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逻辑与价值

    

    [摘 要]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大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工作,可以大幅度降低基层政府的维稳成本,提升基层维稳的治理效率,促进农村发展的实质绩效。本研究以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为分析视角,通过对浙北“六老办”的个案考察,论述了农村老年组织在基层维稳中的治理逻辑与价值。研究发现,浙北荻港村建立的新型村级“六老办”维稳助推法,通过充分发挥村里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老农民、老队长的作用,承担着政策法规宣传员、民主管理监督员、环境卫生督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关心下一代辅导员、不稳定因素排查员的职责,有效地化解了荻港古村保护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及纠纷等问题,维护了村庄的稳定发展。基于此,现阶段应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倡导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保障农村老年组织在参与基层维稳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及基本权利,是农村基层维稳机制发展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老年组织;基层维稳;治理逻辑;治理价值;六老办

    [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8-4479(2019)05-0112-10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进路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为新时代我国的农村工作指明了明确的法治化方向。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必然会面临着一系列的维稳治安问题,大致有:杀人抢劫、敲詐勒索、盗窃财产等各种刑事案件;打架斗殴、偷盗、寻衅滋事等各类治安案件;因征地拆迁、财产分配、土地承包等各种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家庭婚姻、债务纠纷、赡养老人等民事问题以及农村黑社会、邪教活动等问题。[1]这些治安问题反映了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维稳存在着数量扩大、规模增加、行为激烈、诱发点多、涉及面广、对抗性强等特点,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巨大的阻力,这就需要加大基层维稳力度,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当前基层政府作为农村社会维稳的主要力量,对于发生在农村中的各种维稳事件依然采取惯性维稳思维,凸显“管治”的特质,主要表现为:不惜成本予以摆平的思维,不问方式予以搞定的思维,不顾效应予以善后的思维,进而导致社会矛盾越加激烈。[2]并且,基层政府维稳成本越大,处置效果越差已成当下事实,这不仅仅因为基层政府行政能力低下,更是因为现阶段基层政府直管的维稳模式设计存在本质缺陷所致。因此,改变目前基层政府直管的维稳模式,实现基层维稳的多元性,就迫切需要建立农村社会组织维稳模式,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加大农村老年组织介入维稳工作的力度。让更多的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到维稳活动中来,这样既可以大幅度降低基层政府的维稳成本,又能显著提升基层维稳的治理效率,从而促进乡村振兴的实质绩效。

    在乡村振兴进程中针对基层维稳问题,学者们基于不同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视角大致提出了四种研究视角的理论解读。首先,“维权”的路径。学者们认为,当前维稳压力巨大的主要缘由是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且诉求表达机制不畅,所以应以维护和实现公民合法权益的方式来维持稳定。[3]其次,“法治”的路径。有学者提出,要通过法治来保障公民权利。[4]也有学者主张,维稳权力应受到法律的规定和制约,而且法律要保证利益表达的顺畅性和信息的真实性。[5]再次,“政府治理”的路径。有学者从全局的角度来思考基层政府维稳运行模式,提出了三条路径选择:一是从源头上预防维稳事件发生的维稳工作常态化机制;二是扩展民众利益表达空间的维稳疏导机制;三是建立以激励为主的维稳工作机制。[6]最后,“多元共治”的路径。“多元共治”的路径是由当下社会矛盾所涉关系的多重性、纠纷主体的多元性和利益冲突的多维性特点决定的。这种矛盾特点,使得维稳不只是政府的事情,还应有公民、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参与。[7]上述研究成果表明学界在基层维稳议题上所取得的共识与认知,为我们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已有研究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维稳方面仍处于薄弱状态,尤其是关于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作用价值处于明显的空白状态。在老龄化日益加重的今天,如何整合农村老年人口,合理发挥老年社会组织的作用,对于促进农村维稳,实现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意义。

