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本体论研究之反思
邓维策
“语文”是什么的问题是“语文”课程的根本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时间之长,参与人员之广,较汉语中的其他语词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有研究者把本体论思想引入到对“语文”的研究中来,用哲学的原理来解决课程的根本问题,应该说,为解开斯芬克斯之谜带来了一线亮光。
但是,有人认为:“日本也于20世纪30年代之后逐渐把‘本体论改为‘存在论,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几乎不用‘本体之说了。可是,我国有些语文学者仍然牵强使用‘语文本体或‘语文本体论,难怪其著述不能令人信服。”①译名不再使用了,但理论体系仍旧屹立于哲学的殿堂。牵强地使用“语文本体”或“语文本体论”的名称,并不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根本原因。
本体论是哲学的一个特殊部门,它有自己特定的研究范围、范畴和方法,形成了成熟的哲学体系。然而,由于“语文”本体论研究者并未深入了解本体论的哲学思想,更未掌握本体论的思想方法,他们只是挂了本体论的招牌,仍旧奔走在普通研究方法的道路上。这种非本体论的“语文”本体论研究不仅损害了本体论的名誉,而且对运用本体论指导“语文”理论研究工作产生很坏的影响。为更好地运用哲学的有关原理指导“语文”理论研究,有必要对“语文”本体论研究加以检讨。
一、对“语文”本体的认识
“语文”本体论研究者认识到了本体论对解决“语文”问题的思想价值。“语文”教育本体论是针对现代语文教育历年来本体不明的历史状况和“语文”课严重异化的现实状况提出来的:
“明确了本体,就能坚守语文教育的个性特征和本质特征,就能从根本上防止语文课的异化。
明确了本体,就能理顺语文教学中的内部关系,把涉及的各种元素有机地和谐地整合在一起,达成生态平衡。
明确了本体,就能真正地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全面地完成语文教学的任务。”②
有人说:“‘本体一词我国本来就有,大可不必引进西方复杂而没有定论的尤其是最初翻译者已经弃用的术语。”③我国本来就有的“本体”是一回事,本体论则是另一回事;本来有“营养”一词,但是,营养学则是一门学问,一个词与一门学问的区别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吧!
对待学术抱持“大可不必”的狂傲态度,就难以获得正确的认识。“在我国,本体的基本义就是‘事物的本身。”这个解释与哲学专家的解释大相径庭。我国的“本体”表达的是作为根本的根本,“如树木之‘本或其他万事万物之‘本对于天道天理来说又都只是‘末;同样,万物各自也各有一‘体,而非最终之体,就此而言,事物具体的‘体还不是根本的‘体(‘本体),而只是本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形态(形制,或体态、体制、体式)。”④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应当真正搞清本体论是怎样一种哲学形态,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进一步作出各种判定。既然本体论源于西方哲学,那么,研究本体论自然要注意西方哲学史上对本体论的界说,然而事实上却是,当我们置西方哲学的定义于不顾,“径直采纳那些容易理解的所谓关于本体论的定义时,我们已经自行关闭了通向理解本体论的门径。”⑤
“本体论”是对ontology的一个流行的译名,但这个翻译是不准确的。从字面上说, ontology是关于“是”或“是者”的学问,丝毫没有关于“本体”的学问的意思。在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中,他讨论“是者之为是者”及其本已所有的属性,“本体”是该书讨论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在他这里,本体也是诸“是者”之一。“由于‘所是是分有了‘是才是其所是的,‘是本身就成了具有最高、最普遍的逻辑规定性的范畴。”⑥本体论其实应当称为“是论”。
对于本体论的“本体”,“语文”本体论研究者的理解大多是错误的。“‘语言是存在的家园这个众所熟知的名言,说的就是‘本体即语言的道理。”⑦尽管说我们学科的本体是“语言”,但是,“本体即语言”把“语言”当作一切事物的本体,这个解释却是错误的。英文的Being和德文的Sein等所表达的意思是首先就借助于语言形式而超出了日常经验事物,是需要在语言中说出来的普遍性。在语言中说出来,通过语言来表达,并不是说,在语言中表达的东西,语言就是这个东西了,不能把语言与语言表达的内容混为一谈。
