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的特点及启示
王宇波
英国是联邦制国家,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部分,各部分在教育领域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苏格兰占英国国土面积的1/3,占全英人口的1/10,虽然规模不大,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不同于英格兰国家教育框架(NQF)的较为成熟和独立的教育体系,称为苏格兰学分与资格框架,简称SCQF。苏格兰的职业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一起被纳入学分与资格框架中,不仅体系完整、转换灵活,而且以较高的教育质量著称。督导评价是保障苏格兰职业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制度和手段。
苏格兰的教育督导部门为女王督导署,简称HMI,2011年7月整合到苏格兰教育部Education Scotland中,是独立的非政府机构,资金来自于政府,除大学之外的所有教育机构都要接受来自女王督导署的督导,开展职业教育督导是女王督导署的重要职责之一。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充分发挥监督与指导的职能,既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又有完整的督导评价框架和方法,能够为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提供多层面的经验借鉴。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制度的历史发展
1.教育督导初步开展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苏格兰就有了针对中小学校的督导,但是督导专题很少,主要集中于公共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儿童的福利等方面。1865年,苏格兰成立了第一所职业教育学院,但对职业学院的督导还没有真正开展。
2.建立教育督导报告制度
进入20世纪以后,苏格兰的教育督导制度逐步完善,从1910年开始定期发布中小学督导报告。但这个阶段督导关注的重点不是教育质量,而是儿童的学习条件和儿童被对待的情况。这个阶段的教育督导报告生涩且学术性很强,督导报告的作用主要是供家长给学生择校时参考。
3.职业教育纳入督导框架
1974年,由于英国开始实行分权自治,实施职业教育的继续教育学院的管理权下放到各地方政府,苏格兰政府正式将职业教育纳入督导范围。但在职业教育督导制度建立初期,主要依靠继续教育学院内部的自我评价来开展,重点是进行教育质量控制,采取的督导方式主要是与管理者座谈,而且关注的重点是教师的表现,并没有关注到课堂和学生。
4.职业教育督导制度逐步完善
1993年,苏格兰发布了第一个职业教育督导报告(Publication-self evaluation about college in Scotland),从此就形成了职业教育督导报告公开制度。从这一年开始,苏格兰职业教育的督导制度发生了质的变化,建立了统一的督导标准框架,由关注质量控制转变为关注质量提高,学生成为督导的关注重点。进入21世纪以来,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更加注重以学生为中心,为了更好地调查来自学生的信息,从2004年开始,督导队伍聘请了学生督导员参与。现在,苏格兰的职业教育督导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和完善的体系。
苏格兰职业教育机构的发展趋势
1.正在经历合并,规模差异较大
近几年,苏格兰的继续教育学院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合并,目前已经由2012年的43所合并成18所,只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学院没有合并,如农业学院、艺术学院等。现在,苏格兰最大规模继续教育学院的在校生人数是最小规模学院的139倍。
2.服务对象广泛,年龄差异较大
每年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校生约为25万人,占苏格兰总人口的5%。继续教育学院是面向全民的,63%的学生进入学院时没有任何资格。学院学生的年龄差异也非常大,适龄学生一般从16岁进入学院学习,但是学院同时面向所有成人,学员的平均年龄为26岁,2013年职业学院招收的年龄最大的学生是85岁,这充分体现了苏格兰职业教育面向人人、服务终身的特点。
3.提供课程多样,层级差异较大
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提供从认证(award)到文凭(diploma)等级不同的资格课程,学习时间长短不同、内容难易程度不同,供不同学习基础和学习目的的学习者选择。尤其是近几年,学院提供的文凭课程有增加的趋势,文凭课程可以跟大学的本科学位课程衔接,直接进入大学学习相应专业第三年的课程直至最终取得本科学位。2013年,约有3,200名学生从学院毕业后直接进入大学学习大学课程。近年来,少数几个学院甚至取得了实施本科学位课程的资格,使得继续教育学院实施的课程层次更加丰富。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的四大原则
1.遵循统一的标准框架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按照三个方面、五个关键问题、九大类指标依次展开,从而确保对各个学院的督导评价有统一的标准框架。督导评价着眼于产出的成果和影响、提供的服务水平以及学院领导水平三个主要方面,依据教育教学的成果、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关键过程的服务质量、内部质量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领导水平五个关键问题,进而细分为九大类指标,对学院进行全面的质性评价。统一的标准框架保证了不同学院能够为学习者提供相同质量的教育服务。
2.以学习者为中心
从20世纪末开始,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评价的实施紧紧围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主旨,学习者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是评价职业教育机构质量和水平的核心。无论是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管理、服务和教学水平的评价,都主要关注学习者的反馈,从学习者参与学习的程度、调动学习者学习积极性的情况、学习者被平等对待的情况以及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帮助等方面来判断一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质量的高低,做到了真正的以人为本的评价。
