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社会调查与分析

摘 要 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全民具有良好的法治信仰。为了进一步了解广西农户的法治信仰状况,本课题以“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为主题,展开了各种方式的社会调查,找出不足之处,并围绕问题展开研究与分析,为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的树立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 广西 农户 法治信仰 社会调查
基金项目:2017年度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脱贫攻坚下广西农户法治信仰培育途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立项编号:2017YKY007。
作者简介:陈媛,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316
法治,法律之治。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全民具有良好的法治信仰,而良好法治信仰之树立,需要各方面长期努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依法治国实践已取得重大进步,但广大农村地区仍是法治建设的薄弱地区,农户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必须由法律来调整。一、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社会调查的目的和方式
农户的法治信仰是指农户对国家法治虔诚地信仰和由衷地拥护,确实认同法治,能够自觉守法,主动捍卫宪法和法律权威。农户法治信仰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农户往往在面对法律问题的时候,普遍表现出较低的法律认知水平,缺乏法治信仰。为了进一步了解广西农户的法治信仰状况,本课题组利用暑期,进行了以“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为主题的社会调查。
本次社会调查对象为广西区内若干农村的农户,调查方式为抽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面对面访谈等。法治信仰的构成,包括了法律知识水平、自觉守法意识、法治功能认同等几方面的因素,本次调查围绕这几方面因素,有针对性地设置了调查问卷和访谈问题,总共发放问卷485份(其中,网络问卷335份,纸质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为475份,有效率为98%,数据真实有效,现针对这些数据进行归纳、整理及分析,为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的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二、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社会调查结果
广西地貌多山,农村地域较广阔,从事农业的人口众多,有明显的区域特点。通过对调查所收集到的材料和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和总结,形成了比较丰富的关于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的调查材料。
(一)关于农户法律知识水平的调查结果
法治信仰的树立,始于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了解。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通过调查发现,广西农户对现行法律及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不容乐觀。
1.当调查对象被问及“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时,54.07%的人表示对法律知识了解一点;25.95%表示比较了解;15.05%表示完全不了解;4.74%表示很精通,由此可见,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农户人数所占比例比较低。
2.当调查对象被问及“认识哪些法律(多选)”时,认识《刑法》的人数达到41.49%,认识《宪法》的达到37.05%,但对于和农业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例如《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畜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选择知之者甚少,甚至有21.79%的人表示都不了解。由此可见,农户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知识面比较狭窄,对很多农业法不了解,甚至从未听说过相关法律。
3.当调查对象被问及“通常通过什么渠道获得法律知识”时,38.30%的人表示通过电视节目来了解,28.03%通过网络途径、17.07%通过报刊途径、8.58%通过普法宣传途径、8.02%通过其他方式。由此可见,农户了解法律的方式带有自发性,近四成的人依靠传统的电视媒体,采用新媒体方式了解的不多。
4.当调查对象被问及“是否知道有法律援助这回事”时,64.21%的人表示听说过,但不知具体内容;21.28%表示知道,有一定了解;14.52%表示不知道,从未听说过。从结果上看,农户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程度不尽如人意,可想而知,在现实生活中,知道法律援助,并且能依靠主动法律援助来解决法律问题的农户人数将更少。
(二)关于农户自觉守法意识的调查结果
法治信仰树立的标准之一是社会成员具备良好的守法意识,能够自觉守法,并能够主动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法律问题。从调查得到的数据来看,当前广西农户自觉守法意识还需提升。
1. 当调查对象被问及“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时,45.36%表示大部分遵守;24.06%表示严格遵守;21.45%表示有时遵守;4.63%表示因为不了解,所谓遵不遵守。由此可见,在法律面前,农户有不同程度地遵守法律的意愿。
2.当调查对象被问及“当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时,首先会选择哪种解决方式”时,47.79%的人表示私下解决;22.03%表示找村干部解决;9.23%表示找村里面有威望的老人解决;仅有16.96%选着打官司,走法律途径。由此可见,农户在遇到纠纷时,大多数人还是依靠“私力”来解决问题,非法律途径。
3.当调查对象被问及“是否参加过普法活动”时,65.79%的人表示没参加过,34.22%的人表示参加过。由此可见,当前广西的普法活动普及面还不够广,农户中接受过普法活动教育的人数比例较低,农村普法教育发挥的作用有待加强。
(三)关于农户对法治功能的认同程度的调查结果
树立良好的法治信仰,需建立在社会成员对国家法治功能表现出较高的认同程度之上。法治功能认同是指社会成员认可法治在现实生活中所体现的作用、发挥的意义、所起的效果,进而真诚地拥护法律。从结果上看,部分农户对法治功能的认同程度有待提高。
1.当调查对象被问及“您认为法律在农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如何”时,43.52%的人表示比较重要;26.58%表示一般重要;20.23%表示很重要;8.66%表示不重要。由此可见,大部分农户不同程度地意识到法律在农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少数人没有意识到法律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
2.当调查对象被问及“如何评价农村的普法宣传工作”时,40%的人表示感觉效果一般;37.03%表示不够重视;22.39%表示没有效果;4.63%表示效果很好。从这一组数据看出,当前广西的农村普法宣传工作还存在亟需努力之处,还未发挥出普法宣传最大的效能。
