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党建工作理念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徐柱
[摘 要]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是社会组织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存在党建政策不够细化清晰、基层党建基础薄弱、党建工作机构力量不够、商会负责人思想出现偏差等诸多问题。创新党建理念,科学有效地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需要机构制度建设先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两个覆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是保障行业协会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行业协会商会 党的建设 难点困惑 科学对策
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是经济类社团中比较典型的一类,包含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它们一般是以促进经济发展、行业自律和交流合作为发起目的,具备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主要活跃于经济领域,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的互益性会员组织[1]。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文件,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指明了方向。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在党建引领下健康发展,补齐基层党建乃至社会组织党建中这一短板,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行业协会商会分布活跃在经济发展的各行各业上,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完善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发展、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积极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国际贸易纠纷、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政府职能轉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有 1500 多万家企业,其中世界 500 强和全国 500 强企业以及绝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基本都是行业协会商会的会员单位[2]。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加强商业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确保这块阵地不缺位、不失声,不断增强党在行业协会商会中的政治影响力和凝聚力,对于调动和凝聚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企业的智慧和力量,保证行业协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不断巩固党在社会经济领域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至关重要。
(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组织,做好党的工作,防止“木桶效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党建工作的新兴领域和攻坚领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作为社会组织党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组织党建中起步较晚、基础最薄弱、工作难点最多、开展难度最大的工作领域。只有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向薄弱环节发展。
(三)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15%的速度增长[3],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有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任职情况,领取薪酬补贴;有的行业协会商会乱表彰、乱评比、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个别人甚至以“自治组织”“公民代表”自居,接受境外组织资助,打着维权、宗教、环保等旗号,质疑、否定党的领导;有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反章程开展活动。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导、支持、保证、监督作用,引领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照章程办事、依法办事,确保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中的难点和困惑
(一)行业协会商会党建政策不够细化清晰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1998年颁布的,在组织机构和监督管理等章节中均没有涉及党组织的建设内容。十八大后,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虽然对社会组织功能定位和如何发挥作用作了详细的阐述,但由于社会组织具有分级管理、类型繁多、规模组织形式不一、领域分布广、从业人员多元化、非营利性等特点,具体细化执行到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还有不少疑惑。目前,中央已出台加强关于民办学校、律师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等类别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类党建也迫切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进行考虑。例如,党章规定,“社会组织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但这里正式党员的范围在行业协会商会里一直没有全国统一的指导意见,是否仅指专职 人员中的党员,还是扩大到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还是扩展到理事会、监事会甚至社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全国各地自行界定,没有统一标准。又比如,类似于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委系统的社会组织,像各级领导科学学会、党建研究会、中共党史学会、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干部教育研究会、秘书学会等要不要再建党组织?均值得明确。另外,行业协会商会在地市区县一级协会会员单位和会员多,专职工作人员少,如何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特点建立功能型党组织发挥作用,目前暂未有明确指导方案和意见。
(二)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建基础薄弱
1.规模小,组建难。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具有松散性和非实体性,一般是由会员企业或者会员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议事决策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都是非常设机构,不少地(市)级以下协会商会一年开展不了几次集体活动。下设常设机构秘书处在地、市、区、县级多为兼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绝大多数不超过3人,上升渠道和空间窄,待遇较低,人员流动性大。来自社会各个层面,部分社会组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党员人数少,兼职工作人员党员很多为退休干部或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一般在原单位过组织生活,不愿意把党组织关系转过来,很难成立党员稳定3人以上的党组织。
2.发展弱,基础差。大多数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会费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维持基本运转,尚处在起步阶段,未做大做强。特别是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原有依靠业务主管单位行政资源,半官方开展工作的方法变得行不通,一小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直接注销,一部分协会商会缺乏应有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意识,社会化运作不够,社会服务能力不强,脱钩改革后举步维艰,自身维持都困难。再加上受社会组织章程限制,从社会组织业务经费支出缺乏依据,党建经费来源缺乏,更谈不上专职党务工作者。兼职的党务工作者由于人员流动性大,接受培训较少,党建业务和实务能力较弱。
(三)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机构力量不足
