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师范背景下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声乐教学与实践探究
蒋快安
关键词:新师范;高等院校;声乐教学;艺术实践
随着教育不断发展,政府与社会越来越认识到师资的重要性,所以师范教育又被提到了显要的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同时,广东省教育厅也出台了《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地政府要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形成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教师教育模式。而作为师资教育主阵地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在这次教育改革中难免遭遇困顿,各个学科、各个学校都在改革中谋生存,求发展。在地方高校中,音乐学院或者艺术学院已经成为学校不可缺少的部分,其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而声乐课实践教学是声乐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深对音乐理论知识掌握的必要途径,也是培养具有演奏才能人才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地方性高校声乐课教学模式改革,构建一个系统完整的富有新时代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是当前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对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识和探究。一、新师范背景下普通高校声乐课程教学的现状
我国高校中有音乐专业,有二级音乐学院,也有专门针对艺术类专业的高等音乐院校。因为培养目标各有差异,故人才培养方案也有所不同。声乐课程作为音乐专业一门核心专业课,越来越受到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大部分地方院校都开始尝试进行“小组课”“集体课”的教学模式,但并没有形成系统化和有成熟度的教学方法。以至于声乐学习的气氛不浓,声乐实践课程也处在一种可有可无的状态,半年一次的声乐期末考试很多学生也草草应付了事,实践演奏是声乐课程非常重要的环节,没有了实践演奏,声乐教学也就失去了灵魂。导致一些地方高校,培养出来的声乐学生既不能去专业团体演唱,也不能去中小学任教,一毕业就失业的现象频繁发生。随着教育部改革方向的明确,对于地方高校来说,培养的毕业生:一是为基础音乐教育服务的,担负着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人才的重任,二是为基层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培养文艺人才。故本文作者认为,“师范性”和“实践性”兼而有之是地方高校声乐专业培养学生的终极学习目标。
不难看出,在地方院校的声乐教学中,一直以来,基本遵循高等师范院校声乐教学和专业音乐学院的模板来进行,往往忽视声乐教学实践的重要性。笔者认为,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高校声乐教学为也应该在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需要、深化声乐理论课教学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声乐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强化声乐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各种实践机会和平台,改变以往学习高师声乐教学“重技能技巧”的训练模式,把实践教学摆在重要地位,培养社会的需要的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二、新师范背景下地方普通高校声乐课程的教学思维与出路
由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在生源的质量、学校软件、硬件的投入、师资等与专业音乐院校有较大的差距,在培养目标上基本难以达到音乐表演国标的要求,同时普通院校声乐专业的学生在声乐实践等方面的机会相对较少,毕业时演唱水平相对较低,甚至难以做到完整演唱咏叹调或者音域较宽创作出来的歌曲。基于以上情况,对教育工作者来说,摆正思维就显得尤其重要,只有思维对路,才能设置好的人才培养方案,才能为学生找到出路。根据多年来对地方院校声乐教学及音乐教学管理经验的调研,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 和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展开深层次艺术教育、艺术实践的合作,在学生刚入学时就要与政府、學校、企业签订联合教学协议,共同培养音乐人才。这样的好处是学生毕业时即使专业能力不是特别突出,但在毕业时能胜任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的文职宣传岗位。综合能力能得到大大加强,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符合学校对师资的要求,能让学生毕业时能够顺利找到工作。
2. 加强培养学生的声乐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成为一个既能演唱、演奏,又能指挥、编舞的综合应用型人才。具体做法是,每学期的艺术实践课要求学生多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进行落地的五项技能比赛,一开始学生可能觉得有困难,但通过几年的实践以后,学生的五项技能水平都会有所提高,有想法的学生会按照艺术实践的要求,一开学就开始准备比赛,向老师学习,向优秀的同学取经,相互间养成一个你追我赶的氛围。即使最后专业素养不如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的学生,但也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那就是具备全面综合发展与组织排练的能力,这一点刚好对应了新师范背景下的当代社会对音乐人才的要求。三、新师范背景下普通地方高校声乐课程教学的方法和措施
