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成窃贼“生财地”
刘晓曦
选题来源? |?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 |? ? 盗窃罪
检察官朱佳琳
“才买的装修电线怎幺就不见了?”“空气开关、热水器还有一些装修工具明明是放在这里的啊!”2021年3月起,陆续有房屋正在装修的业主报案称屋内的装潢材料丢失。他们没想到,原来装修房早就被窃贼盯上,成为了“生财之地”。
仲某某从事装修行业,与一些装修公司有合作,对于水电、建材等相关事宜比较熟悉。此前,他手头紧,急需用钱,便把歪脑筋动到了“擅长的领域”。
仲某某知道,正在装修的房子一般防盗措施都不足,要幺窗户不关,要幺就是把钥匙放在家门附近,窃贼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房间偷取一些装潢材料及入场电器。他通过观察发现,附近小区一些楼下有建筑垃圾,还有一些窗户覆盖着保护膜,他便选中这些目标准备实施盗窃。
一天晚上,仲某某开始了第一次作案。发现自己家对面一栋楼的装修房窗户未锁后,他翻窗进入,潜入屋内窃得电线9卷。尝到甜头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后连续作案5次。其中一次同样采用翻窗的方式进入装修房内,而其余几次则是在房屋附近找到了户主放置的入户门钥匙,开门直接进入,偷取电线约30卷、装修器材若干、空气开关1盒、热水器1个。
在窃得财物后,仲某某将东西搬到事先停放在附近的电瓶车上,再用电瓶车搬到停放在街道上的轿车后备厢内,陆续将财物卖到了废品收购站,获得5238元。
仲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辨认了实施盗窃的地点,并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仲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主讲检察官朱佳琳点评
现如今,犯罪分子已然把目标瞄准了正在装修的房屋,我们应当从这起案件中得到启示:装修过程中,应做好防盗措施。切勿因为不在内居住而疏于防范,甚至为图方便将钥匙随意放置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给窃贼可乘之机。离开房屋时记得检查门窗。
(朱佳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