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弑师惨剧背后的冷思考

摘 要 在当前的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背景下,师生矛盾不断加剧,弑师惨剧频发,教育管理体制亟需改革完善。本文通过对湖南中学生弑师惨剧简要回顾,在社会教育定位、学校教育体系、教师管理模式、家庭教育方式几方面分析了学生弑师事件频发的原因,并从法律、课程体系、文化市场、学校、教师、家庭几个角度提出了破解对策,以期能够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 校园 中学生 弑师 原因
作者简介:谢玄,湖南省双峰县第一中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67
2017年11月12日下午,湖南省沅江市第三中学老师鲍方被学生罗某杰刺杀身亡,又一起惨痛的学生弑师案件不禁让世人震惊。近年来,学生弑师事件频发,不仅折射了当今中国道德的滑坡,更反映出我国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完善。一、案件纵览:中学生26刀弑师案概况
据悉,罗某杰是一名尖子生,鲍方老师也因此对罗某杰较为娇宠,不仅安排他坐在教室中间靠前的位置,还为他争取了奖助学金。事发前,罗某杰在学习上较为懈怠,鲍方批评他了好几次。
案发日正值周末,别的班级大多已经放假,而高三重点班班主任鲍方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书写观励志电影感想的作业,并将此作业的完成作为放假的条件,而罗某杰却自恃老师的娇宠有所反抗并因此遭到老师的批评。罗某杰因此生恨,冲进老师办公室将老师杀害。案发后,罗某杰曾试图跳楼。目击者称“能看出来他跳楼的时候不像假装,他很害怕” 。可见罗某杰作为一名已经年满16周岁的高中生,事实上也懂得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杀人偿命”的刑事责任,但当下的教育模式已经让他心灵扭曲,以致丧失了最基本的理智。二、追根溯源:此种社会现象频发的原因
在多起学生杀害老师的案件中,我们忽略每一个具体案件本身,剖析其中的共性,不难发现致使此类事件频发的根源。
(一)社会教育定位出偏差
在社会道德急剧滑坡、功利浮躁之气氤氲的当今中国,不仅呼吁多年的素质教育远远没有扎下根,而且应试教育已经步入“唯考分论”的歧途。老师、家长仅看重孩子的成绩而忽视孩子的心理健康,致使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得到更多的是父母、老师的夸赞和褒奖,学习生活中的缺点甚至是心理缺陷却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完善。久而久之,这些学生一方面丧失知错、纠错的素质,以致其眼里容不下逆他者;另一方面他们任性、自私之心膨胀,目中无人,为所欲为。
(二)学校教育体系不健全
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学校把教育的重心放在分数和升学率上,仅以这两个数字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全部标准和最高标准。在这样的办学宗旨的指引下,本应纳入教学计划的思想品德、法律基础等素质教育课程被数学、外语等考试课程所挤占;并且学校对学生采取封闭的管理模式,让学生不得不禁锢在教室、食堂、寝室这三点一线之中,造成正值青春时期、充满逆反心理的他们充满压力又无处释放,从而激化了学生与学校、老师之间的矛盾。
(三)教师管理模式问题大
从心理学上讲,教师的教育管理模式——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施与受的不平衡也是学生弑师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为了让学生拼尽全力学习,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总是带着期待而付出,这无疑让学生感觉自己背负着回报的义务。老师付出越多,学生压力越大。但学生虽然感觉压力很大、很难受,却连一点反驳的理由都没有,因为老师确实都是为了自己好!这时候,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施与受不能维持平衡状态,当这种失衡状态达到一定的程度,作为接受方的学生就会爆发心中郁积已久的压力,酿成不良后果。
(四)家庭教育方式走极端
当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少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正脱离正轨,误入极端。一个极端就是:父母都望子成龙,希望孩子能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因此对孩子管理严格,而不少父母的教育方法就是靠打。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下,孩子背负着沉重的学习压力,变得沉默寡言,与外界交流甚少,加之正值青春期的学生面临来自人际交往、心理情感等各方面的困惑,重重心理问题汇聚在一起,导致学生更容易以一种伤人的形式爆发出来。另一个极端:受我国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不少孩子作为家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对其太过关爱以至溺爱,造成孩子个人主义泛滥,心理承受能力极差,动不动就寻死觅活或者打击报复。三、对症下药:防止此类惨剧重现的对策
如今,学生弑师案件的频发加剧了师生关系的不和谐,这在给社会上的老师们造成恐惧的同时也逼迫其走向“不负责任”以自保的道路,而这,最终祸害的将是一个民族。因此,完善对学生的教育,重塑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迫在眉睫。
(一)法律促进尊师重教
学生杀害老师,无论具体原因何在,原因之一都是不尊重教师,要通过法律手段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纵观我国《教师法》:
首先,總则部分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样的规定不能明确教师在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利于教师权益受到侵害后有效维权。因此建议在《教师法》中增加明确教师法律地位的条款,明确师生法律关系性质。
其次,分则部分规定更多的是教师对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建议在《教师法》中补充在师生法律关系中教师在人身方面的享有的具体权利,以达到师生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 。
