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进入路径中的社会网络分析

刘小童 李录堂 薛继亮
摘要:创业进入路径的分化,必然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对于社会网络利用方式的转变。基于对新生代创业农民工的调研数据,实证分析了复制型创业和跃迁型创业两种不同进入路径中创业者对其社会网络的使用和效用,以及不同创业进入模式与初创经营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在资金获得与生意获得过程中,复制型创业者和跃迁型创业者对于社会网络的使用具有差异性;社会关系网络使用的最重要作用是获得生意,并以此对首年经营绩效产生显著影响;先前拥有销售或管理经历、且受过更高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更有可能选择跃迁型创业模式,同时相较于复制型创业,他们展现出了更好的长期发展和利润获取能力。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进入路径;社会网络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8)03-0012-10
引言
目前,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作为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他们在受教育水平、职业期望值、市民化、城市化倾向等方面远高于老一代农民工,而且更渴望融入城市生活并为自己在城市生存争取一席之地。但城乡二元社会体制仍没有彻底打破,就业难、收入低的窘境依然普遍存在,非正规的就业市场与他们过高的职业预期形成了巨大的落差。在发展步人“新常态”后,经济增速的放缓更进一步放大了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在此状况下,转变思路、自主创业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解决自身就业与城市融入问题的重要选择。然而,由于自身经验和知识的相对匮乏,该群体往往难以有效把握市场规律和识别潜在机遇,他们的创业活动大都表现得过于盲目,加之市场信息、资金等资源获取限制,使得新生代农民工自雇经营地位的获得面临严峻挑战。
基于对户籍制度引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问题的探讨,越来越多国内学者将社会网络理论作为主要分析框架,研究非正规制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求职和收入的影响。如今,网络关系和社会资本对于农民工城市迁移以及经济地位获得的重要作用已被广泛论证。相关研究指出,农民工的关系网络主要是依靠血缘、地缘关系形成的原生型社会网络,并认为该网络是他们城市流入过程中非农就业信息获取与经济地位提升的重要渠道。对于农民工创业而言,已有研究发现该群体在进入自雇就业时也更多地通过亲属或同乡等先赋性社会关系,如北京“浙江村”服装经营户和深圳“平江村”的运输经营户等。项飚在研究北京“浙江村”时提出,这种依靠原生网络关系带动农民工流入城市的模式具有“创业一就业”内循环特征。刘杰等的案例研究结果表明,村落内有效的社会联系会利于创业机会的共享与资源的整合。庄晋财则指出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聚居区内,而且在一般农民工群体创业过程中具有普遍性。郭云南等使用农业部“固定观察点”数据,在更大范围内考察了宗族网络对农民创业的影响,指出宗族网络强度的提升有助于更便利地获取创业机会,同时为创业行为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有利于创业活动实施。
不难发现,现有研究主要将亲缘、地缘等原生网络的利用作为农民工使用社会关系的实际方式,所以基于社会网络与农民工创业的研究最终都落脚在创业者对原生网络的维护与开发情况。然而这种推论却忽略了农民工社会关系再构建过程,事实上流动到城市是农民工与家人或亲属等先赋性网络关系断裂的开始,之后会按照难易程度及自身需求有序推进社会关系的重构。鉴于此,任锋等研究了农民工社会关系再构建与职业阶层进入的关系,发现农民工群体进入城市后再构建的社会关系网络对其职业阶层的跃迁产生显著影响,但对于自雇经营而言,关系网络的作用是一种由家人和亲属等先赋性关系构成的网络中的机会隔离机制。那么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来说,现实真的是这样吗?如果这一结论成立,无疑将那些先赋性关系资源匮乏者的创业之门关闭了。事实上,在完成初次流动从事非农工作后,原生网络资源处于劣势的新生代农民工,依然可以通过努力在城市中建构起自己的自致性关系网络。通过对现实中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进入过程的观察发现,那些实现了职业阶层提升,掌握一定技术或销售、管理经验的个体,更有可能围绕业源在城市中慢慢构建起与自身高异质性的重构网络,并伴随该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获取资源数量的增多,而实施他们的创业活动。