3.关注质量提升
苏格兰的职业教育督导经历了从关注质量控制到关注质量提升的发展阶段。关注质量控制的督导评价的重点是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强调的是教育教学的保障条件达到一定的水平。而当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标准要求以后,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转变为更加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的质量提升,强调的是学院自我教育质量的不断改善,通过督导重心的调整引导学院注重发展和改进。
4.以自我评价为基础
苏格兰职业教育的督导主要体现在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上,对于继续教育学院督导的重要基础是学院内部的自我评价。继续教育学院的内部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上与外部督导评价的指标相同,这样督导评价实施的过程中数据的采集就更加方便,学校在数据的准备上更好操作。外部综合督导每4年开展一次,但是学院的内部自我评价每年都要进行,因此更能够体现延续性,也更利于发现自身发展中的问题。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的制度与体系设计
1.确立督导的权威地位,实行督导报告公开制度
首先,督导部门是非政府的独立部门,由女王授权成立,只对女王负责,不依附于政府部门,这种性质保障了督导立场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公信力,能客观地发挥监督职能。
其次,督导结果的有效使用强化了督导的效力。苏格兰实行督导报告公开制度,教育督导通过“发布督导报告”和“帮助学院改进”来影响和帮助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也因此非常重视来自督导部门的督导活动。女王督导署对于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报告要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布,这对于学院的社会评价非常重要,是公众认识学院的重要途径,很多学院的优秀表现也是因为督导对其成功经验的宣传而被社会认可。此外,苏格兰的继续教育学院多数采用董事会管理模式,董事会成员非常重视督导评价结果,会根据督导评价结果决定校长及其他管理者的任免问题。同时,女王督导署代表苏格兰拨款委员会对继续教育学院开展督导,督导结果会作为拨款委员会对学院拨款的重要参考依据。苏格兰拨款委员会可以根据督导结果决定增加、减少或者取消对某个学院的经费支持。
2.发挥督导的双重职能,实施多类型督导
女王督导署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真正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职能,这是区别于基础教育学校督导以及英国其他地区督导模式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对于某个继续教育学院督导完成以后,女王督导署会为每所被督导的学院安排专职督导员,结合前期督导报告提出的问题,在一年内不定期入校跟踪指导其改进工作,直至有效解决原有的问题,这一点受到学院的一致欢迎。同时,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还发挥着一些附加职能,如向代表政府给学院提供经费支持的拨款委员会提出建议、宣传学院好的实践经验、给学院提供发展和改进的支持等,体现了督导的服务性和导向性。
苏格兰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包括综合督导、专题督导以及年度随访督导几种不同的类型。综合督导一般每4年开展一次,但也会根据上一次学院接受督导的问题和优势,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下次督导的间隔周期。综合督导会形成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专题督导通常是针对某个学科、专业或者主题开展不定期的督导,一般会选取相关学院的20%进行督导,主要目的是分享好的经验,把学院在这方面的情况介绍给其他的利益相关群体。年度随访督导是每年都要开展的常规性督导,每所继续教育学院每年都会接受一次随访督导,主要是基于综合督导指出的不足之处检查改进和落实情况,起到跟踪指导的作用,帮助学院改进自己的不足。年度随访也会形成报告,并提交给拨款委员会。
3.重视督导的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督导员培训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的队伍由三部分人员构成,包括皇家督导员、辅助督导员和学生督导员。皇家督导员是来自于女王督导署的全职督导员,苏格兰全国共有80个皇家督导员,其中有9人专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督导。辅助督导员,作为皇家督导聘请的兼职督导员,主要来自各继续教育学院的管理者,一般每年作为兼职督导员工作3个星期,他们接受苏格兰教育部的培训和资助。对一所继续教育学院的综合督导通常需要3个皇家督导员和3个辅助督导员。全苏格兰共有约450名辅助督导员,其中约80名为职业教育辅助督导员。学生督导员是督导队伍最特殊的成员,一般聘请来自其他职业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担任,他们会帮助督导员收集来自学生或者家长的信息。学生督导员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方便收集更多来自学生和家长对学院的真实评价,体现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督导宗旨。
苏格兰督导部门对于专兼职督导人员有具体的资格要求,尤其是职业教育督导员,需要有相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教育经历以及出色的领导力等。专兼职督导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解读督导指标、熟悉督导工具、强化督导理念,以保证督导评价的结果更加公平、可信。
