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视角下医养融合养老模式探索
李丹 李晓娇
〔摘要〕
医养融合养老模式是近年来由政府倡导与推动,整合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从而形成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连续的综合的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与实践正处于摸索试点阶段。本文从公共治理视角,对成都市慢性病医院医养融合实践的研究表明,成都市医养融合机构目前存在行政管理碎片化、跨部门管理协调不足,资金支持及专业人才匮乏,组织间信任及互动机制缺失等问题。建立基于多元主体共享参与,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的三个保障机制——资源配置机制、监督评价机制及风险共担机制将有助于成都市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公共治理;医养融合;保障机制;网络组织
〔中图分类号〕D6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7)01-0114-07
医养融合是指整合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将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照料相结合的养老模式。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医养融合模式正式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四川省于2015年制订出《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明确了四川省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发展的目标与规划。成都市在四川省内较早出台了医养融合相关政策,成都市人民政府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进机构医养融合、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推进社区医养融合、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进入高龄老人家庭、强化社区老年医疗居家服务功能。
医养融合作为一种新的合作治理模式,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跨部门决策及跨行业资源整合。从目前发布的医养融合相关政策来看,指导性意见较多,明确的方案设计、实施办法较少;对医养融合中现存的如多头领导、医疗机构缺乏合作动力等问题尚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多部门合作缺乏统一的协调与监督主体,将直接影响“医”“养”资源的互通。鉴于此,从公共治理视角探索成都市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医养融合研究现状综述
针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其对经济发展、老年人健康所带来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于1987年首次提出“健康老龄化”的概念,并于1990年把“健康老龄化”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战略,认为“健康老龄化”不仅是一种医疗保健目标,更有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应从社会学的角度加以诠释〔1〕(邬沧萍、姜向群,1996)。国内关于医养融合的研究是在“健康老龄化”理念的推动下开始的,诸多学者从社会学角度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与养老模式之间的关系。郭东、李惠优等学者(2005)引入“医养结合、持续照顾”理念,提出通过医疗和养老机构间的多方式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2〕。社会学和人口学领域的学者们也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高慧鸽,钟悦文 (2010)指出机构养老发展不够成熟,机构建设尚未完善〔3〕。王荣欣,秦俭等 (2011)认为老年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包括医疗照顾、上门医疗服务等〔4〕。政府出台医养融合模式相关文件以后,学者开始致力于对医养融合模式的探索。唐钧 (2016)将医养融合模式看作一个整体,要追求整体效应,就必须先使两个“部分”——医疗和护养,充分地分化,使整体大于部分之和〔5〕。
西方学者对医养融合的研究主要基于养老服务中的整合照料。“整合照料(integrated care)”是英国学者针对老年人口养老、医疗需求提出的一个概念。学者Henk N.和Philip C.B. 认为,整合照料是针对具有相似需求或问题的群体提供多方位、全面的一套计划详细、实施落实的服务和照料〔6〕。Jan Reed 等人(2005)通过进一步研究,指出“整合照料”是一个蕴含多层次内容的复杂概念〔7〕。国外学界普遍认为“整合照料”分为三个层面:体系层面、机构层面和个人层面。Hudson B (2002)针对机构层面,指出养老服务机构内部或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来实现整合照料〔8〕。Leichsenring(2004)整理欧盟九国整合照料各个领域的落实情况〔9〕。Caroline (2003)通过两个机构之间整合资源的案例分析,发现结构性的整合能够有效地将分割、破碎的体系转变成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规划和供给系统〔10〕。著名的PACE计划是美国医养融合有效且成功的模式。Hong-Ting Chan(2008)等认为,PACE服务最大的优点就是整合了经济支持,疾病诊疗和长期照料服务,能使脆弱的老年人在社区得到家庭照顾,同时节约成本〔11〕。但同时PACE也面临着挑战:需要前期大量的投资;未能吸引中等收入群体;初级保健医生的选择和社区医生的参与不足;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撑力度不够〔12〕。
综上,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偏重于医养融合机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针对医养融合网络组织的互动、合作机制的研究尚少。国外的研究则对于机构间的分工协作以及资源的整合方面提供了一定借鉴。
本文基于公共治理的视角,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成都市典型医养融合机构——成都市慢性病医院进行分析,重点考察其医养融合的合作机制——要素、特征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促进医养融合的合作保障机制——资源配置机制、监督评价机制以及风险共担机制,特别是明确了政府在这一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中的角色定位和治理职责。
二、公共治理视角下成都市医养融合实践及问题分析
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以老年病、慢性疾病的治疗康复为重点的专科医院。作为成都市医养融合机构的先行者,该医院医养融合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渠道(见图1):一是医院开展与其他基层社区合作,并由医院组建专业医疗团队,定期进入合作社区提供老年人的医疗咨询与指导、健康知识宣传以及部分健康档案管理等服务,形成一条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二是医院自身提供老年人的医疗与照护服务,在医院内部涉及医养融合的科室有宁养中心、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等。三是基于对老年病慢性病等疾病的医疗和老年人照护的经验,成都市慢性病医院还专门开展对老年人照护的护工及管理人员培训,并由成都市政府为其增挂“成都市老年服务示训中心”,以带动培养更多的老年人医疗和健康护理专业人才。