    老年社会组织是老年人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自愿组合的组织,这类组织代表老年群体的形象,实现老年人自我服务和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展现当代老年人的时代风采。近年来,全国各类老年社会组织发展很快,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数据,中国老年体育协会已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网络。同时,老年协会也迅猛发展,村(居)老年协会数量已经达到了49万多个,建会率达到74%。[8]在当前基层维稳进程中,面临的最大困境表现为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无法实现良性互动,破解这一难题的理性选择在于通过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过程,可以有效发挥其代表民众进行利益表达、实现信息的双向传递和集体行动及交往理性化的价值。[9]正如达尔所言,这种民间组织的出现,不仅仅是民族国家统治过程民主化的一个直接结果,也是为民主过程本身运作所必需的,其功能在于使政府的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10](p227)基于此,本研究以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分析为视角,通过对浙北“六老办”的个案考察,论述了农村老年组织在基层维稳中的治理逻辑与价值,对于提升基层维稳的治理效率,促进乡村振兴的治理绩效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可行性与有效性:一个解释框架

    当前,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传统的基层维稳运行机制在缺乏农村老年组织有效介入的状况下,导致公众的利益诉求表达行为与基层政府的维稳行动处于彼此对立化的博弈状态。因此,倡导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有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一)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可行性

    第一,民众利益诉求的多样性表明了单纯依靠基层政府无法解决维稳问题。在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发生的诸多维稳事件中,由于民众的利益诉求是以无组织化的分散的个体表达作为基本方式,因此民众参与群体性事件必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动机,比如有些民众是为了经济利益诉求,有些民众则是为了谋求合法政治权益,另外还有一些民众可能是为了单纯的泄愤。面对这种维稳事件,显然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解决,再加上基层政府在应对多样化的参与动机时,难以准确捕捉到现场民众具体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对其进行整合并予以有效应对,从而加大了群体性事件升级的不可控性。

    第二,基层政府无法支付日益增加的维稳经费。近年来,基层维稳投入急剧上升,已成为基层政府一项占相当比重的常规支出。目前还没有权威的全国维稳成本统计,但仅就部分地区的情况来看,维稳支出每年以两位数增长,似已成为普遍现象。面对日益增加的维稳成本,基层政府在各类农村维稳事件中表现的力不从心,对许多群体性事件久拖不决、敷衍了事,结果造成了民众权益损害的同时,也使基层政府逐渐失去了公信力和合理性地位。

    第三,基层政府缺乏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当前我国虽然已逐渐建立起依法治国的行政理念,但是在实际的维稳问题处理中,许多民众依然习惯于向政府的信访部门求助。然而,进入信访渠道的案例只有千分之一左右得到解决。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上访人员,可能寄望于“青天大老爷”而一访再访。基层政府迫于对上负责的政绩压力,通常采取截访、销号、变相限制上访者人身自由等方式阻挡上访,这样的举动反过来又将产生更多新矛盾。[11]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将产生影响社会整体稳定的严重后果。现实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例的大量出现,正是因为基层缺乏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导致许多社会冲突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甚至愈演愈烈。

    (二)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有效性

    其一,农村老年组织有效参与能够助推基層政府与普通民众进行理性沟通。当前分散的个体民众向政府进行利益诉求表达时,一般很难获得基层政府的有效回应,在此情况下,民众往往采取非理性的行为表达不满,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更强化了基层政府的维稳思维。农村老年组织作为一种具有中立性的社会组织,能够充分整合广大民众的意见,进而将分散化的参与动机转化为正当的利益诉求,从而拉近了基层政府与普通民众的距离,实现了就某一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的可能,促进了基层维稳的绩效。

    其二,农村老年组织有效参与能够快速地对民众的利益需求作出反应,工作效率远超过了传统单纯由政府主导的维稳机制。在农村各类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倘若基层政府能够将一部分维稳职能分配给农村老年组织来承担,通过竞争的方式让更多的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到基层维稳活动中来,那么不仅可以提升基层维稳的效率和质量,而且也能够大幅降低基层政府的维稳成本,这样基层政府不惜成本的维稳思维才能得到有效矫正,基层维稳的效果也会更加显著。

