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女童领导力培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李思霖
【摘要】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儿童是一个国家人才发展的基础和希望,儿童的个人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速度与高度。进入21世纪以来,男女平等意识迅速成为社会主流思想观念,我国社会各界女性领导者规模迅速扩张,女性领导力逐渐成为研究热点,我国相关政策也提出要加强对女性领导人才的培养。领导力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女童正处于身心快速发展阶段,相较成年人而言独特的年龄优势使得女童发展潜能更高,理解吸收能力更强,尤其表现在态度、行为、品格、自我认知等方面。抓住这个关键时机发展女童的领导力,能够提高她们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理解,并且有助于女童在以后的日子里创造积极进取和成功的生活,能够为女性领导人才储备提供保证,并能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对于提升国家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女童 女童领导力 问题 对策
一、女童领导力概述
1.女童的界定。联合国颁布的《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的年龄段为0~18周岁,古代凡年龄大于婴儿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儿童,现代只指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我国少年先锋队队员的年龄限定在14岁及以下。目前我国社会比较公认的儿童年龄范围为0~14周岁,即处于学龄前、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人。在综合个体认知、儿童生活和学习环境、培养方式等因素之后,本文将研究对象的年龄段界定为6~14周岁,即正处于中小学阶段的女性未成年人。
2.女童领导力的含义。领导力的概念来源于西方,即“leadership”,国内多译为领导或领导力。领导力概念的内涵外延总是随着研究视角、历史时期、适用群体等因素而不断变化,因此并没有一种绝对准确的定义。在牛津词典中,“leadership”的第二条释义为“领导才能或领导者应有的品质”。在英文文献中,“leadership”也多指个体做出有效领导行为的能力。在我国关于领导力的研究中,领导力通常也被解释为个体实施有效領导行为的能力。林正大认为“领导力就是领导者能力。”翁文艳认为,领导力是“个体有效执行领导角色,实施领导过程的能力,这种能力由价值观、人格、智力、社交能力等多种要素组成。”蒋莱认为,女性领导力是“拥有领导职务或资源的女性领导者实施有效领导的能力。”陈方认为“女性领导者在领导过程中所具备的能力便是女性领导力。”综合学者提出的关于领导力的概念,本文将女童领导力定义为:6~14岁女性未成年人个体实现有效领导所具备的能力。
3.女童领导力的构成。领导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追随关系,领导力着眼于运用价值观、信念、愿景、道德、情感等精神层面和心理层面的力量引导人、凝聚人,因此女童领导力的构成主要有品德、价值观、社会责任感、优秀的个性品质、综合能力、自我管理的能力。第一,女童领导力包括价值观和品德。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品德是领导力发展的核心部分,在整个领导力发展中起到统领作用,女童领导力的发展教育关注引导女童自我认知、他人认知和正确价值观的确立。第二,女童领导力包括社会责任感。在领导关系中,领导者和追随者共同致力于团队的目标达成,女童领导力培养就是使女童有意识地参与致力于团队利益的领导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强调社会参与和社会责任担当。第三,女童领导力包括优秀的个性品质。女童领导力的培养就是要塑造女童良好的个性和优秀的品质,培养女童坚强的意志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敢于挑战、敢于探索的精神。第四,女童领导力包括综合能力。综合能力是指若干能力,例如社会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个人创新能力等。第五,女童领导力还包括自我管理能力。基于女童的年龄特点,领导力指的不仅仅是对他人的领导,更重要的是自我领导的能力,以及如何使他人自我领导。
