职”。〔18〕可见,“为官不为”这种看似安全的“生存策略”,实际上是“误人害己”的罪恶行径。 其次,对组织的次生危害。次生危害是指由原生危害所诱导出来的危害。组织是由一个个独立的个体组成,个体的腐败会逐渐演化为组织的腐败。由于腐败具有隐蔽性,不为型腐败作为一种消极腐败,其蔓延速度和对其所在组织产生的危害不可小觑。首先,不为型腐败在组织内的扩散性较强,它就“像一剂传播性极强的慢性毒药,一旦蔓延开来,就会深入侵蚀到单位或部门的肌体,”〔19〕污染纯洁与勤政的组织生态,就如山西的塌方式腐败问题就是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出了问题;其次,不为型腐败容易造成整个组织不思进取,目前党内政治生活就存在着许多“不正常”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搞庸俗化、假大空,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小到称呼称谓,大到“圈子”,都存在着“江湖化”问题,从一些地方对领导称呼“老板”就可以看出,这种“公权私化”的现象导致许多普通干部自我边缘化,“主动”混日子,〔20〕这不仅会导致决策失误,贻误改革发展时机和影响发展环境,还会引发群众的不满,造成整个组织低效能和低公信度,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组织形象。 最后,对社会的衍生危害。衍生危害是指人们对原生危害和次生危害缺乏正确的认识和了解,在社会上造成人心浮动的社会心理和社会问题等。不为型腐败对个体到组织的扩散性危害,不仅会影响组织的政治生态,还容易使民众产生一定程度的认同意识和接受心理,形成“不为性腐败文化”。久而久之,这种“不为”性的社会风气就会破坏淳朴与勤劳的民风,群众身边的“不为”现象也会越来越严重,导致各类矛盾激发,从而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治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就如著名的政治堰塞湖现象,主要是指政令执行滞涩等现象,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太极”行为,与社会公众的“麻木不为”有着密切关联,群众对政令执行的不关心、对政治活动的不参与等行为助长了“不为”官员的士气,有很多地方都存在着资金给了,项目批了,但是就是拖而不为、拖而不决等社会现象,这逐渐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不为”恶性循环,而一旦这种“不为性腐败文化”的进入路径锁定并在社会上扩散,将会使整个社会缺乏活力,严重时会使整个社会都陷入一种“无责”“无序”的“不为”状态。 可见,不为型腐败的危害具有显著的链网式扩散效应:在纵向上,不为型腐败具有一种典型的“危害链”,即“个体上的原生危害→组织上的次生危害→社会上的衍生危害”,从个体到组织,再从组织到社会的链式扩散;在横向上,不为型腐败的危害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组织内部的成员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整个社会系统之中都可能呈现出一种“危害网”。这些危害链与危害网相互促进、交互影响构成一个具有极大腐蚀性的腐败危害系统。 2.防治措施的“弱链”与“松网”困境 B场景模式的“为官不为”危害的子链与子链、子网与子网之间都呈现出一种时空场域的扩散分布格局,这种链网式扩散性危害的产生,与当前“为官不为”时空场域防治链网结构中制度设计的不严密、防治机制的不完善具有直接的关联。 (1)时间维度防治上的“弱链”。从时间维度看,腐败防治可以划分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个连续的过程。但当前不为型腐败的治理措施很不健全,尚未形成“全过程”的腐败防治机制,对不为型腐败的防治 “强链”尚未完全形成,处于一种“弱链”状态。例如,在当前的巡视反腐高压态势之下还是滋生出了许多“为官不为”现象,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其根本原因就是割裂了时间防治链,只注重中后期的反腐工作,而忽视预防工作。在前期预防方面,对待责任意识淡薄的官员听之任之,放任其滑向腐败的深渊,没有做好预警和激励工作。上文所述的责任的击鼓传花现象就是由于地方政府官员在前期没有树立正确的权责观,没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责任意识淡薄而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所产生的。 在后期处置方面,也存在着问责制度不严、责任不清和问责“短路”等现象。长期以来,对于反腐的“最后防线”却“过于宽、过于软”,没有形成终身防治和责任追究机制,只着眼于眼前的腐败惩治,使得懒惰之风盛行却得不到遏制。〔21〕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对“为官不为”的定性不够,不能确认哪些情形属于“为官不为”,导致很多诸如“对工程渣土直接向重要水源倾倒未能进行及时监管;农村低保申请手续因工作衔接问题而严重超时;对待前来办事的群众没有做好细致工作,任由事态发展”〔22〕等“不为”行为得不到问责重视。此外,还有一些地方通常只注重重大突发事件的问责,而对“为官不为”现象重视不够,通常对不为型腐败采取“闪电式”问责,且问责的时间、地点、过程都模糊化处理,这导致一些领导身在岗位不作为,官居要职不负责,以及免职官员纷纷复出等现象。 (2) 空间维度防治上的“松网”。从空间维度看,不为型腐败防治主体包括自我预防、组织联防和社会群防三方面的内容。但对于不为型腐败的防治,这三个方面尚未形成合力,处于一种松散的网络结构。 首先,自我预防的“失控”。一些一把手习惯了当官老爷,我行我素,一副万民朝拜的样子,根本就不理会什么服务意识,容易出现对一把手难以有效监督的局面,而越是权力集中的地方就越容易发生腐败,尤其是不为型隐性腐败,从去年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线索来看,有60%以上都发生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单位和部门,〔23〕这其中有很多都是由于“一把手”自我预防意识淡薄,行为失控所产生的“不为”与“乱为”现象;而一些处于权力末端的无实权者和处于权力边缘的官员习惯了吃“大锅饭”,也会导致服务意识涣散,丧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而不思进取。由于这些人数量较多,也往往容易被忽视。 其次,组织联防的“放养”。习近平指出,“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组织观念、组织程序和组织纪律都不够严,使得组织像一盘散沙”。〔24〕在这样的“放养”状态之下,容易养痈成患,使一些官员不但不会有为,反而想方设法地“不作为”,形成一个组织内的庸官懒官缺乏执政为民的信仰和理念,整天就想着“捞票子”和“混日子”,成为“山寨领导”和“敲钟和尚”,造成“塌方式不为”恶果。山西就是例证的典型,2010年8月,山西省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风运动”,这又被媒体称为“查岗风暴”,此次“风暴”席卷了不少“太平官”与“一把手”,这种“系统性、塌方式”的不为型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组织的“放养”所造成的,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将其概括为四点:一是党不管党,没有从严治党;二是没有从严治吏,权力失控;三是没有拧紧总开关,道德塌方;四是没有从严查处,养虎为患,这四点原因,归结到一点,就是:党委没有负起主体责任、纪委没有负起监督责任,就是组织联防不够。〔25〕 第三,社会群防的“漠视”。由于不为型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所以对于“为官不为”现象,人们要么辨别不了、认识不到,要么司空见惯、不以为意。〔26〕因此,群众对不为型腐败的监督通常处于缺位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就明确指出,现在有的地方基层基础薄弱的情况还是没有得到改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畅、能力不强,贯彻群众路线到不了末端,〔27〕导致群众监督严重缺位,这使得大量“为官不为”的官员逍遥于广大群众的社会群防视线之外。 三、不为型腐败链网式防治体系构建 针对B场景模式危害扩散性和不为型腐败防治中的“弱链”与“松网”困境,遵循“链网结构问题”用“链网结构治理”的思路,从时空网络维度构建一个链网式防治体系,促使不为型腐败治理的B场景模式向D场景模式转变,形成一种“弱危害链网、强治理链网”的不为型腐败链网式治理格局。 1.建立持续性、终身化的时间维度防治链 从时间维度出发,建立一个包括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持续发力的不为型腐败防治链,通过如下三个环节对“为官不为”思想与行为进行终身化预治:(1)前期预防“固本”。这就是要调护官员个体抗病之本,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从中央领导做起,对“为官不为”现象防微杜渐,践行“三严三实”,促进整个领导干部群体生理机能的恢复和康健。在人员的前期选拔方面,要明辨“四种人”,即能干事、有作为、讲规矩、能吃苦这四类人,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用人观”应用到实处。(2)中期监控“扶正”。这就是要扶助正气,最大程度地减少“为官不为”现象的发生,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28〕从实施对策看,既要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监督权,通过周报制度、常态化的巡视、干部召回制,建立廉政风险数据库,在选人用人方面进行专项检查,防治官员“不思为”“不想为”“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也要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领导干部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3)后期处置“祛病”。这就要求强化不为型腐败的查处力度,像对待贪污受贿一样,予以严厉惩处。从操作层面看,要在细化开列“为官不为”现象情形清单的基础上“对症下药”,明确各个问责机构的权责,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和考核任免机制等;还要在“能上能下”上动真格,让干部队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对不作为、庸懒散等不为现象建立一套干部刚性退出机制,对不为行为进行扣分细化,对不为者视其情节程度做出轮岗、改任、待岗、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29〕此外,还要开展不为型腐败的专项惩治活动,并构建常态化的终身追责体系。 