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多少和写作的大小
每逢周末,我喜欢去书店。有时,啥书也不买,走一走,看一看,也是一种乐趣。有时,抱一堆书回来,却没有时间去阅读,心里仍有一种财富增加的踏实感。如今的书店,真的可以用书的海洋来形容,各式各样的书,一起向你涌来,让你感到眼花缭乱,不知道应该选择哪些书。即使是自己关注的图书,也有怎样才能挤出时间来读完它的焦虑。不管怎么说,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图书,对于爱书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了。,就像喜欢美食的人,吃到了美味佳肴,心中涌起的幸福感是具体的,也是长久的。
20世纪70年代初,我刚上小学。这个时期要想读一本课外书,真是太困难了。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几乎没有课外书读,这种情形,一直持续了近十年。印象里,我读过为数不多的几本小人书,其中一本叫《虎子敲钟》,封面都被我翻烂了。虎子为了按时替父亲敲响生产队早上出工的铁钟,晚上不敢睡觉,吃辣椒提神,辣得龇牙咧嘴,这个细节,我现在还记得。我还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借来的书,名为《副词、虚词、连词》。书是很早以前出版的,书页发黄,字体是繁体,书中举的例子,引用的全是名家的话语,或是名著中的句子,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巴金、老舍、冰心这些大作家和他们的著作。然而在那个年代,他们的书是禁书,我看不到。后来,我得到一本书——《有永动机吗?》,是1957年出版的,内容主要讲物理方面的一些原理,我一遍又一遍地读,倒也获得了一些基础知识。假如那时我能读到一些天文学方面的书籍,就不会闹出一个大笑话了。那是一天早晨,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太阳又红又大,如剪纸剪下的一样。我看得入丁迷,突然有了一个发现:太阳右边往下一点儿,有一个黑点!这可了不得,我觉得世界上就我一个人看到了,如果别人也看到了这个现象,我就失去了出名的机会。当天在课堂上,我无心听课,给北京天文台写了一封信,报告了这个重人消息。然后,我天天等待回音,也盼望得到奖励。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回信,信中说我的这利,精神很可贵,只是这种现象,叫太阳黑子,是天文常识。许多年后,我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我发现了太阳黑子》,专门回忆这件事。
过去没有书看,逮住一本,就专心致志地看。如今书多了,我也变得“挑食”了,对于中意的书,我细心看,重复看;有的书,翻翻就过去了,只是了解个大栅。我觉得,人的精力和时间有限,在生活节奏快得让人跑步才能赶上的信息时代,博览群书变成了一个难以实现的愿望。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有选择地读。比如文学类的书籍,我主要读中外名著,像《西游记》《三国演义》《茶花女》等名著,我几乎每年都读一次,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也得到了很多启发。单是《西游记》中的各式各样的植物,它们的名字、形态、生长的环境,作者都写得很具体、形象,这就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在写作时简单地用“花草”来代替大自然中植物的丰富和多样。我喜欢鲁迅的著作,他的敞文、杂文、小说、书信、日记、译著等,我都仔细阅读,就是想全面了解我心目中敬仰的作家。从而在心中树立一个立体的鲁迅肜象。这样,对于鲁迅的为人为文,我就有了自己的判断。曾经有人主张重新评价鲁迅,甚至出现了诋毁他的言辞,在我看来,鲁迅的伟大,是谁也动摇不了的,作为中国骨头最硬的人,鲁迅永远是中华民族不死的魂魄。我的这些观点,是建立在对鲁迅了解的基础上的,不是被别人左右的。我觉得这样读书,才有意义。对于一些所谓的畅销书,我一般不看;对于别人说好的书,我也不盲从。我说的要多读书,不是什么书都读,要建立个人的阅读体系,读与写作相关的书,也常常读一些闲书、杂书,只要读出趣味,读得下去,我都愿意读。
