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学会承接上海地区海洋船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服务工作
2017年8月24日,上海市航海学会举办上海地区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题讲座,常务副秘书长朱莉勤主持会议,特邀中国航海学会杨连仁船长解析海洋、內河船舶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程序、规则和要求。8月3日,中国航海学会函复上海市航海学会:“经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同意,我会委托贵会承接上海地区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服务工作。”市航海学会已在上海港引航站、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开展试点,为14位船舶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开启拓展服务航海科技工作者渠道,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新途径。
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航海学会主办。根据《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其专业评审组工作规程》,部直属单位船舶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或所在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审核后提交评审;未组建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地区、部门和中央企业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区、部门或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区、部门和中央企业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函,委托由中国航海学会主办的评审委进行评审。非公有制单位人员的申报程序按属地化原则办理。多年来,地方航运公司、非公有制航运企业等吁请市航海学会承担上海地区申报服务工作,顺理成章地与中国航海学会评审委对接。学会理事会高度重视会员单位和业界同仁的建议,积极调研承接这项促进人才高地建设的工作职能的途径,也向中国航海学会表达了合作意向。市科协积极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同意,希望此项服务职能在市航海学会落地开花。
2018年,市航海学会将迎来四十华诞。作为市科协“四星级”学会、“AAAA等级中国社会组织”,在规范化和能力建设方面积累丰富经验,集聚行业人才。学会具备承接上海地区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服务工作的学术地位、组织能力。
经与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市人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协商,学会办事机构设立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受理符合上述申报范围的航运企业及个人的申报材料。学会初审后,报送市人保局办理委托手续,再报送中国航海学会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学会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提供学术指导,协助参评单位和个人完善资料,并使操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学会计划利用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科技期刊《航海》,为申报者提供技术论文发表渠道。
学会理事会认为,承接上海地区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工作,有助于提高为航海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有利于提升学会在业界和社会相关领域的学术影响力。
(罗斌)
全国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航海学会主办。根据《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其专业评审组工作规程》,部直属单位船舶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或所在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审核后提交评审;未组建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地区、部门和中央企业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区、部门或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区、部门和中央企业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委托函,委托由中国航海学会主办的评审委进行评审。非公有制单位人员的申报程序按属地化原则办理。多年来,地方航运公司、非公有制航运企业等吁请市航海学会承担上海地区申报服务工作,顺理成章地与中国航海学会评审委对接。学会理事会高度重视会员单位和业界同仁的建议,积极调研承接这项促进人才高地建设的工作职能的途径,也向中国航海学会表达了合作意向。市科协积极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则同意,希望此项服务职能在市航海学会落地开花。
2018年,市航海学会将迎来四十华诞。作为市科协“四星级”学会、“AAAA等级中国社会组织”,在规范化和能力建设方面积累丰富经验,集聚行业人才。学会具备承接上海地区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服务工作的学术地位、组织能力。
经与中国航海学会秘书处、市人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协商,学会办事机构设立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受理符合上述申报范围的航运企业及个人的申报材料。学会初审后,报送市人保局办理委托手续,再报送中国航海学会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学会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提供学术指导,协助参评单位和个人完善资料,并使操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学会计划利用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科技期刊《航海》,为申报者提供技术论文发表渠道。
学会理事会认为,承接上海地区海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工作,有助于提高为航海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有利于提升学会在业界和社会相关领域的学术影响力。
(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