公共治理视角下医养融合养老模式是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及个人等多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政府在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中既担负管理社会事务的责任,也承担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同时,治理体系中还涉及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及其他社会力量等主体的自治〔13〕。
(一)以政府为中心的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作
目前政府对成都市慢性病医院医养融合模式的监管分属两个主管部门:医疗卫生由成都市卫计委直接监管,而养老主要由成都市民政局监管,在护工资质认定以及与社区、养老机构合办养老时,监管主体就是民政局和人社局。
多部门管理仍然体现为碎片化的部门分割式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公共治理体系。治理理论认为政府的能力和责任不在于政府的权力大小,也不在于政府的命令或者政府权威的运用,而在于政府能够运用新的工具和技术对公共事务的解决进行一定的控制和指引〔14〕。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下,医院、社区、养老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提供养老服务,政府在这样的治理体系对各个服务提供者进行一定的控制和引导,但目前成都市医养融合模式中医疗卫生与养老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互不干涉,人、财、物、技术及信息等资源投入也没有完全整合。另一方面,非盈利组织和公民尚未真正进入公共治理,虽有部分私营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服务,但尚未形成政府主导的,普通公民、社区以及医养融合机构之间相互合作的四位一体局面。
(二)由政府监管的资金筹集方式融合
成都市慢性病医院运作资金的筹集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补贴、慈善机构募集以及机构自身运营收益等。第一,政府方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资金的5%来源于政府,但医养融合模式尚未得到政府的专项资金;在护工培训方面,医院曾得到发改委的一次性配套资金250万;其余的财政补贴主要以基本医疗保险对老人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进行补贴的形式。第二,慈善机构方面。2014年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携手成都市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成都市慢性病医院”冠名的爱心助老基金,向社会募集基金用于助老、助医等慈善项目。第三,机构自身运营方面。一方面,医院日常通过提供有偿的老年人卫生医疗服务获得收益。另一方面,该医院拥有一套完整的护工培训体系、管理标准以及收费标准。当老人进入医院后,首先按照ABCDE五个等级对老人的能力进行评估,然后根据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服务内容,并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然而,资金、机构硬件设施以及专业人才的稀缺,使医养融合服务受到一定限制。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目前已签约社区40余家、养老机构10家,但目前社区真正开展服务的只有11家。由于医疗人员、护理人员有限,成都市慢性病医院面临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再加上医院本身硬件设施不足,医院“走出去”的进程受到一定制约。医疗团队一方面要满足医院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还要兼顾在社区开展的老年人医疗和护理服务。即使已经形成互惠稳定的网络组织结构,网络组织服务的规模仍以其自身的条件为基础。服务规模若超出医院本身承受能力的范围,开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的效果必然受到影响。从现有筹资方式来看,机构自身运营收益是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的主要资金来源。针对护工培训或者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政府补贴只停留在一次性补贴或者小数额补贴的状态,政府尚未形成持续、配套的医养融合专项资金体系;而慈善机构募集资金还难以满足医院发展的需求。因此,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目前面临硬件设施如床位、 病房以及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
(三)基于信任、互惠、稳定的网络合作组织
与基层社区的合作,是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构建医养融合产业联盟的一部分。成都市慢性病医院在社区基层的医养融合服务多是通过与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约的方式实现的,医院组建包含医生、护士、药师等在内的专项团队,平均每周一次深入社区开展医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健康知识、健康讲堂、健康咨询、部分健康档案管理等;同时也在养老机构内开展一些康复指导、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这样的三角合作模式使政府、医院、老年人、社区或养老机构之间构建起基于信任、互惠且稳定的网络组织结构。(见图2)
公共治理的网络方式强调声誉、信任、互惠以及相互依存,政府只是影响组织中任务进程的行动者之一,其权力并没有在组织中产生较大的影响力〔15〕。成都市慢性病医院目前真正合作运转的只有11家,合作方式以提供简单的医疗、用药指导为主,政府公共治理体系下所承担的公共养老服务职能收效甚微,医养融合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之间、政府与医养融合机构之间的相互依存程度不甚明显,资源的相互交换程度较低,网络组织成员之间有效的协商和持续互动机制尚未建立起来。
(四)网络组织成员共享合作的价值
成都市慢性病医院建立起的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走进社区帮助老人开展健康咨询、健康讲堂,这本身就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另一方面,合作也为医院建立起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虽然对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各项服务都是免费提供的,但对医院来说既是培育市场的行为,又为其扩大了声誉及品牌效应。对社区来说,与医院的合作满足了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的需求。对合作的养老机构来说,与医院的合作有助于提高其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而对老年人来说,医疗服务的需求与日常照料的需求同时得到满足,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种共享价值与收益形成了合作网络的重要基础。