因此,鉴于这种创业路径的分化,区别于原有把农民工创业作为统一的研究对象,本文将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进入过程划分为由亲缘、地缘等先赋性关系网络衍生的复制型创业模式,以及进入城市后凭借自身努力实现的职业跃迁型创业模式,并进一步在实证研究基础上,详细分析不同创业进入路径下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对社会网络的使用及效用,以及不同创业进入模式与初创经营绩效的关系,以期为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的创业实践、化解其就业与社会融入困境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理论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创业本质上是创业者识别、获取和配置资源从而谋求机会价值实现的过程。受制于缺乏先前的经营及信用记录,初创者往往难以从资源供应者那里得到帮助,这种“新进入缺陷”致使其不得不面临较高的失败风险。创业者嵌入的社会网络作为要素资源流动的有效媒介,在创业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Birley发现新创企业成立之初,创业者极其信赖由家人、朋友和业务伙伴等构成的非正式关系网络;基于情感的网络关系不仅有助于建立牢固的信任,并且能够替代刚性契约和高成本的监管。因此,对大多数创业者来说,其最重要的资源就是错综复杂的个人网络。通过社会网络,创业者不仅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人力、技能、财务等生存所需资源,甚至是他人难以获得的稀缺性资源,从而克服初创期的资源约束,提高创业效能。已有研究表明,创业资金、首份订单等决定创业成败的关键因素都主要来自于创业者的社会关系网络。
如今,社会网络对于新企业成立及其后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已得到广泛认同;然而,相关研究却在创业者关系网络结构和运作方式的理解上,特别是不同类别关系的价值与重要性方面存在分歧。Granovetter最早对社会网络进行了概念化的系统研究,并且开创性地将网络关系划分为强弱两种类型。根据Granovetter的描述,联系的强度决定了关系的强度和质量;同时他指出弱关系是构建社会结构的关键要素,它为异质性资源的獲取提供了可能性。这一论点在创业背景下得到了验证,Aldrich等人发现,与亲密关系构成的网络相比,那些交往不频繁、关系不密切的弱关系网络中往往具有更多种类的资源和多元化的信息。通过这种联系,创业者可以接触到与其地位特征差异较大的社会圈层,从而更有机会获得有价值的帮助,如,与业务相关者的讨论与咨询、重要信息、客户推荐、供应商转介、资金及其他可借用的有形资源等。与之相较,强关系网络具有的同质性则被认为是缺乏效率的;Burt的研究表明,强相互关系的发展往往源自具有相似社会属性的人之间,联系人类似的生活与社交圈子使得该网络可能提供大量的冗余信息。但是,另外一些研究却强调了紧密关系对于创业活动的重要意义,认为强关系网络更有可能为创业者的选择带来实物与情感支持,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特别是前景高度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只有那些出自于对创业者深度信任和利他性情感支持的强关系才是更加可靠与值得信赖的。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由于从原有乡村生活中脱离出来,向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迁移,因而产生了社会关系网络的转换问题。赵延东等对我国城乡流动人口的社会资本转换进行了分析,借用科尔曼的理论概念,将农民工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划分为迁移前乡土社会中已存在的“原始社会资本”和进入城市后有意或无意问建立起来的“新型社会资本”两部分。另外一些基于社会网络对农民工求职过程影响的研究中,学者们则根据流动人口的特征,将其社会网络中的强关系界定为以“血缘”和“地缘”为主的家属、亲戚和老乡,将弱关系界定为以“业缘”和“友缘”为主的朋友、同事和老板等。事实上,对于农民工的社会网络不论是“强”与“弱”的划分抑或“原始”与“新型”的划分,其思路是一脉相承的,本质上都是对内嵌于社会资本的社会关系的跨群体特征进行地细致刻画。
据此,本文将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的社会网络分成原生网络和重构网络两类。前者指原有乡村生活中形成的关系网络,其特点是以血缘和狭小的地缘为基础的同质性关系(强关系);后者是进入城市后基于工具理性重新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其特征是主要以业缘和原来更大范围的地缘为基础构建的异质性关系(弱关系)。基于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模式呈现出复制型与跃迁型的分化,本文将对比分析原生网络和重构网络在不同创业进入路径下的使用情况与效用。主要探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不同创业模式下,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在创业资源获取过程中社会网络的使用有何异同;第二,不同创业模式下,初创经营绩效的差异如何,以及创业者关系网络在其中的作用效果;第三,哪些个体实现了跃迁型创业,该群体有何特征。
