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不良社会风气的态势、成因及对策

李敏 张利明
摘 要:基于全国200多个村约4 000家农户连续3年的调查,运用Spss统计分析,研究当前农村不良社会风气的总体态势,并深度剖析其形成的社会根源,在此基础上提出系统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研究表明,当前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负债、孝道缺失、封建迷信等一系列不良社会风气严重,其主要原因是国家治理取向偏失和乡村长期缺乏内在治理要素培育,同时现代化转型严重冲击乡村内在治理,导致农村处于“失魂”“失根”“失血”状态。要破解当前农村不良风气,必须加强农村文化治理,强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传承和发展乡村文明,激发农村内在文化动力,为乡村社会注入新资源、新要素、新活力。
关键词:转型期;农村社会;不良风气;文明乡风
中图分类号:F328;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8)02-0094-07
一、问题的提出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开展农村不良社会风气专项治理,整治农村黄赌毒、非法宗教活动等突出问题”,“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提升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到整治社会风气、培育文明乡风,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当前农村社会风气问题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农村社会风气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和研究,不过主要采用的是定性研究方法,且侧重于农村结婚彩礼、人情消费、老人赡养等单一问题的研究,缺乏全国性的大型调查和深度研究。那么,当前农村存在哪些不良风气,造成不良风气的社会根源是什么,又该如何培育文明乡风,传承乡村文明?为回答上述问题,课题组依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观察”平台,围绕“乡村不良社会风气”这一问题,从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对全国31个省(区)的农村进行问卷调查。2014年暑假调查到265个村4 178家农户的有效样本,2015年暑假调查到267个村4 078家农户的有效样本,2016年暑假调查到261个村3 819家农户的有效样本,2016年12月调查到262个村4 245位农户的有效样本。依据调研数据,本文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期对当前农村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总体研判,并深度剖析其形成的社会根源,在此基础上提出系统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当前农村不良社会风气的总体态势
(一)浪费攀比之风兴盛
1.“人情渐变异,压力猛如虎”。调查数据显示,有人情消费的受访农民2016年户均人情消费为5 297.47元,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高达16.08%。在农民的日常生活开销中,除饮食消费外,就属人情消费最高。据调研统计,16.66%的受访农户每年人情支出超过1万元,人际广、生意大的家庭要好几万元,5.91%的受访农户人情支出占到家庭收入的一半,更有甚者要举债随礼。
随着人口流动的不断扩大,农村人情消費范围也不断延伸,消费媒介呈现货币化趋势,消费主体的心理呈现“亚健康”状态,农户人情消费的负担越来越重,人情压力也越来越大[1]。调查中有农民戏称:“人情不是债,头顶锅盖来卖,没钱的就是砸锅卖铁也得还人情”。调查数据显示,人情往来过程中,63.52%的农户表示“宁负债不欠情”;在沉重的人情消费负担之下,66.63%的农户赞同“人情猛于虎”这一说法;有51.68%的农户坦言人情消费压力非常大(见表1)。在农村,人们把人情看的比什么都重要,钱可欠,但人情不可欠。“你办酒席时别人随过礼,那别人办酒席,你就必须等额或更高的随礼,否则关系不好维持,而且还会被人戳脊梁骨”。频繁高额的人情支出让农民不堪重负。
2.结婚花费飙升,“因婚负债”现象普遍。数据显示,农民的结婚花费持续增长,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结婚花费平均为152.85元,进入90年代农民的结婚花费飞速增至13 946.46元,突破1万元大关。到了21世纪,农民彩礼花费增速愈加迅速,头10年的均值为50 765.54元,2010年以来更是突破10万元大关,达到114 013.38元。总体来看,农民的结婚花费均值呈现倍数增长的态势,每个年代的增长率都在100%以上,尤其是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增长率更是达到了280%和264%(见表2)。
