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提升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职业素能的若干思考
王强 徐威 胥白
摘 要 新形势赋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新职能的同时对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职业素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职业素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成效。目前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与工作职能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通过重塑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价值体系、明确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要求、创新培养方式,着力提高执行检察队伍的人才培养绩效的立体化、全方位的培养模式,切实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
关键词 新形势 刑事执行 检察 职业素能
作者简介:王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威,上海市寶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胥白,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官。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89
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职业素能的提升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题中之义,曹建明检察长明确提出“结合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刑罚执行队伍结构,重点配强刑罚执行检察官。制定符合刑罚执行检察部门实际的素能标准,加快推进刑罚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而当前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职能的需要和社会的新期待,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值得思考和研究。一、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再认识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赋予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的方向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突出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特别是把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提出明确要求。刑事执行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法治实施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减刑、假释中存在的司法腐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规范对“有权人”和“有钱人”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央政法委、高检院也先后对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党中央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为新形势下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增添了信心、指明方向。
(二)刑事执行新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新内容
新《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赋予了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指定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等新职能,明确将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职责统一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尤其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施行,更是首次提出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要求对重大案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应当在侦查总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以解决当前刑讯逼供发现滞后、调查取证困难、证据易于灭失等问题。
(三)司法体制改革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伴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检察改革以及监察体制改革等改革措施不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原有的监督环境、监督模式、工作机制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对办案权限、办案责任、办案模式和办案规范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中就提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这就要求执行检察部门要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及时作出相应响应。此外,刑事执行检察涉及刑事诉讼的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项职能,且直接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律的公平正义,政策性和敏感性都极强。特别是当今已迈入自媒体信息化时代,借助QQ、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监狱、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发生的应急突发事件等很可能瞬间成为引爆舆论的“焦点”,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这也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积极的应对策略,以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二、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的惯性思维影响较为巨大,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
受惯性思维的影响,在当前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部分影响着执检干警的认识观念与方法思路。一是在个体认识层面,对检察监督作用发挥的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仍存在着片面强调犯罪控制忽略人权保障的观念,与侦查机关的关系把握不够准确,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停留在表面,不够深入,主动性较差,不能站在全局看待自身的职能与地位,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二是在整体认识层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普遍把执行检察部门作为所谓的“二线”业务部门,认为业务要求不高,工作强度不大,属于“养老”部门和边缘化部门,没有认识到工作职能的发展变化,对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还停留在以往的认识,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认可。
(二)人员质量结构不合理,无法满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求
当前,随着检察改革的推进深化,以及任务要求的明晰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正逐步从“幕后”走到了“台前”。新形势下工作职能拓展,工作量大幅增加,但人员构成方面与执行检察工作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从年龄结构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老龄化严重。二是从工作年限看,长期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干警较少,专业经验不够丰富。三是从员额配置来看:执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数量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比较少与新的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办案要求不匹配。四是从业务骨干的流动看:实践中执行检察部门骨干人才经常流向其他部门,但鲜有其他部门的骨干人才被安排到执行检察部门,被动造成执检部门人才留不住,精英化人才相对缺乏。
(三)专业化素能尚有较大提升空间,无法适应当前职能履行需要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错综复杂,对内涉及公诉、反贪和案件管理部门,对外涉及法院、公安局、监狱、司法行政部门等,工作面宽、量大,而且很多都属于新增职能,部分法律法规的制定还处在酝酿、修改和完善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新的问题,这对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能和新形势专业化要求的匹配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重大案件的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为例,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刚性不够的情况下,更需要执行检察干警的专业功底精湛才能将监督落到实处。三、新形势下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的路径
(一)重塑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价值体系
1.顺应形势发展,强化执行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在当前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执行检察职责权能发生若干变化,如在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拥有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察委的审讯提审工作也将拥有监督权。只有自觉将执行检察工作融入到社会改革大局中考虑,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努力为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法治原动力,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经受住各种考验,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切实承担起时代使命和政治责任。
