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公证体制的未来方向

龙瑞
摘要我国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随着2017年司法部大力推进公证体制的改革,我国现有的公证处主要有以下几类性质: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公证机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公证机构、法定机构性质的公证机构、合作制性质的公证机构。
关键词公证机构 体制 未来
多年僵化的公证体制,巨大的阻碍了公证工作的深入推进,严重的妨碍了公证工作服务于民的设置初衷。随着2017年年底,司法部对于全国公证体制大刀阔斧的改革,改掉了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这次改革的顺利完成,让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一去不复返,它证明了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不再适应时代的需要。接下来继续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和合作制公证处的试点工作,上述改革成功与否将决定我國公证事业未来几十年甚至更长久的发展轨迹。作者作为公证工作者的一员,站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角度,深度的剖析各种公证体制的优劣。表达一个公证员对于改革的期望和在改革过程中的焦虑心情。
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对于这类性质的公证机构。收支两条线,有利的保障了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基本收入。收入的保障,顺利的实现了公证处的两项基本职能。
第一,有利于公证工作人员在公证过程中不因为公证费的原因而有所偏私。保证了公证工作可以某种程度的实现真正的公正公平性质。
第二,有利于公证工作的全国范围的推广,满足贫困地区公证服务的需要。在我国很多地方经济落后,公证处公益性的收费不足以支撑地方公证处的正常运营。在国民经济困难的情况之下,财政拨款的方式是当时公证机构设立的必然选择。
第三,有利于公证制度和法治观念的深入民心。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长期过程。以国家行政机构身份出现的公证机构,可以很好的做到法治的宣传和体现公证的国家公信力。
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在新的时代,其弊端逐步显现。首先,过于僵化的体制不利于社会对于公证创新的需要。新的社会背景,要求公证机构有对于社会新需要的服务,作为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缺乏创新的活力。其次,行政体制不利于人才的吸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成与完善,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不再有过去一样对于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人才的大规模流失,公证工作逐步沦为形式。再次,行政体制不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固定的工资收入标准,在做多做少收入一样,做多风险高的情况之下,“推证”变成了很多公证人员的日常工作。严重的损坏了公证的服务形象。最后,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公证员更多的变成了一个公务人员的晋升渠道,不利于专业化公证队伍的建设。
2017年年末,去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的改革已经从政策层面说明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不在适合于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公事业单位性质的公证机构。参公性质的公证机构,类似于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均无法调动公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此不多做论述。
值得一提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公证机构。本人长期就职于这类事业单位的公证机构。深刻发现其值得推广又值得思考的方面。
第一,自收自支的方式,有利于公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紧跟当事人的需要。过去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买一个小物件需要申报,买大物件需要招标,过程漫长不说,买到的东西都和需求的有所差距。自收自支的方式,在购买办公用具方面,既可以节省开支,同时高效并且完全是根据需求购买。因为收到的公证费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收入,更多的会想办法节省开支,比如,可以在京东、天猫双十一购物活动中以优惠的方式购买所需办公用品,团购优惠等。并且效率更高效。比如,有当事人需要办理公证时用到录音录像设备,公证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迅速采购设备,形成业务的更加深入开拓。
第二,可以更好的调动公证人员的积极性。工作人员的公证普片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的鼓励下,每个工作人员都有很大的积极性去开拓业务。
第三,司法局和行业协会的监督和自我名声的爱惜,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证机构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更加注重公证质量和办证的服务水平、服务效率。
但是,由于改革的不彻底,导致自收自支公证机构不能真正做到自收自支。随着多年以来,公证机构人员冗余,公证机构财务制度弊端爆发。导致自收自支公证机构普片出现了收入不足以支撑公证处的财务危机。公证员收入的持续下降,公证员地位得不到不高,严重的影响到了公证员的积极性。导致了大量有经验的公证员向律师队伍、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流失,公证处无法吸收到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入,公证员队伍素质不断下滑。公证员队伍专业水平的下降,导致高端公证业务的无法开展,公证服务能力的下降,公证处收入进一步无法提高,让自收自支公证机构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逐步导致公证法律服务变成了“坐堂办证”、“随意推证”。严重的损坏了公证的法律服务的形象。
因此,合作制公证处变成的历史的必然选择。有人说,合作制公证机构改变了公证处公家的“公”的性质,变“公”为“私”。我看没有,合作制更加体现了“公”,公平、公益、公正。
