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生物检材易污染的成因及对策
白立宁 王曙光
摘 要 随着刑事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DNA检验鉴定在刑事案件侦查、侦破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现场勘验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生物检材提取不规范、保存不当造成的检材污染问题,在基层技术部门时有发生。笔者以近20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在文中详细总结了在现场勘验过程中提取DNA检材易出现的错误操作方法,深入分析了检材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具体对策和改善措施,对基层一线技术员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现场勘验 生物检材 物证污染
作者简介:白立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王曙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技术员,研究方向:痕迹检验。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70
现阶段,DNA检验鉴定在刑事案件侦查和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它同一性的认定结果,往往在案件侦办、法庭诉讼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近年来,在基层公安机关的案件现场勘验中,越来越重视现场生物检材的发现和提取,把能否提取到有价值的生物检材作为案件能否侦破的关键。
生物检材,从广义上讲,泛指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组成全部及部分残留于刑事案件中的痕迹物证;狭义的讲,就是与人体相关的毛发、分泌物、人体组织、骨骼以及各脏器碎片等;上述生物物证所附着的物品称为生物检材。
生物物证的核心是DNA(脱氧核糖核酸),它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人各不同;二是终生不变:三是同一人体各不同部位细胞中的DNA结构相同。
随着DNA检验技术的发展,检测方法和水平的提高,大大增强了检测的灵敏度,从而微量污染对检验结果的干扰也明显增大。虽然《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对生物检材的提取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在基层勘验单位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对生物检材污染的问题。结合作者近年来工作中发现的因检材污染的案例进行分析,并讨论相关对策。一、案例资料
案例1:2012年1月15日凌晨1时30分许,某地一商店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朱某某系被他人使用锐器刺伤颈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案件勘验中,技术人员在现场店门把手内侧、死者外衣上、地面血泊处提取了多处生物检材。结果,在死者外衣上提取的生物检材检验出二名男性DNA,后经侦查员走访调查,一名为案发现场附近住户,案件发生时,曾帮助120救护人员搬动死者,另一处生物检材的污染是由于担架未清洗造成的,随后侦查员将二人排除嫌疑。时至2016年5月23日,该地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DNA室在日常工作中经DNA比对,发现被公安机关处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DNA数据与本案案发现场门把手内侧所留血迹DNA一致,至此该案宣布告破。
案例2:1993年,德国西南部小城一个老太太被人进门用金属丝勒死,警方在一只茶杯上提取到了一个陌生人的DNA样本,通过分析,确定那是一个陌生女性,但始终无法破案。2001年,德国弗莱堡的一个古董商人被人上门勒死,警方在死者身上和门把手提取到了嫌疑人的DNA样本,凶手竟然与8年前杀害老太太的凶手是同一个女人。2007年4月,在德国的海尔布隆,一名22岁的缉毒女警米歇尔·吉塞韦特被凶手近距离朝头部开枪杀害。这次事件后,德国媒体称这个神秘的女杀手为“海尔布隆幽灵”。2009年初,法国警方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但警方从死者身上提取的DNA样本显示,他就是“海尔布隆幽灵”!法、德两国警方简直要疯了:尸体是男性,而“海尔布隆幽灵”明明是个女人啊!
