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与信息社会责任”的课堂教学实施及评价
李霞兰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课标》)要求在实施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凸显“学主教从、以学定教、先学后教”的专业路径,把项目整合于课堂教学中,重构教学组织方式,创设有利于学生开展项目学习的数字化环境、资源和条件,引导学生通过数字化的学习,领悟数字化环境对个人发展的影响,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为此,在贯彻落实《课标》要求时,需要注重课堂教学实施及评价两个重要环节,以求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课堂教学实施
按照《课标》要求,“信息安全与信息社会责任”采用项目式教学法展开教学,其课堂教学实施方案如下页表所示。
通过上述课堂教学实施方案,在完成项目作品的过程中,能让学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的方式获取信息资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合理判断与分析,并形成自己的觀点,培养了学生的信息意识;在自主探究、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的过程中整合知识,促进了学生计算思维的发展;在自主寻求项目实施所需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形成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在项目成果的交流评价中,提升了学生信息社会责任。
项目活动的评价
评价是信息技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学习,通过评价的合理实施,可以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学生逐步培养和提升信息素养。针对“信息安全与信息社会责任”这部分内容,笔者的评价方案建议如下。
1.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可以分为过程评价和项目作品成果评价。过程评价包括教师评价、小组评价、自我评价。评价方式应多种形式相结合,注重对学生完成项目的过程评价。
2.评价结果分数计算方法
评价结果=过程评价+项目作品成果评价。权重分别是过程评价占80%(教师评价30%+小组评价30%+自我评价20%)、项目作品成果评价占20%。
3.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应根据课程标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评价的主要目的是监督和引导学生,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所以要将评价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以促进学生不断进步和全面发展。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旨在全面提升全体高中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为了实现有效教学,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的过程中,要做到基于课程标准并紧紧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将项目整合到课堂教学中,重构教学组织方式,让学生在课堂上不仅能学会知识技能,还能学会学习的方法,从而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