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代词“者”、“所”浅析
【摘要】本文对古代汉语特殊代词“者”、“所”的用途进行浅析,从“者”、“所”与一般代词的区别,“者”、“所”做特殊代词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等方面通过具体实例进行辨析,总结其规律。
【关键词】古代汉语 特殊代词 文言虚词 阅读教学
郭锡良先生的《古代汉语》中称“‘者和‘所是两个起辅助作用的代词”。“起辅助作用”正是“者”、“所”做代词的特殊之处。正因为特殊,它们的用法就显得复杂的多,掌握起来也有难度,因此有必要辨析。
一、“者”、“所”与一般代词的不同
一般代词可直接指代人或物,可独立做句子成分,但“者”和“所”不能直接指代人或物,必须和其他的词、短语结合成“者字结构”或“所字结构”,才能指代人或物,才能做句子成分。例如:
①沛公曰:“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史记·鸿门宴》)
②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柳宗元《捕蛇者说》)
③否,吾何快于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例①中的“吾”是第一人称代词“我”,“之”指代“项伯”;“吾”在句中做主语,“之”做宾语。它们在句中都有意义,而且这种意义是不借助其他词的作用,是独立的。把它们从句子中脱离出来,意义并不消失。但“者”、“所”就不行。如例②中的“者”,例③中的“所”,只有同“居”、“大欲”结合,构成名词性的“居者”和“所大欲”,才能指代人或物,也才能做句子成分,如果把它们从句中脱离出来,它们就没有意义了。
二、“者”、“所”做特殊代词的相同点
(1)“者”、“所”都是起辅助作用的代词。它们既可代人,也可以代物。例如:
④险以远,则至者少。(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⑤此余之所得也。(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例⑤中的“者”代人,“至者”指“到达的人”。例⑤的“所”代事物,“所得”指“得到的感受”。
(2)“者”、“所”还能代时间、处所。例如:
⑥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论语·侍坐》)(“莫”通“暮”)
⑦疾在腠里,汤熨之所及也(韩非《扁鹊见蔡桓公》)
例⑥“者”代时间,“莫春者”指“春末的时候”。例⑦中的“所”代处所,“所及”指“到达的地方”。
(3)“者”、“所”不仅能代具体事物,还能代原因、手段等抽象事物。例如:
⑧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
⑨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公输》)(“距”通“拒”)
例⑧“者”代原因,“美我者”指“认为我美的原因”。例(9)的“所”与“以”配合而代手段,“所以距子”可译为“用来对待你的办法”。
三、“者”、“所”做特殊代词的不同点
(1)所在位置不同。这里说的位置,是指“者”、“所”与相关词语的位置而言。在文言文中,它们出现的位置恰好相反。
“者”总是出现在与之相关的词或短语的后面。如例④中的“者”在与它相关的“至”的后面;“所”总是出现在相关词或短语的前面。如例⑤中的“所”在与它相关的词“得”的前面。
(2)组合能力不同。“者”的组合能力较强,它不仅能与动词及其短语组合,而且还能与名词、形容词及其短语组合,甚至还能与数词组合。
“者”与动词及动词短语的组合,在文言文中最常见。例如:
⑩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论语·侍坐》)
{11}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归有光《项脊轩志》)
例⑩中的“者”与动词“冠”组合;例{11}中的“者”与动词短语“可置”组合。
“者”与名词、形容词及其短语的组合,在文言文中也常见。例如:
{12}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13}而所谓庸夫愚妇者,奔走骇汗,羞愧附伏。(欧阳修《相州昼锦堂记》)
{14}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苏轼《石钟山记》)
{15}则可乐者常少,而可悲者常多。(苏轼《超然台记》)
例{12}中“者”与名词“寡人”组合,例{13}中“者”与名词短语“庸夫愚妇”组合,例{14}中“者”与形容词“陋”组合,例{15}中“者”与形容词短语“可乐”、“可悲”组合。
“者”与数词结合,在文言文中也不少。例如:
{16}此三者,吾遗恨也。(欧阳修《伶官传序》)
{17}夫此六者皆谦德也。(《韩诗外传》)
例{16}的“者”与数词“三”组合,例{17}的“者”与数词“大”组合。
但是,“所”的组合能力却比较弱,它主要与动词及其短语组合。“所”与动词组合,在文言文中也很常见。例如:
{18}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19}过蒙技擢,宠命伏渥,岂敢盘桓,有所希翼。(李密《陈情表》)
例{18}中“所”与动词“至”组成名词性短语,“所至”就是“所到达的地方”。例{19}中“所”与动词短语“希翼”组合成名词性短语。“所希翼”译为“另外的企求”或“非分的想法”。
(3)指代对象不同。在文言文中,“者”与动词或动词短语组合,一般情况下,“者”的指代对象是人,代表施动者。例如:
{20}古之学者必有师。(韩愈《师说》)
{21}为国者勿使为积威之所劫哉!(苏洵《六国论》)
例{20}中“者”与动词“学”相组合,指代对象是“求学的人”,是“学”的使动者;例{21}的“者”与动词短语“为国”组合,指代对象是“治理国家的人”,是“为国”的施动者。
“所”与动词及短语组合时,指代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都代表受动者。例如:
{22}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欧阳修《伶官传序》)
{23}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22}的“所”与动词“立”结合,“所”指代对象是“所立的国君”,是“立”的受动者;例{23}中“所”与动词短语“共传”结合,“所”指代对象是“传下来的宝物”,是“传”的受动者。
另外,“者”、“所”经常与动词或动词短语共同组合成名词性短语。这时“者”服从“所”,共同指代受动者。可见“者”的指代能力比“所”弱。例如:
{24}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吕氏春秋·察今》)
{25}于是公子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史记·魏公子列传》)
以上两例中,“者”、“所”与动词“契”和“容”组成名词性短语,都是受动者。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者”是服从“所”的。
“者”、“所”作为特殊的代词,在文言文中表现是复杂的。上面只是就它们的共性特点和不同之处做一些粗浅的分析,自然不能概括“者”、“所”在文言文中的所有意义了。
★作者简介:乔仲贤,甘肃省景泰一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