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方言“缝补义”古语词例释
内容摘要:本文在探寻徐州方言表缝补义字词源头基础上,分析表“缝补”的六个常用词“敹”“繃”“繓”“纳”“缉”“黹”的词义发展变化以及在徐州方言中的具体使用情况,并对其间的细微差别进行比较。
关键词:徐州方言 缝补 探源
普通话中常用单字“缝”或“补”来表示“缝补”这一词义,而此义在徐州方言中却有着丰富的表达方式,除上述普通话常用的两字,另常用的有“敹”“繃”“繓”“纳”“缉”“黹”等字,这些字表缝补义古已有之,由来已久,但在语言的不断发展中,这些表缝补义的字在徐州方言使用中又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具体表现在方式、工具、对象等方面,下文将对这些字进行具体阐释。
1.敹
“敹”,《广韵》:落萧切,平萧来。宵部。徐州方言常用“敹”表缝补义,如:“把破洞敹上点”,“敹上几针”等。而此义相关用法最早于《书·费誓》中已有出现:“善敹乃甲胄。”孔颖达疏引郑玄曰:“敹,谓穿彻之,谓甲绳有断绝,当使敹理穿治之。”《蔡沈集传》:“敹,缝完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敹,穿紩也。”“紩”即缝补义,下文将具体谈到此字用法。《字汇》:“敹,缝缀也。”又《新方言·释器》:“凡非绽裂而粗率缝之亦曰敹”,徐州方言“敹”字具体用义同此,即表示粗略地缝补。
敹由缝补义又可引申为“贯穿”。此义在徐州方言中也有相关用法,如:用麻绳把破鸡网敹起来。此义在章炳麟《订孔》中已有用例:“百物以礼穿敹,故科条皆务进取而无自戾。”“穿敹”即“贯穿”义。后又出现“敹彻”一词,章炳麟《馗书·哀清史》:“后世经说,古义既失其真,凡百典常,莫知所始,徒欲屏绝神话,而无新理以敹彻之。”“敹彻”意即“穿彻、贯穿”。
2.繃
“繃”本义为包扎、缠束,而在徐州方言中“繃”常作缝补义讲,表示“缝纫的方法”,具体作“粗略地缝”义,例如:“把那件破衣服拿过来我给你繃上几针,先凑合着穿。”《集韵》:“繃,或作綳。繃字注。”宋邓林《效晋乐志拂舞歌淮南王二篇》:“蜚瑶京,隐烟雾,锦繃酥酪,香囊尘土。”“锦繃”即用锦繃,“繃”在此可作缠绕,连缀义。
《儿女英雄传》第二八回有此义相关用法,如:“张姑娘便过来用簪子挑开那匣屉儿上的繃线儿。”实际上在徐州方言口语中,“繃”的词义已由表粗略地缝义扩大到泛指一般的缝补,例如:“我再给你繃上一遍你再穿。”又如:“多繃上几针,要不然容易烂。”
3.繓
“繓”,《广韵·正韵》:子括切,入末,精。表缝补义在徐州方言中也较为常见,如:“给你繓上那个洞”;又如“把裂口繓上”,表示把衣物破洞或裂口缝结在一起,古籍中最早与此相关的意义为“结”。《战国策·秦策五》:“繓病钩。”《玉篇·糸部》:“繓,结繓也。”又《鹦鹉洲》:“【老旦】只怕没花儿,那怕没蜂儿蜜儿须知百花花蕊繓,何怕蜂房蜜酿人割”。此处“繓”即“结、聚”义。而《集韵·末韵》也同样出现“缝补”义:“繓,逢馀。”按:《类篇》一曰“缝馀”。“繓”表缝补义在徐州方言中既可以指粗略地缝,有时也可表细致的缝,具体要据特定的语境判断。
4.纳
“纳”,从衣,内声,由其声符可知“纳”有里面、在中间之义。“纳”在徐州方言中用法比较固定,对象也很单一,只有“纳鞋底”这一用法,表示缝制鞋底的意思。先秦时期“纳”已产生,但词义与“缝纫”无关,直至两汉时期“纳”才用以表“补缀”义,且以组合形式出现,相关组合有“补纳”、“纳衣”及“纳布”。例如曹操《内戒令》:“吾衣被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沈约《宋书》:“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作此纳衣。”《宋书·徐湛之传》:“有纳布衫襖等衣,皆敬皇后手自作。”在徐州方言中“纳”独立使用,后面直接跟宾语“鞋底”,具体表示“缝纫制新”义,例如:“纳鞋底是做鞋中最费劲的事了。”同时动宾语之间也常可加入别的成分,例如:“纳上鞋底”、“纳好鞋底”等。