二、数据与方法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搜集
本研究将新生代农民工界定为“1980年以后出生,户籍为农村,在城市中打工经商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创业行为本质上同普通创业活动一样,都具有创新、组织、价值创造、开展新的事业等创业的一般共同特征。然而该群体创业初期大都具有自雇经营属性。自雇经营虽不等同于创办私营企业,但在经营活动中仍然体现出承担不确定性风险,突破资源约束等企业家精神。因此,文中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即指投资几万元或数千元从事的自雇经营活动,也包括投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创办私营企业。但是有别于传统自雇就业的概念,街头散工和流动摊贩等“自雇劳动者”并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内。
样本数据搜集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在进行正式调研前,课题组首先通过移动手机与网络视频通话的方式,对14名来自农村地区的青年创业者(由笔者前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结识)进行了预测试。依据预测试的反馈,对初始量表的题项设置和措辞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的语境,便于应答者的理解和填写。随后,课题组选取120名来自农村的本科、硕士在校生为调查员,并对其进行了培训,通过2016年度寒暑假两次回家的机会对所在家乡符合条件的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进行调查。本次调研共回收问卷413份,剔除填写不规范及关键数据缺失的问卷后,获得有效问卷284份。表1为样本基本分布情况。
(二)研究方法
对于创业者来说,初创期获得创业资金和生意是开始经营活动的两项基本内容,因此本文将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首先,运用多类别Logis—tic回归对比分析不同创业进入路径下,创业者社会网络的使用情况。其中,创业者原生网络在本文中界定为进入城市前已拥有的关系网络,包括家人、同村或同乡的亲戚、朋友等;重构网络则指进城后结识的同学、工友、老乡及其他城市居民。在此基础上,运用OLS回归进一步研究不同创业进入路径及社会网络利用对初创绩效的影响,从而回答创业过程中创业者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效果。此外,由于本文意在考察不同创业进入路径下,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社会网络的使用与效用情况,因而需要对不同进入路径进行界定。其中,复制型创业是指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创业活动主要依靠原生网络关系实现,原生网络中有成员在城市中较早进行创业实践并获得成功,从而吸纳新生代农民工进入,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锻炼,新生代农民工得以在城市中创办和运营同样的业务模式。而跃迁型创业则强调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工作后,慢慢通过自身努力实现的成功创业,之所以叫跃迁型创业,是因为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城市创业时主要依靠先前职业经历,这其中既包括掌握创业相关的经验、技能,又包括城市中社会网络资源的拓展与积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通过一组嵌套问题对其加以区分,被试者需依次回答:您在创业前最后一次打工经历中,工作的提供者(即雇主)是谁,请从以下三项中选择?A.家人、同村或同乡的亲戚、朋友等;B.進城后结识的同学、工友、老乡及其他城市居民;c.之前并不熟悉的陌生人。之前的雇主若为A选项,那么您当前的创业活动与此前工作的主营业务是否相同?A.相同;B.不相同。若主营业务相同,那您当前的经营模式与此前工作是否相同?A.相同;B.不相同。只有当被试者三道题项同时选择A时,才将其创业进人路径视为复制型创业;否则,则被当作跃迁型创业。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对于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而言,即使其通过原生网络获得工作机会,然而由于此后的经营业务与之前工作存在较大差别,不应将之视作原生网络衍生的创业模式。相反,创业者通过早期的工作经历提升了自身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进而拓展了新的业务模式。从这个意义,本文将这部分创业者的创业进入路径也划分为职业跃迁型创业模式。
