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自然人性观及其当代启示
冯艳艳
〔摘要〕 韓非的自然人性观,是在继承老子的“道法自然”和“少私寡欲”基础上,通过经验总结和实证运用形成的。韩非的自然人性观可以概括为“好利恶害”、“任理去欲”、“因情而治”,具有实证主义特征。韩非的自然人性观启示我们,要处理好人性与环境的和谐、正确理解人性的“自利”、回归人性的本原。
〔关键词〕 韩非,老子,自然,人性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1-0051-05
熊十力曾经说过:“凡政治哲学上大思想家,其立论足开学派者,必其思想于形而上学有根据,否则为浅薄之论,无传世久远价值也。” 〔1 〕306之所以探讨韩非的人性观,是因为人性观是韩非思想形成、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处于韩非法家思想的基础地位。韩非继承和发展老子的自然人性观,最终形成了具有实证主义特征的自然人性观,这种人性观对当代具有特殊的启示意义。
一、韩非人性论之源泉
韩非由理论到实证,对老子的“道法自然”做了充分的发展,形成了他独特的四元结构自然观。实际上,“人性自然”就是老子“道法自然”的一个分化。
(一)老子的自然人性观。老子自然观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道”。“道”是天地万物都要遵循的秩序,美国学者皮文睿(Peerenboom)认为,黄老提出了“基础自然主义”,在这一主义中,宇宙自然秩序为人类秩序的建构起到了根本和基础性的作用。〔2 〕27在自然观下,老子的“德”是“道”的分化,如果把孙悟空比作“道”的话,那么“德”就是孙悟空身上的每根猴毛,所以秩序可以“大”而化“之”。万物的本性就是自身的秩序,人是万物之一,那么人的本性也在于“德”。
而人之“德”是什么呢?老子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举例来说明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防。” 〔3 〕28老子从人的器官出发谈论人的本性。色、音、味、物、货都能够满足人们的自然需求,可以使目、耳、口、心、身得到满足,但是需求与欲望又不同,需求得到满足的时候,欲望还会滋生,当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欲望反而会更加强烈。所以老子认识到“大道甚夷,而民好径。” 〔3 〕141世人的自然属性,即人性是有缺陷的,人并不能完全按照道的规则行事,总是有冲破自然属性的欲望。
另外,老子认为人的欲望是从人的五种器官开始的,这可以说是“私欲”。人为了生存,必然就有所需求,而这种需求又会转化为欲望。人的私欲通常处于一种不断膨胀的状态,此时人性的弱点也就暴露出来了。那么,对“私欲”的控制,老子的观点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4 〕24老子还将“我无为而民自化”视为美好的愿景,人们也遵循这样的愿景而努力,可是从人类诞生之日起至今,这种美好依然是愿景,面对现实世界,人类欲望并没有消减,反而愈发膨胀,所以更需要一种有力的措施去压制人们冲破自然属性的欲望,让其回归“道”上。
老子的自然人性观,是从可知世界的角度观察人的本性,指的是人生理欲望的本能,这种本能仍然要遵循一定的秩序,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如果超出这一秩序,追求更多的欲望的时候,那么就要用“道”来进行维护了。所以老子讲的无欲,并不是让人们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都要泯灭掉,而是要求人们的欲望要控制在一定的界限范围之内。
(二)韩非对老子自然人性观的承与变。首先,韩非对老子自然人性观的继承主要体现在他对“道”的解释上。“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固曰:道,理之者也。” 〔5 〕411韩非认为道就是万理的统会,万理是万物的规律,万物规律各异,但是统归于一。“道”“理”都是秩序的象征,韩非对秩序的追求可以说与乱世的现实是分不开的,越是乱世,人们对于秩序的追求就越强烈,这也是韩非选取“道”作为其法治思想基础的原因。韩非认为人性本身就具有规律性,并且这种规律符合自然的规律,即“道”和“理”。从“道”到“理”,反映出人性创生的基础是一种由上向下落的过程,从理论界向着现象界下落。人性源于“道”和“理”,“道”为一、为全,“理”为多、为分,人性也随之向着多样的“人情”扩散发展开来。他和老子都是从客观实际出发,通过经验总结而得出人性论的内容,以人的本真状态来阐释人性,而没有进行 “善”“恶”的主观价值判断。
其次,韩非自然人性观以老子的“道法自然”为基础,通过对现实社会的观察,将“道法自然”发展为四元结构的自然观。一是政治自然之道,即治理国家要循天守道;二是知行合一的法治自然之道,立法要依循“道”,合乎规律性;三是“反自然”的自然之势;四是人性的自然之道。其中,人性的自然之道就是韩非的自然人性观。他的人性论比老子的人性论更为明确,认为“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喜利畏罪,人莫不然”。〔5 〕839
韩非将自然人性观的核心确定为“利”,正是因为人们追求“利”,才会推动社会的发展。不求“利”,不会有经济的发展;不求“利”,不会有政治的发展;不求“利”,不会有文化的发展。孔子携弟子周游列国,向人们传递儒家思想,这是“利”的驱动,为的是恢复礼治。春秋战国时期,为了实现国富兵强,诸侯国不断进行变革,这是对“利”的追求。即使是平民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祈求风调雨顺,年年丰收,这也是对“利”的追求。而恶害、畏罪,更是人们本性的表现。所以,趋利避害是人性的自然规律,符合“道”和“理”。韩非对人性的认识,是从客观的角度,以一种经验论来谈论人性的本然状态的。
二、韩非自然人性观的实证主义特征