    其三,农村老年组织的有效参与能够为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基础。在当前基层政府维稳运行机制陷于困境的背景下,一方面,可以通过农村老年组织表达利益诉求,逐渐参与到基层维稳的过程中,甚至影响政府在维稳中的决策和行为;另一方面,能够使政府快速对组织化的社会需求做出反应,合理界定政府行动的范围,确保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并为农村老年组织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空间。[12]这样,农村老年组织的有效参与能够促成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提升基层维稳工作的效益,进而促进乡村振兴的实质绩效。

    综上所述,农村老年组织具有自治性、民间性、志愿性、组织性、公益性等特点,决定了其介入基层维稳后可以发挥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价值功能。它可以通过组织的制度化管理,规范和整合社会公众的诉求;也可以凝聚社会公众所表达的意见,实现基层政府与社会民众的有效沟通和对话,扩大社会公众对政治的有序参与,从而缓解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之间的张力。由此,农村老年组织通过组织形式把民众的利益纳入组织化的渠道,通过合法合理的形式向基层政府表达,不仅有利于地方公民社会的成长,而且有助于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调研案例与研究方法

    (一)调研案例:浙北“六老办”简介

    荻港村是浙江省杭嘉湖平原一个典型的江南水乡古村,地处湖州市南浔区西南,因河港两岸芦苇丛生而得名,有“苕溪渔隐”之称。[13]荻港村“六老办”公室的成立并非偶然因素,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与经济政治根源。首先,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荻港村油脂化工企业的发展壮大,来自云南、贵州、四川等省份的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据原村委副书记章金财回忆道,在2000年初期,荻港村外来务工人员有1057人,占全村总人数25%。外来流动人口增加,对基层民主自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实中仅仅依靠镇派出所、村综治办显得势单力薄,在村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小矛盾小纠纷的调解等方面留有死角,给全村的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迫切需要新的组织力量来增强维稳工作。其次,村里居民老龄化、幼龄化情况突出,据村委会统计,荻港村60周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下常住居民占全村人口30%左右,这部分村民群体通常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安全防范的意识十分薄弱,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维稳组织来促进村庄稳定和谐。最后,浙江省和孚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庄合并后农村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的实际情况,决定在荻港村进行“六老办”工作试点。荻港村是和孚镇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之一,村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较大,特别是在社会问题、民主理财、环境卫生等方面群众呼声较高,迫切需要积极解决。镇党委、政府正是顺应村民群众的要求,着眼于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区治理的有效形式,选择在荻港村进行六老办试点工作。

    基于上述原因,2003年7月,荻港村建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由“五个片”①的老党员、老干部、老队长等九人组成,并建立组织分工、每季年检,发挥党员、老干部作用,开展每晚全村巡逻工作。2004年12月15日,南浔区公安局徐局长、镇党委书记王建荣来综治办检查指导工作,经区、镇两级领导决定,由镇村拨款,兴建房屋、购置办公用品,成立荻港警务室“六老办”,并订立政策法规,成立宣传员、民主管理监督员等六大员。2005年,荻港村正式建立起新型的村级“六老六员”维稳助推法工作机制。“六老”工作办公室共有11名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老农民、老队长(“六老”)组成,承担着政策法规宣传员、民主管理监督员、环境卫生督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关心下一代辅导员、不稳定因素排查员(“六大员”)的职责,有效地化解了荻港古村落保护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及纠纷等问题,有效维护了村庄的稳定发展。