三、实证分析
(一)社会网络与创业资金
对于创业者来说,启动资金及后续经营资金的获取是其事业生存的关键。因此,首先分析初创期资金获得过程中社会网络的使用情况。在表2中,A部分为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的交互分析。可以发现,从资金来源看,个人/家庭(48.9%)与社会网络(42.6%)是创业者获取资金的主体,来源于正式组织(8.5%)的资金仅占总体中很小的比例。此外,在创业者争取正式组织资金的过程中,不论是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亦或相关辅助平台的创业补贴,社会网络关系都是占支配地位的筹资方法(占7.8%)。就整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创业者的融资渠道也主要依靠其社会关系(90.5%对9.5%)。在B部分,我们对融资渠道与创业进入路径进行了交互分析。从分类结果来看,不论是复制型创业还是跃迁型创业,依靠原生网络进行融资都是最主要的资金获取方式(分别为35.2%和40.1%)。但当新生代农民工实施跃迁型创业时,相对而言会降低对原生网络的依赖,其中部分创业者会通过重构网络(14.1%)或自筹(7.7%)的方法获得资金。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进一步将3种投资来源作为新年代农民工创业者不同的融资策略,看哪些因素会影响他们对投资来源的选择。表3报告了相应的多类别回归模型的分析结果,在创业者基本特征变量基础上,加入了初始投资规模和创业进入路径作为控制变量。
表3中,Exp(B1)和Exp(B2)分别是B1和B2系数的反对数,它反映了创业者投资来源的选择偏好。从回归结果来看:(1)与非党员农民工相比,具有党员身份的创业者选择社会网络或正式组织作为投资来源的可能性分别是其选择个人/家庭可能性的2.44倍和3.56倍,表明党员身份为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获取外部资源提供了优势。(2)受教育年限越长,创业者越有可能通过正式组织获得资金。一方面,受教育水平高的农民工创业者通常违约概率较低,还贷能力更强,因而金融机构对其信用评级也相对较高;另一方面,接受更好教育的高素质创业者也更可能创办较高水平的创业项目,同时有能力克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争取相关孵化平台的资金支持。(3)与非本市户口的农民工相比,拥有本市户口的创业者更倾向从社会网络中获得资金,该选择的可能性是其选择个人/家庭自筹方式的3.281倍。(4)初始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时,创业者会更多选择“正式组织”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这说明,个人/家庭和社会网络的融资能力是有限的,面对大量的资金需求,它们的支持作用逐渐下降。(5)与跃迁型创业相比,复制型创业者倾向于非组织化的投资来源,其选择“正式组织”获取资金的可能性仅为个人/家庭自筹方式的19.3%。
(二)社会网络与创业生意
在创业过程中,稳定的生意获得渠道对于创业者经营业务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其中关键问题在于,订单从何而来。基于前文所述,生意获得除不使用社会网络的以外,我们将创业者与生意提供者的关系网络类型划分为原生网络与重构网络两类。同时,通过初创期主要生意的获取情况,来反映整体经营过程中社会网络使用的情况。表4为生意获得渠道的多类别回归分析结果。
由统计结果可知:(1)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已婚,则其从原生网络中获得生意的可能性是不使用关系创业者的2.51倍。这显示了婚姻对于农民工创业者的重要意义,婚姻作为联系两个家庭的纽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展创业者的原生网络规模,提升网络支持能力。(2)受教育年限越长的创业者,在生意获得中越倾向使用社会关系网络。可能的解释是,新生代农民工个人人力资本的提升会增强其对社会网络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能力。(3)外出打工年限越长,创业者越有可能通过重构网络获得生意。不难理解,在外打工时问的长短很大程度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建立重构网络的规模和质量,较早进入城市的创业者也因而更有可能得到重构网络的支持。(4)初始投资规模越大,创业者越倾向于通过原生网络来获得生意。当初始投资金额为3~10万元时,创业者通过原生网络来获得生意的可能性是不使用关系的2.073倍;当创业者初始投资超过10万元时,其使用原生网络获得生意的概率为不使用关系创业者的2.335倍。然而农民工创业者通过重构网络获得生意机会与不使用关系之问,则并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这说明在经营扩大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更为依仗原生网络。(5)与跃迁型创业者相比,复制型创业者从原生网络中获得生意的可能性是不使用关系创业者的3.067倍;与之相对,复制型创业者通过重构网络获得生意的概率则减少为不使用关系的26.5%。
