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性角度解读《我的叔叔于勒》

    付绍文

    在小说中,我们首先必须面对菲利普夫妇,他们给人印象最深,似乎也令人鄙薄。但是他们真的只是虚荣、贪鄙、冷酷,甚至唯利是图、人见人恨吗?还是瞧瞧作品中的实际人物形象罢,而不是纯粹的政治解读。

    首先,他们很实在而节俭。菲利普夫妇小职员而已,“刚刚够生活罢了”。面对这种生活状况,该夫妇既有切肤之痛,又只能节俭,甚至吝啬,故“家里样样都要节省”,不敢答应人家的宴请,日用品是减价的甚至旧货,长裙自己做,布料讨价还价。丈夫请吃牡蛎,妻子甚至阻挠,虽然理由冠冕可笑,其实完全可以理解,可谓当家方知油盐贵。有人以此评论妻子爱慕虚荣、吝啬赌钱,也许是饱汉不知饿汉饥,站着说话腰不疼。家境本来困窘,难道要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肿脸充胖子吗?

    其次,他们多幻想而非贪婪。这也算是人之常情了,尤其是处于困窘境地之人,谁不会向往美好甚至异想天开呢?生活拮据的菲利普夫妇更不例外。特别是接到兄弟于勒的来信,知道这个曾是“败家子”的兄弟发财了而且还将补偿自己的时候,夫妇乃至全家欣喜若狂,喜出望外,渴盼不已。这难道不是一种比较正常的反应吗?如果一个人特别是贫者面临天降横财的希望无动于衷、淡然处之,那么这个人可以说不是傻子就是圣人。拮据的生活压抑得他们喘不过气来,现在对身在异乡的据说发财的兄弟存着一点阿Q式的幻想,难道就有罪过吗?难道这样的人就是贪婪自私、灵魂污浊吗?

    再次,他们也有不少可贵之处。第一,对兄弟的容忍。兄弟是单身汉,作为兄嫂没有丧尽天良地巧取豪夺他应得的遗产,即使后来打发他去了美洲,也是按照当地的惯例,迫不得已。这也许不是贪鄙冷酷之人所作所为,笔者不敢想象世间存在这样的人:他可以任凭亲友拖累自己直到无法生活。第二,他俩也极其关心子女的前途。两个女儿都已成人,因为家贫无法寻到对象,都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父母十分忧愁。如果是嗜财如命、爱慕虚荣者也许要千方百计攀龙附凤,希望借此发财,正如巴尔扎克《高老头》中那位父亲一样百般宠爱女儿,一心盼着她们嫁得金龟婿。菲利普夫妇(恐怕任何人)也许存在这种想法,但在小说中却没有付诸行动,后来只是同意了一桩可谓门当户对的亲事,甚至为此欣喜不已,万分拮据的情况下竟还决定到哲尔赛岛游玩,难怪一家人去时“快活而骄傲”。至于父亲在船上请吃牡蛎,也是情理之中事,女儿喜庆,破费(小费)高兴一下,不行吗?

    最后,他们势利而无奈。菲利普并非完美无暇,笔者也无意庇护,只是不愿苛求于人,主观膳断。有人认为菲利普夫妇对兄弟于勒富而爱、穷而恨,从而评判他俩唯利是图,贪鄙冷酷。笔者不敢苟同,以为言重,设身处地,将心比心,认为相当势利而已。在金钱和亲人、现实和亲情、可耻和光荣面前,菲氏夫妇选择了前者,固然是为生活所迫,出于无奈,出此下策,但毕竟因此而丧失部分美好的人性。所以,对菲利普夫妇的选择,我们可以理解甚至同情,但肯定无法永远原谅。

    直面菲利普夫妇,我们真的无法嘲笑,更不会憎恶他们,我们同情而悲哀。因为他们是迫于生活压力的美好人性的失落者。这样的人物绝非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何地何时都可能出现的。

    与菲利普夫妇比较,于勒隐隐约约,角色多多:败家子,发财者,老流氓,流浪者,孤独者,等等。不少论者认为他的结局咎由自取,自食其果,不值同情。但细究之下,此人虽有年轻时的荒唐,但他后来身上却也有着动人的美好人性,值得同情,甚至可敬。

    第一,年轻荒唐。于勒出身可以,但恶习不少,成年以后,不但未能成家立业,而且“行为不正”,肆意挥霍,把自己应得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且“大大占用了兄长应得的遗产”,最终只得远出流浪。这年轻时的荒唐其实为他后来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

    第二,曾经“辉煌”。于勒后来也许悔过自新了,所以不久竟然发财,而且写信回家表示补偿兄嫂,当然发财也可能只是于勒的美好幻想,并向自己的兄嫂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于是他由一个败家子竟然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有办法的人”“善良的人”,并且给兄嫂全家带来了“唯一希望”“福音书”。可惜后来不知怎的又“一文不值”。

