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探析
彭傲特 刘秀红
摘 要 随着《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办法》生效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陕西省已经成为一种常规化融资方式。但在知识产权质押物的种类、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的内控制度及文化创意产品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等现象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法律体系建设、浮动授信规则、质押融资主体、贷后法律风险审查四个方面阐述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完善途径。
关键词 文化创意 企业 知识产权 质押 浮动授信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名称:《陕西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作者简介:彭傲特,西安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刘秀红,西安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84一、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融资途径。随着《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办法》生效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一种常规化融资方式。陕西省省内的城商行如:西安银行、陕西信合、长安银行、工行陕西省分行、建行陕西省分行都开办了此项业务,陕西省逐步形成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型模式。
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模式如上图1所示:融资方企业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申报融资需求,待企业将融资金额与质押标的的基本情况通过平台提交给政府,政府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对接平台池内的银行机构 ,拟质押的知识产权标的由中介机构对拟质押的知识产权的法律价值与经济价值做出专业评判,银行根据评判结果对融资方进行贷款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拟质押标的价值授予企业一定数额授信。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发明专利权、驰名商标权的质押率不超过出质知识产权基准价格的45%,省级著名商标权上不超过40%,其他知识产权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35%。”获得融资款后,双方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公示。
陕西省政府对知识密集型企业开拓了一条全新的融资途径,使得这些轻资产运营的企业在发展初期得到了有力的资金保证。 但在这个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的黄金时代,大量文化创意企业因特殊性,在适用继存规则进行质押融资时,突显出一些“水土不服的情況” 。二、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的窘况
(一)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类型单一
发展至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不再是“可否”的问题,学术理论界对知识产权作为质权标的的可行性研究已逾十年,现今讨论更多的是“如何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工作”、“探索质物处置办法”、“如何打造闭环式的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全国各地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出现许多创新模式,如:北京模式——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政府补贴;浦东模式——政府专项基金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反担保;江苏模式——政府协助+知识产权质押;武汉模式——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
陕西省政府相继出台《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办法》等文件,促使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井喷式发展。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计:2017年6月末,辖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14.27亿元,较年初增加1.85亿元,增长14.9%;存量贷款户约200户,2017年上半年,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共178件。
文化创意企业多呈轻资产化发展,注册资本小,固定资产少,是典型的智力集约型企业,这与技术密集型的科技类企业有着相同点。 但展开来看,又与高科技企业有区别。科技类企业在成立初期因投入较大的科研经费与人力,所产出的产品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居多,这些专利符合当下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政策优惠范围,如“每笔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金总额不超过3万元”、“专利质押率不高于出质知识产权基准价格的45%。”陕西省相关知识产权质押办法对于专利、商标做出了相对详细的规定,包括质押率上限、专利评估补偿办法等。但是,根据《陕西文化产业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对比分析》显示:2014年,陕西文化服务业增加值413.09亿元,占陕西文化产业的64.9%,而陕西文化服务业的前三大子行业分别为:景区游览服务、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广播服务。文化创意企业的表现形式以文化服务业为主。
根据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看,茯茶文化创意小镇、诗经文化公园、延安红色文化旅游服务、碑林动漫产业文化创意平台相继签约建设。逐渐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创意、文化演出”的产业发展新形态。这些陕西省主流的文化创意产业在文化旅游、电影动漫和影视录音等领域生根,随之而产生的文化创意产品所表现出的知识产权形态也以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形式体现。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意来表现文化的差异性,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仍处于成长期的朝阳行业,根据近年来的数据,文化创意产业的净资产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而这些无形资产中占据核心地位的是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中对于专利权做出了相对详细的规定,对于商标局限于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著作权很少提及,对于著作权评估的补助也没有涉及。现行规定对于文化创意企业的保护显得单薄无力。
摘 要 随着《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办法》生效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陕西省已经成为一种常规化融资方式。但在知识产权质押物的种类、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的内控制度及文化创意产品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等现象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法律体系建设、浮动授信规则、质押融资主体、贷后法律风险审查四个方面阐述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完善途径。
关键词 文化创意 企业 知识产权 质押 浮动授信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名称:《陕西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作者简介:彭傲特,西安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刘秀红,西安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84一、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融资途径。随着《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办法》生效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一种常规化融资方式。陕西省省内的城商行如:西安银行、陕西信合、长安银行、工行陕西省分行、建行陕西省分行都开办了此项业务,陕西省逐步形成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型模式。
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模式如上图1所示:融资方企业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申报融资需求,待企业将融资金额与质押标的的基本情况通过平台提交给政府,政府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对接平台池内的银行机构 ,拟质押的知识产权标的由中介机构对拟质押的知识产权的法律价值与经济价值做出专业评判,银行根据评判结果对融资方进行贷款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拟质押标的价值授予企业一定数额授信。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发明专利权、驰名商标权的质押率不超过出质知识产权基准价格的45%,省级著名商标权上不超过40%,其他知识产权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35%。”获得融资款后,双方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公示。
陕西省政府对知识密集型企业开拓了一条全新的融资途径,使得这些轻资产运营的企业在发展初期得到了有力的资金保证。 但在这个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的黄金时代,大量文化创意企业因特殊性,在适用继存规则进行质押融资时,突显出一些“水土不服的情況” 。二、陕西省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的窘况
(一)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类型单一
发展至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不再是“可否”的问题,学术理论界对知识产权作为质权标的的可行性研究已逾十年,现今讨论更多的是“如何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工作”、“探索质物处置办法”、“如何打造闭环式的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全国各地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出现许多创新模式,如:北京模式——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政府补贴;浦东模式——政府专项基金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反担保;江苏模式——政府协助+知识产权质押;武汉模式——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
陕西省政府相继出台《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办法》等文件,促使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井喷式发展。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计:2017年6月末,辖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14.27亿元,较年初增加1.85亿元,增长14.9%;存量贷款户约200户,2017年上半年,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共178件。
文化创意企业多呈轻资产化发展,注册资本小,固定资产少,是典型的智力集约型企业,这与技术密集型的科技类企业有着相同点。 但展开来看,又与高科技企业有区别。科技类企业在成立初期因投入较大的科研经费与人力,所产出的产品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居多,这些专利符合当下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政策优惠范围,如“每笔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金总额不超过3万元”、“专利质押率不高于出质知识产权基准价格的45%。”陕西省相关知识产权质押办法对于专利、商标做出了相对详细的规定,包括质押率上限、专利评估补偿办法等。但是,根据《陕西文化产业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对比分析》显示:2014年,陕西文化服务业增加值413.09亿元,占陕西文化产业的64.9%,而陕西文化服务业的前三大子行业分别为:景区游览服务、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广播服务。文化创意企业的表现形式以文化服务业为主。
根据陕西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看,茯茶文化创意小镇、诗经文化公园、延安红色文化旅游服务、碑林动漫产业文化创意平台相继签约建设。逐渐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创意、文化演出”的产业发展新形态。这些陕西省主流的文化创意产业在文化旅游、电影动漫和影视录音等领域生根,随之而产生的文化创意产品所表现出的知识产权形态也以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形式体现。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意来表现文化的差异性,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仍处于成长期的朝阳行业,根据近年来的数据,文化创意产业的净资产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而这些无形资产中占据核心地位的是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中对于专利权做出了相对详细的规定,对于商标局限于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著作权很少提及,对于著作权评估的补助也没有涉及。现行规定对于文化创意企业的保护显得单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