合作制公证处在吸收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证处调动公证员积极性的同时,让公证员作为公证机构的合作人,公证员和公证机构荣辱与共。更加灵活的财务制度,可以让公证机构有更多的机会去培养公证员,更多的去吸收高素质人才,提高公证员队伍的人才力,为未来开拓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公证业务打下基础。随着公证员收入得到保障,公证员社会地位的提高,可以更加保障公证书的质量和公信力,同时让公证的理念更加的深入人心。随着更多人才的涌入,公证业务的创新性发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基础;随着公证在民事领域的深入开展,普通的社会大众更多的从中受益,让法治的观念可以深入人心。
但是,对于合作制公证机构,我们在积极希望的同时,也应该去思考可能产生的问题,提前预防。
首先,大多数人担忧的是公证质量的问题。作为公证专业人员,我认为公证质量是关系到公证机构存亡和公证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性的环节,我们一定不能放松警惕,严格公证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公证质量责任制、错证追究制和公证质量检查保障机制,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不良执业信息实行常态化通报。
其次,防止公证处之间因利益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合作制公证处财务自收自支,公证员收入与办证收入直接挂钩,一方面提高了公证员的积极性,同时,也直接考验这每一个公证员的道德理念。难免会出现一些害群之马,为了争夺一时的利益,损坏整个行业的改革成果。在这个方面,我们不能够单纯的寄希望于每一个办证人员的高尚品质,更应该合理的设置管理惩处制度的创新和严格执行。
再次,如何解决公证处财务和人事关系正常运营的问题。合作制公证机构的设立,其财务制度不再是收支两条线,公证处自己管理收到的公证收入,严格的公证收入管理规定,以及财务的监督机制如何发挥作用,直接影响到一个公证机构是否可以持续向好的方面运营,既关系到每一个公证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时又关系到整个公证机构是否可以长期有效的发展成长。人事关系制度的建立,即是公证处人员的进出机制、晋升机制的建立,对于公证处是否可以持续长久发展至关重要。人才的进出机制,关系到公证处可以吸收到什么样的人才的问题;人才的晋升机制,关系到公证处可以留住什么样的人才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接着,值得我们关注的,在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之后,如何发挥国家对于公证机构的监管的问题。合作制改革,直接的后果就是公证处的财产由公有财产变成了发起人出资的私有财产。加强管理,是保障公证机构明确正确发展方向的指导力量。公证机构的公益性质、服务性质不能因为合作制的原因而有丝毫的变化。这既是改革的初衷,也是我国公证发展的必然之路。
最后,在这个公证危机的时候,我认为最需要思考的是未来前进方向的问题,合作制公证处也将主要的面对的是这个问题。未来公证走向何方,司法辅助试点的开展、互联网加公证保全工作的开展、公证加房产办证服务进行,公证的未来在哪里?在这个中国公证事业最困难的关头,我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过去的传统公证业务的萎缩,新的公证创新方向又不太明确的情况之下,公证人的迷茫。我们改革的目的,就是打破公证的困境,找出公证未来的前进道路。当我们的改革真正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再仅依靠传统业务的时候,我们的改革才算是成功了。
全国范围的合作制试点的进行。本人浅见,我们应该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第一,坚持效力至上、服务至上的原则。一项工作是否可以取得人們的信任,关键在于是否可以让人实实在在的感觉到它的好处。当前的很多公证业务虽然继续开展着,但是对于很多当事人而言更像是逼着他们办证,因为某些机构需要公证书,所以被逼着来办理公证。当然,这一方面是法治观念还没有深入到每一个老百姓的观念之中,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我们办理的这个公证确实没有让老百姓感觉到他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享受到了法律服务、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第二,坚持质量至上、实用有力的原则。当前我们一些办证人员,奉行关门办证的原则,自己把公证书办出去了,也不管当事人能够用的上。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公证书使用过程中发现瑕疵,或者公证书涉及内容与对方的需要完全不相符,最后导致公证书无法使用。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冲突不断、与其他机构冲突不断。加强公证机构与其他机构的交流,提高公证人员的责任心,这个方面关乎公证形象,至关重要。
第三,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改革是否可以成功的关键所在,党的领导在思想上为我们指明的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为我们确定了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在每一个公证员的心里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是合作制公证机构坚持正确方向必然选择。合作制公证机构内部,也要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合作人之间既要讲民主,让每一个合作人都可以融合这个机构,为机构出谋划策;又要讲集中,坚持合作制公证党委的指导作用,可以让公证机构高效有力的运转。
第四,坚持任人唯贤、人才至上的原则。知识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知识创造的力量。人才的多少和是否可以有效的任用,关系到机构的发展前进。特别是公证机构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队伍、同时又是公益性很强的行业,随着越来越深入高端的公证业务的开拓,跨行业吸收人才的方式将越来越困难。加强自我人才的培养、重点向高校招揽人才,建立起公证机构内部晋升通道。
第五,坚持创新性思维,互联网思维。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技术不断创新的世纪,互联网加成为了各个行业的口头禅。如何把互联网、大数据思维运用到公正上来,是我们应该深思的一个问题。这个运用,肯定不能是简单的办公电子化、电子数据互联互通。是否可以有互联网与公证具体过程的融入,值得研究。
前行之路,披荆斩棘。作为在这次公证改革中的迈步者。于我而言,关系的是我的一生前进道路;于国家而言,关系的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前进方向;于国民而言,关系的是国家法律服务的提高、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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