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如何落实依法治校
李林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学校工作中的必然体现。具体说来,就是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通过民主参与,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增强大家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各部门运作有序,使各环节管理有条不紊,形成“以规章管事,以制度育人”的和谐氛围。在多年的学校管理实践中,我深刻地体会到,要落实依法治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重视普法教育,做到人人“心中有法”
首先,校长要成为全校学法、懂法第一人。校长要带头学法、懂法。除认真研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外,还要通晓《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脑中铭记党纪国法,心中装着教育法规,把学法、用法、护法与学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避免依靠权力、运用行政手段的“家长式”管理,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通过以身示范,影响和带动全体师生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如我校一直坚持利用教师的政治学习时间和学生的班队活动课,组织师生学习常用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使师生全面理解“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深刻感受国家的法律是庄严的、神圣的,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必要保障;体会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既是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的工具,也是保障每一位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工具,从而让每一位师生心中有法、敬法。同时,我校还一直重视把法治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教师考评体系。近年来,学法律、讲法治、守规矩已成为我校师生的一种精神风貌和行为自觉。
其次,把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全面系统部署普法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才能使学校的法治教育系统化、具体化。同时,通过考核评价等手段,不断促进普法教育向纵深推进。平时,可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模拟小法庭、辩论赛、小品表演、课本剧、实践调查等,让学生在具体生动的情景中受到法治思想的熏陶和感染。我校每学期都要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交警大队、信阳监狱以及县工商执法部门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经常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展览。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月综治宣传月等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此丰富普法教育内容,增强师生学法、守法的热情。
二、重视建章立制,做到事事“有法可依”
建章立制是依法治校的抓手,是学校发展的基本保障。学校建立的规章制度须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籍管理等各项制度。有了制度,才能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制度应做到“废、改、立”并举。“废”就是废除阻碍学校发展的“条条框框”;“改”即是对已有的制度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使制度更具时代性和科学性;“立”即根据学校的现实状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使学校各方面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我校每学年都要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确保学校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犯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部门文件的规定。现实中,一些学校在当初制定制度时,由于缺乏对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真解读,从而使制度在刚出台时就已经“带病”了。如自行设定处罚、收费以及行政强制等规定,甚至有限制教师和学生人身自由的条款。试想,这样“违法”“违规”的规章能让师生信服吗?
三是制定制度必须事先经过广泛的调研和师生的民主讨论。有的学校在当初制定制度时,并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和一线师生的民主讨论,而是学校领导层为了达到某种预期的管理目标而设定的“条条框框”。有时,虽然让师生参与了讨论,也是走走过场。不是人员的参与面不足,就是讨论的过程不够深入,或是出现校长“一言堂”的现象。还有的制度匆忙出台后,缺乏可行性与严肃性,甚至出现“朝令夕改”的现象。这样的制度在师生的心目中往往被认为是领导用来控制自己的工具,无法从内心真正理解制度的意义和价值,容易产生排斥心理。因此,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做到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的思想,让更多的教师、学生参与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应注意听取不同甚至反对的意见,使规章制度能充分兼顾不同群体合理合法的利益和愿望。最后,还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样出台的制度才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支持,从而有效减少制度实施过程中教师、学生的抗拒心理和抵触行为。
四是制定制度要从实际出发。要注重解决学校现实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规章制度更具导向性、必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到不因人而设计制度,不因人而改变制度的执行,不以任何理由排斥制度,不让任何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真正做到“人人有章可循,事事有规可依”。
三、重视制度落实,做到执行“不打折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就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我校多年来一直注重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让每一位师生明白: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同时,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师生深刻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要把制度外化为个人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内化成自觉遵守规矩的心理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督察、定期督察和专项检查,确保执行制度没有借口,不打折扣。要对遵规守纪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引导大家讲规矩、守规范;对于违规违纪者,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师生违法行为的防范、警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因权势大而回避,不因资历深而姑息,不因违者众而放任,坚决避免制度外的“潜规则”和“破窗效应”,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近年来,我校在执行制度中一贯坚持“照章办事,一丝不苟”的理念,无论是评优评先还是执行工作常规,都是制度“说了算”,任何人没有特权,让大家体会到,制度既是对我们日常行为的规范,也是一种道德的引领。在这种制度文化的感召下,整个校园形成了团结和谐、风正气顺的良好局面。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无一起违法乱纪事件发生,教育教学质量连年位居全市先进行列。
四、重视校务公开,做到“人人都是管理者”
一是重视教代会的作用。一个明智的校长,应该充分重视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的作用,把学校的各项工作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让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误解、消化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成立家长委员会,最大限度地发挥家长委员会对校务的民主参与作用。同时,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增进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以取得广大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在管理中要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和师生员工公开校务事项,做到决策程序、实施过程、工作结果公开;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学校的招生规定、分班计划和教师配备原则等;要向教职工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等。
