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待遇,让农村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徐玉斌+詹美娜
当前,加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已成为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发展农村教育,帮助农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事。教师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关键,只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才能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
长期以来,农村教师不仅在工资待遇方面比不上城市教师,而且在编制设置、职称评聘等很多方面都与城市存在不小差距。教师待遇的高低,是教师职业是否具有吸引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教师能否解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农村中小学教师收入水平低下,是造成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定,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主要原因,已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而且难免会影响千千万万农村孩子的未来。因此,只有切实普遍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
当前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是教师总数不少、而乡村教师严重不足。从县域整体上看,教师数量问题并不明显。但是,远离县城、经济条件差、交通不便的乡村,教师数量明显不足,特别是中小学新编制标准实施后,分流了一批超编教师,清退了一批不合格教师,精简了教师队伍,但由于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地区学校规模小,公办教师满足不了学校实际工作需要,一些农村学校只好聘用代课教师,出现“表面超编、实际缺编”的现象。
第二是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课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相当多的农村小学,特别是一些村小和教学点,基本上没有专职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这些课程根本无法保证质量,严重影响到农村学生的全面发展。农村学校与县城学校在音体美和英语学科上师资力量的巨大差距,不但影响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而且制约了农村学生的发展空间。
第三是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由于无法补充年轻教师,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普遍存在老龄化问题,并且越偏远的学校,教师老龄化问题越严重。部分偏远薄弱学校教师的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爷爷奶奶教小学,叔叔阿姨教初中,哥哥姐姐教高中”,是当前一些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结构的真实写照。
第四是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堪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学校的教师普遍学历层次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相当多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陈旧,教学方式单一,师生之间缺少沟通交流,一部分教师原有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已不能适应课改的需要,影响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由于农村学校生活环境艰苦、发展机会少、待遇普遍偏低,导致农村既有优秀教师不断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工作积极性,有的地方甚至由于教师的流失,致使学校无法正常开课。
对现有政策的分析
为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部分缓解了农村师资资源短缺问题。如:免费师范生、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高校毕业生以“资教生”的身份补充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了农村教育质量。但是,一些“资教生”对农村地区的艰苦生活缺乏足够了解和心理准备,未满3年便离开的“资教生”不在少数,有的任教不到一个月就离开了,在一些偏远山区甚至出现“上午来、下午走”的情况。由于缺乏应有的政策约束,以及考虑到“资教生”的特殊身份和他们资教结束后的漫漫前程,地方政府和所资教的学校对“资教生”的离去虽然无可奈何,却也大多表示理解。看来,政府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城市教师支教计划、特岗教师计划、资教生计划,可能只给乡村学校提供了一批教课的“过客”,而非办学的“中坚”。所以,这些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也难以弥补农村中小学教师大量流失所带来的缺位。
今年6月1日,国务院下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 — 2020年)》,提出优先发展乡村教师队伍的战略举措,旨在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并明确要求各省(市、区)于2015年年底前提出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政策建议
一、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岗位津贴
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教师职业本身没有吸引力,而是由于工资待遇低。有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间,全国乡村教师数量由472.95万降为330.45万。短短三年时间内,乡村教师流失率达30%。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离家远,不能照顾家庭,是所有身处乡村的教师共同的困难。这也正是造成近年来乡村教师普遍短缺的原因之一。前面说过,教师待遇的高低,是教师职业是否具有吸引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教师能否解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计划研究所所长菲利普·库姆斯更是认为:“允许教师工资落后于其他人员的工资是自取失败,因为这样的结果是丢失很多最好的教师,然后补充以才能较差者。”因此,只有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学校教师的待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并为教师的合理流动提供长效保证。
在当前状况下,我们可以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并大幅度提高教师的岗位津贴。依据农村学校的边远艰苦程度、教师的岗位级别和执教年限,实行阶梯式津贴政策,即越是在边远艰苦的地区、岗位级别越高,执教年限越长的教师,津贴标准越高。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曾运用自主研究的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模型,对全国11个省23个县区的185所中小学的5900名教师和8所师范大学的5898名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当月薪达到4000元时,会有79.4%的师范生愿意直接去农村任教,月薪达到5000元时,会有88.1%的师范生愿意直接到农村任教。因此,大幅度提高教师津贴是激励教师到农村任教的有效办法。
二、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居住条件差也是所有身处乡村的教师面临的共同困境,一些边远农村地区教师住房破旧、简陋,用水、用电等也不方便。但由于离家远,很多教师不得不忍受这种恶劣的居住环境。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国家出台了专门为乡村教师设立的“周转房”政策,但是,只是针对县级,村一级的教师享受不到该政策。笔者建议,可以为农村教师建设施较齐全的宿舍,从住宿上缩小城乡教师的差别,让农村教师有安全、舒适的容身之处,不再为人身安全担惊受怕,也不用为基本的生活条件而烦恼。
三、增加农村教师交通补贴
离家远,不能照顾家庭是农村教师面临的又一困难。有许多农村教师,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在乡村教书,却住在城镇,其往来乡村与城镇的交通费,是他们在乡村教书必须付出的生活成本,理应纳入生活补助的范畴。建议按照乡村学校距离城镇交通半径的不同,给予农村教师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为农村教师提供交通工具,以解决交通不便的问题。
四、落实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障
农村学校教师数量少,很多教师身兼多个科目的教学任务。由于课时多、任务重,很多教师的健康都会出现问题,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每年对农村教师进行一次认真的体检,同时做好农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因此,为乡村教师提供健康检查和医疗服务的机会,也是法律规定的地方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本栏责编 再 澜)
