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共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北京市今后五年工作和2018年的重点任务。战役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北京市环保局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北京新总规为基本依据,以维护环境安全为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力打好2018年的污染防治攻坚战。
把握新起点持续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为全面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科學化、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市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结构的变化趋势,紧抓重型柴油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难点问题,聚焦PM2.5污染治理,编制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2018年行动计划。
聚焦高排放重型柴油车,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将高排放重型柴油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换、限、查”并举。将重型柴油车低排放区扩展到全市域,加快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高排放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规定,严格执行重型汽车氮氧化物排放等新标准,在主要进京路口、市内重点道路路检夜查150万辆重型柴油车。与公安、交通部门协同建立超标重型柴油车执法闭环管理程序,共享交通流量、处罚数据等信息。实施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在重型柴油车定期检验标准中加入氮氧化物检测,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公交、环卫、建筑垃圾运输、货运、出租等行业运输车辆,开展排放在线监控试点。
聚焦落实降尘责任,统筹提高扬尘控制精细化水平。建立扬尘考评机制,推动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建立裸地台账,采取覆盖、绿化等方式,分类施策、动态整治裸地扬尘。监督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侧道路“三包”要求;动态安装施工工地颗粒物在线监控设备,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提高道路新工艺作业覆盖率,加强公路清扫保洁。协调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打击无资质、标识不全的运输车辆。
聚焦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分类治理工业污染。开展汽车、家具、印刷等行业原辅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合规性专项检查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督促企业贯标自查治理、实施达标改造。督促燕山石化实施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推动在市政建设工程中,以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发布实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鼓励政策。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监管。配合落实生产工艺淘汰退出目录,继续依法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
聚焦优化全市能源结构,积极应对空气重污染。推动完成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基本实现了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并向浅山区延伸。督促完成延庆镇、世界园艺博览会场馆周边、冬奥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煤改清洁能源”,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到2018年年底,煤炭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力争下降到5%左右。将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装置。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统一调度下,积极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应急响应和应急联动。组建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协调机构试点,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明确新任务不断强化污染防治升级
以“河长制”为统领,协同推进清水行动。要把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定期研判全市、各区、各主要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形势,调度任务进展,强化督查考核。自觉落实“河长制”职责。组织实施“河长制”地表水系水质监测,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评价,动态掌控市、区级“河长”负责的河道水质及变化趋势。推进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市区两级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利用水污染源溯源成果,建立分乡镇的水污染源台账,为实行 “一河一策”治理污染提供支撑。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不少于140个村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推动落实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协调推进大清河流域综合治理,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强大运河流域水质监测、污染源监管,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处,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进与保定、廊坊的合作治污,建立张承地区的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协调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联防共治。
统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净土”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启动土壤环境背景点状况调查,做好未利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建成市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建设用地、农用地、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华北地区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对拟开发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必须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严格管控风险;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对农用地土壤污染实施分类管控。
适应新要求全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深化区域协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市区两级工作机制,做好城市副中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提升城市副中心的环保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2018—2022年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规划,包括推动首都绿色发展、着力解决大气和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四个方面改革任务和2018年的27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包括机构改革在内的关键性改革措施落地。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带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环保素质。
坚持法治思维,维护首都环境安全稳定。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配合完成危险废物、生态保护红线立法相关工作。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改工作。高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三重三执”综合执法行动,即以空气质量排名靠后或断面水质不达标的乡镇、水源保护区、城市副中心及雄安新区上游等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的工業企业、危废产生及处置单位等为重点行业,以重大活动、重污染日等为重点时期,统筹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双随机执法和科技精准执法,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协作,实施精准打击,形成有力震慑。持续强化环保督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督察规程,提高科学性、系统性和精准性。聚焦重点共性问题、突出难点问题,开展市级环保专项督察,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做好市级环保督察整改,适时开展市级环保督察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保障的综合督查工作。
严格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安全过程管控。严格危险废物监管。编制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成投运琉璃河水泥厂垃圾焚烧飞灰(二期)处理工程,推进润泰医疗废物(二期)处理工程。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管理。更新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名单,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评估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监管。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机制,规范监管程序和内容,分行业对辐射工作场所和活动类别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放射源监管全覆盖,辐射安全全过程管理。严格对高风险放射源运输、倒源活动的执法检查。对发现历史遗留放射源的单位,督促其全面清查。加强放射性废物全过程管理,确保100%安全收贮、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调查南部四区的市级工业园区环境风险源。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备案管理。扎实做好环境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按照“五个第一”的要求,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共同开展京津冀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检查,加强同相邻区域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意见会商,推进建立相邻市(区)县的污染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积极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声、辐射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各类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实现对街乡镇PM2.5、粗颗粒物自动监测的全覆盖。完成PM2.5精细化来源解析等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及防治策略、环境影响评价大数据应用示范等项目研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等地方标准,研究制订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标准。建成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移交。建设华北地区环境监测质控中心。加强市区两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严格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评价,推动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遥感监测。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企业排污总量,制定分解、督促落实总量减排计划。加强排污费改环保税的工作衔接,支持实施环保责任保险,并开展试点工作。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财政支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努力构建全民共治格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体系。完善环保系统新闻宣传选题策划发布、舆情应对引导机制。积极解决群众诉求,拓展有奖举报渠道。组织第二届首都环境保护奖评选表彰和第五届北京环境文化周系列宣传活动,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北京环保联合会枢纽型组织的作用,不断壮大环保统一战线,推动形成全民环保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 / 宋明晏