    (二)研究方法

    田野调查,又称“田野工作”(Field Work),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人类学者亲自进入某一社区,通过参与观察、深度访谈、住居体验等方式与被研究者经过一段长时间的了解, 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过程。[14]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和实地调研是近年来中国乡村治理学者在研究农村问题过程中经常使用的研究方法。这种扎根于乡间田野,通过研究者在村庄中的所见所闻,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研究路径,不仅可以很好地把握,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也有利于真实地反映村庄的整体面貌,了解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通过田野调查法,在对浙江省湖州市荻港村“六老办”进行过长期观察的基础上,本研究通过对“六老办”公室成员、村干部、乡村精英、普通村民等个案访谈,收集和整理了访谈记录、工作笔记、部分政府公文等。在此基础上,基本掌握了荻港村“六老办”的具体情况。本文的调查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田野调查中主要采用了参与式观察、半结构访谈等方法。

    四、浙北“六老办”在基层维稳中的治理逻辑解读

    浙北“六老”办公室是在和孚镇和荻港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具体由村委会治保主任负责。“六老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六老”分为两个小组,分别负责村庄南片和北片的工作,采取巡逻等办法,对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村级组织。每当有村民向“六老”办公室求助时,“六老”一方面及时将意见记录在案,能够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配合村两委解决;另一方面,他们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分析研究问题,确定工作对策,在日后的巡逻中加强宣传。

    (一)“六老办”的运作逻辑

    “六老办”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主要包括三方面:组织机构、精心选拔人员和软硬件设施保障。一是组织机构。为了加强组织管理,由村党委一名副书记负责分管,村两委中选配一名委员专职管理,组建“双六”办公室,配合村综治办开展工作。办公室成员即“六老”,以从村民中来,到村民中去为工作原则,耐心细致,以理服人,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治安巡逻、卫生监督、纠纷调解、村务财务监督、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二是精心选拔人员。在选拔称职的“六老”过程中,村两委结合本村工作实际,确定了“六老”的四个方面要求,即责任心强,真正把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作为自己的职责;号召力强,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开展教育等工作具有说服力;经验丰富,对村的情况熟悉,擅长做群众工作;精力充沛,有充足的时间和健康的身体去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三是软硬件建设保证。在硬件方面,和孚镇政府和村两委专门投入3万元,落实了“六老”办公场地,购置了基本的办公用品,为双六机制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激发了“六老”的工作热情。在软件方面,为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村两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六老”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到工作计划、制度、职责上墙,使“六老”人员工作有目标、措施有保障。为加强双六机制的长效管理,村两委还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奖励制度,以此激发“六老”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六老办”的治理角色

    “六老办”中的成员主要担当六大员,具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即政策法规宣传员,主要负责开展治安法规教育,提高村民文明做人的意识;治安巡逻员,每天进行巡逻,巡逻中不留死角,不放过疑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卫生监督员,宣传村民卫生道德公约,针对乱丢果壳、纸屑等现象勤走、勤看、勤查;纠纷调解员,树立人民调节为人民的观念,遇到民事纠纷耐心教育,以理服人;民主管理监督员,监督村两委会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開,做好村两委会与村民的信息沟通工作;关心下一代辅导员,将关心培养青少年作为神圣职责,开展经常性青少年道德教育。

    第一,政策法规宣传员职责。通过利用各种会议、老年协会、庙管会等各种场合,“六老”积极向群众开展党的政策理论,法制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六老”在村民中都具有德高望重的地位,平时言传身教对群众进行经常性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政策法规宣传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努力学习政治和法律常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知识;(2)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村民知法、守法,营造人人争做文明村民的良好氛围;(3)以多种形式在农民公园、茶店及村民集聚地向村民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每个村民争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4)随时用知法守法及违法犯法的现行实例教育村民,为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当好宣传员。如,将荻港村村民道德准则制作成宣传牌,固定在历史古迹崇文园内,以便来往村民观看对照,提倡争做文明村落文明人。在2004年创建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活动中,“六老”积极配合村两委开展工作,自发筹集资金50多万元用于村庄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