2.更新思维观念,凝聚刑事执行检察职业共识。没有新观念,就没有新思路。一方面要对自己的角色和职能重新定位思考,要牢牢把握住新形势下职能拓展的契机,牢固树立“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思想观念,强化创新意识,激发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从思维认识上,将工作主线从“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转变,以办案理念的提升促进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3.筑守职业道德,聚焦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价值坐标。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像与法律的尊严,既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心力量,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具体到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由于监督对象特殊、与社会公众的接触度相对较高、工作职能宽泛,工作条件相比检察机关的其他部门而言比较艰苦等因素,除了应当具备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外,需要更高的底线意识,甘于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和“检者仁心”的人本意识,既要通过刑事诉讼准确及时的惩罚犯罪,维护被害人人权,又要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人权。
(二)明确执行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要求
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专业素质是从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素能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根据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相对应亟需提升的能力主要有:执法监督、查办案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信息化应用和理论调研宣传等能力。也就是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在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的同时,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涉及面广,监督方式直接,监督对象特殊等独有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协调好与被监督单位、检察机关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和外部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借势借力,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善于运用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
(三)着力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人才培养绩效
1.筑牢人才管理基础,盘活现有人力资源。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官经验丰富的优势,着重带教模式。实行“一对一”的捆绑式带教模式,即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挑选带教一位检察官助理,以签发责任状年底考核的形式,激励检察官的传帮带工作。二是要抓好青年干警的培养使用,适当的压担子,尽快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三是根据工作特点和建设规律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工作。如根据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的不同,聚焦干警在能力素质方面普遍存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等,通过制发调查问卷,课程评估等按照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务轮训和专业培训。
2.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方式。一是由单向向多向转变,形成各种培养方式方法的密切协作、优势互补的合力。如可以考虑选派干警分批次至公安、法院等跨单位交流锻炼,或者参与公诉、侦监的岗位条线培训。二是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结合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开展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分级分岗位培训计划,提高职业素能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塑造执行检察文化,由解决表面问题向解决实际问题转变。用文化建设关心人、凝聚人、鼓舞人、服务人,更加注重精神鼓舞奖励,提升对组织的归属感和向心力。
3.选拔好精英骨干人才,形成人才辐射效应。一是定期开展选拔评比活动。通过案件讲评、业务能手评比等活动,让一批能力出众、业务拔尖、素质全面的干警脱颖而出,为上级院和本院选拔优秀人才提供机会和平台。二是创建刑事执行人才库。在省级院层面建立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库,由各基层院推荐,省级院统一考核、选拔有能力的年轻干警组成,形成人才培养蓄水池。三是健全人才激励保障制度。积极用好检察改革中员额制管理的相关政策如遴选,入额与一线业务部门的公平竞争保障等,积极探索除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以外的其他激励举措,让人才普遍有成就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精英骨干人才的流动实行报备制度,即精英骨干人才的调配必须提前与上级院执检部门沟通,以专业精英人才的培养机制带动执行检察队伍素能的整体提升。四、结语
队伍建设不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只要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就一定能够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专业化,精英化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则只能适用于特定环境、区域和民族,不能无条件的适用于其他地方。否则,无限制的适用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将影响环境制定法的权威,甚至是造成司法混乱。
摘 要 新形势赋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新职能的同时对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职业素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职业素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成效。目前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与工作职能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通过重塑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价值体系、明确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要求、创新培养方式,着力提高执行检察队伍的人才培养绩效的立体化、全方位的培养模式,切实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
关键词 新形势 刑事执行 检察 职业素能
作者简介:王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威,上海市寶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胥白,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官。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289
刑事执行检察队伍职业素能的提升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题中之义,曹建明检察长明确提出“结合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刑罚执行队伍结构,重点配强刑罚执行检察官。制定符合刑罚执行检察部门实际的素能标准,加快推进刑罚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而当前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职能的需要和社会的新期待,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值得思考和研究。一、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再认识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赋予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的方向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突出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特别是把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等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提出明确要求。刑事执行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法治实施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减刑、假释中存在的司法腐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规范对“有权人”和“有钱人”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央政法委、高检院也先后对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党中央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为新形势下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增添了信心、指明方向。
(二)刑事执行新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新内容
新《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赋予了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指定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等新职能,明确将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职责统一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尤其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施行,更是首次提出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要求对重大案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应当在侦查总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以解决当前刑讯逼供发现滞后、调查取证困难、证据易于灭失等问题。