2.建立动态性、网格化的空间维度防治网 从空间维度出发,建立一个包括自我预防、组织联防和社会群防三方面动态推进的不为型腐败防治网,通过如下措施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网格化的防治:(1)自我预防上树立正确的权责观。一方面,要求官员个体恪守权责一致性,通过述责述廉的自律制度、干部廉洁指数、自我评估等方式,自律自强,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克服官场上存在的“中庸”思想,对“为官不为”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必须通过运用预警激励机制、甄别体系和廉政谈话等制度,使干部主动作为,做到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和善谋善为。(2)组织联防上落实主体责任。这要求通过党内监督机制、责任倒查机制、责任传导机制,建立起干部选拔、问责、考评的制度体系,发挥好一票否决、组织评估等防腐手段,全面落实领导的主体责任,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在存在的“有些党委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 〔30〕。在实施责任倒查制时,可以借鉴深圳的“责任风暴”运动,这种“治庸计划”通过层层追究,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接无缝化手段,形成了责任闭合环路,〔31〕对不为官员,尤其是“一把手”的不为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打压。(3)社会群防上建立清明的政治生态。这要发挥好人民群众的力量,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注重群众评议、社会评价等防治手段,在这方面可以借鉴珠海、宁夏等地所实行的“让群众当裁判”的做法,这种“万人评政府”“上下三级联动的民主评议活动”创造了良好从政的社会环境,“群众评议”“社会评议”成为了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标尺”。〔32〕在此基础上,还要实现权责公开化、透明化,形成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总之,不为型腐败的链网式防治体系在理论上是一个层级递进的有机整体,在实践上是一个综合作用的防治体系。首先,时间维度的防治链是对发生不为型腐败的全过程进行预防、监控和治理,给庸政、怠政下了三剂“猛药”,形成官员“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从政环境。其次,空间维度的防治网是对易发不为型腐败的主体进行有效地预防和监管,通过动态性、网格化的防治措施,营造领导干部“不敢不为”“不能不为”的制度环境和政治生态。最后,不为型腐败的防治链和防治网在时空场域下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一个链网式防治体系,从而有效地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预防与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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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华春雨,霍小光.习近平谈为官不易论调:为官一任要有担当精神〔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4-10-09/095630962372.shtml.

    〔28〕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http://www.ccdi.gov.cn/special/wcqh/qhhg_3/201501/t20150111_49954.html.

    〔29〕 能上能下优进劣退〔N〕.人民日报, 2015-7-29.

    〔30〕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A〕.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C〕.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60.

    〔31〕 胡嘉莉.深圳“责任风暴”专治庸吏〔N〕.中华工商时报, 2005-10-25.

    〔32〕 尚陵彬.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干得好不好,群众当“裁判”〔N〕.宁夏日报, 2013-6-6.

    【责任编辑:朱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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