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家庭行为的社会性约束与理性选择

    [摘 要]自古以来,中国农民家庭就形成了吃苦耐劳、勤劳节俭的经济态度和品格,在经济行为上表现出不计成本地投入劳动,并保持劳动对闲暇、消费的较高替代率。形式论对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讨论主要是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出发,对农民家庭的劳动力投入和消费行为进行分析。实体论视角下的讨论则是将社会文化因素纳入进来,即从目的理性、伦理小农的角度去分析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合理性,也就是要理解农村社会文化系统与农民家庭经济态度和行为之间的相关性,讨论影响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社会文化因素。

    [关键词]农户行为;实体论;经济理性;目的理性

    [中图分类号] C913.1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4479(2018)01-0113-07

    一、引言

    中国农民家庭自古以来就形成了勤劳节俭、吃苦耐劳的经济品格,传统农业时期因为生存压力和匮乏压力的存在,促使农民家庭要通过“过密化”的农业生产劳动,不断积累财富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和完成家庭再生产。就如费孝通所说过的,“中国农民会经常遇到这种状态,耐了一世的苦,没有享着半点尘世之福”[1]。

    当前中国农民已经基本摆脱了斯科特所描述的“水淹脖子”的贫困状态,但在农村社会中仍然有很多农民能够不计辛苦地投入到农业生产和其他劳动过程中去。在农忙时间,农民家庭自然会进行较高劳动强度的投入。农闲时间,仍然会选择其它兼业行为进行多种经营,如副业、外出打工等。也就是说,即使在去过密化、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化学化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农民仍旧不断努力劳作,或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打工,并保持着生产对闲暇的较高替代率。总之,整个家庭经济的总体特征是生产积累多、休闲消费少,基本上是不计成本地投入体力劳动,从而为家庭发展积累财富。

    因此,中国農民家庭经济的特征可以概括为高投入、高积累和低消费、低闲暇。高投入和高积累主要是指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经济组织,要动用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个体投入到劳动过程中,青壮年劳动力作为家庭中的全劳动力可以选择外出打工,也可以留守在家耕种中等规模土地,年轻人则大都会利用年龄优势选择到城市过打工生活,老年人则成为完全的留守群体,通过经营留守农业为家庭经济做出贡献。低消费、低闲暇是指农民家庭为了增加整体收入,通过减少开支达到低消费状态,减少闲暇时间以投入更多劳动,进而实现家庭财富的积累。

    关于农民经济行为的研究,学界已经形成了较为厚重的学术积累和历史脉络,对小农行为动机、目的等都做出了一定解释。其中,理性小农、道义小农、综合小农和社会化小农等概念都是在不同层面上对不同类型、不同时间点上的农民群体进行的概念界定①,对小农性质进行界定和判断,解释小农行为的合理性。但这些概念都是孤立地讨论以农民为个体单位的行为,而没有将其放在家庭这一结构基础上。因为家庭是农民经济的组织基础,其行为选择和策略并不只是考虑个体一个人,而个体是嵌入在整体性的家庭经济结构中的。理性小农和道义小农范式虽然是解释农民经济行为的两个经典范式,但在理解中国农民家庭经济态度和经济行为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足。

    二、形式论与实体论之争

    (一)经济人类学视域中的形式论与实体论

    经济人类学是研究人类各种社会的经济生活、经济制度及其演化规律的文化人类学分支学科,赫斯科维茨(Herskovits)在1941年最先提出经济人类学的概念,其产生于对部落社会经济态度和经济行为的研究,研究视域主要涵盖相对狭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原始经济范畴[2]。马林诺夫斯基在《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一书中对库拉圈的分析就是用人类学方法考察特洛布里恩岛原始部落的“经济”行为[3]。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原始状态的经济行为与现代社会的经济行为有重大区别,难以用现代西方经济理论去阐述和分析原始经济行为。