天价彩礼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户娶不起媳妇,有些家庭因娶媳妇而致贫、返贫或债台高筑。在4 033个有效样本中,23.90%的受访农户表示“因婚负债”,户均负债金额为22 192.89元,结婚花费给他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压力。彩礼一直存在于农村的现实生活中,并且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2]。在农村,“儿子娶媳妇,爹娘脱层皮”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民直呼“娶不起”。甚至有的农民表示“过去养儿怕抽丁,如今养儿怕娶亲,娶亲拔了老树根”“儿子结婚犹如过鬼门关,不死也得昏三天”。
3.“厚葬薄养”问题严重,“因丧负债”现象普遍存在。通过考察农村丧葬花费情况发现,农村丧葬的平均消费为18 016.99元,接近2万元。其中,酒席消费最高,其次是棺木费用(见表3)。访谈中了解到,有的受访家庭一次的白事花费高达75万元,仅仅摆酒席的花费就高达10万元。从实地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崇尚“礼重则显孝”,通过物质和金钱的投入,以此表达自己的孝心。湖北省江汉地区的一位老人,久病不愈,生前有4子3女,子女怕耽误外出务工,将老人独自留在家中活活饿死。老人去世以后,按当地最高规格请32位抬丧伕抬棺,并在当地浩浩荡荡的“拖街”拖街:指按当地的习俗在街上抬着棺材慢行,街两边的住户放鞭炮为老人送行,去世老人的孝子或孝孙要向放鞭炮的住户下跪磕头,并给每家每户发送一包香烟表示感谢,这一活动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为老人送行,耗费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以此显示各自的孝心,这突出反映了“厚葬薄养”的问题。
在农村为了面子,厚葬老人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家庭甚至“打肿脸充胖子”,不惜借钱操办,最终债台高筑。调查的180个样本显示,6.54%的受访家庭因丧负债,平均每户负债8 779.66元。面对居高不下的“白色消费”,很多人坦言“负担不起”,同时也有不少人感叹“死不起”。在调查的2 753个有效样本中,55.87%的农户反映丧葬消费压力较大,比重超过半数;37.41%的农户表示压力一般,只有6.72%的表示压力较小。
(二)不孝之风日渐蔓延
1.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现象普遍。通过考察老年人居住情况,在4 175个有效样本中,54.75%的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可以看出,超过半数的老人属于空巢老人,没有和子女住在一起。而家庭居住情况对子女提供赡养的可能性有着显著的影响[3]。实地调查中发现,农村中“子女住洋房,父母住破屋”的现象不在少数,一些子女嫌弃老人脏、乱、差,或是担心照料责任人落在自己头上,通过各种方式将老人“请出去”,此后对老人不管不顾。
2.子女不赡养、不孝顺老人的问题突出。由表4可知,超过一成的受访老人表示子女不赡养自己(占比14.51%)。接近一成的老人表示子女不孝顺(占比9.01%)。当前子女不赡养、不孝顺老人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孝之风在农村有所蔓延。
3.子女对老人的精神关爱缺乏。除了生活照料缺失外,子女与老人定期联系也较少。在调查的2 277位空巢老人中,34.65%的老人反映子女会定期联系自己,65.35%的老人表示子女只是不定期联系自己。调查发现,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留守老人越来越多,仍有相当一部分的子女不定期联系父母,这使得留守老人的精神关爱十分缺乏。
除此之外,当前子女看望父母的时间也较少。从子女看望父母的时间来看,在2 206位受访的空巢老人中,55.89%的反映子女有空的时候才来看望,36.63%的表示“逢年过节”时子女才来看望,还有2.77%和1.22%的老人表示只有当自己“生病的时候”和“主动要求”时子女才来看望(见表5)。在农村,由于分家、年轻劳动力外出、孝文化断裂等原因,“精神赡养”缺乏问题日趋严重[4],多数子女无法或者不愿定期看望父母,大都只有逢年过节才去看望老人。
(三)重男轻女之风犹存
1.农民生男孩意愿强烈。调查显示,在生育政策只允许生一个孩子的情况下,49.12%的农户表示希望生男孩,只有9.04%的表示希望生女孩,还有41.84%的表示生男生女无所谓(见表6)。可见,农民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较重,尤其是江西、福建、广东等一些宗族观念较强的地方,生男孩的意愿尤为强烈。从实地调查来看,二孩政策放开以后,第一孩是女孩的家庭很多计划着生二孩,希望求得一子。
2.传宗接代观念重。进一步考察农民偏好生男孩的原因,在1 907个有效样本中,为了“传宗接代”的农户占比超过六成;17.83%的是为了养老,7.71%的是因为男孩是重要的劳动力;表示因为“继承家业”“壮大家族”和“有面子”的比重分别为5.03%、2.94%和2.52%(见表7)。在许多农村地区,传宗接代是农民偏好生男孩的主要原因,这种现象在华南地区的宗族村庄尤其普遍,有些沒有儿子的家庭会通过过继的方式来实现传宗接代的愿望。