经过德国检察机关的详细调查,萨布吕肯州检察官办公室宣布:“海尔布隆幽灵”很可能根本不存在,导致警方错误判断的原因是,在犯罪现场提取DNA信息使用的棉签遭到了“污染”。
因为警方在提取DNA样本时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棉签,而这批棉签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沾染了某个女工的皮屑、汗水等,从而附带了其DNA信息。警方使用这批棉签在犯罪现场提取DNA样本,误将该女工的DNA当成了犯罪嫌疑人的。二、生物检材污染产生的原因
(一)防护措施不得当造成的污染
1.设备不全因素:由于基层刑事技术部门人员少、任务重、勘验装备配备不齐,勘查人员往往只携带简易勘查箱勘查现场。这就导致,在应对大型现场时由于进入现场人员较多,勘验人员没有足够的必要防护设备,如常用的头套、口罩、鞋套、手套等,在这种条件下勘验现场,发现提取生物检材的过程中势必会对其造成污染。
2.质量不过关因素:采购的防护设备质量不过关,在勘验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出现头罩、口罩、鞋套脱落、手套开线露指、棉签被污染等低级错误从而导致检材被污染,丧失利用检验价值,案例2就是用事实说明,耗材质量问题往往在实际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自身素质原因:(1)敬业精神不足。有的技术员平时对勘查器材不清点、不整理,不能保证装备器材处于临战状态,当案件发生后,往往仓促上阵,勘查时缺这少那,不进行任何防护措施或只作部分防护措施(如只带手套)就进入现场造成污染。(2)防护意识差。部分技术员在现场勘查提取生物检材过程中,不注意自身防范,不喜欢甚至不习惯穿戴防护装备,特别是口罩的使用,部分技术员会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我把手套戴上就行了,口罩不要紧,戴上也别扭、不方便”,殊不知,伴随着呼吸、交谈等方式,不经意间,技术员的DNA就附着在检材客体上,此类现象在基层现场勘验工作当中多发频发,几乎普遍存在。因此在提取检材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帽子,以确保检材未受人为污染。(3)工作不严谨。有工作经验的技术民警都知道,这些东西做得越细,日后出麻烦的机率就越少。例如,所提取的检材要独立包装,并在外包装上将提取的检材信息写清楚,不要仅仅写“擦拭物”或“口腔擦拭物”,要清清楚楚写明提取的时间、发案地址、提取部位,提取的口腔擦拭物要写清楚提取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否则,很容易交叉污染,当多个案发现场或同性质现场同时出现时,更是容易出现混淆不清或者张冠李戴。(4)保护现场意识欠缺:基层部分警务人员现场保护意识欠缺,无关人员随意进出现场,甚至出现受到好奇心驱使,致使关键性检材多人接触,不僅给后期检验检测工作增加不必要的筛选、排除麻烦,甚至会出现检材被破坏、被污染,丧失可利用价值。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中,更是以整章的内容规定了现场保护应注意的事项,并明确强调:勘验、检查现场时,非勘验、检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确需进入现场的,应当经指挥员同意,并按指定路线进出现场。
(二)防护设备、勘验器材造成的污染
1.防护设备因素:在基层技术部门,由于各种因素,技术员在勘验现场、检验检材时往往会多次重复使用防护设备。如:一副手套、鞋套多个现场使用、一个现场手套、鞋套长时间使用,这种工作方式和习惯使得不同现场上生物检材的转移和污染的几率大大增加。
2.勘验器材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技术人员方法简单陈旧,不论什么现场和客体,都是“一把刷子扫天下”,会使用一套提取工具提取多处检材,没有执行严格的防范污染措施,造成检材之间的交叉转移污染。例如:(1)指纹刷长时间不更换、粉末回收,在现场A刷显出指印的粉末经回收后又在现场B中使用造成A现场指印上的脱落细胞在B现场出现;(2)镊子、剪刀等提取工具不采用一次性用品或使用后没有及时清洁。
(三)保存、送检时造成的污染
1.保存、送检的设备本身因素。基层勘验单位发展落后,服务简陋、设备陈旧、装备落后,对人员防护、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等方面缺乏现代理念,硬件设施满足不了工作要求和强度。例如:尸体袋、解剖台、担架在上一个现场完结后,未清洗消毒干净又在下一个现场使用。
2.保存、送检方法不得当。现场生物检材的发现提取和保存送检与勘验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有关,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但必须遵守一个原则即做到将检材无污染的保存和送检。例如通过日常工作总结出收集任何体液样品包装前应室温晾干,必须过夜则冰箱冷藏保存,但不能冷冻;血衣要室温晾干,要避免日光直晒,衣服要各自分别装入包装袋,不要用塑料袋包装等等。三、对策及改善措施
(一)严格按照规定提取生物检材,防止污染
干燥和低温是保存生物检材的两大要领。刑事案件现场血液或者精斑及唾液以纱布或棉棒采取后,要阴干后再装入物证袋。千万不要在生物物证处于液体或潮湿状态,立即放入密不透风的塑料袋或试管,如此生物物证很容易会被滋长的细菌所吞噬,尤其是天气炎热的环境下,生物物证会因细菌大量繁殖而急速败坏。因此生物物证在提取后,定要阴干后再放入纸袋。纸袋可以透气,所以纵然证物尚未完全干燥,仍可藉着纸袋的透气性,让剩余水分慢慢散出。此外,还须注意一点,千万不要让生物物证在太阳下直接暴晒,或者利用高温来烘干,因为太阳紫外线或高湿对于DNA都易造成严重伤害。再者,提取的检材必须分别独立包装,防止交叉污染。更多的方法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学生物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规定开展工作。
(二)规范检材提取、包装和送检环节
加强所有参与物证鉴定相关人员(包括现场技术员、侦查员、鉴定实验室人员)的培训,使相关人员对物证污染的问题有充分和正确的认识。勘验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应注意更换和使用清洁手套、镊子、剪刀等工具,使用标准的检材包装袋、正确保存,及时送检。
