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五个经典故事
勇冠三军
岳飞能挽弓三百宋斤,开腰弩八石,又会左右开弓,成为大将后,又亲自将射箭技术教授给全军将士。
临阵作战,岳飞常常身先士卒,自己充当“旗头”(军中执掌大旗,麾众当先者)。在与金军作战时,曾亲自刺杀敌将黑风大王。在南薰门之战中,王善、曹成聚集兵马号称五十万,岳飞部下只有八百人,手下士兵都十分害怕。岳飞却十分镇定,说:“我为大家攻破敌军。”左手挟弓,右手持矛,冲击敌阵,结果王善部大乱,岳飞乘势大败敌军。
事母至孝
岳飞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他把母亲姚氏接到军营中后,侍奉唯恐不周,每晚处理好军务,便到母亲处问安。当母亲生病时,岳飞亲尝汤药,跪送榻前,连走路都微声屏气而行,生恐吵扰了母亲的休息。凡遇率军出征,必先嘱咐妻子李娃,好好侍奉母亲。
姚氏病故后,岳飞与长子岳云赤足亲扶灵柩近千里,自鄂州归葬于江州庐山。岳飞认为:“若内不能克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 ”
岳母刺字
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之孙岳珂编纂的《金佗稡编》也没有记录。岳飞背上刺字的记载始见于元人所修的《宋史》本传:“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
明代表现岳飞故事的小说、戏剧如《精忠记》、《武穆精忠传》、《精忠旗传奇》等都有岳飞背上刺字的描写,刺字版本不一,流传最广的则是“精忠报国”。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精忠报国”四字是混淆了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四字而产生。
始修于明代的《唐门岳氏宗谱》说“尽忠报国”四字是姚氏于靖康初年为岳飞所刺,但《宗谱》晚出,此事的真实性仍有待考证。“岳母刺字”的演义故事则最早见于清抄本《如是观传奇》与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说岳》中的岳母刺字故事影响广泛,传诵不绝,成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洁身自好
岳飞从不纳妾,也不要女使侍奉。蜀帅吴玠的一个属官与吴玠谈及此事,吴玠遂花钱两千贯买一士家姑娘送给岳飞。见面时,岳飞对她说:“我家的人穿布衣,吃家常便饭,女娘子倘能同甘苦,就请留下,否则,我不敢留。”姑娘只是在屏风后面吃吃地发笑。岳飞于是郑重地说:“既然如此则不可留也。”遂把那姑娘连同嫁奁全退了回去。有些部将劝其把此女留下,以结好吴玠,岳飞说:“如今国耻未雪,岂是大将安乐时耶?”吴玠听说后,对岳飞愈加敬重。
南宋初诸大将中,张俊在解除兵权家居以后,岁收租米六十万斛,估计所占有的土地当不下六七十万亩。
杨存中仅在楚州宝应县就有田近四万亩。刘光世驻守淮东时,掠夺民间膏腴良田,光上报给宋高宗者即达三万亩。 岳飞遇害之后,被没收的田产共有水田七百多亩,旱田一千一百多亩,在诸大将当中是占地最少的。 被抄没的家产总值有约九千贯,但并无一件金玉珍宝,其中一部分资产还是为贴补军用而预备的。 冤狱平反时,岳家财产经统计被归还,宋孝宗也“恻然叹其贫”。
有人曾问岳飞:“天下何时太平?”岳飞回答:“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命,则太平矣。”
律己齐家
岳飞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对文士和幕僚又以“礼士”和“虚心”闻名,常向这些人请教。要求别人发现自己的过错,必定见告。他说:“某被主上拔擢至此,倘有纤毫非是,被儒生写在史书上,万世揩改不得。”
岳飞还曾在平日使用的一方端砚上镌刻“持坚守白,不磷不缁”八字,以此作为自己的立身格言。
除了自己俭朴淡泊,刻苦励志外,岳飞对子女教育很严。要求他们每天做完功课后,必须下地劳作。除非节日,不得饮酒。 宋时有“任子恩例”,官员品级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阶越高,次数越多。岳飞勉励儿子们“自立勋劳”,仅用了一次“恩例”,还是为张所之子张宗本而用。 而岳云屡立殊勋,岳飞却多次隐瞒不报。为此张浚说:“岳侯避宠荣一至此,廉则廉也,然未得为公也!”岳飞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责以近功?”又说:“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无功之赏,则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