(三)司法体制改革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伴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检察改革以及监察体制改革等改革措施不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原有的监督环境、监督模式、工作机制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对办案权限、办案责任、办案模式和办案规范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中就提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这就要求执行检察部门要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及时作出相应响应。此外,刑事执行检察涉及刑事诉讼的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项职能,且直接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律的公平正义,政策性和敏感性都极强。特别是当今已迈入自媒体信息化时代,借助QQ、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监狱、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发生的应急突发事件等很可能瞬间成为引爆舆论的“焦点”,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这也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积极的应对策略,以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二、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的惯性思维影响较为巨大,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
受惯性思维的影响,在当前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部分影响着执检干警的认识观念与方法思路。一是在个体认识层面,对检察监督作用发挥的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仍存在着片面强调犯罪控制忽略人权保障的观念,与侦查机关的关系把握不够准确,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停留在表面,不够深入,主动性较差,不能站在全局看待自身的职能与地位,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二是在整体认识层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普遍把执行检察部门作为所谓的“二线”业务部门,认为业务要求不高,工作强度不大,属于“养老”部门和边缘化部门,没有认识到工作职能的发展变化,对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还停留在以往的认识,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认可。
(二)人员质量结构不合理,无法满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求
当前,随着检察改革的推进深化,以及任务要求的明晰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正逐步从“幕后”走到了“台前”。新形势下工作职能拓展,工作量大幅增加,但人员构成方面与执行检察工作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从年龄结构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老龄化严重。二是从工作年限看,长期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干警较少,专业经验不够丰富。三是从员额配置来看:执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数量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比较少与新的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办案要求不匹配。四是从业务骨干的流动看:实践中执行检察部门骨干人才经常流向其他部门,但鲜有其他部门的骨干人才被安排到执行检察部门,被动造成执检部门人才留不住,精英化人才相对缺乏。
(三)专业化素能尚有较大提升空间,无法适应当前职能履行需要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错综复杂,对内涉及公诉、反贪和案件管理部门,对外涉及法院、公安局、监狱、司法行政部门等,工作面宽、量大,而且很多都属于新增职能,部分法律法规的制定还处在酝酿、修改和完善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新的问题,这对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能和新形势专业化要求的匹配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重大案件的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为例,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刚性不够的情况下,更需要执行检察干警的专业功底精湛才能将监督落到实处。三、新形势下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能的路径
(一)重塑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价值体系
1.顺应形势发展,强化执行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在当前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执行检察职责权能发生若干变化,如在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拥有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察委的审讯提审工作也将拥有监督权。只有自觉将执行检察工作融入到社会改革大局中考虑,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努力为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法治原动力,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经受住各种考验,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切实承担起时代使命和政治责任。
2.更新思维观念,凝聚刑事执行检察职业共识。没有新观念,就没有新思路。一方面要对自己的角色和职能重新定位思考,要牢牢把握住新形势下职能拓展的契机,牢固树立“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思想观念,强化创新意识,激发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从思维认识上,将工作主线从“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转变,以办案理念的提升促进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3.筑守职业道德,聚焦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价值坐标。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像与法律的尊严,既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心力量,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具体到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由于监督对象特殊、与社会公众的接触度相对较高、工作职能宽泛,工作条件相比检察机关的其他部门而言比较艰苦等因素,除了应当具备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外,需要更高的底线意识,甘于奉献的爱岗敬业精神和“检者仁心”的人本意识,既要通过刑事诉讼准确及时的惩罚犯罪,维护被害人人权,又要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人权。
(二)明确执行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要求
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专业素质是从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素能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根据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相对应亟需提升的能力主要有:执法监督、查办案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信息化应用和理论调研宣传等能力。也就是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在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的同时,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涉及面广,监督方式直接,监督对象特殊等独有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协调好与被监督单位、检察机关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和外部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借势借力,形成监督工作的合力,善于运用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
(三)着力提升执行检察队伍的人才培养绩效
1.筑牢人才管理基础,盘活现有人力资源。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官经验丰富的优势,着重带教模式。实行“一对一”的捆绑式带教模式,即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挑选带教一位检察官助理,以签发责任状年底考核的形式,激励检察官的传帮带工作。二是要抓好青年干警的培养使用,适当的压担子,尽快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三是根据工作特点和建设规律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工作。如根据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的不同,聚焦干警在能力素质方面普遍存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等,通过制发调查问卷,课程评估等按照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务轮训和专业培训。
2.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方式。一是由单向向多向转变,形成各种培养方式方法的密切协作、优势互补的合力。如可以考虑选派干警分批次至公安、法院等跨单位交流锻炼,或者参与公诉、侦监的岗位条线培训。二是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结合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开展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分级分岗位培训计划,提高职业素能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塑造执行检察文化,由解决表面问题向解决实际问题转变。用文化建设关心人、凝聚人、鼓舞人、服务人,更加注重精神鼓舞奖励,提升对组织的归属感和向心力。
3.选拔好精英骨干人才,形成人才辐射效应。一是定期开展选拔评比活动。通过案件讲评、业务能手评比等活动,让一批能力出众、业务拔尖、素质全面的干警脱颖而出,为上级院和本院选拔优秀人才提供机会和平台。二是创建刑事执行人才库。在省级院层面建立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库,由各基层院推荐,省级院统一考核、选拔有能力的年轻干警组成,形成人才培养蓄水池。三是健全人才激励保障制度。积极用好检察改革中员额制管理的相关政策如遴选,入额与一线业务部门的公平竞争保障等,积极探索除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以外的其他激励举措,让人才普遍有成就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精英骨干人才的流动实行报备制度,即精英骨干人才的调配必须提前与上级院执检部门沟通,以专业精英人才的培养机制带动执行检察队伍素能的整体提升。四、结语
队伍建设不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只要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就一定能够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专业化,精英化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则只能适用于特定环境、区域和民族,不能无条件的适用于其他地方。否则,无限制的适用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将影响环境制定法的权威,甚至是造成司法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