(四)封建迷信之风抬头
1.农民迷信观念较重。改革开放以后,封建迷信活动在农村“死灰复燃”,而且持有迷信观念的人不在少数。从调查数据来看,在4 027个有效样本中,有12.79%的农民表示自己相信鬼神存在,23.89%农民表示对此半信半疑,即36.68%的农民相信鬼神存在之说,从中可以看出,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相信鬼神存在之说。
另一方面,在4 024个有效样本中,有20.30%的农民相信“老人死后会继续保佑自己的家人”,36.21%的农民表示对此半信半疑,两者占比合计达到63.79%(见表8),可见,大多数农民都相信祖先保佑这一观念。
2.农村封建迷信行为普遍。逢年过节或特殊日子,多数农民会祭拜祖先、土地神、财神爷,还有部分农民会进庙烧香、看风水等。通过分析发现,在4 078个有效样本中,进庙烧香、看风水、占卜问卦的农户不在少数,占比分别为41.88%、41.03%、31.68%(见表9)。由此可见,目前农村封建迷信行为普遍,有的家庭盖房子要请阴阳先生看风水,结婚、生子、丧葬等要看黄道吉日,还有些人到庙里抽签算运,占卜问卦等;甚至有些人通过拜土地爷、拜祖先等行为求医治病、请神驱鬼。
表9 农民在逢年过节或特殊日子的行为选择表中个案占比为响应数占样本总数的比重。该题为多项选择题,故个案占比和大于100%。
(五)黄赌毒之风日益滋长
通过借助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中国农村社会动态跟踪系统”,对2002年至2017年网络报道的“社会不良风气”事件进行专题跟踪调查。对初步数据源中的新闻事件类信息剔除重复后,共有363条“社会不良风气”事件的信息纳入农村社会动态跟踪系统,由此形成了事件分析的数据源。
1.农村不良风气中黄赌毒事件发生率较高。
当前农村黄赌毒现象泛滥,黄赌毒(包括黄色淫秽事件、赌博事件、涉毒事件)的发生率为46%,大操大办(包括彩礼和人情消费事件)的发生率为25.62%,出轨、家暴、子女不孝、邪教问题、权钱问题的发生率分别为8.82%、7.99%、7.16%、3.86%、0.55%(见表10)。可见,农村黄赌毒事件在农村发生率较高。访谈中了解到,部分农村地区的村民迷恋于黄赌毒,甚至有些乡镇干部或党员也染指其中。
2.东部涉黄现象严重,中部赌博活动较多,西部贩毒事件频发。根据“中国农村社会动态跟踪系统”搜集的数据可知,农村中涉黄事件共有41件,其中东部地区发生28件,中部、西部地区分别发生了11件、2件,可见,东部地区发生比重最高,为68.29%(见表11)。实地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的网吧、歌厅、影像厅等经常上演黄色、低俗内容;一些经济活跃、市场开放的农村,办理红白喜事邀请的歌舞团为了博取大家的眼球,也会出现一些低俗、黄色的表演。
在农村不良社会风气事件中,赌博事件共有50件,发生率为13.77%;其中,中部地区的发生率相对最高(见表11)。目前农村赌博的情况非常普遍,一些村庄不分男女老少、不论白天黑夜打牌赌博。人数越来越多,赌博金额越来越大,由过去的5毛、1元到现在的50元、100元,输赢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
统计数据显示,在76起涉毒事件中,发生在西部地区的比重最高,为44.74%(见表11)。在实际生活中,广西、贵州等边境地区是涉毒事件的高发区域,同时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发达的地区,涉毒事件的情况也较多。有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将吸毒、贩毒等恶习带回农村,使毒品向农村渗透,甚至有的农村在红白喜事时,农民还约在一起聚众吸毒。
三、农村不良风气形成的原因
基于上文的分析,可知当前农村浪费攀比现象普遍,子女不孝的风气蔓延,重男轻女现象依然存在,封建迷信活动猖獗,黄赌毒之风日益滋长,这说明当前农村不良社会风气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国家治理取向长期偏差,农村社会“失魂”
改革开放后,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对乡村的治理也转向了经济发展。基层政府以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作为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长期轻视或漠视农村社会风气等文化建设工作。重物质文明建设,而轻精神文明建设,导致农村文化建设长期投入不足,文化阵地“空壳”问题严重。有些地方虽然对文化建设有一定的投入,但为了追求政绩,往往只重视“硬件”投入,而忽视了文化建设的“软件”投入和长期培育,尤其对乡村内在的民风民俗、村规民约等很少涉及,从而导致农村文化建设成为“盲区”。由于文化建设的缺失,使得乡村治理缺乏内在的文化纽带,农村和农民普遍缺乏“精神食粮”,从而导致乡村治理“失魂”。
(二)社会转型冲击乡村文明脐带,农村文化“失根”