作为公立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比私立医疗机构更容易得到政府的政策、资金、信息、对外合作及技术等支持,也更容易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即便如此,该医院依然面临护工资质认定、病房扩建、土地审批及消防等障碍问题,更不用说其他私营的医养融合所面临的诸多沟通困难。合作机构间尤其是公共部门与私营机构间共享价值的构建依然是问题所在,进而影响到医养融合的进程。
成都市慢性病医院医养融合合作实践及问题分析表明,成都市医养融合机构目前存在行政管理碎片化、跨部门管理协调不足,资金支持及专业人才匮乏,组织间信任及互动机制缺失等问题。要化解目前高龄、失能和空巢等特殊老龄群体面临的养老难题,必须立足地方特色,改变 “医”“养”分离的养老现状,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模式,推进地方政府公共治理方式的创新,促进社会保障服务的均等化。因此,建立基于多元主体共享参与,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的三个保障机制——资源配置机制、监督评价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将有助于成都市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成都市医养融合发展的保障机制构建
(一)建立资源配置机制
医养融合模式实质上首先是一种资源的配置模式,以实现经济、信息及成果等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高效运营。
1.经济合作机制。从医养融合模式的公共服务性质出发,政府首先需要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采取“政府+社会+个人”三方筹资模式。在医院与养老院之间需设有一个缓冲地带,建立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发展专项基金或设立养老基金会,鼓励引导银行的信贷支持(见图3)。
对新办的医养融合机构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量化、可操作化。卫生、社保、民政和老龄等政府职能部门需加强横向联系,建立相对集中的、统一和独立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支付机构。医养融合服务需要纳入医疗报销体系,确保医保费用预算指标合理增长,加大对慢性病、大病费用的支付额度。同时,加大引入第三方筹资,并对第三方机构的准入条件和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国土、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推进医养融合机构用地的专门化,为其发展扫除用地障碍。实现医养融合机构间人员、技术、服务流通化。
2.信息共享机制。现代信息技术为医养融合模式的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合作平台,探索将养老机构内及附近社区老年健康档案上传至“云端”,为机构内的老人、周边社区和家庭提供日常生活管理、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紧急救助等服务。
为提高社区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模式的效率,卫生系统应对老年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并与其他系统对接,组建医养融合服务信息库,以便医疗机构面向签约养老机构开展远程会诊、监护、诊断,实现病历及健康档案等信息的共享,真正建立起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合作模式;相关机构应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搭建健康养老商业化平台,针对居家点分散、服务多元化、行业专业化的特点,利用高效、易整合的网络,实现线上营销、定制、支付等服务,高效分配线下专业化、多元化服务等。通过对老年人身体情况的实时跟踪,实现专家资源的共建共享。(见图4)
3.成果共享机制。收益与责任并存,只有成果共享,才能有效实现责任共担。目前成都市医养融合事业亟待大力建设发展,打破单一运营模式,构建网络式或联盟经营机制,实现多方参与,共赢共享,从而实现将优质服务输送给老年人口,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建立监督评价机制
上海市的医养融合工作是由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共同推进,统一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将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而成都市目前建立了健康服务领导小组,涉及40多个工作部门,医养融合只是其领导小组的工作之一,尚未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对医养融合项目的推进效果尚不明显。
医养融合行业目前基本依靠行政命令进行资源调配及行业管理,而法律手段及其他间接的市场管理手段缺乏。通过法律将医养融合产业的资源调配、行业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管理。同时,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评价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卫生部门、民政部门、人社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连续、规范的监督评价体系。建立起第三方监督评价体系。一方面,由社区、街道、居委会和社区老年人协会对医养融合服务的提供者进行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另一方面也应建立起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评估标准,对医养融合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支持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促进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一方面,鼓励商业保险机构设计开发适合医养融合行业的商业保险,如护理险、健康寿险、意外险等险种,发挥其风险分担作用,减小老年人的支出压力,降低医养融合机构运行成本,从而减轻社会保障压力。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在医养融合模式中各主体明确其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对每一环节严格实行问责制,明确责任追究的主管机关和追究程序,分级、分类别追究不同人员的责任。无论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有相应主体承担责任,避免出现责任推诿,也减少因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的经济成本,实现风险共担。
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决定了我国未来医养融合的发展将更加偏重于基于社区的多元服务网络组织的建立。这些网络组织将得益于以政府为中心,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协作治理理念及高效的治理工具的运用,从而确保包括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在内的每个老人都能得到专业化、标准化和个性化的整合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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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