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走出去”
卢庆国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对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人均可耕地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成绩巨大,同时粮食安全的压力也非常大。
近些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外本行业领先的企业,发展势头良好。这些企业以农产品为原料,对原料资源的依赖性强,我国总体农业资源紧张,且劳动力成本快速上涨,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充足的资源和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形成冲突,且未来矛盾会更加突出,对具有优势产业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制约。
全球许多国家土地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且有大量未利用的可耕地。例如非洲许多国家土地待开发,自然条件好,劳动力成本低,和中国的关系也比较好。随着对外开放及“一带一路”政策的推进,企业也具备了走出去的各方面条件。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在全世界配置资源是大势所趋,将有利于节省国内有限的农业资源,更好助推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2021年我国与非洲国家制定了《中非合作2035年愿景》,提出:“中国支持非洲发展现代农业,形成育种、种植、加工、仓储和物流完整体系,打造畜牧养殖和经济作物特色产业,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农产品、食品安全水平和附加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非合作论坛上明确提出:“中国将为非洲援助实施10个减贫和农业项目,向非洲派遣500名农业专家,鼓励中国机构和企业在非洲建设中非农业发展与减贫示范村,支持在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发起‘百企千村’活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走出去”,走进非洲既能缓解国内耕地压力,又能解决加工企业的农业资源不足问题,同时也落实了中非合作的国家战略,可谓一举多得。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走出去”,可以在当地建工厂,利用当地的原料进行加工,也可以在国外购买土地发展种植基地,而后就地加工。但在国外发展也面临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不利条件,为鼓励更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走出去”,建议:
一、对走出去在国外建厂、购买土地发展种植加工的企业,政府按照投资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支持。
二、对以上走出去的企业给予政策性支持的财产保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
三、在疫情期间,为企业派出人员出入境往来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特殊通道,方便人员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