    第二,民主管理监督员职责。“六老”积极参与和督查村两委会实行党务、村务、财务管理,加强村两委会与村民之间的沟通,使得村集体管理更加透明。在民主管理监督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村两委会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参与民主监督,解答村民疑问,加强干部与村民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2)对村两委会重大决策事项积极谈看法、提建议;(3)对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参与监督。在“双六”机制的有效监督下,村领导班子更加注重各项工作的落实,坚持“三做三不做”,即一做群众盼望的事,不做群众反感的事;二做群众一家一户办不到的事,不做群众自身完全能解决的事;三做有利于本村长远发展的事,不做只顾眼前利益的事。

    第三,环境卫生督查员。“六老办”成员积极协助村两委会、有关部门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经常巡查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宣传好村民卫生公约,提高村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做到勤走、勤看、勤查,杜绝卫生死角,与村民共创整治、干净、优美荻港。例如,2008年,荻港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村镇先进村,在创建活动中,“六老”实行文明创建宣传经常化、环境卫生监督经常化、积极配合村两委会参与了整个创建过程,带动全村村民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舒适的村庄环境,形成了村在园林中、园林在村中的人居环境。同时,“六老”热心参与以“苕溪渔隐、荻港美食”为特色的古村旅游开发,争当义务导游,热情接待八方来客,为游客展现了荻港这个地方环境美、民风朴实的风土人情。2005年全村共接待省内外各种参观活动98次,人数达2200多人次。

    第四,矛盾纠纷调解员。“六老”主动宣讲法规,遇到邻里纠纷,及时耐心进行调解,遇到村民不关门,点火烛等不安全现象及时制止,避免损失;遇到小偷小摸现象当场进行处理,及时批评教育;遇到重大民事纠纷及时上报派出所,保护现场制止事态发展。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村规民约协助警务室开展调解工作;(2)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应本着邻里和睦、平等相处的原则,尊重双方当事人,实事求是地协调和处理好小纠纷,化解小矛盾;(3)遇到严重民事纠纷,应及时报告镇、村人民协调委员会,并配合做好工作;(4)学好有关调解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调解工作的“满意率”,为构建和谐荻港贡献余热。

    作为鱼米之乡的荻港,很多人家都以养鱼为生。在“菲特”台风来袭时,有些低洼地带正是鱼塘所在地,由于暴雨来得突然,部分村民已经来不及将塘埂四周拉网或重点加固,导致鱼塘破堤,鱼苗互相逃窜。针对该问题,荻港村的邱某与章某产生了很大的争执,可是谁也说不清、也无法证明自己损失了多少。对于这个难题,村民根据自己多年的养育经验也都没法解决。面对这场天灾,令人无奈,又令人伤心,两户人家到村六老办哭闹,六老深入鱼塘周围查看现场,劝解双方冷静,分析现实情况,引导他们跳出不休的争论,转变思维来考虑问题:两个鱼塘里的鱼总数量不变,不妨按原成本进行整体的转换易主,这样双方利益都不会偏失。在新调解思路下,经过三番五次的协商,一同计算赔偿费用,寻找最佳解决具体方案。最终,张某的鱼塘及养鱼收入归邱某管理所有,邱某支付章某全部成本费用,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访谈笔记:201611)。

    第五,关心下一代辅导员。依托“六老办”这个阵地,荻港村组建成立了青少年关爱团,负责做好教育关心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法律、卫生保洁等知识,并加强对单亲子女,留守儿童、网瘾、后进和有劣迹青少年的心理引导,及时排除他们的心理障碍,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在关心下一代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青少年以及儿童进行道德教育和敬老传统教育,从小培养他们尊敬长辈、尊敬老师的良好行为;(2)用荻港的历史教育他们懂得荻港的过去和现在,用荻港的名人历史来启发他们爱国、爱家、爱学习的热情;(3)每逢“六一”儿童节组织有关人员对小朋友们进行慰问,对存在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进行帮助;(4)带领学生进行传统性的重阳节敬老活动;(5)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开展结对帮教活动。