“何为本体?简而言之,即一事物何以成为该事物的本质属性。何为语文本体?就是使‘语文成为‘语文之本质特征,是语文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本质特征。”⑧本质不同于本体,本体的“是”是最高、最普遍的概念,本质是从“是”邏辑地推导、发展出来的、与“现象”相对的一个概念。
“凡事都有它的本体。音乐的本体是音符的组合,其核心是旋律(旋律是乐曲的基础,乐曲的思想、情感都是通过它表现出来的)。美术的本体是线条、形状和色彩的组合。体育的本体是肢体运动。”⑨本体的“是”是最高、最普遍的概念,而音符、旋律等是音乐的种概念,肢体运动也是体育的种概念,因此,音符、旋律等不是本体,肢体运动也不是本体,它们都是所在领域的“是”的分有者。
在一部“语文”科本体论的专著中,作者从七个方面“不是单纯”“不纯粹是”的否定之后,说:“而是体现了五大本位(生命、语言、学科、民族、教育)的学科语文教育(‘小语文教育)。”⑩同一学科的本体是否可以有五个之多呢?依据本体论,答案是否定的。柏拉图是本体论的创立者,他讲的理念是绝对的、纯粹的,因而是单一的。本体论认为:本体是一,不是多;一是杂多事物的内在的统一性,存在于杂多的事物中,又超越于杂多的事物。“我们称作‘本体的是:单一之物,如土、火、水这一类,以及一般由此类单一物组成之物,包括动物和鬼神,及其各部分。”{11}黑格尔认为,一个体系就必须有一个、并且只能有一个开端,一切都从它那里逻辑地发展出来,没有一点外加的、多余的东西。比如语言在感觉世界中有很多,但是,“语言”这个概念是绝对的,不沾染任何杂质,“语言”这个概念在语言世界里是绝对的一。
“‘本体论这个译名最大的危害是,用它译 ontology牛头不对马嘴,但却容易使我们的同胞望文生义,由它而想起中国传统哲学中有关‘体用‘本根的论述,于是在中国哲学中勾勒出一种‘本体论,当作是与 ontology相应的东西,其实是南辕北辙。”{12}本体论之复杂,我国哲学界译介不准确,给“语文”本体论研究者对本体论的理解带来了困难或错误,结果是,或者没有把捉到本体,或者不是逻辑地把捉到本体。从研究的角度看,对于本体论,研究者还是应该严肃对待,认真学习,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用来指导研究工作,真正认识到我们学科的本体。
二、“语文”本体论的内容
“语文”教育本体论研究应当符合本体论的原理,采用本体论的论证方法,否则,就不应该看作“语文”本体论研究。
一篇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语文”课程的本体研究的论文,其内容共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的题目是“语文课程之本体:语言运用与精神成长之统一”{13}。关于本体,根据前面引用哲学家或本体论研究专家的论述可以判断,“语言运用与精神成长的统一”不是语文课程的本体。
该文第二部分研究语文教材的功能,其观点是:实用与文化功能的结合。在西方哲学理论中,本体论研究纯粹理性,是关于最高原理与原因的知识,理性追求知识的“普遍性”和“完整性”。本体论的意义就在于确立了“客观知识”或“客观真理”这一观念,并构建起客观知识的逻辑体系。本体论的理性思辨是求“知”而不是求“用”,这是科学理论的本质属性。虽然教材的功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教材毕竟不属于“语文”本体。追求实用更是与本体论背道而驰。
第三部分讲语文教学之实践:审美、认识与技能的整合。本体论是关于“是”的学问,它通过“是”自身的逻辑运动,展示出各种概念的联系,它并不是关于现象界的知识,而是超越于感觉世界的理念世界、存在于理念世界的知识。黑格尔的《小逻辑》是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的统一,他说:“逻辑科学的内容一般讲来,乃是超感官的世界,而探讨这超感官的世界亦即遨游于超感官的世界。”{14}很显然,实践不是本体论研究的内容。
该文结尾说:“可见,语文课不只是技能课,语文课程的‘本体教学内容不只是知识与技能,它是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整合。”{15}我们可见到的是,作者用旧有的“语文”观念来阐释“语文”课程标准,“课标”“教材”“文本”虽然说与“本体”有联系,但是,它们毕竟是现象界的东西,“语文教学之实践”则是这个领域内受本体论支配的经验活动,而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与本体论基本不搭界。这是一篇打着本体论的幌子,用非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来解释新课标的应景之作。