(三)加大新型技术设备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
针对有条件的地区或者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建议使用生物检材采集与保存套管,此类套管集检材采集、保存、干燥、标识功能于一体,采用物理密封、分层快速干燥技术,能够快速吸收检材中的水分,破除了传统檢材采集保存的弊端,彻底解决检材腐败、霉变、发臭问题。经研究比对,使用套管对DNA采集的检出效率较传统棉签采集、纸袋保存方式平均提高约1.8倍,且解决了长久保存的问题,使用套管采集生物检材,常温下能够保存两年以上时间,检材不会发生霉败变质问题。
此外,加大实验室改造升级、设备更新等硬件设施方面的投入,将实验室与办公区域进行隔离,对实验区进行重新规划,使整体布局更加合理,硬件环境更加符合工作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客观因素对检材的影响,有效降低物证污染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所提取的生物物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参考文献:
[1]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通字[2015]31号.2015.10.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69-1997.
摘 要 随着刑事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DNA检验鉴定在刑事案件侦查、侦破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现场勘验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生物检材提取不规范、保存不当造成的检材污染问题,在基层技术部门时有发生。笔者以近20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在文中详细总结了在现场勘验过程中提取DNA检材易出现的错误操作方法,深入分析了检材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具体对策和改善措施,对基层一线技术员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现场勘验 生物检材 物证污染
作者简介:白立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王曙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技术员,研究方向:痕迹检验。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70
现阶段,DNA检验鉴定在刑事案件侦查和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它同一性的认定结果,往往在案件侦办、法庭诉讼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近年来,在基层公安机关的案件现场勘验中,越来越重视现场生物检材的发现和提取,把能否提取到有价值的生物检材作为案件能否侦破的关键。
生物检材,从广义上讲,泛指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组成全部及部分残留于刑事案件中的痕迹物证;狭义的讲,就是与人体相关的毛发、分泌物、人体组织、骨骼以及各脏器碎片等;上述生物物证所附着的物品称为生物检材。
生物物证的核心是DNA(脱氧核糖核酸),它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人各不同;二是终生不变:三是同一人体各不同部位细胞中的DNA结构相同。
随着DNA检验技术的发展,检测方法和水平的提高,大大增强了检测的灵敏度,从而微量污染对检验结果的干扰也明显增大。虽然《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对生物检材的提取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在基层勘验单位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对生物检材污染的问题。结合作者近年来工作中发现的因检材污染的案例进行分析,并讨论相关对策。一、案例资料
案例1:2012年1月15日凌晨1时30分许,某地一商店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朱某某系被他人使用锐器刺伤颈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案件勘验中,技术人员在现场店门把手内侧、死者外衣上、地面血泊处提取了多处生物检材。结果,在死者外衣上提取的生物检材检验出二名男性DNA,后经侦查员走访调查,一名为案发现场附近住户,案件发生时,曾帮助120救护人员搬动死者,另一处生物检材的污染是由于担架未清洗造成的,随后侦查员将二人排除嫌疑。时至2016年5月23日,该地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DNA室在日常工作中经DNA比对,发现被公安机关处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DNA数据与本案案发现场门把手内侧所留血迹DNA一致,至此该案宣布告破。
案例2:1993年,德国西南部小城一个老太太被人进门用金属丝勒死,警方在一只茶杯上提取到了一个陌生人的DNA样本,通过分析,确定那是一个陌生女性,但始终无法破案。2001年,德国弗莱堡的一个古董商人被人上门勒死,警方在死者身上和门把手提取到了嫌疑人的DNA样本,凶手竟然与8年前杀害老太太的凶手是同一个女人。2007年4月,在德国的海尔布隆,一名22岁的缉毒女警米歇尔·吉塞韦特被凶手近距离朝头部开枪杀害。这次事件后,德国媒体称这个神秘的女杀手为“海尔布隆幽灵”。2009年初,法国警方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但警方从死者身上提取的DNA样本显示,他就是“海尔布隆幽灵”!法、德两国警方简直要疯了:尸体是男性,而“海尔布隆幽灵”明明是个女人啊!