二、女童领导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1.对女童领导力的研究重视不够。通过CNKI总库平台检索,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1日,共收集到相关文献主题名中包含“女童领导力”“儿童领导力”的文献6篇,且关于女童领导力的研究文献仅有1篇。女童的年龄范围的争议是女童领导力研究较少的原因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传统惯例,6岁以上不满14岁的为儿童;12~16岁为少年,14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为青少年。如果女童的年龄界定下限过小,那么女童尚不具备完善的认知能力,两性领导风格差异性较小;如果女童的年龄界定上限过大,则属于青少年领导力。因此,女童领导力在领导力研究领域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我国女性领导力的研究也尚处于起步阶段,截止到2019年5月1日,相关文献仅有153篇,且研究集中于成年人领导力的理论与实践,很少涉及到女性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而国外对女童领导力的研究比较成熟,如美国1912年就已成立女童组织,从2000年起着重调查研究美国女童的领导力并每年发布研究报告,关于中小学生领导力研究也已经向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因此国内亟待填补女童领导力研究领域的空白。
2.培养对象普遍性较低。从儿童领导力的现有文献看,儿童领导力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担任少年先锋队干部职务的部分儿童,而不是所有适龄儿童。从领导力培养的实践层面看,目前儿童领导力的培养也主要是从少年先锋队的组织活动入手,通过引导少年先锋队干部的领导角色认知,促进少年先锋队干部的领导力发展。而对一般儿童,尤其是对没有担任少先队干部和班干部的女童,学校和少先队组织缺乏对其的领导力培养的实践方案。
3.培养的针对性较低。在儿童领导力培养的实践中,忽略性别差异的现象比较普遍。然而,女童领导力培养与一般儿童领导力培养的区别在于,女童领导力的培养除了集体意识、服务意识、合作意识与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内容之外,更重要的是帮助突出女性领导特质的优势,如耐心、鼓励、倾听、柔性等,藉此消除女童因家庭或社会因素而形成的女性刻板印象,帮助女童树立自信心与品格,相信并确保领导力在每个女童的每个年龄阶段都能够被激发和培养。另外,“女童领导力主要来自于集体活动的参与过程中,而非自身拥有的领导资源或领导地位。”因此在女童领导力的培养方式上也应该区别于女性成年管理者。
三、关于女童领导力培养的建议
1.重视女童领导力的研究。随着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我国政府对女性领导人才的培育培养问题愈加重视,2007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着重提出要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逐步提高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人数的比例。领导力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女性领导人才的培育甚至女性领导力的发展离不开女童这个特殊群体,女童作为女性领导人才发展的基础和希望,培养女童领导力能够为女性领导人才储备提供保障。因此,在女性领导力研究发展的同时,学界可以将研究对象的年龄范围向女童扩展,从制度、法律、组织等方面入手,对女童领导力进行研究,这既是对女性领导力研究的有益补充,也是对国家人才培养战略的基础性支持。
2.实现培养对象普遍化。目前我国女童领导力培养的主要对象是少年先锋队干部的领导能力,忽视了其他女童领导潜能的激发。因此,女童领导力培养的首要任务就是改变现有的培养观念,扩展培养对象的范围,即不是只有女童领导者才需要领导力的培养,而是每位女童都具有领导力的潜力,并且可以随时被激发和培养出来。第一,从学校层面来讲,在班级和社团内可以实行干部轮换制,这种方式可以使更多女童得到领导行为实践的机会。第二,鼓励社会各类组织开发女童领导力发展计划。学校、校外机构要充分尊重、公平对待每位女童,帮助女童打造领导实践的平台,在锻炼女童综合素质的同时,帮助女童树立自信心,激发她们的领导动机。第三,从家庭层面来讲,父母要消除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改变“家庭女性”的传统观念,给予女童充分的尊重和肯定,鼓励她们的每一次尝试与挑战,让她们相信领导力是与生俱来的特质,而非特定身份的附属物或特殊才能,帮助她们相信自己的潜能,并帮助她们发挥这种潜能。
3.提高培养内容的针对性。我国女童领导力的培养缺乏富有针对性的女童领导力教育,总体而言,依然是一般性的儿童领导力培养内容,即集体意识、服务意识、合作意识与责任意识等,虽然已经逐步涉及到领导行为与领导方式的实践锻炼,但并未涉及到女童的女性领导特质。女童领导力培养应当突出女性的先天优势,包括柔和的性别优势、宽容理解的情感沟通、极致的专注等。例如,教师通过日常领导活动中的男女表现对比,针对女童在领导过程中的领导特点进行表扬与肯定,帮助女童理解自身的领导特点与性格优势。另外,女童自信心的树立也是女童领导力培养的重点。由于传统文化、社会环境以及组织结构等因素的桎梏,导致多数女性内心领导动机不足,对自己的能力估价过低,而重塑女性自信心是发展女性领导人才最为有效的手段,因此女童领导力培育的重点也应当围绕自信心展开。由于年龄原因,女童的社会阅历不足,家庭与学校是其自信心的主要来源,父母应摒弃传统家庭观念中的性别刻板印象,鼓励、肯定并支持女童的领导行为,教师在班干选评、小组展示等活动中,在不失公平的前提下尽可能赋予女童领导者角色并肯定其领导行为,在日常教育中明确否定传统性别歧视观念,尽可能消除性别刻板印象对女童造成的影响,使女童顺利成长为独立、自信、身心智灵全面发展的当代女性领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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