2013年,《新课程研究》连续四期发表了长篇论文《语文教育本体论》。第一篇直接提出了核心观点:语文教学要着力培养语感;并解释说:“通俗地说,语感就是对语言的敏锐感觉,”“科学地说,语感是一种语言修养,是对一种话语系统的敏锐感觉,它是在长期规范语言的感受和运用中养成的一种带有浓厚经验色彩的比较直接迅速地感悟语言的能力。”{16}而且提出了学习语言要遵循的途径:“感受→ 领悟→积累→运用。感受是前提,领悟是关键,积累是基础,运用是目的。”第二篇讲语文教育本体论研究的背景及意义。第三篇讲语感教学法的实施策略:立足文本,直面语言;语感实践和语感分析并重;把握四个结合(语感训练与思想教育结合、语感训练与思维训练结合、语感训练与审美陶冶结合、语感训练与语文知识传授结合);加强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建立一套常模;设置七种课型(语言教读品味课、语言自读涵泳课、语言鉴赏陶冶课、书面语言实践课、口头语言实践课、语言基础实践课、语文能力测评课);采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主动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第四篇介绍两种閱读方法:诵读法、品读法。
本体论的内容是普遍性概念以及概念的推导过程。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建立了三十个范畴,其中包括本原、原因、是、一、同、量、质、种、部分、偶性等。第一个为本体论下定义的是德国哲学家沃尔夫,他说:“本体论,论述各种抽象的、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如‘是以及‘是之成为一和善,在这个抽象的形而上学中进一步产生出偶性、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17}
对比而言,上述长文虽然把“语言”作为学科的灵魂,对于推广语感理论,对于指导青年教师的“语文”教学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是系统地介绍“语感”的思想和语感教学的经验,教学不属于本体论,反而是需要本体论解释和指导的经验,因为本体论是纯粹一般的原理,它在包括自然哲学、认识论在内的各个特殊学科领域里起指导作用。“语文”本体论则是用来指导“语文”教学理论的建设和“语文”教学实践的思想。这篇论文不属于“语文”本体论研究。
三、“语文”本体论的研究方法
柏拉图初创的本体论还有不成熟的地方,主要是逻辑方法不成系统,亚里士多德制定了系统的逻辑方法,基督教神学用逻辑的方法从概念推论出概念,本体论最终成熟。黑格尔吸收了前人的逻辑方法,又对前人的形式逻辑加以改造,发展为辩证逻辑。就是说,本体论的思维不同于日常思维,日常思维的概念的意义在于这个概念所标志的事实。逻辑思维的概念是在通过分析概念,在概念关系中获得意义,概念的意义是它们之间的相互规定性。对于本体论的逻辑方法,语文专家李海林已有认识:“所谓概念方法,就是从概念到概念的方法,哲学家们称之为‘概念运动。”{18}语文本体论研究者普遍没有采用本体论的论证方法。
本体论的概念的意义是逻辑规定的,因而是确定、清晰的;因为是从概念推导出概念,那么,内部的概念体系是有逻辑层次的。“语文”本体论研究者针对叶圣陶对“语文”的解释,提出了批评的观点:“不管口头语还是书面语,都属于言语作品的范畴,它忽略了构成言语作品的材料,即作为语文学科基础的语言的重要位置。”{19}这段话涉及到的概念有“口头语”“书面语”“言语作品”“语言”。口头语和书面语是否属于言语作品呢?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属概念是语言。作者引用索绪尔的语言理论说:“他把那种从繁杂多样的整体语言现象中分出的纯粹的社会对象与组成它的系统化结构称作语言,而把语言的纯粹个人部分称作言语部分”{20},索绪尔不是把语言中的纯粹个人部分称作言语,而是把“言语行为”中纯粹个人的部分称为言语,总之,言语是纯粹个人的部分。语言科学认识到,言语是纯粹个人的部分,语言是社会性的规则,言语是与语言对立的一个概念,那么,语言不属于言语,口头语和书面语就不属于言语作品。叶圣陶对“语文”的解释显然不符合逻辑,但是,批评则要符合逻辑,不遵守逻辑规则进行批评,反而使问题愈加复杂。
“语文”本体论研究者也是通过“语言”来证明“语文”的。有一篇不是总结经验的论文,主要陈述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引用卡西尔等人对语言的论述,最后归纳说:“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语文是人们借助语言进行的人文认知活动,是文字符号化了的精神文化资源,以及在其中包含着的系统规约。”{21}就是说,“语文”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它依附于语言,语言存在则“语文”存在,语言不存在则“语文”也不存在。本体论的本体“是”是开端、第一。第一的意义是:定义在先;认识秩序在先。作为第一个范畴,它是无限的,本体论的无限不是量的无限,而是质的无限,质的规定性是自我规定,而不是由他物规定。“语文”这种依赖其他概念得到解释、认识秩序在后的存在不是本体。
为了认识从概念到概念的论证方法,下面举柏拉图的一个例子:
“一”既是有限者,又是在数量上的无限者。
