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确保“从业禁止”落到实处
案情回顾
家住河南郑州的左某某一直从事食品加工工作。2013年至2020年期间,左某某每年春天到黑龙江用熬制糖稀冷却后添加柠檬酸、葡萄糖、甜蜜素、花粉、酱油搅拌的方法,以假充真,生产制作假蜂蜜、假蜂王浆,并通过上门推销、沿途叫卖、赶集摆摊的方式,销售给牡丹江市、海林市的某些药店,以及宁安镇附近村屯、大海林林业局小区居民,非法获利七万余元。2020年11月30日,左某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亚布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蜂产品等食品领域造假现象普遍存在,对百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由于行业暴利加上违法犯罪成本低,违法人员极有可能再次从事食品行业继续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获悉线索后,该检察院迅速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品安全具有法定监管职责,但在以往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均没有追溯源头、防患于未然,没有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作出从业禁止行政处罚。经过初步研判,该检察院将线索及调查核实情况逐级呈报林区分院、省检察院,请求指定管辖和业务指导。
举行公开听证会 打消行政单位疑虑
2021年5月,黑龙江省检察院收到林区分院提交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辖区内蜂蜜、蜂王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案的指定管辖请示后,对这一线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林区分院、亚布力检察院对线索进行研判,提出明确指导意见,要求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高度,加强源头治理,“小切口,深监督”,深挖监管漏洞问题,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从业禁止制度落实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得到解决。
为查清事实,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依法将该案线索指定林区分院管辖,林区分院、亚布力检察院明确专人负责案件督办和办理工作。为取得监督效果,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共同弥补社会治理漏洞,2021年7月,在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组织下,亚布力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被邀请参加。
类似案件在黑龙江省属于首例,之前并没有相关案例和经验,检察机关一切工作都要从零做起。而在办理过程中,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省内未曾有过相关行政处罚案例,从业禁止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关的细化规定,对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存有疑虑。而公开听证是消除行政单位顾虑的有效方式。
听证会当天,三级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法院、公安机关、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共30余人参会,听证各方围绕如何落实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如何加强信息沟通与衔接等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听证,大家从各层面、多角度对食品安全从业禁止提出了有见解性的意见建议,最终打消了行政机关的顾虑,达成监管共识。
多方代表发表意见
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意见等,经过充分研究,没有异议。建议建立涉食品安全案例刑罚抄告机制。
审判机关:将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和与行政机关的密切协作。
侦查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形成治理合力,共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海林市人大代表:为防止左某某刑期结束后仍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应由行政主管单位对其依法作出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行政处罚要求。
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街道主任:对于本案涉及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通,造成行政机关对于刑事判决信息无法完整追溯或查询。
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社会事务部副部长: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应及时将判决信息抄告各联合监督部门,防止监管断档缺位。建议由公检法和行政机关建立专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为工作衔接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解决信息共享难题,堵塞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治理漏洞。
人民监督员代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督,为推动制度配套、部门协作、做好食品安全“后半篇文章”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体现了检察为民的职责担当。
行政机关代表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对左某某作出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行政处罚,并以此开展专项检查,举一反三,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堵塞监管漏洞。
听证会达成三点共识
一是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二是协同法院建立判决抄告机制;三是牵头从业禁止制度各环节各部门建立食药安全管控的长效体系。
听证会后,亚布力检察院组织亚布力法院、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大海林分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山河屯分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的意见》,就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方面作出了实化细化的规定。为今后联合执法司法、共同守护食药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除了向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外,亚布力检察院还针对法院与行政机关信息不畅、未能及时抄送相关刑事判决书导致出现监管漏洞问题,向法院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时,还要求该院刑检部门对符合禁业限制的食药领域刑事案件,增加禁业限制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