由于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一般为直接登记,地方归口民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理,而目前我国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仅有编制3362个,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含行业协会商会)达51万多个,平均每个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管理150多个社会组织[4]。党建工作机构专职人员更少,工作机构经费不足,党组织数量较少,党建力量薄弱,起步晚,属于党建新兴领域,受关注较少,党员发展人数数量不足。2017年,长沙市172个行业协会商会(未统计异地商会)的社会组织新发展党员5名,这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注重从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有较大的差距。
(四)协会商会负责人思想出偏差,认识不到位
商业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不在体制内,缺乏体制内的激励机制和行政管理制约机制,有的不能正确认识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把社会组织发展与社会组织党建割裂开来,重发展,轻党建。有的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认为,主要工作是促进行业发展,认为成立党组织会影响协会决策议事机构的独立性和运转;有的行业协会虽然成立了党组织,但是非党员主要负责人或出资人不支持、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的行业协会认为本身是会员制社会团体,一年到头开展不了几次集体活动,党员都已经在原单位过组织生活,将这头等大事、首要任务,变成了束之高阁、置于脑后或轻描淡写、敷衍塞责的“芝麻小事”,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推不动、成效差、监督约束难。
三、创新党建理念,科学有效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
(一)机构制度建设先行
1.顶层制度设计。建议中央出台专门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精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
2.建议配齐配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机构力量。目前,不少地方纷纷依托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除异地商会在工商联成立联合党委外,大多依靠民政部门成立负责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局的社会组织(包括直接登记和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工作力量得到一定的增強。但一些地方没有综合党委党建工作人员专项编制,因此在民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人手不足,登记管理都疲于应付的情况下,兼职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显然力不从心,效果也大打折扣。
3.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行业协会商会数量多,分布区域分散,结构松散,单靠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机构少量的工作人员组建和开展工作难度大,建议各地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比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选聘适当数量的专职党建指导员,并将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统筹考虑,增强基层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力量。
4.重视社会组织发出的声音。逐步增加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在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注意解决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商会)中出现的由于比例控制一些非党员主要负责人相对容易当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党员负责人难以入围候选人,挫伤这一部分行业领军人物入党积极性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由于基层行业协会商会具有规模小、人员少、结构松散、互益性、大部分运转困难的特点,建议在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经费中予以重点照顾和倾斜。根据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参照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经费保障投入的做法,建立健全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单位自筹、财政补助、党费扶持、党员捐助、社会扶持的社会组织党建经费多元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大财政扶持补助力度,将党建工作机构运行经费、新建党组织启动经费、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党组织书记岗位补助、党建指导员岗位补助、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困难党组织扶持和慰问困难党员经费纳入各级财政经费预算,有效地解决基层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党组织普遍存在经费来源不足的问题。
(三)提高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两个覆盖”
1.多种方式组建。采取行业统建、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楼宇统建、地社共建、派员组建、功能拓展型组建等方式,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组建,提高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对一些规模较大、产业聚集、能力强、影响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党委,统筹行业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对协会商会中专职工作人员和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中有3名及以上党员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建尽建,单独建立党组织,组建条件较为成熟的也可把党员范围放宽到理事、监事和兼职秘书处工作人员;有1~2名党员的,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采取联合组建、楼宇统建、地社共建等方式,确保行业协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对没有党员的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行业协会,选派党建指导员派驻协会,坚持群团先行,通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开展党的工作,培养和发展党员,待条件成熟后成立党组织;研究制定加强行业协会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定位、组建办法、功能作用和指导保障,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中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难的实际,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做到应建必建,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
2.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加强组建。充分发挥民政登记管理机关优势,把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设置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登记、年度检查和评估的重要内容。新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同步成立党组织;在年检过程中,受检行业协会商会如实填写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登记表,动态掌握社会组织党组织情况;在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过程中,不断提高党建所占分值权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者有党员没有纳入联合组建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扣除相应的分值。建议建立党建评估一票否决制,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一般不得评估为4A以上等级,不得纳入政府优先购买服务名单。
(四)加强党建工作培训