(三)社会网络与首年经营绩效
这里我们进一步分析社会网络对首年经营绩效的影响。初创企业在绩效指标上与成熟企业存在很大差异,创业者需要更加关心短期生存性,所以在绩效测度上更看重流动性、盈利能力以及债务水平等。基于此,选取首年收入和销售利润率两项作为经营绩效考察指标,同时考虑到时间因素和先前技能差异对首年绩效的可能影响,这里引入“是否拥有销售、管理经历”和“初创年份”作为控制变量,并分别建立OLS回归模型分析,具体结构见表5。
统计结果显示:(1)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来说,教育水平越高以及拥有销售、管理经历会对其首年经营收入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这很好地体现了市场化进程中人力资本投资的收入回报效应。但相对而言,工作经历对初创绩效的作用更为突出,先前有过销售、管理经验的创业者在首年销售利润率上同样会有更好的表现,受教育年限則对其影响并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从事过销售或管理工作的经历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创业者掌握顾客心理、市场服务方式、产品、资源等丰富的运营知识,这将为其经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有价值帮助;另一方面,先前工作经验也会有助于感知周围环境与信息能力的形成,创业者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认知能力,来更好地解读信息,发现隐藏的商机。(2)初创年份也会影响首年收入,具体来说,开始创业的时间越晚,其获得的首年收入也会越高。从样本数据看,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最早创业活动起始于1999年,近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量的增长及通货膨胀引致的整体物价水平的逐步上涨,都会促使晚创业者相对而言获得更高的首年收入。(3)初始投资规模可以显著影响其首年收入,具体而言投人越多,收入回报也会更高,然而对于销售利润率,初始投资的促进作用却并不存在。此外,在控制了初始投资规模和创业进入模式之后,通过社会关系获得生意会直接而显著提高创业者首年收入与销售利润率。因此,是否通过关系获得生意,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是否通过关系获得资金,则不具有显著意义。所以创业过程中,社会关系网络使用的重要价值在于获得生意。(4)不同创业进入模式会导致销售利润率产生差异,跃迁型创业者在首年销售利润率上的表现会显著优于复制型创业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职业跃迁型创业者通常具有更强的获取利润的能力,这将有利于其未来经营业务的扩展,实现长期成长。
(四)创业进入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上述分析可知,不同的创业进入路径下,创业者会对其社会网络具有完全不同的使用方式,同时也会在初创绩效中表现出显著的差异。那么,哪些因素又会对创业进入模式选择产生影响呢?我们将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此进行分析。表6为创业进入模式的二元类别回归分析结果。
由统计结果可知:创业者的先前工作经历在两种创业进入模式中存在显著差异,有过销售、管理经验的新生代农民工更有可能实施职业跃迁型创业模式。其中Exp(B)为2.550,说明与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创业者相比,创业之初已经从事过销售或管理工作的個体实施跃迁型创业的概率会是其2.55倍。该结论与笔者调研时观察的实际情况相符,即实现了职业阶层提升,掌握一定技术或销售、管理经验的个体,更有可能围绕业源在城市中慢慢构建起与自身高异质性的重构网络,并伴随该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获取资源数量的增多,而实施他们的创业活动。此外,受教育年限也通过了10%显著性水平检验,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跃迁型创业者相较于复制型创业者同样会具有更高的文化教育水平。而在创业者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政治面貌、创业地点、外出打工年限以及创业进人时间在两种进入模式的选择方面差异并不显著。