另外,第35条是对《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含糊重复,对侮辱、殴打教师者,并没有规定应当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具体如何处罚,导致本条规定的实际意义不大 。
因此,建议针对当下频发的学生弑师事件,在法律中根据师生关系的特点明确学生伤害老师的具体处罚,以有效震慑青少年,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二)改革完善课程体系
目前的课改虽铺天盖地,但仍未逃出填鸭教学、题海战术、分数决定论、升学率评价的老路。柏拉图曾说:“教育非他,乃心灵的转向”,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识的堆积。针对学生弑师的不良现象,除了要结合教材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情感教育外,也应大力借助国学教育,从根本上弥补当代教育对青少年的敬畏生命、尊师感恩、抗压抗挫等种种情感教育的缺失。国学经典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能对青少年的人格塑造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建议国家将国学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并定期开展国学教学评估,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要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以期将国学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为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构建和谐的师生、家庭等社会关系提供精神支撑。
(三)全面整顿文化市场
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和惩治力度,从源头打击制造和出售低俗、淫秽、暴力等文化产品的企业、商贩,确保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 。
另外,完善针对互联网的相关立法,加大网络监控力度,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加大对青少年文化产品的投入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精神食粮。
(四)学校转变教育理念
学校应转变传统教学中以知识灌输为主的教育理念,淡化单一的分数评价方式,注重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加大对青少年健全人格、实践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评价。具体说来:
一是要将课程体系内的思想品德等课程按照规定的课时为学生授课,有效发挥此类课程对学生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
二是加大对学生的法制观念的教育。可以在相关课程之内融入法律基础的内容,也可以邀请法律工作者定期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讲解经典案例,提升学生法制观念,树立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三是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尤其对“问题学生”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引导。
四是完善青少年学生犯罪预防机制。学校应增强安全预警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发现和搜集渠道,及时了解学生最新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
(五)教师优化管理模式
一方面,老师自身要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学高、身正的人,扮演好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提升师生平等对话理念,转变传统“权威式”的对话方式,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给学生更多表达诉求和心声的机会,有效预防和化解师生矛盾。另一方面,教师要学会应用教育心理学知识,做到施与受的平衡。老师可以让学生发挥兴趣特长,适当参与班级管理,为班级付出、为老师付出,让他们在付出中获得价值感,不仅有利于和谐师生关系,更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六)家庭筑好心灵港湾
一般來说,在和谐开明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孩子一般情绪较稳定,行为习惯也较好;反之,在专制型或放任型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情绪波动大,易冲动。因此,父母要处理好与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和谐的家风文化。此外,就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而言,家长不仅要与孩子多一些沟通和互动,主动走进孩子的内心,发现孩子的问题,循循善诱,及时疏解孩子的不良情绪;更要注意身教重于言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让孩子享受家庭带给他的温馨的同时,也让其在家庭的熏陶中获得积极向上的力量。注释:
周蓬安.中学生26刀弑师,只因娇、骄过度.2017-11-15.[2017-12-28].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969c6830102x3wm.html?vt=4&from;=singlemessage.
孟卫青.我国《教师法》立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教育导刊.2008(7).18-21.
赵会民.论《教师法》的成功与不足.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5).75- 79+109.
林彦虎.青少年学生弑师行为实证研究——以58起弑师案为例.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35(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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