针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基础差,培训少,业务能力弱,在基层工作大多还未走上标准化、正规化、常态化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1.编印内部培训指导材料。针对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特点,编印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指南,内容涵盖党组织设置、党建工作流程、党务文书写作(包括党支部成立换届补选、发展党员、通用党务文书、其他文书),工作制度,党建经验材料范例,党建文件汇编等,印发给行业协会商会借鉴参考。
2.规范日常党建工作。推进党务工作痕迹化管理,编印《党支部工作手册》,发放给各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日常登记,规范党组织开展活动以及各项会议等党务工作记录,手册记录内容作为年终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和书记述职考评的重要依据。
3.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除专门的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外,可以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在召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培训会议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指导、同推进。注重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非党员出资人和主要负责人培训,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
4.充分利用民政系统内党建资源进行整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绝大部分都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党建归口民政部门管理。将民政直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培训与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党建培训合并进行,形成合力。考虑到民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在体制内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规范,力量较强,可以将系统内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一对一”结对帮扶,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实地参观学习,参考借鉴其他部门党建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党建规范化做法。
(五)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加强调查摸底,开展行业协会党建情况摸底调查,掌握行业协会党员社会组织职务、专兼职情况、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情况和手机号码,便于掌握情况,进行组建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对在行业协会工作6个月以上,属于大学毕业后党组织未转出或党组织关系挂靠在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以及由市(县)域外流入的党员,建议及时将个人党组织关系转入社会组织党组织;对于党组织关系在市(县)域范围内但不在社会组织的党员,可根据在社会组织中的任职和专兼职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转入社会组织;对于达不到设立党组织条件的行业协会中的党员,可以将个人党组织关系转入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党委(党总支),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实施“双培工程”,注重从行业协会商会出资人、非党员主要负责人中发展党员。加大培养力度,把行业协会中积极要求上进、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根据入党对象思想汇报、定期按时参加协会学习活动、服务行业和会员、投身社会公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实行入党对象考核累计积分管理评价,形成梯次递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实的入党后备队伍。
3.选优派强书记。扎实抓好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与党组织换届同步進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拟任人选的考察审核工作,把党组织应建尽建、是否支持党建工作与出资人(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和评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把住标准关。把那些政治素质高、行业影响力大、组织能力强、模范作用好、有人格魅力、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选配到党组织领导岗位来,把好选配关。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上级党组织推荐、党组织选举、会员群众评议等方式,确保党组织负责人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4.加强考核考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基层建设考核办法和党建基层建设工作考评细则,量化细化指标权重评分,分类定级。出台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述职考评办法,组织基层书记、党建指导员集中公开述职,在行业协会商会党员中开展述职测评,科学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考评等次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补助、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岗位补助系数差异化发放的依据,奖优罚劣。对考核考评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党组织,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管理,适时调整党组织班子。
(六)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1.保证政治方向。把党建工作纳入行业协会章程,确保协会商会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党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商会重大决策机制,行业协会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行业协会商会重要会议。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选,由行业协会党建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2.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行业影响力大、会员多、媒体传播快的特点,建立党建专刊专栏、党建微博、微信平台、党建QQ群、党员微故事、微信公众号,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加强行业自律,传播正能量,抵制歪风邪气和抹黑党的领导的行为。注重具体化、生动性,讲好基层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展现行业协会真情服务群众、重视社会责任、注重社会公信力的良好形象。
3.开展特色主题活动。鲜活党建开展形式,邀请党建专家讲课、组织党建主题征文、红色革命纪念地主题党日活动、举行党员演讲比赛和党员知识竞赛等形式,活跃党建学习氛围。开展志愿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优势,积极开展行业下乡进社区指导、行业志愿服务、会员抱团互助、精准扶贫、公益慈善和抢险救灾等活动,提高党员服务意识。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会员企业等活动,增强党员党性修养。
4.打造党建品牌。围绕党建引领、党建立会、党建办会、党建促会、党建兴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服务会员群众,提高社会公信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和社会公益活动方面打造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品牌。
参考文献
[1]杨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J].学会,2017(2):37-49.
[2]顾朝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J].中国社会组织,2014(8):8-10.
[3]黄小希.加强规范管理 推动健康发展——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J].中国社会组织,2015(14):9-10.
[4]范清宇.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加强监管问题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民政,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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