我说的读书的多与少,就是从书海中选择自己喜欢的图书,静下心来阅读,在阅读中享受读书的快乐。
小时候,我没有什么课外书读,无法享受阅读的快乐,只好在和小伙伴们的培戏中寻找快乐。我喜欢在外疯跑,遇见什么,总要探个究竟。记得我上学的学校,在一个高高的土台上,叫上寺台,教室都是平房,讲台旁边,盖着一块木板做成的盖子,下而是什么呢?上着锁,打不开,看不清,我觉得很神秘。听高年级的同学讲,下面是地道,这更让我好奇。一次上体育课,同学们在学校的院子中间发现一个地道入口。我大胆地钻入地道,猫着腰,往深处爬。地道里黑得什么也看不见,我爬了很长时间,看到一丝亮光,就凑上去看,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我上课的教室的下面!隐隐听见几个同学在说话,我怪叫了几声,就顺着原路爬了回去。回到教室,发现受到惊吓的同学正在向老师汇报地道闹鬼的事情,而浑身是土的我,自然暴露了恶作剧者的身份。老师让我写一份深刻的检查,这也许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写作。在这之前,我写作文,都写一些很大的内容,题目一般是“祖国”“春天”等。我用的都是一些我平时摘录的所谓的好词,写得很空,往往把作文写成穿着花衣服的衣服架子。即使写亲人,也学着书本上的腔调,要写出父母的伟大言行,结果只能编造。而这份检查,我写了爬行在地道里的感觉,里头的黑暗、潮湿,落在我头发上的黄土,自己的心跳,我的惊慌和冒险的刺激,都写出来了。当然,我得承认自己不应该在地道里乱喊乱叫,还保证今后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检查交上去了,老师是不可能表扬我的。但是,很多年后,当我为写作不能提高而苦恼时,我想到了这篇检查。反思自己写作的不足,我发现,一味追求宏大的场面,总想包罗万象,结果往往相反,写出的文章没有血肉,没有灵气;而写小的,写细微的,写不起眼的,写被忽视了的,把这些写足写透,集合起来,反而更能体现出一种境界,表现出辽阔的生活画面。
我在写一个人的时候,一般会仔细观察,发现他平凡的一面并找出他的特点来,然后再动笔。比如这个人有一句口头禅,总爱在每句话开头的时候说“哦”,这就是他说话的一个特点;他抽烟,总喜欢把烟嘴在水里浸一下,这就是他行为的一个特点,等等。而这些特点,都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关。我写了许多有关家乡的文章,其中的一条河、一个院落、一棵树、一顿饭,都是从小处写。这样写,实际上难度很大,对于我的观察力、表现力,甚至记忆力,都是一种考验。把这些“小”,的方面生动地写出来,集合在一起,就成了“大”的生活场景,以“小”见“大”,才能触动读者的神经,和读者产生共鸣。
我说的写作的犬与小,就是从“大”处着眼,“小”处落笔。一滴水里看世界,一粒沙中有乾坤,这个道理古人早就说明白了,我只是在努力实践而已。
作家登台
第广龙,1 963年生于甘肃平凉,现居西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石油作协副秘书长、甘肃省文学院荣誉作家。
1981年,在《飞天》发表处女作诗歌《我最平常》,走上文学创作之路。随后,在《青年文学》《星星》《青春》《诗刊》《中国作家》《人民文学》《北方文学》《散文》《美文》《小品文选刊》等刊物发表大量诗歌、散文。文学作品获《人民日报》《诗刊》《星星》《飞天》《作品》《芳草》等征文奖五十余次。已结集出版五部诗集:《第广龙石油诗精选》《水边妹子》《祖国的高处》《多声部》《军舰鸟》;五部散文集:《感恩大地》《走在吹风的路上》《低处的时光》《八盘磨》《摇晃》。其中《第广龙石油诗精选》获首届中华铁人文学奖;《走在吹风的路上》获第三届中华铁人文学奖;《祖国的高处》获甘肃省第五届敦煌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