把握新起点持续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为全面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科學化、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市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结构的变化趋势,紧抓重型柴油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难点问题,聚焦PM2.5污染治理,编制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2018年行动计划。
聚焦高排放重型柴油车,加大移动源监管力度。将高排放重型柴油车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换、限、查”并举。将重型柴油车低排放区扩展到全市域,加快淘汰更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高排放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规定,严格执行重型汽车氮氧化物排放等新标准,在主要进京路口、市内重点道路路检夜查150万辆重型柴油车。与公安、交通部门协同建立超标重型柴油车执法闭环管理程序,共享交通流量、处罚数据等信息。实施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在重型柴油车定期检验标准中加入氮氧化物检测,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公交、环卫、建筑垃圾运输、货运、出租等行业运输车辆,开展排放在线监控试点。
聚焦落实降尘责任,统筹提高扬尘控制精细化水平。建立扬尘考评机制,推动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建立裸地台账,采取覆盖、绿化等方式,分类施策、动态整治裸地扬尘。监督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侧道路“三包”要求;动态安装施工工地颗粒物在线监控设备,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提高道路新工艺作业覆盖率,加强公路清扫保洁。协调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打击无资质、标识不全的运输车辆。
聚焦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分类治理工业污染。开展汽车、家具、印刷等行业原辅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合规性专项检查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督促企业贯标自查治理、实施达标改造。督促燕山石化实施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推动在市政建设工程中,以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发布实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鼓励政策。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监管。配合落实生产工艺淘汰退出目录,继续依法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
聚焦优化全市能源结构,积极应对空气重污染。推动完成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基本实现了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并向浅山区延伸。督促完成延庆镇、世界园艺博览会场馆周边、冬奥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煤改清洁能源”,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到2018年年底,煤炭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力争下降到5%左右。将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装置。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统一调度下,积极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应急响应和应急联动。组建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协调机构试点,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明确新任务不断强化污染防治升级
以“河长制”为统领,协同推进清水行动。要把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定期研判全市、各区、各主要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形势,调度任务进展,强化督查考核。自觉落实“河长制”职责。组织实施“河长制”地表水系水质监测,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评价,动态掌控市、区级“河长”负责的河道水质及变化趋势。推进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市区两级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利用水污染源溯源成果,建立分乡镇的水污染源台账,为实行 “一河一策”治理污染提供支撑。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不少于140个村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推动落实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协调推进大清河流域综合治理,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强大运河流域水质监测、污染源监管,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处,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进与保定、廊坊的合作治污,建立张承地区的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协调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联防共治。
统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净土”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启动土壤环境背景点状况调查,做好未利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建成市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建设用地、农用地、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华北地区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对拟开发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必须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严格管控风险;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对农用地土壤污染实施分类管控。
适应新要求全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深化区域协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市区两级工作机制,做好城市副中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提升城市副中心的环保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2018—2022年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规划,包括推动首都绿色发展、着力解决大气和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四个方面改革任务和2018年的27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包括机构改革在内的关键性改革措施落地。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带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环保素质。
坚持法治思维,维护首都环境安全稳定。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配合完成危险废物、生态保护红线立法相关工作。开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改工作。高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三重三执”综合执法行动,即以空气质量排名靠后或断面水质不达标的乡镇、水源保护区、城市副中心及雄安新区上游等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的工業企业、危废产生及处置单位等为重点行业,以重大活动、重污染日等为重点时期,统筹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双随机执法和科技精准执法,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协作,实施精准打击,形成有力震慑。持续强化环保督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督察规程,提高科学性、系统性和精准性。聚焦重点共性问题、突出难点问题,开展市级环保专项督察,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做好市级环保督察整改,适时开展市级环保督察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保障的综合督查工作。
严格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安全过程管控。严格危险废物监管。编制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成投运琉璃河水泥厂垃圾焚烧飞灰(二期)处理工程,推进润泰医疗废物(二期)处理工程。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管理。更新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名单,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评估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监管。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机制,规范监管程序和内容,分行业对辐射工作场所和活动类别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放射源监管全覆盖,辐射安全全过程管理。严格对高风险放射源运输、倒源活动的执法检查。对发现历史遗留放射源的单位,督促其全面清查。加强放射性废物全过程管理,确保100%安全收贮、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调查南部四区的市级工业园区环境风险源。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备案管理。扎实做好环境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按照“五个第一”的要求,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共同开展京津冀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检查,加强同相邻区域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意见会商,推进建立相邻市(区)县的污染联防联控应急机制。
积极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声、辐射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各类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实现对街乡镇PM2.5、粗颗粒物自动监测的全覆盖。完成PM2.5精细化来源解析等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及防治策略、环境影响评价大数据应用示范等项目研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等地方标准,研究制订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标准。建成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移交。建设华北地区环境监测质控中心。加强市区两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严格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评价,推动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遥感监测。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企业排污总量,制定分解、督促落实总量减排计划。加强排污费改环保税的工作衔接,支持实施环保责任保险,并开展试点工作。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财政支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努力构建全民共治格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体系。完善环保系统新闻宣传选题策划发布、舆情应对引导机制。积极解决群众诉求,拓展有奖举报渠道。组织第二届首都环境保护奖评选表彰和第五届北京环境文化周系列宣传活动,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北京环保联合会枢纽型组织的作用,不断壮大环保统一战线,推动形成全民环保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 / 宋明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