论证:一既然既为部分又为整体,部分必为整体所包围,包围者即是界限。所以,“一”是界限。又:“一”作为部分,在数量上已证得无限多。{22}
语文本体论研究者普遍没有采用从概念到概念的论证方法,以“当代语文教育与课程改革理论前沿丛书”中的《语文教学本体论》为例,考察该专著的论证方法予以说明。“语文本体论关于语文自身的学问,它要阐释和描述语文的生成构成与存在形态,可以说是语文教学的基础和根本。”该书对语言的规定是:“笔者给语言的定义是,两体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媒体和介质。”从这两个定义看,语文与语言没有任何的内在联系。作者也说它们是不同的概念:“在今天看来,‘语文中‘说话(‘话)、‘语文(叶圣陶认为‘口头说的是“语”,笔下写的是“文”)当是不同的概念,‘说话‘语文的属性应是‘言语,而非‘语言(二者的区别见下文)。”本体是开端,是在先的范畴,既然研究语文本体论,那么,“语文”就是在先的概念,从“语文”中推导出“语言”。然而,该书先用了一百二十七页来阐述“语言”,第四篇“语文本体世界的多维化哲学透视”才从“语言”过渡到“语文”:“将语言定义为纯工具,直接导致了语文教学的纯语言技术训练的倾向,如功利性价值取向、技能性操作手段等。”既然“语言”与“语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将语言定义为纯工具,直接导致了语文教学的纯语言技术训练的倾向,“语文”的属性依赖于语言,“语言”可以导致“语文”纯语言化技术训练的倾向,那么,作为依附性存在的“语文”怎么会是本体呢?这部专著在第五篇讲的是“语文本体的文化阐释与教学追问”。第一,“语文”本体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没有一个本体论的答案,后面的论证即使合乎逻辑,由于前提不清,合乎逻辑地论证也不能得出符合逻辑的结论;第二,“语文”是什么,现在不知道,但是,“语言”的内涵是确定的,从文化学方面讲,“语言”本来就是属于文化,语言学体系建设完备了,本身就是对文化的贡献,毋须通过文化来阐释;第三,教学不属于本体论,属于实践活动,需要理论指导。该书的论证没有一丝的本体论痕迹。
有研究“语文”本体的专家说:“目前关于语文的学术积累和理论准备,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语文是什么的答案。”这种观点用本体论似乎封死了解开“语文”之谜的道路。
借助本体论来解决“语文”的问题,应该按照本体论的思想原则、方法来研究“语文”,实际情形却是:早先用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对的蟋蟀、结子的平地木治疗痨病,听说青霉素能够根治痨病,便打出用青霉素治疗痨病的广告,处方里写的仍是芦根、甘蔗、蟋蟀、平地木,所不同的是,加了一味蝉蜕。这样的非本体论的“语文本体论”只能加重“语文”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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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③张悦群.《也说“语文本体”》,《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15年第10期。
②⑨{16}洪镇涛.《语文教育本体论》,《新课程研究》,2013年第1期。
④邓晓芒.《论中西本体论的差异》,《世界哲学》,2004年第1期。
⑤⑥{12}{22}俞宣孟.《本体论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16、13、247页。
⑦曹明海.《对语文本体的思考与阐释》,《语文建设》,2014年第4期。
⑧{13}{15}余虹.《语文课程的本体性探究》,《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14年第2期。
⑩史成明.《语文科本体论基础》,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5页。
{11}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北京:臺海出版社,2016年版,第104页。
{14}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63页。
{17}贺麟,王太庆译.《黑格尔西方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89页。
{18}李海林.《语文教育研究存在的几个问题》,《教育探索》,2004年第9页。
{19}{20}{21}邵子华,《关于语文本体的哲学思考》,《语文学刊》,2005年第6期。
[作者通联:浙江台州市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