完善我国高职院校督导评价制度的启示
1.建立督导问责制和督导结果公开制:确立督导评价的权威性
督导结果的使用决定了督导的效力。我国《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督导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这些条款都对教育督导结果的使用进行了规定,以此体现教育督导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督导结果的公开制度还没有付诸实践,只停留在向被督导者提供督导报告,因此督导的效力没有真正的体现出来,督导提出的问题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督导的权威性大打折扣。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结果直接与拨款联系起来,学院自然非常重视督导的结果。因此,要树立督导的权威地位,一方面必须完善并落实督导问责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开制度,让督导结果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从而提高对被督导者的制约性。另一方面督导结果的公开,可以把学院好的经验在更大范围加以宣传,达到经验共享的目的。
2.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保证督导评价的科学性
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督导最具价值的经验在于,对于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较为复杂的职业学院的督导评价,既要监督到位,又要指导有方,帮助职业院校把握发展方向,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督导评价必须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让院校感觉到督导既是对其办学行为的一种规范,又会提供更加切实有效的帮助,以此来提高教育督导的吸引力。
3.强化院校内部自我评价体系:完善督导评价的体系性
引导高职院校建立相对统一的、科学合理的内部质量评价体系,有助于推进高职院校的外部督导评价。发达国家的教育督导经验表明,外部督导评价与学校内部质量评价有效结合,既能提高学校对督导评价指标的认识程度,又简化了督导评价的材料准备工作,有助于提高督导评价工作的效率,同时更能发挥高职院校的自主性,提高自我质量管理的能力。
4.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确保督导评价的专业性
督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决定了督导的专业化水平,对于保证督导的有效开展以及督导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至关重要。我国目前的教育督导队伍也包括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但是由于对于高职院校的督导刚刚开始,因此督导队伍也相对薄弱一些。同时,考虑到督导评价的工具和方法在不断地改进,需要加强专兼职督导人员培训制度的建设,定期开展督导员的培训,以保障督导队伍的能力水平能够与时俱进。
(作者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 雯]
英国是联邦制国家,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部分,各部分在教育领域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苏格兰占英国国土面积的1/3,占全英人口的1/10,虽然规模不大,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不同于英格兰国家教育框架(NQF)的较为成熟和独立的教育体系,称为苏格兰学分与资格框架,简称SCQF。苏格兰的职业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一起被纳入学分与资格框架中,不仅体系完整、转换灵活,而且以较高的教育质量著称。督导评价是保障苏格兰职业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制度和手段。
苏格兰的教育督导部门为女王督导署,简称HMI,2011年7月整合到苏格兰教育部Education Scotland中,是独立的非政府机构,资金来自于政府,除大学之外的所有教育机构都要接受来自女王督导署的督导,开展职业教育督导是女王督导署的重要职责之一。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充分发挥监督与指导的职能,既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又有完整的督导评价框架和方法,能够为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提供多层面的经验借鉴。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制度的历史发展
1.教育督导初步开展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苏格兰就有了针对中小学校的督导,但是督导专题很少,主要集中于公共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儿童的福利等方面。1865年,苏格兰成立了第一所职业教育学院,但对职业学院的督导还没有真正开展。
2.建立教育督导报告制度
进入20世纪以后,苏格兰的教育督导制度逐步完善,从1910年开始定期发布中小学督导报告。但这个阶段督导关注的重点不是教育质量,而是儿童的学习条件和儿童被对待的情况。这个阶段的教育督导报告生涩且学术性很强,督导报告的作用主要是供家长给学生择校时参考。
3.职业教育纳入督导框架
1974年,由于英国开始实行分权自治,实施职业教育的继续教育学院的管理权下放到各地方政府,苏格兰政府正式将职业教育纳入督导范围。但在职业教育督导制度建立初期,主要依靠继续教育学院内部的自我评价来开展,重点是进行教育质量控制,采取的督导方式主要是与管理者座谈,而且关注的重点是教师的表现,并没有关注到课堂和学生。
4.职业教育督导制度逐步完善