韩非对于人性的理解是建立在自然观的基础之上,他不讨论性善或是性恶,而是从人的本然状态去描述、认识,提出人是“好利恶害”的,并且有着一颗“自为心”。韩非揭开了人们赋予人性至善的华丽外衣,甚至是通过血淋淋的见骨观肉的方式,探寻人的最原始的本性——好利恶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治,而不是德治,更不是人治。
(一)经驗层面的总结:“人之好利恶害”。韩非认为人性就是“好利恶害”的,对现实社会进行观察、分析,确定人性的特点。韩非的人性论本就是来源于道,所以韩非大胆地将先人的性善和性恶都一概去掉,人与动物一样,都是趋利避害的。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人就是从动物演化而来的,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动物,在探讨人性问题上,没必要过多地强调人和动物的差别。历代哲学家的大哉问“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似乎成了一个假议题。“吃饱等死,和动物没什么两样”的人之“常识”,侮辱的不是动物,而是人自己! 〔6 〕17由此可见,韩非对人性的认识也没有跨出他的自然观,客观地展现了人性的特点,没有善恶之分,没有对错之过,只是自然而然。韩非在提到卖棺材的人希望人死不是因为性恶;医生吮血救人不是因为性善,其实都是为了一个“利”字。韩非对人性的认识及其例证,恰恰与古代的日本、印度、北极等地区的一种“老捨”(英文是senicide)的人类生存方式相吻合,“捨”字在康熙字典里的意思是“释”,“老捨”就是将老人舍弃,也就是在物资匮乏的古代,年迈的老人已经没有什么生产力了,如果让其继续生存,那么就会消耗掉资源,为了使年轻力壮的人生存下去,就将老人带到山洞或者某个地方,让其等死。这就是人性,无关道德,只是顺自然而为,为的是人类能够繁衍和生存下去。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韩非善于捕捉自然万象的特征,从客观实际出发,通过经验总结而得出人性论的内容,以人的本真状态来阐释人性,而没有进行 “善”“恶”的主观价值判断。他对人性的认识从客观出发,站在了人类世界之外的一个点上,静静地观察世间万物,所以他才能提出利用人性“趋利避害”的特点来治理国家。所以,治理国家同样要循天守道。《功名篇》写到:“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逆人心,虽贲、育不能尽人力。故得天时,则不务而自生,得人心,则不趣而自劝;因技能,则不急而自疾;得势位,则不进而名成。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穷之令,故曰明主。” 〔5 〕551在韩非看来,明君治理国家要遵循四点:天时、人心、技能、势位。
韩非将老子之学,化为统治之术。韩非的人性论是对老子哲学思想的运用和实际操练,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孵化过程。所以韩非的人性论是一种实证的人性论,它来自于客观经验的总结,运用于君主统治的实践过程当中。在历史的发展中,人类社会需要圣人古训,也需要像韩非一样能够将圣人古训化为行动指南的人,“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结合才能促进人类向前发展。
(二)“任理去欲”的实证运用。韩非认为人的本能使人趋利避害,不仅不会给为了实现有效的政治秩序目标造成麻烦,而且从本质上是构建社会秩序的真正基础。韩非的《解老篇》对福祸相依的解释,恰恰说明了人性好利恶害,而后有“私欲”,终将祸降其身。“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 〔5 〕387面对人们的欲望,韩非并不像老子一样仅仅停留在说教层面上,而是更进一步地,积极主动地去面对,他恳请君主在治理国家过程中要 “任理去欲”。
韩非对人的私欲并不排斥,在他的自然观主导下,人的私欲也是自然的流露,重要的是如何利用人的这种私欲实现统治者的目的。人性既不像孟子所说的善,也不像荀子所说的恶,实际上,人性就是不断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已。所以,统治者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适应人的本性,而绝不是试图改变它。
韩非劝告君主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君主应该利用人性治理国家,此处的“情”就是人性的外在表现。即利用臣民的趋利避害,好赏恶罚的本性,以及“人莫不欲富贵全寿” 〔5 〕388的美好愿景,进行国家的统治。二是君主应该“任理去欲”,不能将自己的“欲”表现出来,否则大臣就会利用君主的“欲”而进行雕琢,这也体现了“君道无为”的思想。所以,韩非一方面劝告君主积极利用人性治理国家,另一方面又要时刻提醒君主要“去欲”,避免被臣民利用。韩非认识到人性的“私欲”,并且懂得利用人性来治理社会和国家。
首先,韩非认为人的自然属性应该服务于外在的政治统治。老子提出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3 〕125,所以要“不欲以净,天下将自定” 〔3 〕92,认为人应该少欲、无为,从内心进行修养,祸事就会远离。而韩非虽然认识到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但是他并没有走寻常路径,教导人们应该如何修身,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充分利用人性的特点,服务于政治统治。当人们认为人性趋利的特性会带来不断竞争,导致国家无序的时候,韩非却认为“利”会带来竞争,同时也会带来“合作”。合作就意味着交换,人们只有通过交换才会进行合作,达到互利的效应。所以在韩非看来,君臣之间存在着“利”的交换,“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5 〕367