    在“六老”中,有一名老教师,叫章宇明,從教45年,村里年轻人几乎都是他的学生。担任下一代辅导员后,他不定期地对荻港完小、留守儿童和游手好闲青少年进行教育、辅导及法律知识宣传,并对其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暑期里还专门开展一些实践活动,如如何种花、绘画、书法等,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教导村里的小学生,赢得了村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和称道(访谈笔记:201642)。

    第六,不稳定因素排查员。“六老办”成员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隐患,注意观察可疑人员、物品,做到勤听、勤看、勤问,广泛接触群众,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对发现的不安定、不安全、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警务室民警。在不稳定因素排查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平安巡查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治安巡逻、消防巡逻、交通协警等任务;(2)在巡逻、巡查中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疑点;(3)巡逻中如发现村民因疏忽大意而未关门、窗的,应及时告知;村民如外出而未关门窗的,应及时帮其关上门窗,以免让小偷有机可乘;(4)发现小偷小摸应立即制止,并应及时报告警务室民警;(5)经常性提醒村民注意用电安全及用火安全,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帮助其消除,同时报告警务室民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6)发现辖区内有驾驶无证无牌机动车、酒后驾车、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预防交通事故发生;(7)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识别能力和洞察力,为创建“平安荻港”巡查好每一班。

    在荻港村重修演教寺期间,群众举报说有小偷偷走了工地上的铁梯子,当“六老办”成员钱阿毛接到群众举报后,马上通知杨宝仁,张火金2位六老,自己只身先往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由于及时采取行动,当小偷正想卖掉时,被钱阿毛逮了个正着,阻止了小偷的交易,拿回了梯子,防止了公共财产的损失(访谈笔记:201708)。

    (三)“六老办”的生成基础

    第一,以广泛的社会资本为基础。社会资本是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价值体系与道德基础,是维系持久良好社会关系和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的一种重要机制。[15]社会资本与农村老年组织的建构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社会资本促进了农村老年组织的形成与发展。在熟人社会中,互信、乐于沟通、宽容、尊重权威、讲诚信、遵守契约和规范等社会资本有利于村民在村庄治理中恰当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偏好,有利于相互妥协、形成共识,这些为农村老年组织参与维稳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农村老年组织在基层维稳中所取得的实质绩效会储备更多的社会资本。村民们在频繁的协商中,学会了理性地发表看法、倾听各种不同的声音、组织会议、相互监督等民主技巧和方法。经过自由、审慎、负责的交流协商各种利益诉求得以表达,各种不满也得以宣泄,同时还加深了解,累积了互信,增加了共识。

    第二,以农村精英作为组织的领导核心。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工作的根本关键是实现对人的改造,通过培育优秀的村庄精英,使其主动、积极地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最终永续推动乡村的总体发展。农村精英是指在农村公共生活中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的人,按村民的话说也就是农村的能人一类,是村庄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的人。在农村内部,老年组织精英成员利用自己的各方面优势和威望,担当着协调村民之间关系的角色,将一些不稳定因素消除于萌芽之中。村庄精英作为乡土社会的公众人物,是村民群体共同的熟人,也可以看成村庄的“公共领袖”。[16](pp156-178)由于这种“公共领袖”身份的存在,村庄精英在乡村文明建设、乡村社会规范的维护以及公共舆论的传播等方面都发挥着道德模范、精神榜样的作用,通过这种示范引导的方式对于村民的思想理念的改善、价值观的提升以及认知方式的进步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以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为支撑。农村老年组织的发展由于其具有很强的自发性,因此需要完善的内部机制作为支撑。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之所以能取得明显的治理绩效,离不开农村老年组织内部健全的管理机制,以及保持这种领导方式的接续性。农村老年组织在这种领导安排和接续上要充分重视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健全农村老年组织领导者的民主选举制度,杜绝因内部操作、任人唯亲造成的成员对农村老年组织的不信任。此外,农村老年组织在发展中还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调动老年人特别是女性老年人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是农村老年组织的社会保障功能发挥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

