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鉴赏的基本思路
侯振平
【摘?摇要】本文简略总结和分析了古代诗歌和散文中经常使用的“物我”关系的处理手法,以及这些手法在现代文人笔下的走向。同时,也谈及了在高中语文教学和高考语文辅导中使用这些手法的意义。
【关键词】三种手法;走向;运用
中国从古至今都称得上是创作诗歌、散文的大国,我们从古人的诗歌、散文中传承下来的“物我关系”的处理手法一般说来有三种:托物言志、即景抒情、移事就理。
这里所说的“物、景、事”是客观存在;“志、情、理”是主观感受。明确一点讲,“托物言志”中的“物”是物象(亦即形象)。比如唐代虞世南写的《蝉》:“垂綏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里诗人抓取的“蝉”就是物象,诗人正是通过这个形象,表达了一种高洁志向。“物”是“志”的依托和载体。今人杨朔先生的《荔枝蜜》、陶铸先生的《松树的风格》等均属此类手法。即景抒情中的“景”是景象(亦即形象)。比如宋代苏轼《饮湖上初晴雨后》:“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诗人通过写雨后初晴的西湖美景,表达了对西湖的喜爱之情。正所谓寓情于景、情景交融。今人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老舍先生的《济南的冬天》等文皆属此类手法。“移事就理”中的“事”,是一个事象(一个事件)。比如宋代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游洞”是一个事件,由“游洞”引出哲理。作者缘事而发,先简写游洞,后陡然转笔,详写治学的道理。“游洞”与“治学”构成类比,并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事”是引子,用小事情映出大道理,然后荡开笔墨,议论开去。鲁迅先生的《灯下漫笔》等当属此类手法。
三种处理手法各有所侧重:凡托物皆言志,凡写景皆抒情,凡叙事皆寓理。所以自古至今其走向也不尽相同。“托物言志”和“即景抒情”两种手法,无论诗歌还是散文,都注重主观情感的抒发,以抒情为主,继续沿着文学的轨迹走;而“移事就理”则注重客观分析,以议论为主,融进了随笔、杂文、小品文等之中。这种走向,对我们很有启发。如果将这三种“物我”关系的处理手法具体运用到语文教学或高考辅导中来,我们就不难发现,“托物言志”和“即景抒情”类的作品,大多是我们用来指导学生阅读和进行艺术鉴赏的范本;而“移事就理”类的作品,大多是我们用来指导学生写考场作文的范本。
高考语文试卷中的古诗鉴赏和文学作品的阅读,常常是以“托物言志”和“即景抒情”类的作品为命题的依托;而写作,无论是话题作文还是材料作文,往往是给考生一个故事或者一则真实的事件,让考生从故事或者事件中悟出道理,得到启迪,从而提炼出自己的观点——从“事”中提炼出“理”。
其实,“托物言志”“即景抒情”“移事就理”,不仅仅涉及阅读和写作问题,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关涉着对文学作品进行初步鉴赏的问题。诗歌、散文的核心是形象——人象(人物形象)、物象(事物形象)、景象(景物形象)、事象(事物形象——一个寓言故事或一件事情)。我们常说“形散而神不散”,“神”是主旨——志、情、理;“形”,是形象——物、景、事。所谓“形散”实际上是指作者从多方面抓取的意象,然后集合这些意象(集合体就是形象),来共同体现、烘托“神”。只有准确捕捉作者笔下的形象,明了“物”与“我”的关系,才能准确理解文章的主旨,从而有条理地进行艺术鉴赏。
诗歌、散文讲究意境,意境是什么?意境就是人的心理活动,通过某种形象表达出来,做到现实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以后,给读者的感受。现实性和艺术性结合得好,意境就深;现实性和艺术性结合得差,意境就浅。造境的过程,就是“物”与“我”相撞击的过程。深入探讨诗歌、散文中“物我”关系的处理手法,无论是对课堂教学还是对高考辅导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