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一部分普通地方院校要适当地做出教育转型,合理定位自己的人才培养,持续深入改革现有的音乐教育模式,必须深化改革地方高校音乐学科声乐课程教学的方式和教学内容,同时注重用团队和个人相结合的实践训练和舞台展示来提高学生的演奏能力。
(一)在声乐实践教学管理上,根据地方高校的实际特点,应本着“扩充实践课程、精简理论课程”的原则,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技能课培养模式(这其实也是最近教育部对音乐学科改革的要求之一),并积极推动实施基于专业技能课程的动态班级管理制度。专业技能课程的动态班级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是:在二年级,根据主修专业的不同划分声乐班、钢琴班、器乐班、理论班、舞蹈班等,每个班级由相对应的系部、教研室统一管理,如此,对声乐专业的学生来说更有助于开展声乐实践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对于声乐系的教师来说,也有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
(二)在声乐实践教学方式上,应以声乐个人课、小组课、集体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学。在一年级开设声乐集体课和声乐小组课,集体课主要讲述声乐的基本理论知识、简单的发声知识和作品处理等内容;小组课主要针对学生个人特点进行教学,并且同小组人员要相互聆听,坚持写课后心得,培养自己对音乐的敏锐感知,同时具备简单的教学能力。二年级开始,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营造相互竞赛的氛围,同时为了培养一部分具有独唱能力的学生,可向一定比例的学生开设个人课,个人课学生名单根据每学期成绩而发生变化。这样,通过声乐个人课、小组课、集体课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方式,既可以让学生掌握科学的唱法,也能在声乐学习的氛围上你追我赶,形成良好的、积极的学习风气。除此以外,有必要在三年级开始加强声乐实践教学,有些高校也称之“声乐教材课”,此课程要求教师组织和点评学生成绩,以切实提高学生临场演唱能力为目标,规定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少上台2 次,授课时间为20 分钟,授课内容为学习中小学音乐课教材,以集体课的形式授课,针对中小学音乐课教材,让学生从自弹、自唱、备课、试讲到登台表演。这种授课形式不仅使学生熟悉了中小学音乐课教材,体现教学的“师范性”特征,为将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在声乐教学实践中充当教师的角色,把“实践性”也放在重要的地位,让学生都有机会得到锻炼,提高动手操作与实践能力,这也是很多职业院校衡量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指标之一,把“师范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真正实现声乐课程的“教”与“学”相融合。
(三)在声乐教学实践模式上,舞台表演实践是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专业课堂如何从琴房搬到舞台,实践是唯一的办法。歌唱中除了训练学生的基本功外,对心理承压能力的培训也非常重要,每个高校、每个老师门下都有一批这样的学生,平时在琴房的发声训练、歌曲演唱中都基本能够达到老师的要求,但往往在考试、演出时就漏洞百出,出现很多平时未出现的问题,学生往往很伤,老师也很惋惜,究其原因,除了一些临时突发情况外,大部分是由于学生的心理素质差,一上场就特别紧张导致,临场应变能力弱造成的。而要解决以上问题,除了加强基本功训练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加大学生的声乐实践力度。因此,声乐教学的管理要加强,要培养一种良好的机制,让学生必须完成定量的实践训练。具体措施是:从本科1-3 年级试行“星期音樂会”制度,每隔两周举行一次,不分年级,自愿报名,曲目两首,每位学生一学期不得少于两次,这样做是为了使全体学生重视声乐实践课程的学习,同时,对于进入混声合唱团、男神小合唱、女生表演唱的学生,必须严格考勤、坚持排练,并在学期末用舞台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否则没有“表演实践”成绩,建议每年的优秀毕业班学生举办个人音乐会,或者几位同学一起合开音乐会,所有同学要参与班级毕业音乐会,班级音乐会主要由学生自行策划并担任排练指导,除此之外,每个学期根据学院的统一组织安排到校外参加各种演出活动,比如参与社会的各种公益性演出或者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演出等。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声乐实践活动,不仅能使学生在声乐表演上得到锻炼和全面提升,并且改变了过去学生只能教学而不会表演的局面,改变了学生舞台能力差的局面,最终,声乐专业的学生不仅能做到“教”,而且能“演”,在参与实践演出的过程中,提早熟悉了解整个演出的流程,对于将来他们自己组织各种实践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今天的中国教育,师范性已经获得高度重视,只有重视师资的输出,才能培养出更优秀的新时代学生。我国的普通高校数量较多,有声乐专业院系的高校也比比皆是。这里产生了许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机制和做法,作为高等院校音乐专业的管理者,声乐教学的教师应该充分调研,去兄弟院校多学习,总结出符合自己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声乐教学及实践、管理模式。跳出固有的教学思维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多方联动,形成新时期音乐教育新思维。唯有如此,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声乐专业的学生才能成长为符合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合格的综合性音乐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