    第四,以多元参与提供社会保障。公共精神的发育和生成来自社会成员的公共参与,诚如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社会时所认为的那样,美国人的公共精神是与公民的政治权利的行使分不开的。在美国这个移民国家里,“每个人为什么却像关心自己的事业那样关心本乡、本县和本州的事业呢?这是因为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积极活动参加了社会的管理。”[17](p270)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工作倡导和构建以多元参与为基础,能够充分发挥乡村中各主体参与村庄治理的热情,使其全身心的投入到乡村建设的工作中来,是乡村得以繁荣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荻港村“六老办”强调参与的主体不断丰富、参与动机不断强化;强调参与的渠道不断拓宽,参与形式渐趋多样;强调参与的内容不断丰富、参与领域不断增加;强调参与不断深入,参与效能感不断增强,从而保障了基层维稳的绩效,促进了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五、浙北“六老办”在基层维稳中的治理价值探析

    荻港村“六老办”是农村基层维稳机制发展的有益探索,其反映了村民公共参与和乡村政治信任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村民公共参与是乡村治理民主化的基础和体现,有利于加强乡村组织的群众基础,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从而提升乡村政治信任;另一方面,政治信任的积聚反过来也有助于村民公共参与的进一步推进。[18]荻港村“六老办”有力地解决了阶段性治理与长效管理的问题。“六老办”在基层维稳创新中的治理价值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丰富基层维稳内涵,在推动基层民主管理上进行了新尝试。荻港村“六老办”的建立从某种意义上创新了农村基层维稳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推进了村级工作的管理和开展。一是协助基层组织,加强村务管理。荻港村规模大、人口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如果仅仅依靠上级组织和村两委会的力量,只能有效地处理全局性的问题和重大问题,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如村庄的公共卫生长效管理、邻里小纠纷调解等方面就显得人力不足、精力不够,因此急需有一支力量来协助村两委会开展一些工作。荻港村“六老办”中的“六老”队伍,正好弥补村两委会人力、物力上的不足,通过有效履行职责,促进了农村的稳定。二是推进基层民主,强化村民自治。在实施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中,需要村庄紧密联系实际,创新思路和载体,形成推进村民自治的有效抓手。荻港村“六老办”就是从全村老同志较多,而且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参与村务管理的实际出发,构筑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体制的新探索与新尝试。三是畅通沟通渠道,改善党群关系。荻港村“六老办”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中发挥了“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一方面通过“六老”积极向村民群众宣传了上级党委政府与村两委的政策决定,使广大群众做到真明白、真理解、真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六老”向村两委反映群众的希望、意见、想法,使得村两委会能更加准确及时地了解群众的要求,从而使得各项工作更具针对性。

    第二,拓宽基层维稳外延,在推进各项工作上取得了新成效。近年来,通过“六老办”这一载体,荻港村进一步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一是政策法规深入人心。通过“六老”对各级各类政策法规的有效宣传,使得全村村民对政策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应,尤其是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上,“六老”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全村营造了浓厚的新农村建设氛围。二是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借助“六老”力量,尤其是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使得全村的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全村水系畅通,污水塘变成了农民公园,全村无一卫生死角,一个“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古村落重新焕发了青春和活力。三是乡风更加文明和谐。荻港村“六老办”深入实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广大村民,全村出现了“三多三少”的喜人景象,即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多了,乱扔乱丢的少了;参加健康文体活动的多了,赌博现象少了;读书看报的多了,参加迷信的少了,并涌现了一批从事名门家谱收藏、古钱币收藏、书法绘画等农村文化示范户。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三年来我村始终保持着“三无”记录,即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民事诉讼发生、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第三,荻港村“六老办”还可以在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甚至是非正式组织所触及不到的地方发挥作用。相比较而言,荻港村“六老办”在处理问题上,他们有更具弹性与灵活性的策略;在处理经验上,他们更了解村庄与村民的想法与意图;在处理方法上,他们更易于与村民进行非正式的溝通;因此,“六老”这一新机制,凭借着“六老”的工作阅历、生活经验、群众威信、人际信任等因素,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之间起到了沟通的桥梁作用,更重要的是,“六老”有时间、有精力,还有参与村庄治理的热情,这是村庄中的宝贵人力资源。荻港村的“六老”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新社、浙江在线、《瞭望东方周刊》、《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同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原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荻港村调研“六老办”工作时指出:老同志有威信,情况熟悉,说理有人听,这是老同志发挥余热的一种好方式。并嘱咐当地领导,一定要关心“六老办”的工作,关心老同志身体健康。浙江省领导周国富、夏宝龙、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等也先后来荻港村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