其次,在对待人性的控制方面,韩非主张用法来调控,尤其体现在赏罚二柄的运用上,这是一种刚性管制,正所谓“夫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 〔5 〕1008法作为人的行为规范,必须能够适应人的本性,即趋利避害的行为机制。作为统治者,必须了解人性,利用人性,掌握受人性影响的行为机制,那么就很清楚地知道该如何管理和控制人们了,通过对不遵守规则的人进行处罚,而对那些遵守规则的人进行奖赏,来获得对人一生的总体控制,以此造就一个似乎天生愿意服从而又温顺的人。所以,赏罚的运用是利用人性、控制人性的最好例证。
(三)“因情而治”的实证运用。明君在实施政治统治的时候一定要“不逆天理,不伤性情”。〔5 〕555韩非又提到“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5 〕1045这里的“人情”与现代社会的人情含义不同,此处的“人情”实际上是人性的一种外在表现。比如说,人饥而食,这是“人性”,但是人们对于食物的选择和判断体现了人的好恶情感,这是“人情”。当我们看到、感同身受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产生的感情,称之为同情或怜悯,〔7 〕5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8 〕483比如,当人们看到罪犯受到绞刑的时候,人们就会感到残忍和痛苦;而受到赏赐的人的喜悦之情则会熏染到他人,此时人们就会进行判断,什么对自己有利什么对自己不利,进而因“情”而驱使人们的行为向着遵守法纪的方向发展。所以韩非建议君主永远掌持着刑德二柄,这充分利用了人的同情和人情,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效果。由此可以推出,君主对臣民的赏赐和惩罚应该让人们看到,不能“偷赏”或者“偷罚”。
人性自然也是“自然”觀的一部分,也属于自然规律的一部分。如果治理国家都不能遵循自然规律的话,肯定是不会成功的。所以在《韩非子》一书中很多关于国家政治方面的措施对策都是援“情”而治,而非徇私情。“人情皆喜贵而恶贱” 〔5 〕897,“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5 〕279君主要治理国家不仅要把握当下的人情如何,制定政策,而且更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人性,人情变化了,政策也要随之变化,这是他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和实事求是哲学观点的体现。〔9 〕
韩非提出的人性趋利避害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警告统治者收敛自己的欲望以防被身边的人利用,更告诉统治者要利用人性的特点去治理国家。所以,韩非对社会环境的重视和偏爱,影响了他对人性的认识,他更希望社会秩序的加强。这也符合当时战国时期人们对秩序的渴望和追求的特点,在混沌中,人们更多地去思考社会秩序的调整而不是宇宙时空的讨论了。
三、当代启示
从老子到韩非,从春秋到战国,二人所处的境遇不同,对自然观和人性论的认识也有所差异,但在差异的背后有着同源的因素。我们通过探讨,对现代人性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环境与人性要和谐。从宇宙论和自然观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最先处的环境是自然环境,最先适应的也是自然环境。所以,人首先是一个自然界中的人,与自然万物一样统一于“道”。而随着人的行为相互影响并彼此之间发生关系时,人所处的环境范围不断扩大,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人也由此成为一个社会中的人。所以人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统一体,人性也兼具“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同时人遵循着自然和社会双重秩序。
由古至今的演变过程中,人们对自然环境的重视逐渐让位于社会环境,人的“自然属性”逐渐隐退至幕后,取而代之的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塑造和培养。在这种状态下,今天的自然环境逐渐恶化,人的“自然属性”不受重视,最终导致社会矛盾逐渐凸显,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都出现了不和谐的状态。人处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单纯强调“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都不足取,而是要将二者统一,这样认识人性会更加全面。“人类在社会中组织自己行为时,不是完全自由的,因为他们共享一种生物本性。……这种本性在全世界都是统一的。共享的本性不能决定政治行为,但可限定可能的制度性质。这表示,人类政治取决于人类重复的行为模式,既横跨文化又纵越时间。” 〔10 〕396
当今社会,既不能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牺牲社会环境;也不允许为了促进社会环境的发展而破坏自然环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不能偏颇任何一方,而是要共同塑造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双重和谐,这将会促进新的人性论的认识。