当前,加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已成为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发展农村教育,帮助农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事。教师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关键,只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才能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
长期以来,农村教师不仅在工资待遇方面比不上城市教师,而且在编制设置、职称评聘等很多方面都与城市存在不小差距。教师待遇的高低,是教师职业是否具有吸引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教师能否解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农村中小学教师收入水平低下,是造成农村教师队伍不稳定,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主要原因,已成为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而且难免会影响千千万万农村孩子的未来。因此,只有切实普遍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
当前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是教师总数不少、而乡村教师严重不足。从县域整体上看,教师数量问题并不明显。但是,远离县城、经济条件差、交通不便的乡村,教师数量明显不足,特别是中小学新编制标准实施后,分流了一批超编教师,清退了一批不合格教师,精简了教师队伍,但由于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地区学校规模小,公办教师满足不了学校实际工作需要,一些农村学校只好聘用代课教师,出现“表面超编、实际缺编”的现象。
第二是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课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相当多的农村小学,特别是一些村小和教学点,基本上没有专职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这些课程根本无法保证质量,严重影响到农村学生的全面发展。农村学校与县城学校在音体美和英语学科上师资力量的巨大差距,不但影响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而且制约了农村学生的发展空间。
第三是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由于无法补充年轻教师,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普遍存在老龄化问题,并且越偏远的学校,教师老龄化问题越严重。部分偏远薄弱学校教师的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爷爷奶奶教小学,叔叔阿姨教初中,哥哥姐姐教高中”,是当前一些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结构的真实写照。
第四是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堪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学校的教师普遍学历层次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相当多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陈旧,教学方式单一,师生之间缺少沟通交流,一部分教师原有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已不能适应课改的需要,影响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由于农村学校生活环境艰苦、发展机会少、待遇普遍偏低,导致农村既有优秀教师不断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工作积极性,有的地方甚至由于教师的流失,致使学校无法正常开课。
对现有政策的分析
为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部分缓解了农村师资资源短缺问题。如:免费师范生、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高校毕业生以“资教生”的身份补充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了农村教育质量。但是,一些“资教生”对农村地区的艰苦生活缺乏足够了解和心理准备,未满3年便离开的“资教生”不在少数,有的任教不到一个月就离开了,在一些偏远山区甚至出现“上午来、下午走”的情况。由于缺乏应有的政策约束,以及考虑到“资教生”的特殊身份和他们资教结束后的漫漫前程,地方政府和所资教的学校对“资教生”的离去虽然无可奈何,却也大多表示理解。看来,政府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城市教师支教计划、特岗教师计划、资教生计划,可能只给乡村学校提供了一批教课的“过客”,而非办学的“中坚”。所以,这些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也难以弥补农村中小学教师大量流失所带来的缺位。
今年6月1日,国务院下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 — 2020年)》,提出优先发展乡村教师队伍的战略举措,旨在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并明确要求各省(市、区)于2015年年底前提出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政策建议
一、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岗位津贴
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教师职业本身没有吸引力,而是由于工资待遇低。有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间,全国乡村教师数量由472.95万降为330.45万。短短三年时间内,乡村教师流失率达30%。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离家远,不能照顾家庭,是所有身处乡村的教师共同的困难。这也正是造成近年来乡村教师普遍短缺的原因之一。前面说过,教师待遇的高低,是教师职业是否具有吸引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教师能否解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计划研究所所长菲利普·库姆斯更是认为:“允许教师工资落后于其他人员的工资是自取失败,因为这样的结果是丢失很多最好的教师,然后补充以才能较差者。”因此,只有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学校教师的待遇,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并为教师的合理流动提供长效保证。
在当前状况下,我们可以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并大幅度提高教师的岗位津贴。依据农村学校的边远艰苦程度、教师的岗位级别和执教年限,实行阶梯式津贴政策,即越是在边远艰苦的地区、岗位级别越高,执教年限越长的教师,津贴标准越高。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曾运用自主研究的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模型,对全国11个省23个县区的185所中小学的5900名教师和8所师范大学的5898名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当月薪达到4000元时,会有79.4%的师范生愿意直接去农村任教,月薪达到5000元时,会有88.1%的师范生愿意直接到农村任教。因此,大幅度提高教师津贴是激励教师到农村任教的有效办法。
二、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居住条件差也是所有身处乡村的教师面临的共同困境,一些边远农村地区教师住房破旧、简陋,用水、用电等也不方便。但由于离家远,很多教师不得不忍受这种恶劣的居住环境。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国家出台了专门为乡村教师设立的“周转房”政策,但是,只是针对县级,村一级的教师享受不到该政策。笔者建议,可以为农村教师建设施较齐全的宿舍,从住宿上缩小城乡教师的差别,让农村教师有安全、舒适的容身之处,不再为人身安全担惊受怕,也不用为基本的生活条件而烦恼。
三、增加农村教师交通补贴
离家远,不能照顾家庭是农村教师面临的又一困难。有许多农村教师,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在乡村教书,却住在城镇,其往来乡村与城镇的交通费,是他们在乡村教书必须付出的生活成本,理应纳入生活补助的范畴。建议按照乡村学校距离城镇交通半径的不同,给予农村教师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为农村教师提供交通工具,以解决交通不便的问题。
四、落实农村教师的医疗保障
农村学校教师数量少,很多教师身兼多个科目的教学任务。由于课时多、任务重,很多教师的健康都会出现问题,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每年对农村教师进行一次认真的体检,同时做好农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因此,为乡村教师提供健康检查和医疗服务的机会,也是法律规定的地方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本栏责编 再 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