多年的实践证明,依法治校是一门综合艺术,法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保证,德是一所学校得以发展的灵魂,情是学校管理的润滑剂。因此,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既要体现制度的刚性,又要体现人文关怀,注重道德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这样,依法治校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责 编 子 君)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学校工作中的必然体现。具体说来,就是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通过民主参与,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增强大家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各部门运作有序,使各环节管理有条不紊,形成“以规章管事,以制度育人”的和谐氛围。在多年的学校管理实践中,我深刻地体会到,要落实依法治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重视普法教育,做到人人“心中有法”
首先,校长要成为全校学法、懂法第一人。校长要带头学法、懂法。除认真研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外,还要通晓《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脑中铭记党纪国法,心中装着教育法规,把学法、用法、护法与学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避免依靠权力、运用行政手段的“家长式”管理,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通过以身示范,影响和带动全体师生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如我校一直坚持利用教师的政治学习时间和学生的班队活动课,组织师生学习常用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使师生全面理解“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深刻感受国家的法律是庄严的、神圣的,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必要保障;体会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既是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的工具,也是保障每一位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工具,从而让每一位师生心中有法、敬法。同时,我校还一直重视把法治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教师考评体系。近年来,学法律、讲法治、守规矩已成为我校师生的一种精神风貌和行为自觉。
其次,把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全面系统部署普法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才能使学校的法治教育系统化、具体化。同时,通过考核评价等手段,不断促进普法教育向纵深推进。平时,可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模拟小法庭、辩论赛、小品表演、课本剧、实践调查等,让学生在具体生动的情景中受到法治思想的熏陶和感染。我校每学期都要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交警大队、信阳监狱以及县工商执法部门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经常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展览。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月综治宣传月等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此丰富普法教育内容,增强师生学法、守法的热情。
二、重视建章立制,做到事事“有法可依”
建章立制是依法治校的抓手,是学校发展的基本保障。学校建立的规章制度须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籍管理等各项制度。有了制度,才能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制度应做到“废、改、立”并举。“废”就是废除阻碍学校发展的“条条框框”;“改”即是对已有的制度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使制度更具时代性和科学性;“立”即根据学校的现实状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使学校各方面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我校每学年都要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确保学校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犯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部门文件的规定。现实中,一些学校在当初制定制度时,由于缺乏对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真解读,从而使制度在刚出台时就已经“带病”了。如自行设定处罚、收费以及行政强制等规定,甚至有限制教师和学生人身自由的条款。试想,这样“违法”“违规”的规章能让师生信服吗?
三是制定制度必须事先经过广泛的调研和师生的民主讨论。有的学校在当初制定制度时,并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和一线师生的民主讨论,而是学校领导层为了达到某种预期的管理目标而设定的“条条框框”。有时,虽然让师生参与了讨论,也是走走过场。不是人员的参与面不足,就是讨论的过程不够深入,或是出现校长“一言堂”的现象。还有的制度匆忙出台后,缺乏可行性与严肃性,甚至出现“朝令夕改”的现象。这样的制度在师生的心目中往往被认为是领导用来控制自己的工具,无法从内心真正理解制度的意义和价值,容易产生排斥心理。因此,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做到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的思想,让更多的教师、学生参与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应注意听取不同甚至反对的意见,使规章制度能充分兼顾不同群体合理合法的利益和愿望。最后,还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样出台的制度才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支持,从而有效减少制度实施过程中教师、学生的抗拒心理和抵触行为。
四是制定制度要从实际出发。要注重解决学校现实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规章制度更具导向性、必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到不因人而设计制度,不因人而改变制度的执行,不以任何理由排斥制度,不让任何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真正做到“人人有章可循,事事有规可依”。
三、重视制度落实,做到执行“不打折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就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我校多年来一直注重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让每一位师生明白: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同时,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师生深刻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要把制度外化为个人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内化成自觉遵守规矩的心理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督察、定期督察和专项检查,确保执行制度没有借口,不打折扣。要对遵规守纪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引导大家讲规矩、守规范;对于违规违纪者,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师生违法行为的防范、警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因权势大而回避,不因资历深而姑息,不因违者众而放任,坚决避免制度外的“潜规则”和“破窗效应”,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近年来,我校在执行制度中一贯坚持“照章办事,一丝不苟”的理念,无论是评优评先还是执行工作常规,都是制度“说了算”,任何人没有特权,让大家体会到,制度既是对我们日常行为的规范,也是一种道德的引领。在这种制度文化的感召下,整个校园形成了团结和谐、风正气顺的良好局面。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无一起违法乱纪事件发生,教育教学质量连年位居全市先进行列。
四、重视校务公开,做到“人人都是管理者”
一是重视教代会的作用。一个明智的校长,应该充分重视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的作用,把学校的各项工作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让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误解、消化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成立家长委员会,最大限度地发挥家长委员会对校务的民主参与作用。同时,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增进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以取得广大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在管理中要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和师生员工公开校务事项,做到决策程序、实施过程、工作结果公开;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学校的招生规定、分班计划和教师配备原则等;要向教职工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等。
多年的实践证明,依法治校是一门综合艺术,法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保证,德是一所学校得以发展的灵魂,情是学校管理的润滑剂。因此,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既要体现制度的刚性,又要体现人文关怀,注重道德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这样,依法治校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责 编 子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