1993年,苏格兰发布了第一个职业教育督导报告(Publication-self evaluation about college in Scotland),从此就形成了职业教育督导报告公开制度。从这一年开始,苏格兰职业教育的督导制度发生了质的变化,建立了统一的督导标准框架,由关注质量控制转变为关注质量提高,学生成为督导的关注重点。进入21世纪以来,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更加注重以学生为中心,为了更好地调查来自学生的信息,从2004年开始,督导队伍聘请了学生督导员参与。现在,苏格兰的职业教育督导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和完善的体系。
苏格兰职业教育机构的发展趋势
1.正在经历合并,规模差异较大
近几年,苏格兰的继续教育学院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合并,目前已经由2012年的43所合并成18所,只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学院没有合并,如农业学院、艺术学院等。现在,苏格兰最大规模继续教育学院的在校生人数是最小规模学院的139倍。
2.服务对象广泛,年龄差异较大
每年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校生约为25万人,占苏格兰总人口的5%。继续教育学院是面向全民的,63%的学生进入学院时没有任何资格。学院学生的年龄差异也非常大,适龄学生一般从16岁进入学院学习,但是学院同时面向所有成人,学员的平均年龄为26岁,2013年职业学院招收的年龄最大的学生是85岁,这充分体现了苏格兰职业教育面向人人、服务终身的特点。
3.提供课程多样,层级差异较大
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提供从认证(award)到文凭(diploma)等级不同的资格课程,学习时间长短不同、内容难易程度不同,供不同学习基础和学习目的的学习者选择。尤其是近几年,学院提供的文凭课程有增加的趋势,文凭课程可以跟大学的本科学位课程衔接,直接进入大学学习相应专业第三年的课程直至最终取得本科学位。2013年,约有3,200名学生从学院毕业后直接进入大学学习大学课程。近年来,少数几个学院甚至取得了实施本科学位课程的资格,使得继续教育学院实施的课程层次更加丰富。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的四大原则
1.遵循统一的标准框架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按照三个方面、五个关键问题、九大类指标依次展开,从而确保对各个学院的督导评价有统一的标准框架。督导评价着眼于产出的成果和影响、提供的服务水平以及学院领导水平三个主要方面,依据教育教学的成果、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关键过程的服务质量、内部质量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领导水平五个关键问题,进而细分为九大类指标,对学院进行全面的质性评价。统一的标准框架保证了不同学院能够为学习者提供相同质量的教育服务。
2.以学习者为中心
从20世纪末开始,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评价的实施紧紧围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主旨,学习者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是评价职业教育机构质量和水平的核心。无论是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管理、服务和教学水平的评价,都主要关注学习者的反馈,从学习者参与学习的程度、调动学习者学习积极性的情况、学习者被平等对待的情况以及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帮助等方面来判断一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质量的高低,做到了真正的以人为本的评价。
3.关注质量提升
苏格兰的职业教育督导经历了从关注质量控制到关注质量提升的发展阶段。关注质量控制的督导评价的重点是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强调的是教育教学的保障条件达到一定的水平。而当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标准要求以后,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转变为更加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的质量提升,强调的是学院自我教育质量的不断改善,通过督导重心的调整引导学院注重发展和改进。
4.以自我评价为基础
苏格兰职业教育的督导主要体现在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上,对于继续教育学院督导的重要基础是学院内部的自我评价。继续教育学院的内部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上与外部督导评价的指标相同,这样督导评价实施的过程中数据的采集就更加方便,学校在数据的准备上更好操作。外部综合督导每4年开展一次,但是学院的内部自我评价每年都要进行,因此更能够体现延续性,也更利于发现自身发展中的问题。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的制度与体系设计
1.确立督导的权威地位,实行督导报告公开制度
首先,督导部门是非政府的独立部门,由女王授权成立,只对女王负责,不依附于政府部门,这种性质保障了督导立场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公信力,能客观地发挥监督职能。
其次,督导结果的有效使用强化了督导的效力。苏格兰实行督导报告公开制度,教育督导通过“发布督导报告”和“帮助学院改进”来影响和帮助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也因此非常重视来自督导部门的督导活动。女王督导署对于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报告要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布,这对于学院的社会评价非常重要,是公众认识学院的重要途径,很多学院的优秀表现也是因为督导对其成功经验的宣传而被社会认可。此外,苏格兰的继续教育学院多数采用董事会管理模式,董事会成员非常重视督导评价结果,会根据督导评价结果决定校长及其他管理者的任免问题。同时,女王督导署代表苏格兰拨款委员会对继续教育学院开展督导,督导结果会作为拨款委员会对学院拨款的重要参考依据。苏格兰拨款委员会可以根据督导结果决定增加、减少或者取消对某个学院的经费支持。
2.发挥督导的双重职能,实施多类型督导
