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调查
张燕 金燕妮 秦金亮
【摘要】了解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是构建和完善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的前提。通过对Z省城市地区601名0~3岁婴幼儿家长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总体较高,存在一定共性,但也存在一定差异。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是家长基于自身条件的务实性表达。研究者据此提出构建和完善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0~3岁婴幼儿家长;养育与照料服务;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需求调查
【中图分類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9)04-0048-04
实现幼有所育,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和完善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构建和完善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以期为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
一、研究方法
1.工具编制及信效度检验
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问卷》。该问卷包括家长基本信息和家长需求调查两部分内容。研究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借鉴已有问卷和量表等方式,大致梳理了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相关内容,之后通过开放式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收集整理部分0~3岁婴幼儿家长的相关需求信息,在此基础上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项目分析,将百余项目合并、归类成43个项目,形成问卷初选项目。之后,研究者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剔除7个不合理项目,最终保留了6个维度36个项目(每个维度6个项目),形成最终问卷。每一项目的文字表述均由三名专家进行语义审定,确保表述一致。
问卷共包含环境与设施、护理保育、早期教育、教师专业性、便利性服务和家庭指导等6个维度。其中,环境与设施维度主要调查家长对机构的内外部环境、空间和设施等的需求,护理保育维度主要调查家长对机构满足婴幼儿的饮食和睡眠等基本生理需要的需求,早期教育维度主要调查家长对机构的教育理念和婴幼儿的社会性发展、动作发展、语言发展等方面的需求,教师专业性维度主要调查家长对机构教师的知识、情感、技能、家园沟通等方面的需求,便利性服务维度主要调查家长对机构的托育地点、托育时长、开放时间、托育类型等的需求,家庭指导维度主要调查家长对机构在婴幼儿生活照料、婴幼儿身心发展等方面提供指导的需求。
问卷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法,有较好的构念效度,内部一致性信度较高,各维度的内部一致性α系数在0.721~0.897之间,问卷总体α系数高于0.90,维度间相关在0.139~0.623之间,维度与总问卷相关在0.576~0.756之间,且均显著相关。
2.研究对象与统计分析
本研究采用分层抽样和便利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在Z省3个地级市8个城区分两次发放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601份。研究对象为家有0~3岁婴幼儿在机构接受养育与照料服务的家长,涉及不同年龄、学历、收入的群体。涉及机构包括公办园所的托班以及民办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兼顾半日制和全日制两种类型。研究者还就问卷中的相关问题访谈部分家长,所得访谈资料供研究者结合研究数据进行分析。
研究者利用Excel软件录入问卷初始数据,审核数据后将其导入SPSS软件数据库,用SPSS17.0和AMOS21.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
二、研究结果
1.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总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总平均分为4.45,各维度的平均分均高于3分,表明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较高。其中,家长需求最高的两个维度是环境与设施和教师专业性,平均分均为4.73。这与家长访谈结果相符。
2.0~3岁婴幼儿家长需求的共同性表达
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表达存在共性。通过对各维度下设项目的得分比较发现,环境与设施维度得分最高的项目是机构的环境安全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清洁(M=4.87),护理保育维度得分最高的项目是饭菜质量可靠、安全卫生(M=4.84),早期教育维度得分最高的项目是遵循婴幼儿自然发展的理念(M=4.69),教师专业性维度得分最高的项目是教师对婴幼儿有耐心、爱心、责任心,有照顾婴幼儿的热情(M=4.92),便利性服务维度得分最高的项目是养育与照料地点离家庭住址近(M=4.23),家庭指导维度得分最高的项目是指导家长学习关于婴幼儿情绪发展方面的知识(M=4.61)。对家长的访谈也印证了这一结果,0~3岁婴幼儿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时最关注的是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的环境与设施和教师的专业性,家长提及最多的是保证孩子的安全和促进孩子自理能力的发展。此外,家长希望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能够经常通过微信、QQ等软件,以群聊和个别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为家长提供育儿指导,尤其是在识别和处理婴幼儿的情绪方面。