城镇化欲将传统的乡土社会“连根拔起”,为转型期的农村社会注入了更多的现代因子,传统农村封闭、落后的状态被打破,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利益格局、规则体系都发生了变化,大量人口处于“失根”“无根”的“漂浮”状态,导致祖祖辈辈留传下来的精神根基未能保留和传承下去[5]。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利益原则和交换关系逐渐渗入农民的日常生活、生产、社会交往等各个方面,使得农民行为和动机对货币收入最大化追求更加强烈,“社会化小农”和“市场化小农”的特征越来越明显[6]。又因国家未能及时在乡村建立起新的价值观念和体系,使得农民很难抵御外部负面观点冲击,受市场利益观念影响越来越严重,从而导致“利益至上”“金钱至上”“消费主义”等观念成为农民的行为准则,农民的日常行为日益功利化,人情往来也日趋利益化,从而导致农村人情关系的异化,引发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天价彩礼等一系列不良风气。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乡村传统文化不断流失,传统农村的伦理道德体系逐渐被消解,导致乡村治理内在的柔性作用、自律性机制逐渐消失,乡村秩序的内生基础也逐步消解,乡村赖以维系的文化纽带逐渐失去作用,从而导致农村社会陷入“失根”状态[7]。
(三)城乡失衡挤压乡村内在文化,农村治理“失血”
隨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这不仅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而且使其对乡村文化的认同度降低,传统的理论价值规范也日渐断裂,农村的传统文化随着人口流动而“流失”和弱化[8]。对于外出农民而言,在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下,“生长在农村,生活在城里”的状态,使其难以真正融入城市,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又不愿意回到农村,这种“漂浮”状态导致农民精神和价值观念上的游离,农民返乡后多参加赌博、六合彩、迷信等活动来消磨空闲时间,以此引发一系列不良风气。另一方面,青壮年的外流,使得农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削弱,“386199”成为农村主要人口,使得文化活动和文化建设难以持久开展。同时,乡村中年长者在乡村文化秩序的权威不断弱化,在家庭中的角色不断边缘化,难以有效规范村民的行为或习惯,这使得乡村内在礼俗难以发挥作用。留守老人问题日益突出,也是因为传统道德伦理观念弱化,引发了农村的不孝之风。总体而言,在城乡失衡背景下,乡村传统文化逐步消退,现代文化又尚未发展起来,使得农村文化生活贫乏,而没有文化的浸润,农村的治理处于“失根”“失血”的状态。
四、破除农村不良社会风气的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社会风尚。”改善农村不良风气必须从培育和加强农村内在文化基础的角度出发,将国家治理的取向由“政权治理”“物质治理”转向“以文治理”,通过强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传承和发展乡村文明,激发农村内在文化动力,以此为乡村社会注入新资源、新要素、新活力,从而为乡村社会“塑根”,通过文化的治理培育良好的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让文明积极的风气内化于每个农民心中。
(一)深化公共文化供给侧改革,提升文化服务
农村公共文化的建设是促进“以文治理”的基础和前提。针对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发展滞后的问题,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侧改革,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丰富农民文化生活。(1)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强化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职责,推进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2)引入市场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工作,创新文化供给方式,提高文化服务的水平和供给效率。(3)供给过程中,避免“运动式、大水漫灌式”的供给方法,以民生问题为切入点,以农民满意为文化服务的出发点,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针对不同农民群体的实际需求,将文化服务的供给方式、供给内容与农民日常生活相结合,实现服务的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水平[9]。(4)深入推进“精准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融入地方文化,拉近公共文化与农民之间的距离,扩大宣传效果,让公共文化深入人心。