(二)正确理解人性“自利”的本质。中国自儒家成为正统学派以来,对社会环境的塑造非常重视,这也导致人们对人的社会属性格外注意,从而忽视了人的自然属性的满足。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好利”就是功利,“自为心”就是自私,正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功利和自私在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中都是贬义词,人们普遍认为具有这两种品质的人是恶的,所以人们对这两者都唯恐避之不及。当韩非谈到“趋利避害”“自利”时,学界对其褒贬不一,但更多的是批判,认为这与传统道德背道而驰。
而在西方经济学理念中,“自利”是理性人的特征,这与人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分不开。面对竞争的世界,任何领域都存在着计算和比较。而这种计算的价格不一定非要转化为金钱来进行衡量,实际上人们在自己心中都有一杆秤,每个人的算法不同,成本与效益的比较也会不同,可以说在内心这个市场中机会成本的高低只有本人知道,机会成本的价格就是自己“设计”出来的。
通过中西方对“自利”这一人性认识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受传统文化中“自利”即自私的影响,羞于谈人们自然属性的满足,这种压抑终将导致社会矛盾的爆发。具体到当前,应该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正确理解“自利”,正确对待自然观下的人性。今天人性“自利”的论证应该脱离传统的形而上的哲学束缚,“必须拒绝唯质主义的研究进路,要在更为具体的、更为语境化的因此也更为经验的层面细致地研究性以及人性的具体表现,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 〔11 〕21这才是学术的进步。
经济学家根据人性自利理论,推导出利用诱因来改变人们的经济活动。诱因有很多种,好的、坏的,美好的、丑陋的,明显的、隐藏的,只有找到这些形形色色的诱因,才会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在美国人史蒂芬·列维特和史蒂芬·都伯纳合著的《魔鬼经济学——用反常思维解决问题》一书中,详细谈论了关于诱因的问题,并且列举了很多经济学家所做的实验和现实生活的例子,来告诉大家诱因对于影响人们行为的选择是何等重要。
所以,正确认识人性“自利”,懂得通过诱因来影响人们的偏好形成,进而对法律规范进行完善,是充分发挥法的有效性的条件之一。
(三)人性需要回归本原。老子认为人性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少私寡欲,是一种回归的教化,即人性终将回归于自然之道。而韩非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君主治理国家应该善于运用人性,为我所用。所以在老子与韩非之间,人性论呈现出由回归到利用的演变过程。
由此,在现代社会,国家在制定法律、推行政策时,也应该照顾到“人情”冷暖,塑造好“人情”偏好。所谓照顾到“人情”冷暖,必然是要求法律的制定应该符合“人性”和“人情”,遵循“人性”规律。“人性”终归是趋利避害的,但是“人情”具有差异性。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时代,“人情”是不一样的,人们的好恶会发生改变。所以,法律应该与时俱进,应该照顾到“人情”。所谓塑造好“人情”偏好,那就是法律的制定要朝着“善法”方向转变,因为制度的运行会影响人们“人情”偏好的形成,好的制度会促进人们良性偏好的养成,最终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人情”随着地域、时间的不同,也是不同的,善恶、美丑的评判标准也在发生变化,进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都产生了极大的不同。所以韩非提出:“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5 〕1085各个时代、各个地域存在着不同的“利维坦”,韩非的“利维坦”恰恰就是适应那个时代的“风土人情”,归根到底是符合自然之道的。但是,还应该注意到,“人情”是可以通过制度塑造的,这就给法的制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四、结语
韩非的人性论,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经验论,是实证主义的人性论,这种人性论的对与错暂且不论,单单就这种实证性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而言,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发扬。一种思想之所以能够流淌两千年而不衰,尤其是在现代中国,以陈启天为代表的“新法家”时代的来临,与韩非的实证主义法治思想是密不可分的。在诸子百家中,站在君主的立场上来看,韩非理论的精准度、实用性,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当仁不让。在当今社会,思想市场的激烈竞争不亚于战国硝烟,法家第三期 〔12 〕的发展应该注重继承,但不仅仅是继承那些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传统思想文化,更应该继承韩非的这种实证性的治学和理念。
参考文献:
〔1〕熊十力.熊十力全集:第5卷〔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
〔2〕Peerenboom.Law and Morality in An Ancient China〔M〕.New York:Suny Press,1993.
〔3〕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魏 源.老子本义〔M〕.北京:世界书局,中华民国24.
