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现象及其启示
董学飞
摘 要:在中国漫长的刑狱史上,酷吏政治作为一种特殊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总是反复出现,甚至在汉武帝和武周时期有了高峰,深究酷吏现象,对于实践依法治国的今天,或许会有某种启示。
关键词:酷吏;人治;法治
1 酷吏是君主专制政治的产物,也是其牺牲品
皇帝用酷吏,是为了维护专制政治之威,没有工具怎可随心所欲,杀酷吏也是为了维护专制政治。以期证明皇上圣明英武,臣下罪该万死。任用酷吏属于“人咬人”的帝王人治权术。
酷吏的官运都比较好,常越级升迁,辄为新权贵,深得皇帝喜爱。关键在于他们的行为、角色暗合君主专制政治的两大本质要求,使得他们成为专制时代不可或缺的角色。
第一,专制政治要求严制百姓,使其恭顺守法,成为仅知纳赋税服徭役的良民。要管好这千千万万羊群,必须有凶狠的牧羊犬辅助牧羊人,即便牧关犬凶狠如狼也无大害。
第二,君主专制政治要求君主一人独尊,不允许任何人危及或可能危及君主的绝对权威。于是,“敢面折大臣”,以告劾大臣或以诛杀大臣为能,以此迎合皇帝旨意的酷吏群体应运而生。如汉景帝时的“苍鹰”郅都,武帝时的张汤、赵禹,都以审讯宗室藩王大臣案件惨刻无情而深得皇帝宠信。
唐代酷吏索元元礼,见武后召见大臣时“常切齿”,揣武后有“欲因大狱去异己”之意,乃上密状,诬告大臣,得召见授官。其时索元礼、来俊臣、周兴之徒,“揣后密旨,纷纷并兴,泽吻(舔唇)磨牙,若狗豚然。”专索大臣阴事,罗织罪名,武后则“阴纵其惨,胁制群臣”。
所以就帝王驾驯大臣的需要而言,那些得皇上宠信的龀牙咧嘴的恶狗是不可少的。有这些恶狗在大臣们脚边闻闻嗅嗅,大臣们就会老实多了。若大臣们居功或恃贤恃能轻视皇帝的绝对权威,“国本”或“国体”就要动摇。所以皇帝要用这些出身卑微、文化程度低、道德卑下,通常也最为贤良的大臣们瞧不起的小人去牵制大臣,以维独尊专制之体。
鸟尽弓藏、酷吏多死于非命
这些酷吏的官运虽然一般较好,晋升迅速,屡废屡起,但最终命运大多是很悲惨的。
他们的官运和最终命运的巨大反差,从汉、唐两代酷吏的结局可见大概。汉代酷吏张汤被人告劾下狱,汤自认无罪,不服。帝派酷吏赵禹斥责张汤,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灭者几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状,天子重致君狱,欲令君自为计(自杀谢罪),何以多对簿为?”张汤成了武帝杀之以平群臣之愤的替罪羔羊。张汤自杀,也为武帝洗清了诛杀大臣过滥的责任。
唐代酷吏来俊臣,虽深得武后宠幸,但因得意忘形,竟罗织武后弟侄、太平公主、张昌宗(武后宠臣)等罪名,终为武后所恶,诏斩于西市。索元礼,因苛猛太甚,武后“为厌众望”(为平民愤),乃令逮捕下狱,瘐死狱中。周兴,被人以牙还牙,告以谋反,来俊臣审讯之,“请君入瓮”,差点死于自己发明的大火瓮中。后被流放,被仇家所杀,死于岭南。
总结他们的最后命运,我们发现,酷吏绝大多数死于罪诛,极少能寿终正寝。大多均不免斩诛族灭之命运。究其被诛杀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谋反、贪污等罪。
酷吏是君主专制政治的产物,也是其牺牲品,宋欧阳修等人在《新唐书“酷吏传序》中说:“非吏敢酷,时诱之为酷”,此语甚中要害。时者,当时之政治制度也。有专制必有酷吏,不过在不同朝代其数多寡有异,或其残酷程度略有高低之异耳!欲无酷吏,先去专制制度。
在中国古代史上,历朝历代都有任用酷吏制造冤假错案问题。酷吏问题比较突出的当属汉武帝刘彻和女皇武则天当政时期。汉武帝是为了对付豪强,分封制导致的,武则天则因为皇权来路不正和牧鸡司晨。各有各的原因。
皇帝以酷吏制衡权臣,以酷吏防范诛杀酷吏,皇帝坐收渔翁之利,有效地预防和消化了权臣对皇权的威胁,权臣酷吏在互相制衡和“狗咬狗”的内讧中逐一落马。酷吏失去信任则失去权力,失去权力则失去一切。除了凌驾于司法体制之上的皇帝,在这种危险的司法体制下,任何人都没有公平、正义和安全可言,体制之内的酷吏也不例外。今天,你奉命严刑拷打,抄家灭门;明天,别人“请君入瓮”,再将你斩首弃市。