四、结论与启示
(一)主要研究结论
1.本文从资金获得与生意获得两个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过程中社会网络的使用进行探讨。在创业之初,创业者的融资渠道主要依靠社会网络,不仅因为这些投资存在于家庭和社会关系之中,更重要的是关系网络也几乎毫无例外地成为运作资金的手段。初建时期,仅不足一成新生代农民工(9.5%)没有通过任何既有关系来筹资。此外,不论是对于复制型创业者还是跃迁型创业者,原生网络都是他们融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渠道,相对而言复制型创业者对其依赖要更强。从资金来源看,跃迁型创业者更有可能从正式组织那里获得投资。另一方面,在初创期生意的获得过程中,不同进入模式的创业者对社会网络的使用存在差异。复制型创业者更有可能使用原生网络获得生意;与之相对,跃迁型创业者则倾向通过重构网络获得生意。
2.以首年收入和销售利润率作为初创绩效评价指标,并以此考察了新生代农民工经营过程中社会网络使用效果。关系网络使用的最重要作用是获得生意,从而增加收入与销售利润率,而通过社会关系获得资金与否则并不会显著影响初创绩效;但是资金的数量是有实际意义的,初始投资的增加也将显著促进首年收入的增长。此外,从不同创业进入模式来看,相较于复制型创业,跃迁型创业者展现出了更好的长期发展和利润获取能力。
3.对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进入模式的因素进行分析,发现创业之初已经从事过销售或管理工作且具有更好文化程度的创业者更有可能选择跃迁型创业模式。这一结论与笔者对现实的观察基本相符,说明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创业行为已慢慢摆脱了先赋性关系资源的束缚,越来越多实现了职业阶层提升的高素质个体在城市中逐渐完成了社会网络的再构建,从而实施了新型的创业进入路径。
(二)政策建议
近年来出于减缓就业压力与加速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中央政府提出了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张,许多地方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措施,但对于进城农民工的“留城创业”则没有给予必要的关注。事实上,由于务农经验的缺乏和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强烈的进城创业倾向,而这也形成了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创业面临的现实矛盾。对此,本文尝试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应该加强对农民工创业相关的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的扶持力度。作为城市的边缘群体,正如前文所述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运营资金,融资过程对于关系网络的过度依赖也反映了这一窘境。对此,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具有创业意向的新生代农民工获取创业信息和创业金融服务的便捷性。
2.应该为新生代创业农民工搭建更为有效的创业培训体系。如今具有较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开始实施跃迁型创业进入模式,并且相较复制型创业展现出更好的长期成长性,而这一切都与先前丰富的销售、管理经验密不可分。因此,政府应有针对性地为该群体提供创业培训、市场与管理咨询、企业诊断、政策解读等服务,全面提升农民工创业者的认知水平与经营业务能力。从而鼓励更多复制型创业进入者逐渐摆脱对原生网络的依赖,实现产品和管理服务的优化创新。
3.应该为拓展新生代农民工的重构网络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从研究结果看,由于创业进入路径的分化,农民工创业者流入城市后建立的异质性重构网络在初创期资源获取、特别是生意获得渠道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部门应重视相关扶持措施,例如,开办社交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社交的主动性和敏感度,帮助他们制定专门的社交能力培养计划等;另外,可以通过举办商品展销会、人才交流会、地方商会等社团活动,为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者接触不同社交圈层提供机会,从而促进农民工创业者城市中新型网络关系资源的积累。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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