〔5〕陈奇猷.韩非新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6〕熊秉元.优雅的理性——用经济学的眼光看世界〔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
〔7〕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8〕钟哲点校.陆九渊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0.
〔9〕王立仁.论韩非的“因情而治” 〔J〕.政治学研究,1996(2).
〔10〕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M〕.毛俊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11〕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M〕.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2〕喻 中.法家三期论〔J〕.法学评论,2016(3).
责任编辑 苏玉娟
〔摘要〕 韓非的自然人性观,是在继承老子的“道法自然”和“少私寡欲”基础上,通过经验总结和实证运用形成的。韩非的自然人性观可以概括为“好利恶害”、“任理去欲”、“因情而治”,具有实证主义特征。韩非的自然人性观启示我们,要处理好人性与环境的和谐、正确理解人性的“自利”、回归人性的本原。
〔关键词〕 韩非,老子,自然,人性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1-0051-05
熊十力曾经说过:“凡政治哲学上大思想家,其立论足开学派者,必其思想于形而上学有根据,否则为浅薄之论,无传世久远价值也。” 〔1 〕306之所以探讨韩非的人性观,是因为人性观是韩非思想形成、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处于韩非法家思想的基础地位。韩非继承和发展老子的自然人性观,最终形成了具有实证主义特征的自然人性观,这种人性观对当代具有特殊的启示意义。
一、韩非人性论之源泉
韩非由理论到实证,对老子的“道法自然”做了充分的发展,形成了他独特的四元结构自然观。实际上,“人性自然”就是老子“道法自然”的一个分化。
(一)老子的自然人性观。老子自然观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道”。“道”是天地万物都要遵循的秩序,美国学者皮文睿(Peerenboom)认为,黄老提出了“基础自然主义”,在这一主义中,宇宙自然秩序为人类秩序的建构起到了根本和基础性的作用。〔2 〕27在自然观下,老子的“德”是“道”的分化,如果把孙悟空比作“道”的话,那么“德”就是孙悟空身上的每根猴毛,所以秩序可以“大”而化“之”。万物的本性就是自身的秩序,人是万物之一,那么人的本性也在于“德”。
而人之“德”是什么呢?老子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举例来说明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防。” 〔3 〕28老子从人的器官出发谈论人的本性。色、音、味、物、货都能够满足人们的自然需求,可以使目、耳、口、心、身得到满足,但是需求与欲望又不同,需求得到满足的时候,欲望还会滋生,当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欲望反而会更加强烈。所以老子认识到“大道甚夷,而民好径。” 〔3 〕141世人的自然属性,即人性是有缺陷的,人并不能完全按照道的规则行事,总是有冲破自然属性的欲望。
另外,老子认为人的欲望是从人的五种器官开始的,这可以说是“私欲”。人为了生存,必然就有所需求,而这种需求又会转化为欲望。人的私欲通常处于一种不断膨胀的状态,此时人性的弱点也就暴露出来了。那么,对“私欲”的控制,老子的观点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4 〕24老子还将“我无为而民自化”视为美好的愿景,人们也遵循这样的愿景而努力,可是从人类诞生之日起至今,这种美好依然是愿景,面对现实世界,人类欲望并没有消减,反而愈发膨胀,所以更需要一种有力的措施去压制人们冲破自然属性的欲望,让其回归“道”上。
老子的自然人性观,是从可知世界的角度观察人的本性,指的是人生理欲望的本能,这种本能仍然要遵循一定的秩序,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如果超出这一秩序,追求更多的欲望的时候,那么就要用“道”来进行维护了。所以老子讲的无欲,并不是让人们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都要泯灭掉,而是要求人们的欲望要控制在一定的界限范围之内。
(二)韩非对老子自然人性观的承与变。首先,韩非对老子自然人性观的继承主要体现在他对“道”的解释上。“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固曰:道,理之者也。” 〔5 〕411韩非认为道就是万理的统会,万理是万物的规律,万物规律各异,但是统归于一。“道”“理”都是秩序的象征,韩非对秩序的追求可以说与乱世的现实是分不开的,越是乱世,人们对于秩序的追求就越强烈,这也是韩非选取“道”作为其法治思想基础的原因。韩非认为人性本身就具有规律性,并且这种规律符合自然的规律,即“道”和“理”。从“道”到“理”,反映出人性创生的基础是一种由上向下落的过程,从理论界向着现象界下落。人性源于“道”和“理”,“道”为一、为全,“理”为多、为分,人性也随之向着多样的“人情”扩散发展开来。他和老子都是从客观实际出发,通过经验总结而得出人性论的内容,以人的本真状态来阐释人性,而没有进行 “善”“恶”的主观价值判断。
其次,韩非自然人性观以老子的“道法自然”为基础,通过对现实社会的观察,将“道法自然”发展为四元结构的自然观。一是政治自然之道,即治理国家要循天守道;二是知行合一的法治自然之道,立法要依循“道”,合乎规律性;三是“反自然”的自然之势;四是人性的自然之道。其中,人性的自然之道就是韩非的自然人性观。他的人性论比老子的人性论更为明确,认为“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喜利畏罪,人莫不然”。〔5 〕839
