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的典范:枫桥经验
叶丽君
摘 要: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关键词:基层治理;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出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第416页《对谢富治在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发言稿的批语(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摘录于下:
富治、彭真同志:
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毛泽东
十一月二十日
1 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
1.1 枫桥经验的形成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依靠群众改造“四类分子”。新中国建立后很长时间内,我国采用管制的方式,尤其对“四类分子”(地、富、反、坏)更是采用打压、歧视的方式。“枫桥经验”就是对“四类分子”开展阶级斗争过程中产生的。但是枫桥区的干部群众与众不同,在严酷的阶级斗争年代,也注重以人为本、分类评审,并提倡“文斗”不要“武斗”,通过说理和教育的方式把“四类分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绝大多数“四类分子”被就地改造为新人,罕见地出现了“少捕人、治安好”的良好局面,实现“一个不杀,大部不捕,矛盾不上交”。
1963年10月底,毛泽东同志在杭州听取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汇报时说:“这叫做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有关部门要好好总结。同年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递呈的书面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同日,毛澤东同志在与有关负责同志口头谈话时指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
此后,为了化解矛盾,调动积极性,枫桥干部群众又创造就地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少年与一般违法人员、为“四类分子”评审摘帽等具体经验,屡开全国先河。给“四类分子”摘帽,“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枫桥经验”成了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1.2 枫桥经验的发展
“枫桥经验”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发动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定,我国开始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思想逐步解放,利益逐步多元化,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随着社会大转型、人口流动加剧,刑事犯罪持续高发,尤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变得日趋复杂。为维护社会稳定,我国采取比较刚性的社会管理手段,确保改革开放成果不被颠覆。此阶段,“枫桥经验”紧紧依靠群众,先后探索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等经验,有效确保了社会稳定、平安和谐,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此阶段,“枫桥经验”先后被誉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楷模。
“枫桥经验”深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社会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且改“社会管理”为“社会治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枫桥经验”逐步转型,着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创新了“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法治建设、社会组织培育、乡村道德重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最多跑一次”等新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此阶段,“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的典型代表。
2 枫桥经验的现实应用
2010年,诸暨市成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枫桥镇自2005年中央综治委设立“长安杯”以来,已连续三届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奖“长安杯”。其主要实践和探索有以下几方面:
(1) 构建大调解模式,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
(2)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3)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群众获得感。
(4)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
(5)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6)其他方面。如建立有规则、有程序、有监督、有测评、有追究、公开化的“五有一化”权力运行体系等。
3 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启示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不断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已经超越了枫桥镇的地方经验范畴,成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这种经验蕴含有共性规律,可以给全国各地基层带来启示。”
注释
[1]谢富治,当时任公安部部长。
[2]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参考文献
[1]《人民法治——新时代“枫桥经验”: 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2019年2月号(下).
[2]《法制日报——“枫桥经验”特有神魂永不褪色》2013/10/10.
[3]《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