2 酷吏现象的历史根源和危害
任用酷吏会导致四种弊端:第一,君臣依存关系屡屡破裂,君臣之间离心离德,大小臣工与朝廷的关系日益松散,忠诚度日趋降低,积极性大幅下降,统治力量降低。作为皇帝,任用酷吏夺回的是部分权力和短期利益,失去的却是威信、信赖和积极效忠之心。第二,大臣互相猜忌,互相防范,彼此恶斗,人人自危,贿赂自保,结党营私,行政能力整体下降,朝纲废弛。唐朝的衰落,与武则天任用酷吏的“折腾”不无关系。第三,酷吏任用酷吏,酷吏培养酷卒,司法体系黑暗腐败,社会公平正义败坏,官逼民反,司法体系由维护安全稳定的力量变成制造社会危机和不稳定因素,危害社会长治久安的“病灶”。为了避免或减轻伤害,臣民争相贿赂酷吏,酷吏们又酷又贪,严重败坏司法体系本身。《后汉书》批评任用酷吏的弊端是“末暴虽胜,崇本或略”。汉武帝任用酷吏打击豪强的做法舍本求末,司法机关腐败成风,群盗纷起,官逼民反,叛乱四起。第四,人民生活安定需要公平、正义、平安、稳定,有秩序的社会环境。任用酷吏,实行严刑峻法,冤狱遍地,株连迫害甚广,势必激化各种矛盾,造成官吏人人自危,百姓人心惶惶,增加治理成本,败坏社会管理秩序和经营环境,危害经济发展。
任用酷吏是“术”不是“道”,是“玩人丧德”,争权夺利,制造恐怖,失人心的暴政。酷吏的严刑峻法是以镇压为目的的“法制”,而不是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合法权益为宗旨的“法治”。酷吏之害的根源是皇帝一人任意操纵司法机器,酷吏滥用权力的体制性弊病。
尽管历史上一些明君贤臣,在反“刑讯逼供”的斗争中,态度很坚决,成果很丰硕,一些嗜好刑讯逼供的酷吏甚至因此落马或被杀,一些千方百計抑制刑讯逼供的法律也相继出台,但由于专制加上落后的科技手段,决定了刑讯逼供仍是“重口供轻证据”的古代司法无法治愈的毒瘤。比如,明朝虽有法律规定抑制刑讯逼供,但直属皇帝的锦衣卫和东、西厂为了消灭政敌而逍遥法外,大搞刑讯逼供,造成了在那时,一个被怀疑的政敌是否有罪,不是靠事实和法律,而是被刑讯者筋骨的承受力和皮肉的敏感度。
正如一位曾因刑讯逼供被判处13年徒刑的美国警察布鲁蒂在服刑时说:“并不是我们创立的这种机制,也不是我们发明了凶狠手辣的招数。我们只是从上任那里接过来,我们是这些东西的传人。”
由此可见,即使如现代科技发达的美国,仍存在大量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刑讯逼供,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对我国古代那些与“刑讯逼供”作斗争的人们致以敬意。
在中国崇尚“人治”的社会中,酷吏的本职是对国君负责。汉武帝时张汤等人的廉平成为后世官吏的“仪表”;而无道德仁义可言的来俊臣等人则是被唾弃的对象,他们虽皆被称为酷吏,但这种“名同质异”的巨大差异使二者不可相提并论。西汉时期的“酷吏”为现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执法环境的执法者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尤其是随着各种高科技犯罪的频繁发生,怎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秉持中正,而又不越法度雷池一步,我们应从西汉酷吏的执法中总结经验。“执法者首先要持中正,守廉洁,遵法度,才能真正将国家的法制落到实处,才能将法制受惠于百姓”,这在崇尚法治,强调政治民主的今日也颇具借鉴意义。只有严格执法,执法公正,不恣意更改所依之法的内涵、范围,才能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这才称得上真正意义的法治,也才能真正改善吏治。