韩非将自然人性观的核心确定为“利”,正是因为人们追求“利”,才会推动社会的发展。不求“利”,不会有经济的发展;不求“利”,不会有政治的发展;不求“利”,不会有文化的发展。孔子携弟子周游列国,向人们传递儒家思想,这是“利”的驱动,为的是恢复礼治。春秋战国时期,为了实现国富兵强,诸侯国不断进行变革,这是对“利”的追求。即使是平民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祈求风调雨顺,年年丰收,这也是对“利”的追求。而恶害、畏罪,更是人们本性的表现。所以,趋利避害是人性的自然规律,符合“道”和“理”。韩非对人性的认识,是从客观的角度,以一种经验论来谈论人性的本然状态的。
二、韩非自然人性观的实证主义特征
韩非对于人性的理解是建立在自然观的基础之上,他不讨论性善或是性恶,而是从人的本然状态去描述、认识,提出人是“好利恶害”的,并且有着一颗“自为心”。韩非揭开了人们赋予人性至善的华丽外衣,甚至是通过血淋淋的见骨观肉的方式,探寻人的最原始的本性——好利恶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治,而不是德治,更不是人治。
(一)经驗层面的总结:“人之好利恶害”。韩非认为人性就是“好利恶害”的,对现实社会进行观察、分析,确定人性的特点。韩非的人性论本就是来源于道,所以韩非大胆地将先人的性善和性恶都一概去掉,人与动物一样,都是趋利避害的。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人就是从动物演化而来的,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动物,在探讨人性问题上,没必要过多地强调人和动物的差别。历代哲学家的大哉问“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似乎成了一个假议题。“吃饱等死,和动物没什么两样”的人之“常识”,侮辱的不是动物,而是人自己! 〔6 〕17由此可见,韩非对人性的认识也没有跨出他的自然观,客观地展现了人性的特点,没有善恶之分,没有对错之过,只是自然而然。韩非在提到卖棺材的人希望人死不是因为性恶;医生吮血救人不是因为性善,其实都是为了一个“利”字。韩非对人性的认识及其例证,恰恰与古代的日本、印度、北极等地区的一种“老捨”(英文是senicide)的人类生存方式相吻合,“捨”字在康熙字典里的意思是“释”,“老捨”就是将老人舍弃,也就是在物资匮乏的古代,年迈的老人已经没有什么生产力了,如果让其继续生存,那么就会消耗掉资源,为了使年轻力壮的人生存下去,就将老人带到山洞或者某个地方,让其等死。这就是人性,无关道德,只是顺自然而为,为的是人类能够繁衍和生存下去。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韩非善于捕捉自然万象的特征,从客观实际出发,通过经验总结而得出人性论的内容,以人的本真状态来阐释人性,而没有进行 “善”“恶”的主观价值判断。他对人性的认识从客观出发,站在了人类世界之外的一个点上,静静地观察世间万物,所以他才能提出利用人性“趋利避害”的特点来治理国家。所以,治理国家同样要循天守道。《功名篇》写到:“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逆人心,虽贲、育不能尽人力。故得天时,则不务而自生,得人心,则不趣而自劝;因技能,则不急而自疾;得势位,则不进而名成。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穷之令,故曰明主。” 〔5 〕551在韩非看来,明君治理国家要遵循四点:天时、人心、技能、势位。
韩非将老子之学,化为统治之术。韩非的人性论是对老子哲学思想的运用和实际操练,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孵化过程。所以韩非的人性论是一种实证的人性论,它来自于客观经验的总结,运用于君主统治的实践过程当中。在历史的发展中,人类社会需要圣人古训,也需要像韩非一样能够将圣人古训化为行动指南的人,“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结合才能促进人类向前发展。
(二)“任理去欲”的实证运用。韩非认为人的本能使人趋利避害,不仅不会给为了实现有效的政治秩序目标造成麻烦,而且从本质上是构建社会秩序的真正基础。韩非的《解老篇》对福祸相依的解释,恰恰说明了人性好利恶害,而后有“私欲”,终将祸降其身。“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 〔5 〕387面对人们的欲望,韩非并不像老子一样仅仅停留在说教层面上,而是更进一步地,积极主动地去面对,他恳请君主在治理国家过程中要 “任理去欲”。
韩非对人的私欲并不排斥,在他的自然观主导下,人的私欲也是自然的流露,重要的是如何利用人的这种私欲实现统治者的目的。人性既不像孟子所说的善,也不像荀子所说的恶,实际上,人性就是不断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已。所以,统治者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适应人的本性,而绝不是试图改变它。
韩非劝告君主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君主应该利用人性治理国家,此处的“情”就是人性的外在表现。即利用臣民的趋利避害,好赏恶罚的本性,以及“人莫不欲富贵全寿” 〔5 〕388的美好愿景,进行国家的统治。二是君主应该“任理去欲”,不能将自己的“欲”表现出来,否则大臣就会利用君主的“欲”而进行雕琢,这也体现了“君道无为”的思想。所以,韩非一方面劝告君主积极利用人性治理国家,另一方面又要时刻提醒君主要“去欲”,避免被臣民利用。韩非认识到人性的“私欲”,并且懂得利用人性来治理社会和国家。