(二)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移风易俗是“十三五”期间深化乡村文明行动的核心内容,是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破除农村社会的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需要深化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促进移风易俗真正“进村入户”,让文明乡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方面,可以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为移风易俗搭建服务平台;民主选举理事会成员,劝导和监督农民节俭办事。同时,充分利用村庄内闲置房屋、场地、器具等为农民节俭办理红白喜事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开展新风讨论活动,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移风易俗和文明新风的细则,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通过制度化的规范来约束农民行为。同时,建立长效的奖惩机制,推進新规新风“进村落户”。对于严格遵守文明新风规定的农户,适当的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违反规定的村民酌情通报批评。
(三)传承和弘扬乡村文明,夯实文化根基
深入推进“文化治理”,需要充分挖掘和传承农村优秀文化,注重主流文化、乡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创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文化整合功能,加强传统文化场所如祠堂、茶楼、集市等的保护与利用,依托传统文化资源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打造村庄文化“地标”,充分利用当地优良乡风教化资源,组织民俗文化活动,塑造村民人文精神。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积极培育“新乡贤”,对于乡村中社会威望高、品德好、能力强的人进行重点培养和发展,强化对乡贤能人公共文化、法律知识等多方面的培训,充分挖掘乡贤传统文化,吸引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发挥“新乡贤”引领示范作用,以此优化乡村治理资源,增强农村基层文化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村干部、乡贤能人可以鼓励和引导村民在村内组织开展优良家风、家训、家规的宣传活动,将优良家风融入到农民日常生活和青少年教育中,促使大家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时代新风尚融入乡土文化,利用各具特色的乡土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
(四)衔接村民自治,激发文化治理内动力
要促进公共文化和文明价值观在乡村发挥作用,需要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激发农民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此提升乡村的内在治理能力。在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供给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单元,根据农民的居住习惯、生活习惯等,依托自然村、村民小组等内生性单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将农村文化服务与农民民主实践结合起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地方探索多样化的村民自治实现形式,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自治组织和活动,充分利用和挖掘村庄内在资源,发动农民参与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同时,在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赋予农民文化需求的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评价权,不断完善村民的参与机制,通过扶持和引导农民成立文化组织,以组织化促进农民参与。优化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理财为主要手段的民主监督制度,促进农村公共文化有效实施。
本文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农村社会建设和乡村治理》研究课题的成果之一,报告原题为《当前农村社会不良社会风气的态势、成因及对策建议》。此报告由中国农村研究院徐勇教授和邓大才教授主持,笔者执笔。在文章的写作过程中,邓大才教授给予有益指导,在此致以谢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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