3.0~3岁婴幼儿家长需求的差异性表达
0~3岁婴幼儿家长的年龄、学历、家庭月收入、家庭结构、住房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对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的需求。单因素方差分析和事后比较结果显示,30岁及以下年龄段家长、31~35岁年龄段家长、36~40岁年龄段家长、41~45岁年龄段家长在护理保育维度的得分显著高于46~50岁年龄段家长(p<0.05),31~35岁年龄段家长、36~40岁年龄段家长、41~45岁年龄段家长在便利性服务维度的得分显著高于46~50岁年龄段家长(p<0.05),31~35岁年龄段家长、36~40岁年龄段家长、41~45岁年龄段家长的总需求得分显著高于51岁及以上年龄段家长(p<0.05);初中及以下学历家长在环境与设施维度、早期教育维度、教师专业性维度的得分显著低于高中或中专学历家长、大专学历家长、本科学历家长、硕士及以上学历家长(p<0.05);家庭月收入4001~6000元的家长的总需求得分及在早期教育维度、教师专业性维度的得分均显著低于家庭月收入6001~8000元、8001~10000元、10001元及以上的家长(p<0.05),家庭月收入4001~6000元的家长在环境与设施维度的得分显著低于家庭月收入10001元及以上的家长(p<0.05);单亲家庭的家长的总需求得分显著高于核心家庭的家长、主干家庭的家长、扩大家庭的家长(p<0.05);租房住的家长的总需求得分显著低于自购房的家长、住在父母家的家长及自建房的家长(p<0.05)。
4.0~3岁婴幼儿家长需求量入为出的务实性表达
家长选择幼儿园会与自身所处的生活环境、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进行合理匹配,这被称为嵌入式选择的需求满足。〔1〕研究者发现,这一教育经济行为规律在0~3岁婴幼儿家长选择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时同样存在。调查发现,71.9%的家庭月收入在10001元及以上,74.3%的家庭投入的月入托费用集中在2000元以下,而67.4%的家长表示能接受的月入托费用集中在3000元以下。其中,实际投入的月入托费用在1000元及以下的占比39.9%,在1001~1500元的占比30.4%,在1501~2000元的占比4.0%;家长表示能接受的月入托费用在1000元及以下的占比14.1%,在1001~1500元的占比21.0%,在1501~2000元的占比11.0%,在2001~2500元的占比8.8%,在2501~3000元的占比12.5%。可见家长能接受的婴幼儿入托费用略高于其实际投入的入托费用。研究者认为,这说明家庭实际收入与预期入托支出整体上是匹配的,体现了家长选择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的务实性。这种务实性是现实性与理想性合理权衡的结果。
三、分析与讨论
1.0~3岁婴幼儿家长需求的共性与个性
0~3岁婴幼儿家长在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表达上存在共性。综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结果可见,0~3岁婴幼儿家长普遍重视安全问题,如“机构的环境安全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清洁”“饭菜质量可靠、安全卫生”项目的得分较高,“安全是最基本的”是家长在访谈时最先和最多次提及的要求。与此同时,问卷数据也反映了0~3岁婴幼儿家长的个性化需求,如护理保育维度的“婴幼儿对某些食物过敏时,会提供替代性食物”“婴幼儿错过饭点,会提供补偿性食物”“为不午睡的婴幼儿提供活动,且有教师看管”等项目的得分都不低,说明家长希望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能满足0~3岁婴幼儿的个性化需求。
0~3岁婴幼儿家长的个性化需求十分复杂。一方面,家长不希望过分的个性化诉求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如访谈中部分家长表示“我们也理解老师很累很辛苦”;另一方面,家长又会对教师抱有过高的期望,如部分家长在访谈中提到“不希望孩子挑食”,希望婴幼儿在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里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却忽略了家庭环境对婴幼儿饮食习惯的巨大影响。
2.0~3岁婴幼儿家长需求的基本性与差异性
一方面,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均涉及机构的环境与设施、护理保育、早期教育、教师专业性、便利性服务、家庭指导等维度,体现了需求的基本性;另一方面,受年龄、学历、家庭月收入等因素的影响,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是指0~3岁婴幼儿家长在支付能力范围内希望婴幼儿接受何种养育与照料服务。这种需求表达具有私人性,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个体会因经济、职业、生活方式等的差异,产生不一样的诉求,其支付能力和入托期望亦有所区别。因此,机构在提供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时,除合理满足家长的基本需求外,还要了解不同背景家长诉求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
0~3岁婴幼儿家长在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消费方面量入为出的务实性表达是家长适应社会环境的具体表现。然而,对社会弱势群体来说,家长的务实性表达也可能影响到其子女的发展公平,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平。部分发达国家在早期儿童养育与照料方面开展的“提前开端计划”“最佳托育服务”等福利項目,都是为了提高弱势群体子女的早期发展水平,以此促进早期儿童发展公平。我国在构建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时应当着重考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问题,从而促进早期儿童发展公平。
四、相关建议