经过德国检察机关的详细调查,萨布吕肯州检察官办公室宣布:“海尔布隆幽灵”很可能根本不存在,导致警方错误判断的原因是,在犯罪现场提取DNA信息使用的棉签遭到了“污染”。
因为警方在提取DNA样本时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棉签,而这批棉签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沾染了某个女工的皮屑、汗水等,从而附带了其DNA信息。警方使用这批棉签在犯罪现场提取DNA样本,误将该女工的DNA当成了犯罪嫌疑人的。二、生物检材污染产生的原因
(一)防护措施不得当造成的污染
1.设备不全因素:由于基层刑事技术部门人员少、任务重、勘验装备配备不齐,勘查人员往往只携带简易勘查箱勘查现场。这就导致,在应对大型现场时由于进入现场人员较多,勘验人员没有足够的必要防护设备,如常用的头套、口罩、鞋套、手套等,在这种条件下勘验现场,发现提取生物检材的过程中势必会对其造成污染。
2.质量不过关因素:采购的防护设备质量不过关,在勘验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出现头罩、口罩、鞋套脱落、手套开线露指、棉签被污染等低级错误从而导致检材被污染,丧失利用检验价值,案例2就是用事实说明,耗材质量问题往往在实际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自身素质原因:(1)敬业精神不足。有的技术员平时对勘查器材不清点、不整理,不能保证装备器材处于临战状态,当案件发生后,往往仓促上阵,勘查时缺这少那,不进行任何防护措施或只作部分防护措施(如只带手套)就进入现场造成污染。(2)防护意识差。部分技术员在现场勘查提取生物检材过程中,不注意自身防范,不喜欢甚至不习惯穿戴防护装备,特别是口罩的使用,部分技术员会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我把手套戴上就行了,口罩不要紧,戴上也别扭、不方便”,殊不知,伴随着呼吸、交谈等方式,不经意间,技术员的DNA就附着在检材客体上,此类现象在基层现场勘验工作当中多发频发,几乎普遍存在。因此在提取检材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帽子,以确保检材未受人为污染。(3)工作不严谨。有工作经验的技术民警都知道,这些东西做得越细,日后出麻烦的机率就越少。例如,所提取的检材要独立包装,并在外包装上将提取的检材信息写清楚,不要仅仅写“擦拭物”或“口腔擦拭物”,要清清楚楚写明提取的时间、发案地址、提取部位,提取的口腔擦拭物要写清楚提取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否则,很容易交叉污染,当多个案发现场或同性质现场同时出现时,更是容易出现混淆不清或者张冠李戴。(4)保护现场意识欠缺:基层部分警务人员现场保护意识欠缺,无关人员随意进出现场,甚至出现受到好奇心驱使,致使关键性检材多人接触,不僅给后期检验检测工作增加不必要的筛选、排除麻烦,甚至会出现检材被破坏、被污染,丧失可利用价值。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中,更是以整章的内容规定了现场保护应注意的事项,并明确强调:勘验、检查现场时,非勘验、检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确需进入现场的,应当经指挥员同意,并按指定路线进出现场。
(二)防护设备、勘验器材造成的污染
1.防护设备因素:在基层技术部门,由于各种因素,技术员在勘验现场、检验检材时往往会多次重复使用防护设备。如:一副手套、鞋套多个现场使用、一个现场手套、鞋套长时间使用,这种工作方式和习惯使得不同现场上生物检材的转移和污染的几率大大增加。
2.勘验器材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技术人员方法简单陈旧,不论什么现场和客体,都是“一把刷子扫天下”,会使用一套提取工具提取多处检材,没有执行严格的防范污染措施,造成检材之间的交叉转移污染。例如:(1)指纹刷长时间不更换、粉末回收,在现场A刷显出指印的粉末经回收后又在现场B中使用造成A现场指印上的脱落细胞在B现场出现;(2)镊子、剪刀等提取工具不采用一次性用品或使用后没有及时清洁。