5.缉
“缉”形声字。从糸,表示与线丝、缠织有关。有两种读音,在徐州方言中只有qi这一读音,上声,表示一种缝纫方法,一针对一针的缝,通常是给衣物缝上或包上边。徐州方言例:“缉边儿”、“缉上点边”等。我们找到古代表“缝制”相关用例如:刘熙《释名·释衣服》:“缉,下横缝,缉其下也。”东晋·王嘉《拾遗记·夏禹》:“缉凤羽以饰车盖也。”南朝梁萧绎《金楼子·卷一》:“尧乃缉其皮以为帐。”后又出现组合形式“缝缉”,表缝制衣物,东晋葛洪《抱朴子》:“然剑戟不长于缝缉;”“缝缉则长剑不及”。又如刘勰《文心雕龙》:“若筑室之须基构,裁衣之待缝缉矣。”以上各例“缉”使用范围较为广泛,通指对一些事物的缝纫缝制,徐州方言中的用例也与此较为吻合,范围较广。
后“缉”虽然依旧表缝纫缝制义,但其施及对象开始由衣服转为鞋底,与“纳”的用法有相似之处。例如,《醒世姻缘传》第十九回:“吃了饭便在房里坐着,做鞋缉底,缝衣补裳;”“他说晁嫂子与李嫂子央他做鞋缉底。”此两例中“做鞋缉底”是指缝制鞋底,施义对象有所偏移。
6.黹
“黹”,徐州音zhi,上声,在徐州方言中,“黹”字施用的对象是有限制的,通常用于对一些针织物等有纹理的物品的缝补,例如“我给你把毛衣上的洞黹上。”又如“那个麻袋漏了,得黹上点再用。”“黹”本义为缝纫、刺绣。《说文·黹部》:“箴缕所紩衣。”徐锴系传:“象刺文也。”王筠句读:“黹,箴缕所紩衣。‘衣盖衍文或‘也字之误。又案:黹字之形,当以刺绣为专义。”屈万里《释黹屯》:“金文里所常见的玄衣黹屯,便是玄色衣服用黹形花纹饰着它的边沿了。”古代通常也称女工为针黹。《尔雅·释言》:“黹,紩也。”郭璞注:“今人呼缝紩衣为黹。”邢昺疏:“黹,谓缝刺也。”“紩”在古代也有缝补义。
此字也曾以组合形式出现,例如:《醒世姻缘传》:“童山人送了许多线,虽是叫你缝联,你也还该慢慢做些针黹才是;”“且只说南京有一个姓顾的人家,挑绣的那洒线颜色极是鲜明,针黹甚是细密,比别人家卖的东西着实起眼。”《红楼梦》:“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野叟曝言》:“针黹是嫂嫂教的,也学些算法,别的却是不会。”以上各例“针黹”皆表一种刺绣或针法,徐州方言也有“针黹”一词,但仅表缝补义,缝补对象也须是有纹理的针织物,例如“拿一样的线针黹上毛衣上的洞。”与古义相比稍不同。
本文讨论了六个徐州方言中除“缝、补”外,其它表示缝补缝制义的常用词“敹”、“繃”、“繓”、“纳”、“缉”、“黹”,“敹”表粗略地缝义,“繃”与“繓”在徐州方言的具体使用中,既可以表示粗略缝义,也可表示细致地缝,要据具体语境进行判断;而“纳”、“缉”、“黹”在表示缝补义时均有特定的使用对象,“纳”用于对鞋底的缝制,“缉”一般用于缝补衣物的边缘,而“黹”用于一些有纹理的针织物的缝补,探寻徐州方言“缝补义”词语来源有助了解徐州方言特色,也帮助我们理清这些“缝补义”词语的源头以及在古籍中的使用情况,同时也证明用方言证古语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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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杨雪,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字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词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