3.当调查对象被问及“您认为要提高农户的法律意识,下列哪些因素最为重要(多选)”时,56.53%的人表示要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53.37%表示要加强立法;45.90%表示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38.55%表示要深入普法;32.06%表示要健全、落实村民自治;28.77%表示要加强农村执法和司法;13.40%选择其他因素。由此可见,过半数的农户希望通过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来提高法律意识。另外,希望通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深入普法工作、健全、落实村民自治、加强农村执法和司法来提高法律意识的人数也不少。三、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法治信仰的树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包括“知”、“信”、“行”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形成“法律具有至高的权威”的共识,能够广泛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地遵循法治轨道。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状况之所以存在众多不足,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一)农户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法治信仰的树立缺乏重要基石
法治信仰的树立,需要社会成员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基石。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发展的不平衡,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了长期生长在农村地区的农户的知识水平,尤其是法律知识水平,要远低于城市居民的知识水平,特别是在广大贫困地区,这种差别更加明显。广西作為脱贫攻坚的重要地区,不单要实现农户物质上的脱贫,也要实现农户法律上的脱贫。
当前,农户法律知识水平浅薄,获取法律知识途径比较单一,法律知识水平普遍较低,法治信仰的树立缺乏重要基石。一方面,将近七成的农户表示对法律完全不了解或者是仅仅了解一点,说明一大部分农户处于法盲或半法盲的状态,他们对法律法规知识的认知面狭窄,对和农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更是少之又少,甚至是闻所未闻。在实际生活中,农户不知法,不懂法,为了摆脱物质贫困,乱砍滥伐,破坏资源,从而获得经济利益的现象并不罕见。农户作为农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应当对农业法相关法律知识有所知晓和了解。另一方面,农户了解法律知识的方式呈现“自发式”和“偶然性”特点,途径单一,主要通过观看电视,或者是网络途径,缺乏长期的、稳定的、有效的法律知识学习途径。只有提高了农户的法律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提升农户的法律素养,为树立农户的法治信仰做铺垫。
(二)农户解决纠纷时受地缘和血缘因素影响较大,制约了法治信仰社会化
法治信仰社会化是指社会成员能够共同认同法治的价值观念,实施符合法治轨道的社会行为。法治信仰的理想状态是实现法治信仰社会化。符合法治轨道的社会行为被实施的频率越高,人数越多,越有利于法治信仰社会化。法治信仰社会化是一个长期的和艰难的过程,既需要英明的决策者,也需要坚定的执行者。农户属于法治信仰社会化的重要执行者之一。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广大农村地区环境比较封闭,许多农户以家族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世代繁衍在相对落后封闭的村落中,在长期的村落人际交往和人情磨合中,形成了民间约定俗成的规则认知,成为了农户默认并且世代相传的行为习惯和行事规矩。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农户解决纠纷时受血缘和地缘因素影响较大,通常情况下,运用民间约定俗成的规则认知来解决问题,比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要多。另外,农村不同程度存在“熟人社会,依民俗办事,遇事找人私下解决”的观念,缺少学法、信法、用法、护法的习惯。正因为农户缺少公众参与意识,一些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必须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发挥法律“工具性”的作用,在农村建立以“正确理性、合法规则与正当程序”为本质的民间治理秩序和参与秩序,引导农户在生产生活过程中,能将法律作为最高层次的治理规则,才能实现法治信仰社会化。
(三)法治宣传引导机制不完善,农户对法治功能的认同缺乏浓厚氛围
法治信仰意味着从内心深处去相信法治,信仰法治。农户不是法律专家,他们整体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不高,他们对法治功能的认同具有直观性和感性,对法治效果的评价往往源自于日常生活的所见所闻,口头相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的法治宣传引导机制就凸显得极其重要。合理、高效、亲民的法治宣传引导机制,有助于社会成员形成法治思维习惯,积极践行法治行为。
通过调查可见,当前广西农村地区法治宣传引导机制不够完善,法治宣传工作没有发挥最大的效能,存在宣传内容理论化和教条化,宣传方式形式化,宣传效果缺乏持续有效性等不足之处。作为农村法治宣传引导机制构成之一的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多达65.79%的被调查者表示没参加过普法工作,仅有4.63%的被调查者认同农村普法宣传工作效果很好。为了优化农村法治环境,要营造农户对法治功能的良好认同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完善农村法治宣传引导机制,了解农户的现实需求,以与农户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为教育宣传重点,与时俱进地运用新媒体技术带来的优势,拓宽宣传引导机制的广度,引导农户关注法律现象,真心实意感受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提高农户对法律法规的需求,从而真“信法”,树立法治信仰。
总而言之,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的树立任重道远。当前,我国发展已进入新时代,许多新矛盾,新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法治。法治的实施,依靠全民法治信仰。虽然当前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现在存在着不足之处,但值得高兴的是,在调查采访中发现,过半数的农户表达出了希望政府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从而让自己懂法和用法的意愿,这说明白农户内心真切地期待能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这为农户法治信仰的树立提供了良好的心理条件。广西农户法治信仰的树立,需要坚定信心,多管齐下、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参考文献:
[1]童沁沁.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法律素养提升.学习月刊.2017(5).
[2]汪岳.法治信仰社会化: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社会科学研究.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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