必须承认酷吏政治有其极其恶劣的一面,首先它严重破坏了司法制度,唐代号称律令制社会,武周王朝的司法体系承自唐朝,本来也很完备,但是在酷吏横行的时代,原来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原则都成了一纸空文,无法再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次,酷吏政治也破坏了人心和社会风气,君臣之间互相猜忌,大臣为了自保,只能装聋作哑,苟且偷生,君子之风日渐衰微,小人之气不断上升,君子之道成了危道,我们能抱怨小人太多了吗。必须杜绝酷吏产生的历史社会根源,否则,就会出现这样一道景象,在历史深处那口烧得通红的大瓮,在静静向我们微笑。
3 酷吏政治与现代法治尖锐对立
启示一,口供情结;在我国历史上的司法实践中一直有一种情结,偏重、偏信嫌犯的口供,为了逼取口供,各种残忍的刑具,花样百出的折磨人的路子就派上了用场,不但危及人犯本人,甚至累及家族,即使是西汉时期廉明的张汤等也是过于偏重刑讯,武周时期有“牛头阿婆”之称的周兴在自己的衙门前贴了两行大字“被告知人,问皆称枉,斩决之后,咸悉无言”。他们都制造了不少冤案。
破除口供情结是文明司法的必要前提,就是要明确“口供”不得作为证据到法庭之上,也就是嫌犯不得自证其罪的理想,证实嫌犯有罪与否是司法机关的份内之事。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公诉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是不可转移的。
启示二,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无罪推定,很多时候都是首先推定有罪,再去寻找证据,找不到证据,就刑讯被告人,想撬开被告的嘴,让被告自证其罪。重刑之下,容不得被告不招。有罪要招,无罪胡招。整人专家周兴临死之际,看过“罗织经”自叹弗如,竟甘愿受死;一代人杰宰相狄仁杰阅罢“罗织经”冷汗迭出,却不敢喊冤;“疑罪从有”,“疑罪从肯定有”这是很多冤假错案的由来。
疑罪从无是现代司法的进步体现,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都出现了一案双凶的难堪局面,就是没有严格贯彻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应该说,聂树斌案和呼格案都是强奸杀人案,有证据之王DNA在,怎会办成冤案,不但是疑罪从无的原则不昌,办案人员的素质也会被提出疑问。试想一下,如果有疑罪从无,聂树斌案和呼格案能找到多少不在现场的证据呢?没有DNA,能办成铁案么?
启示三,司法不是服务于某种动机的道具,而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法律体系。酷吏从某个人的需求出发,西汉武帝时服务于封建大一统的理想,恢复汉初废除的连坐法、族诛法、妖言诽谤罪等严刑峻法;武周时期服务于牧鸡司晨的野心,大开杀戒。酷吏成为了权势的工具,制造了多少人间悲剧。但这工具一旦完成使命,其本身就走到了生命尽头。武帝时以张汤为代表,武周时以来俊臣为代表,统统都没有好下场。杀头的杀头,灭族的灭族。
从残害别人作为出发点到灭亡本身作为结束。悲剧的色彩极为浓厚。讲究法治文明公正对每一个人都有益处,呼格吉勒图因为办案的不公正被冤死,而办理呼格案的专案组冯组长一干人等也身败名裂,身陷囹圄。讲求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呼格吉勒图有好处,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冯组长有好处,对实现社会进步有益处,同时也是实现法治化中国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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