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78年间新中国对外援助成果及启示
邵艳平
摘 要: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在发展自身力量的同时,出于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角度,实施对外援助,一直持续到当今时代。1949年至1978年,随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对外援助规模扩大,受援国数量增多。本文分析了1949年至1978年间新中国对外援助的成效及局限,并从中获得启示促进新时代的对外援助发展。
关键词:新中国;对外援助;成效;局限;启示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百废待兴,依然对朝鲜、越南等国家进行援助;50年代支持援助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民族主义国家及民族解放运动;60年代团结广大亚非拉国家,反对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对外援助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70年代加强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援助。29年间,新中国对外援助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有所局限,因此,要不断吸取阶段性启示促进现代对外援助进程。
1 新中国对外援助获得的成效
1.1 新中国对外援助服务于国家的政治、安全利益
1949年至1978年间,新中国与广大受援国建立了深厚外交关系,增强了在联合国的整体支持力量,加强了与第三世界国家之间友谊,对外政治得到国际社会认可。对外援助不仅仅是对想要寻求援助的国家的一种给予,更是对社会主义力量和民族解放斗争的支持,最终实现世界和平发展。
国家的安全利益在国家四大利益中是最重要的核心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中国采取的外交政策是和平的,新中国遵循“对外援助八项原则”,同时按照毛泽东主席所提出的“三个世界理论”,对第三世界国家进行援助,第三世界国家反帝斗争的胜利为新中国国家安全提供了保障,为新中国长期进行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1.2 新中国对外援助促进深入开拓外交局面
一个国家是否在国际社会上有地位与建树与其外交往往是合为一体的。1949年至1978年间,新中国进行对外援助,在国内建设条件艰苦状况下,尽全力满足受援国的需求,帮助受援国进行经济建设。50年代,新中国援助亚非民族主义国家,支持亚非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使得新中国与亚非国家建立友好外交关系;60年代,新中国调整外交政策,援助民族解放运动和新独立国家的经济建设,同诸多国家发展良好关系,发展新的外交局面;70年代,新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交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权利。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对外援助国家总量达到68个,与世界各国建立更加紧密的外交关系,促进外交局面的深入开拓。
1.3 新中国对外援助促进中国发展模式及理念传播
在援助受援国的过程中,新中国对受援国多加尊重,不干涉受援国的政治,全心帮助受援国的经济建设发展。如今,新中国的地位逐渐升高,很多受援国也更加认可新中国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新中国对外援助不是从私利出发提供援助,更多的是体现促进人的发展,从而促进世界共同发展。自70年代后期,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注重提高人的自身发展能力,这在改革开放后成为新中国对外援助开展对外人文交流的重要一环,为新时期增强国家话语权发挥着重要作用。
2 新中国对外援助存在的历史局限
2.1 新中国对外援助初期与国情实际状况不相匹配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一穷二白,进行对外援助有着对人类自由平等的信念,将这种信念贯穿到对外援助的具体操作来讲,缺少站在国情角度考虑的因素,缺少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其中,单单是赠与受援国的援助总额占对外援助总量的70%—80%。新中国在1967年已出现22.5亿元人民币的财政赤字情况,1968年的对外援助金额高达22.4 亿元。“文革”期间,我国对外援助的规模和水平与国内现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力相比已完全超过国力承受能力,超越实际情况。
2.2 新中国对外援助管理机制难以实现双赢
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大多出于对国内本身利益采取相应的外援措施,多采用双边援助,国家政府机构对外援规模、水平进行界定,放大了政府决定权,缺少民意体现,容易导致援助决策管理的冲动性,带有较强的政治性色彩。从理论指导层面上来说,未形成完整的对外援助理论体系,缺乏完整的理论指导,加之超越国情的因素,援外工作的進行会带有主观色彩,不利于新中国与受援国实现双赢发展,在进行援助与被援助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双赢结果。
2.3 新中国对外援助受意识形态因素主导强烈
王沪宁曾说:“决策的过程受决策者价值体系的制约。一定的价值体系决定决策者的态度、信仰和原则……政治意识形态对决策过程有直接或间接的制约作用,一定的公共政策总是带有一定的价值观念。”在建国之初,新中国出现浓重的政治意识形态,在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新中国对外援助将政治利益扩大化,牺牲国内的经济利益。在60年代——70年代,新中国在对外援助上将国家经济利益让位于意识形态,对越南、阿尔巴尼亚援助的援助可以体现,由于后期两国同新中国关系破裂,新中国受到严重经济损失,对两国的外援也随之停止。
3 新中国对外援助的经验启示
3.1 对外援助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国家安全利益的发展角度出发,要依据实际分析受援国对我国的国家利益的发展状况,以实现和平发展为出发点,着重分析我国与受援国实现双赢援助措施,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利益,发展和维护国家政治利益、经济利益。
从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发展角度出发,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21世纪前20年,必须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政策,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将援助逐渐变化为经济合作,通过与贸易相关的援助提升受援国开展国际贸易的能力,提高其对外贸易规模,进而通过贸易的引导作用促进受援国的生产和经济增长。
从对外援助内容的角度出发,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加强对外援助理论研究,服务对外援助的实践过程,赋予非政府组织一定的参与权,注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双向外援工作。
3.2 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增强对外援助互利合作意识
“命运共同体”是我国政府反复强调的关于人类社会的新理念,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新的发展阶段要尊重协助国和受援国的国家地位,营造平等、积极、向上的援助氛围,在和平中合作,在合作中发展;开展援助国、协助国、受援国三方合作机制,对现存资源整合,对受援国开展援助项目,减少国际发展援助的碎片化,加强与新受援国之间的协调;在援助合作中要有同受援国构建伙伴关系的意识,改变对外援助的双边援助机制,发展多边发展模式;采取援助坚持平等互惠互利的理念,不将并且不会向受援国额外附加损害受援国政治利益的不当条件,形成“共商、共建、共享”为重要原则的互利合作意识。
3.3 增强国家话语权并促进人文交流“软援助”
2013 年9 月,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将以“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与沿线各国共同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国将用“软实力”吸引各国共建“一带一路”。随着我国的国际地位提高,世界上对中国文化的推崇力度也逐渐加深,有效將“软援助”贯穿到援助方式当中,传播中国文化,彰显中国力量;在对受援国加大“软援助”力度时,要自觉认识“软援助”的层次水平,深度界定“软援助”的性质与援助适用范围,尊重文化差异性原则,不逼迫,不强制地传播援助内容;不断提升对外援助的质量,对援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规范,提高素质水平,在援外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与合作、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等援助方式中转变援助角度,以质的提升促进“以人为本”的时代发展理念,在国际发展援助领域增强自身话语权,更好地建设人类“地球村”。
3.4 建立“国经中心”新机制并制定对外援助管理政策与法律规范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是对一个国家的管理政策最高规范,一个国家有法才能治理有效,对外才能有所体统,国家的人民才能管理有序,生活才能有所保障。“创新、求实、睿智、兼容”是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CCIEE)的建立宗旨,要发挥好CCIEE对外援助中听取民意、政策研讨、决策制定的作用。新时代对外援助面临的国际环境更为复杂,要更加精准地分析需要对外援助的具体事宜,收集相关援助意见,审时度势,仔细了解各个受援国的政治取向、接受程度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在援助体制上采取科学决策原则,并采取相对应的“一对一”援助政策,在相关外援管理方式上进行创新,实现援助的保质保量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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