首先,韩非认为人的自然属性应该服务于外在的政治统治。老子提出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3 〕125,所以要“不欲以净,天下将自定” 〔3 〕92,认为人应该少欲、无为,从内心进行修养,祸事就会远离。而韩非虽然认识到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但是他并没有走寻常路径,教导人们应该如何修身,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充分利用人性的特点,服务于政治统治。当人们认为人性趋利的特性会带来不断竞争,导致国家无序的时候,韩非却认为“利”会带来竞争,同时也会带来“合作”。合作就意味着交换,人们只有通过交换才会进行合作,达到互利的效应。所以在韩非看来,君臣之间存在着“利”的交换,“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5 〕367
其次,在对待人性的控制方面,韩非主张用法来调控,尤其体现在赏罚二柄的运用上,这是一种刚性管制,正所谓“夫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 〔5 〕1008法作为人的行为规范,必须能够适应人的本性,即趋利避害的行为机制。作为统治者,必须了解人性,利用人性,掌握受人性影响的行为机制,那么就很清楚地知道该如何管理和控制人们了,通过对不遵守规则的人进行处罚,而对那些遵守规则的人进行奖赏,来获得对人一生的总体控制,以此造就一个似乎天生愿意服从而又温顺的人。所以,赏罚的运用是利用人性、控制人性的最好例证。
(三)“因情而治”的实证运用。明君在实施政治统治的时候一定要“不逆天理,不伤性情”。〔5 〕555韩非又提到“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5 〕1045这里的“人情”与现代社会的人情含义不同,此处的“人情”实际上是人性的一种外在表现。比如说,人饥而食,这是“人性”,但是人们对于食物的选择和判断体现了人的好恶情感,这是“人情”。当我们看到、感同身受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产生的感情,称之为同情或怜悯,〔7 〕5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8 〕483比如,当人们看到罪犯受到绞刑的时候,人们就会感到残忍和痛苦;而受到赏赐的人的喜悦之情则会熏染到他人,此时人们就会进行判断,什么对自己有利什么对自己不利,进而因“情”而驱使人们的行为向着遵守法纪的方向发展。所以韩非建议君主永远掌持着刑德二柄,这充分利用了人的同情和人情,达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效果。由此可以推出,君主对臣民的赏赐和惩罚应该让人们看到,不能“偷赏”或者“偷罚”。
人性自然也是“自然”觀的一部分,也属于自然规律的一部分。如果治理国家都不能遵循自然规律的话,肯定是不会成功的。所以在《韩非子》一书中很多关于国家政治方面的措施对策都是援“情”而治,而非徇私情。“人情皆喜贵而恶贱” 〔5 〕897,“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5 〕279君主要治理国家不仅要把握当下的人情如何,制定政策,而且更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人性,人情变化了,政策也要随之变化,这是他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和实事求是哲学观点的体现。〔9 〕
韩非提出的人性趋利避害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警告统治者收敛自己的欲望以防被身边的人利用,更告诉统治者要利用人性的特点去治理国家。所以,韩非对社会环境的重视和偏爱,影响了他对人性的认识,他更希望社会秩序的加强。这也符合当时战国时期人们对秩序的渴望和追求的特点,在混沌中,人们更多地去思考社会秩序的调整而不是宇宙时空的讨论了。
三、当代启示
从老子到韩非,从春秋到战国,二人所处的境遇不同,对自然观和人性论的认识也有所差异,但在差异的背后有着同源的因素。我们通过探讨,对现代人性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环境与人性要和谐。从宇宙论和自然观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最先处的环境是自然环境,最先适应的也是自然环境。所以,人首先是一个自然界中的人,与自然万物一样统一于“道”。而随着人的行为相互影响并彼此之间发生关系时,人所处的环境范围不断扩大,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人也由此成为一个社会中的人。所以人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统一体,人性也兼具“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同时人遵循着自然和社会双重秩序。
由古至今的演变过程中,人们对自然环境的重视逐渐让位于社会环境,人的“自然属性”逐渐隐退至幕后,取而代之的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塑造和培养。在这种状态下,今天的自然环境逐渐恶化,人的“自然属性”不受重视,最终导致社会矛盾逐渐凸显,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都出现了不和谐的状态。人处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单纯强调“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都不足取,而是要将二者统一,这样认识人性会更加全面。“人类在社会中组织自己行为时,不是完全自由的,因为他们共享一种生物本性。……这种本性在全世界都是统一的。共享的本性不能决定政治行为,但可限定可能的制度性质。这表示,人类政治取决于人类重复的行为模式,既横跨文化又纵越时间。” 〔10 〕396
当今社会,既不能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牺牲社会环境;也不允许为了促进社会环境的发展而破坏自然环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不能偏颇任何一方,而是要共同塑造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双重和谐,这将会促进新的人性论的认识。