    第三,善良倔强。联系文本,有例可证:其一,勇于悔过,意欲赔偿兄嫂。于勒可以说是被逼出门,但他在外发点财后便写信回来表示补偿兄嫂。这是一个忘恩负义、薄情寡义者难以做到的。虽然后来因为破产而未付诸行动,但其情可贵。其二,为人着想。细读于勒第二封信及联系后文,可知他这时已经破产,但他还担忧兄嫂为己操心,故写信安慰。这种为人着想的品质确实可贵,也很动人。其三,穷困潦倒,自食其力。于勒在外确实辉煌一时,但很快破产,但他没去偷、抢,也不愿回到兄嫂身边,既不是“一个贼”,也不是一个“老流氓”,而是做水手,卖牡蛎,而且长期如此,是一个自食其力者。有意思的是在船上于勒大约也发现了兄嫂,但他没有做声。

    由此可见,同菲利普夫妇比较,于勒虽然曾经荒唐,后来处境狼狈,但他善良、倔强、不愿重新拖累兄嫂,自食其力,身上闪烁着一些美好人性。可以说,于勒是一个生活、人生失败的美好人性坚持者。他的遭遇启示后来者人生并不平顺,往往坎坷多难,但能坚强面对于人无害,也许令人同情,其实也令人可敬的。

    一般论者认为,“我”在作品中只是一个线索人物。其实笔者以为这个人物不可忽视,作者设此人物用心良苦,大有深意,可以说是作品主题的寄托者。

    首先,“我”的存在,使作品中的故事具有了双重评论角度。成人角度:作品的人物特别是菲利普夫妇和于勒进入了世俗的目光之中。菲利普夫妇因兄弟贫富变化而态度变化,似乎显现了一种唯利是图的嘴脸。而于勒是一个年轻荒唐后来狼狈的生活失败者。儿童角度:以感情来衡量人事。故在“我”的眼中,菲利普夫妇生活拮据、痛苦不堪,无可奈何,辛酸不已,而于勒就是孤苦的流浪者,是我日夜思念的亲叔叔,而且不会因为贫富而改变。显然,前者是一种金钱现实的眼光,后者一种感情纯真的角度。

    其次,在作品中“我”是一个完整的发展的人物形象。论者一般仅顾及作品中小时候的“我”,实际上在作品的首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课文《我的叔叔于勒》其实已被掐头去尾,笔者以为不妥。因为这首尾的保留不仅关系到叙事手法的效果,而且更重要的是影响了作品主题的开掘,特别是影响了对作品中“我”的评判。故去掉首尾,作品黯然失色,故应保留原来首尾)中,“我”已是一个成年人。小时候“我”耳闻目睹父母的辛酸生活、叔叔的昔日荒唐故事,却始终保持一颗纯真可贵的童心,更是一颗爱心,闪耀着美好人性的光芒。但更可贵的是从作品首尾部分可以看出“我”长大后仍然保持了那些美好的人性。他说对这个故事“一直记住不忘的”,他难忘的仅仅是故事吗?不是的,他难忘的是童年辛酸的生活,父母的无奈,叔叔的愁苦。但他并没有长成他父母那样的人,他有时竟给讨饭的五法郎,只是一种普通的施舍行为吗?显然不是,是爱心,是怀念,是忏悔,是对美好人性的呼唤。由他的行为,我们完全可以判定作品中“我”是一个永远保持美好人性的人,完全不同于他的父母,也不同于于勒。而这正是作者匠心所在。作者借助这个人物形象呼唤美好人性,希望我们都能永远保持这种美好人性,而抛弃人类贪鄙虚荣、冷酷自私的兽性。

    除塑造人物形象以外,作者以“我的叔叔于勒”作为题目,笔者也以为大有深意,特别是有力凸显作品主题指向,可谓画龙点睛:其一,悬念作用。如上所言,于勒是这篇作品的关键人物,起悬念作用。

    其二,对比作用。在作品中,于勒在兄嫂等人眼中一时是“坏蛋”“流氓”“无赖”,一时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一时是“贼”,却永远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暗示了作者的倾向:批判世俗中人们的势利,赞扬美好的人性。

    其三,暗示作用。“我的叔叔于勒”,多么亲切,多么温馨,多么平常,又多么难得!但在作品中,于勒在人们看来是可恶、可怜的,不仅外人鄙视,甚至亲人也抛弃他,多么悲惨,人们连猫狗都喂,难道连一个生活的失敗者、社会的弱势者都不能容忍吗?但是作者安排了一个“我”也只有一个“我”对于勒发自内心深处地充满了爱,难道不值得读者重视吗?也许读者以为小孩自然如此,大了未必。但作品中,后来“我”长大了,显然还是那样一个充满美好人性的人。作品中人物关系是现实的,残酷的,令人失望的,但是作者多么希望人们能够形成一种和谐、温馨的关系,强烈地呼唤着人们尽力保持着美好人性。

    综上所述,阅读小说作品,不能总是亦步亦趋、人云亦云,而要知人论世,用心用情,紧贴文本,深入解读,才能有所见地,有所收获。所以,这篇世界级短篇杰作绝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是通过对辛酸而不得不势利的菲利普夫妇、坎坷而终于坚强的于勒、可敬而永葆爱心的“我”,这三个看似分裂实则聚合的人物形象的艺术刻画,和对画龙点睛般的题目的巧妙凸显,充分表现了美好人性的极其宝贵,深情寄寓作者热切盼望人们相互亲爱、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

    [作者通联:重庆市万州第二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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