(三)保存、送检时造成的污染
1.保存、送检的设备本身因素。基层勘验单位发展落后,服务简陋、设备陈旧、装备落后,对人员防护、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等方面缺乏现代理念,硬件设施满足不了工作要求和强度。例如:尸体袋、解剖台、担架在上一个现场完结后,未清洗消毒干净又在下一个现场使用。
2.保存、送检方法不得当。现场生物检材的发现提取和保存送检与勘验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有关,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但必须遵守一个原则即做到将检材无污染的保存和送检。例如通过日常工作总结出收集任何体液样品包装前应室温晾干,必须过夜则冰箱冷藏保存,但不能冷冻;血衣要室温晾干,要避免日光直晒,衣服要各自分别装入包装袋,不要用塑料袋包装等等。三、对策及改善措施
(一)严格按照规定提取生物检材,防止污染
干燥和低温是保存生物检材的两大要领。刑事案件现场血液或者精斑及唾液以纱布或棉棒采取后,要阴干后再装入物证袋。千万不要在生物物证处于液体或潮湿状态,立即放入密不透风的塑料袋或试管,如此生物物证很容易会被滋长的细菌所吞噬,尤其是天气炎热的环境下,生物物证会因细菌大量繁殖而急速败坏。因此生物物证在提取后,定要阴干后再放入纸袋。纸袋可以透气,所以纵然证物尚未完全干燥,仍可藉着纸袋的透气性,让剩余水分慢慢散出。此外,还须注意一点,千万不要让生物物证在太阳下直接暴晒,或者利用高温来烘干,因为太阳紫外线或高湿对于DNA都易造成严重伤害。再者,提取的检材必须分别独立包装,防止交叉污染。更多的方法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学生物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规定开展工作。
(二)规范检材提取、包装和送检环节
加强所有参与物证鉴定相关人员(包括现场技术员、侦查员、鉴定实验室人员)的培训,使相关人员对物证污染的问题有充分和正确的认识。勘验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应注意更换和使用清洁手套、镊子、剪刀等工具,使用标准的检材包装袋、正确保存,及时送检。
(三)加大新型技术设备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
针对有条件的地区或者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建议使用生物检材采集与保存套管,此类套管集检材采集、保存、干燥、标识功能于一体,采用物理密封、分层快速干燥技术,能够快速吸收检材中的水分,破除了传统檢材采集保存的弊端,彻底解决检材腐败、霉变、发臭问题。经研究比对,使用套管对DNA采集的检出效率较传统棉签采集、纸袋保存方式平均提高约1.8倍,且解决了长久保存的问题,使用套管采集生物检材,常温下能够保存两年以上时间,检材不会发生霉败变质问题。
此外,加大实验室改造升级、设备更新等硬件设施方面的投入,将实验室与办公区域进行隔离,对实验区进行重新规划,使整体布局更加合理,硬件环境更加符合工作要求,最大程度减少客观因素对检材的影响,有效降低物证污染发生的可能性,保证所提取的生物物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参考文献:
[1]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通字[2015]31号.2015.10.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69-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