(二)正确理解人性“自利”的本质。中国自儒家成为正统学派以来,对社会环境的塑造非常重视,这也导致人们对人的社会属性格外注意,从而忽视了人的自然属性的满足。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好利”就是功利,“自为心”就是自私,正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功利和自私在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中都是贬义词,人们普遍认为具有这两种品质的人是恶的,所以人们对这两者都唯恐避之不及。当韩非谈到“趋利避害”“自利”时,学界对其褒贬不一,但更多的是批判,认为这与传统道德背道而驰。
而在西方经济学理念中,“自利”是理性人的特征,这与人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分不开。面对竞争的世界,任何领域都存在着计算和比较。而这种计算的价格不一定非要转化为金钱来进行衡量,实际上人们在自己心中都有一杆秤,每个人的算法不同,成本与效益的比较也会不同,可以说在内心这个市场中机会成本的高低只有本人知道,机会成本的价格就是自己“设计”出来的。
通过中西方对“自利”这一人性认识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受传统文化中“自利”即自私的影响,羞于谈人们自然属性的满足,这种压抑终将导致社会矛盾的爆发。具体到当前,应该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正确理解“自利”,正确对待自然观下的人性。今天人性“自利”的论证应该脱离传统的形而上的哲学束缚,“必须拒绝唯质主义的研究进路,要在更为具体的、更为语境化的因此也更为经验的层面细致地研究性以及人性的具体表现,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 〔11 〕21这才是学术的进步。
经济学家根据人性自利理论,推导出利用诱因来改变人们的经济活动。诱因有很多种,好的、坏的,美好的、丑陋的,明显的、隐藏的,只有找到这些形形色色的诱因,才会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在美国人史蒂芬·列维特和史蒂芬·都伯纳合著的《魔鬼经济学——用反常思维解决问题》一书中,详细谈论了关于诱因的问题,并且列举了很多经济学家所做的实验和现实生活的例子,来告诉大家诱因对于影响人们行为的选择是何等重要。
所以,正确认识人性“自利”,懂得通过诱因来影响人们的偏好形成,进而对法律规范进行完善,是充分发挥法的有效性的条件之一。
(三)人性需要回归本原。老子认为人性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少私寡欲,是一种回归的教化,即人性终将回归于自然之道。而韩非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君主治理国家应该善于运用人性,为我所用。所以在老子与韩非之间,人性论呈现出由回归到利用的演变过程。
由此,在现代社会,国家在制定法律、推行政策时,也应该照顾到“人情”冷暖,塑造好“人情”偏好。所谓照顾到“人情”冷暖,必然是要求法律的制定应该符合“人性”和“人情”,遵循“人性”规律。“人性”终归是趋利避害的,但是“人情”具有差异性。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时代,“人情”是不一样的,人们的好恶会发生改变。所以,法律应该与时俱进,应该照顾到“人情”。所谓塑造好“人情”偏好,那就是法律的制定要朝着“善法”方向转变,因为制度的运行会影响人们“人情”偏好的形成,好的制度会促进人们良性偏好的养成,最终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人情”随着地域、时间的不同,也是不同的,善恶、美丑的评判标准也在发生变化,进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都产生了极大的不同。所以韩非提出:“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5 〕1085各个时代、各个地域存在着不同的“利维坦”,韩非的“利维坦”恰恰就是适应那个时代的“风土人情”,归根到底是符合自然之道的。但是,还应该注意到,“人情”是可以通过制度塑造的,这就给法的制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四、结语
韩非的人性论,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经验论,是实证主义的人性论,这种人性论的对与错暂且不论,单单就这种实证性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而言,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发扬。一种思想之所以能够流淌两千年而不衰,尤其是在现代中国,以陈启天为代表的“新法家”时代的来临,与韩非的实证主义法治思想是密不可分的。在诸子百家中,站在君主的立场上来看,韩非理论的精准度、实用性,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当仁不让。在当今社会,思想市场的激烈竞争不亚于战国硝烟,法家第三期 〔12 〕的发展应该注重继承,但不仅仅是继承那些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传统思想文化,更应该继承韩非的这种实证性的治学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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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苏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