    综合而言,荻港村“六老办”运作十多年来,成效十分明显,特别是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持环境卫生、监督村务民主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得到国家综治委的充分肯定。仅在2003—2005年的“六老办”试点期间,“六老”先后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151次、对青少年教育41 次、提供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信息15 件、 调解处理小纠纷、小矛盾22 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 “六老”工作是一项花钱少、效果好、群众拥护、社会好评、适应农村新要求的新型社区管理机制。2008年,“六老办”维稳助推法被评为“浙江省基层维护稳定工作十法”之一。

    六、农村老年组织在基层维稳工作中的延伸思考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农村老年组织管理与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对促进基层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有效化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整体来看,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其主要问题是政府对老年社会组织支持力度不足。现实中农村老年组织普遍面临的问题是缺少活动场地和日常经费,正常的工作和活动无法开展,更无法发挥作用。[19]因此,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运作机制,是推动农村老年组织有效参与基层维稳领域的基础和前提。从总体思路上而言,当前优化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工作需要政府扭转长期以來限制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思维,转而从进入机制的制约转向运行过程的监管,具体而言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首先,要尽快制定有关农村老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维护农村老年组织在参与基层维稳过程中的合法地位和合法权益,同时规范民间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权力使用。其次,根据基层维稳的现实需求,鼓励在农村社会中培育组建老年组织,并赋予其相关的权力,使农村老年组织真正成为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最后,要合理监管农村老年组织,建立备案制度,以便于培养新生的民间组织力量参与基层维稳工作。

    总而言之,近年来,随着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市场与社会逐渐分离,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格局。面对多元的社会需求,农村基层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日趋复杂化,由此造成的基层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加剧,地方腐败事件层出不穷,城乡两极分化愈演愈烈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的稳定和谐。[20]当前鼓励农村老年组织有效参与基层维稳工作,形成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之间的有效协同关系,这是构建理性化的基层维稳机制的可行之路。因为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基础有两个:其一是对应于新型治理格局所依赖的社会化运行机制逐渐成型;其二是对应于社会需求的民间力量的不断发育成长。农村老年组织是现代国家中社会发育的一种重要组织载体,通过老年组织可以理性表达其成员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追求、化解社会矛盾冲突,建构起理性化的基层维稳运行机制,能够真正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最终推动乡村社会振兴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注释]

    ① 这里的“片”指的是自然村,五个片即是指代荻港村合并前的五个自然村,即塘东片、三官桥片、史家桥片、钞钿桥片、积善桥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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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周铁涛.农民政治参与视域下的农村治理法治化[J].宁夏社会科学,2017,(2).

    [13]沈费伟,刘祖云.村庄重建的实践逻辑与运作模式——以湖州市荻港村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

    [14]沈费伟,刘祖云.“乡村治理”研究中的学术著作:理论进路与反思——基于CSSCI的检索分析[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16,(2).

    [15]党秀云.重建社会信任:中国社会建设的心灵之旅[J].中国行政管理,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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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裘斌,郑德荣.论乡村政治信任重建中的村民公共参与[J].社会科学战线,2013,(6).

    [19]李伟旭.老年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及其路径[J].新视野,2015,(3).

    [20]沈费伟,刘祖云.结构功能视角下的人大代表工作站治理价值探析——来自温岭的田野调查[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6,(6).

    责任编辑:范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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