养育与照料服务供给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为满足3岁前婴幼儿入托需要,国家和社会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愿意并能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机会及资源,涉及数量、结构、质量和效能等方面。〔2〕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社会对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日益凸显,而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当前我国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的供给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失衡、质量缺乏保障等问题。面对社会强烈的需求,我们应当深入调查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充分考虑供需关系的复杂性,构建公办、普惠兜底满足基本,民办满足个性化和高端需求,公、民办并举的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
1.满足基本需求,增加有效供给
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的构建要充分结合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解决好提供什么、如何提供的问题。一方面,要增加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的服务供给数量,立足适龄女性和0~3岁婴幼儿人口分布,以区或街道为单位布局增加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数量,增加有效供给。另一方面,要提供多种类型的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政府主导,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促进公办、民办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共同发展,包括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下设托班、企事业单位自办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社区配套建设养育与照料服务中心、早教机构扩展养育与照料服务等,从而合理满足0~3岁婴幼儿家长在环境与设施、护理保育、早期教育、教师专业性、便利性服务、家庭指导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当然,在增加有效供给的同时,规范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势在必行。应当充分考虑场地设置、师资条件、师幼比等方面的规范化,做到既合理满足家长的需求,又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行,从而促进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协调好共同需求与个性需求的关系
深入了解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真实需求,是构建和完善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的前提,也是达成有效供给的关键之一。调查发现,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的需求有一定共性,但也有许多个性化需求。基于此,一是应当满足家长的共性需求。家长在环境与设施和教师专业性等方面的共性需求,如安全等,应成为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的质量底线。二是应当关注家长的个性化需求。一方面应当认识到0~3岁婴幼儿是独立的、有发展差异的个体,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应当了解婴幼儿的个体差异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另一方面应当深入了解不同学历、不同收入等家长群体的需求差异,从而更好地满足家长的个性化需求。
3.加大公共养育与照料投入,促进早期儿童发展公平
家长的务实性表达背后,受多种因素制约。0~3岁婴幼儿想入托却未入托,除了家庭附近缺少提供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的机构外,入托费用太高也是重要原因之一。〔3〕因此,加大公共养育与照料投入便显得尤为重要。加大财政投入的重点是发展面向城市弱势群体的普惠型早期养育与照料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小区配套的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中心。公共财政投入还可以采取发放托育券的形式,从而以间接调节市场的方式促进早期儿童发展公平。
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供需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养育与照料服务体系应该是包容的、灵活的,要能满足社会的多变需求。当前社会对0~3岁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的旺盛需求正是促进养育与照料服务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契机,有益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秦金亮.基于证据的学前教育需求与质量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202-206.
〔2〕杨菊华.理论基础、现实依据与改革思路: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与照料服务发展研究〔J〕.社会科学,2018,(9):89-100.
〔3〕王晖,刘鸿雁,邹艳辉,等.规划托育服务促进生育政策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8,(1):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