女王督导署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真正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职能,这是区别于基础教育学校督导以及英国其他地区督导模式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对于某个继续教育学院督导完成以后,女王督导署会为每所被督导的学院安排专职督导员,结合前期督导报告提出的问题,在一年内不定期入校跟踪指导其改进工作,直至有效解决原有的问题,这一点受到学院的一致欢迎。同时,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还发挥着一些附加职能,如向代表政府给学院提供经费支持的拨款委员会提出建议、宣传学院好的实践经验、给学院提供发展和改进的支持等,体现了督导的服务性和导向性。
苏格兰对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包括综合督导、专题督导以及年度随访督导几种不同的类型。综合督导一般每4年开展一次,但也会根据上一次学院接受督导的问题和优势,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下次督导的间隔周期。综合督导会形成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专题督导通常是针对某个学科、专业或者主题开展不定期的督导,一般会选取相关学院的20%进行督导,主要目的是分享好的经验,把学院在这方面的情况介绍给其他的利益相关群体。年度随访督导是每年都要开展的常规性督导,每所继续教育学院每年都会接受一次随访督导,主要是基于综合督导指出的不足之处检查改进和落实情况,起到跟踪指导的作用,帮助学院改进自己的不足。年度随访也会形成报告,并提交给拨款委员会。
3.重视督导的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督导员培训
苏格兰职业教育督导的队伍由三部分人员构成,包括皇家督导员、辅助督导员和学生督导员。皇家督导员是来自于女王督导署的全职督导员,苏格兰全国共有80个皇家督导员,其中有9人专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督导。辅助督导员,作为皇家督导聘请的兼职督导员,主要来自各继续教育学院的管理者,一般每年作为兼职督导员工作3个星期,他们接受苏格兰教育部的培训和资助。对一所继续教育学院的综合督导通常需要3个皇家督导员和3个辅助督导员。全苏格兰共有约450名辅助督导员,其中约80名为职业教育辅助督导员。学生督导员是督导队伍最特殊的成员,一般聘请来自其他职业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担任,他们会帮助督导员收集来自学生或者家长的信息。学生督导员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方便收集更多来自学生和家长对学院的真实评价,体现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督导宗旨。
苏格兰督导部门对于专兼职督导人员有具体的资格要求,尤其是职业教育督导员,需要有相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教育经历以及出色的领导力等。专兼职督导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解读督导指标、熟悉督导工具、强化督导理念,以保证督导评价的结果更加公平、可信。
完善我国高职院校督导评价制度的启示
1.建立督导问责制和督导结果公开制:确立督导评价的权威性
督导结果的使用决定了督导的效力。我国《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督导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这些条款都对教育督导结果的使用进行了规定,以此体现教育督导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督导结果的公开制度还没有付诸实践,只停留在向被督导者提供督导报告,因此督导的效力没有真正的体现出来,督导提出的问题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督导的权威性大打折扣。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的督导结果直接与拨款联系起来,学院自然非常重视督导的结果。因此,要树立督导的权威地位,一方面必须完善并落实督导问责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开制度,让督导结果产生更大范围的影响,从而提高对被督导者的制约性。另一方面督导结果的公开,可以把学院好的经验在更大范围加以宣传,达到经验共享的目的。
2.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保证督导评价的科学性
苏格兰继续教育学院督导最具价值的经验在于,对于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较为复杂的职业学院的督导评价,既要监督到位,又要指导有方,帮助职业院校把握发展方向,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督导评价必须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让院校感觉到督导既是对其办学行为的一种规范,又会提供更加切实有效的帮助,以此来提高教育督导的吸引力。
3.强化院校内部自我评价体系:完善督导评价的体系性
引导高职院校建立相对统一的、科学合理的内部质量评价体系,有助于推进高职院校的外部督导评价。发达国家的教育督导经验表明,外部督导评价与学校内部质量评价有效结合,既能提高学校对督导评价指标的认识程度,又简化了督导评价的材料准备工作,有助于提高督导评价工作的效率,同时更能发挥高职院校的自主性,提高自我质量管理的能力。
4.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确保督导评价的专业性
督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决定了督导的专业化水平,对于保证督导的有效开展以及督导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至关重要。我国目前的教育督导队伍也包括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但是由于对于高职院校的督导刚刚开始,因此督导队伍也相对薄弱一些。同时,考虑到督导评价的工具和方法在不断地改进,需要加强专兼职督导人员培训制度的建设,定期开展督导员的培训,以保障督导队伍的能力水平能够与时俱进。
(作者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