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分析①
刘学艺
[摘 要] 人才培养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中的一项核心工程。从陕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着手,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 键 词] 陕西;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04-0095-01
一、陕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况
从陕西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形式非常多,如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式”培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开展项目合作等。职业院校都在逐步加大实践教学比例,延长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实训的时间。“订单式”培养是当前最受企业欢迎的校企合作方式之一,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利用企业资源、提升学生就业质量起了很大作用。现代学徒制这种模式试点过程中,在招工与招生结合、教学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是真正有突破的并不多。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工作过程组织教学,利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多种教学方式,体现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目前这种模式实施的学校比较多。
二、陕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校企合作动机不同,缺乏深度合作
由于校企各方的利益不同、合作动机不同,致使多数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缺乏深度合作。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没有企业配合,校企合作也只能停留在订单签订上,深层次课程内容的融合、共同培养人才等方面不够深入。校企双方信息不对称,培养出来的人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致使出现企业用工荒和毕业生找工作难的情况。
(二)人才培养方案需进一步完善,中高本衔接课程体系脱节
人才培养方案中普遍缺乏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内容,人才培養质量与企业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企业希望学校加强对学生就业心态、敬业精神、适应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各职业院校在推进中职、高职、本科的衔接过程中,存在衔接课程体系的一体化设计不足等问题;合作院校间的师资共享、实习实训教学资源共享受时间和空间限制。
(三)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双师型”教师匮乏
师资队伍是限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因素。目前,本校教师理论知识丰富,但普遍缺乏实践经验,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人才又达不到学校的任教资格。现有教师的职业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有待提高,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方面不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知识更新速度落后于行业企业,实践教学能力不能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四)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有待继续加强
职业院校由于受经费等多方面限制,对重点专业实习实训建设较为重视,投资建设力度较大,对普通专业重视程度不够,实训条件建设发展不均衡。校内实验实训条件不能满足教学需求。
三、陕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策建议
(一)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校企深度合作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给予职业院校办学方面的支持。对合作育人的企业予以政策上的鼓励,使企业能够站在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对实习生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以及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确保实习生的基本生活保障;政府要用政治手段干预企业,对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创造良好就业条件的企业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机制
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和对专业人才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合理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把创新创业类课程加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促进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整合。建立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协调机制,制定促进中高职衔接的实施方案,推进中职和高职教育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创造教师继续学习的机会,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或知名院校去进修学习;分期、分层次派遣教师赴企业进行挂职锻炼。也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到学校任教,弥补自有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学校经常开展公开课和教学观摩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
(四)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实习实训条件
落实税收金融支持职业教育的政策,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加大对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的投入,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环境和实习实训条件。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投入分配均衡,不能顾此失彼。
总之,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是一项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要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准确把握企业、行业对技术人才的要求,开创陕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蒋萌,蒋旋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创新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5(2):5-8.
[2]邹玉兰,郭晓敏.基于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构建[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