    随着波兰尼两部著作《作为制度过程的经济》和《早期帝国的贸易和市场》的出版,引发了“形式论”与“实体论”的论战。形式论认为在人类晚近的“市场社会”实践中,与“生产交换”有关的市场关系可以超越广阔的社会制度,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中心原则。而“实体伦”则认为生产活动与社会制度密不可分,不是抽象的物质结构。形式论者与实体论者虽然都是借助人类学、民族志的研究方法研究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等问题,但两者的指向确实是不一样的。舒尔茨和波普金同样也可以归到形式主义经济学范畴中,他们提出的“理性小农”观点也正是形式论者所坚持的。“理性小农”解释范式虽然不是对原始部落社会人类经济行为的解释,但其对农民经济行为的研究路径和解释逻辑是一样的,都是在微观经济学“理性经济人”假设这一前提之下去研究人类社会的经济制度和外显的经济行为。

    正是源于对形式论更多强调个体主义、利益追求以及将经济客体化的不满,实体论才开始兴起,它寻求的是对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更丰满的理解。实际上,在实体论正式成为一种范式之前,就已经有不少学者做出过对经济行为与社会文化的关系解释,在对人类经济行为的分析上开始寻求逃离形式主义经济学所做出的普遍经济理性假设,从而在地方社会文化范畴上寻找经济行为的解释变量②。实体论的主要代表是波兰尼和他的学生萨林斯,波兰尼主要理论观点是嵌入性,即经济过程要嵌入到社会过程中去,经济制度要通过非经济动机来运作[4](P47)。波兰尼实质主义经济学的形成首先源于他对经济概念做出“形式”与“实质”层面上的区分,他从一开始就认为“经济”包含着双重意涵,而形式论者大部分只是将“经济”客体化,只关注“经济”形式上的一面。

    萨林斯作为波兰尼的学生也一直致力于研究文化与实践理性的关系,其主要观点呈现在《石器时代经济学》一书中,认为“经济活动是具体生活形式中,价值体系与社会关系的物质表达”,因此反对将文化系统从物质活动中抽离出来,也即反对经济脱嵌于社会。萨林斯实体经济学理论的出发点还是对形式经济学的不满,他认为“形式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很多时候还是延续着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总是固执地想在没有经济的社会中分析出‘经济来”。而萨林斯经济人类学的视角就是对其的反驳,是基于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原始部落民族的狩猎采集经济进行分析。通过对原初丰裕社会中人们经济态度和经济行为的分析,萨林斯得出了不同于经济理性的解释,而将其放在社会文化规范的视域中,并形成对理性和文化的两维理解。萨林斯所要做的就是将经济制度、经济关系以及经济行为纳入到社会关系和文化形式当中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现了萨林斯所追求的“真正人类学的经济学”研究。

    (二)道义小农:形式论抑或实体论?

    在当前学界公认的实体论领域内,与波兰尼和萨林斯密切相关的另外两位学者是恰亚诺夫和斯科特,其中恰亚诺夫是先于波兰尼等做出对小农经济行为的道义解释,斯科特是在恰亚诺夫和波兰尼之后继续深化对“道义经济”的解释。波兰尼、萨林斯和恰亚诺夫、斯科特构成了当前实体论者的主力,但波兰尼和萨林斯的研究与恰亚诺夫、斯科特的研究还是有所区别。

    恰亚诺夫虽然认为资本主义的计算利润方法不适用于小农家庭农场,因为后者进行家庭生产经营的主要目的是维持家庭基本消费需要,但其仍然是从经济理性和边际收益的主观偏好角度去分析农民家庭内部如何实现劳动-消费的均衡[5]。斯科特在波兰尼基础上深化了对农民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的理解,认为小农经济行为的主导动机是“生存伦理”、“安全第一”和“避免风险”,他对小农“道义经济”论述的起点是基于农民外部生产生活环境的约制,“由于生活在接近生存线的边缘,受制于气候的变幻莫测和别人的盘剥,农民家庭对于传统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收益最大化,几乎没有进行计算的机会”[6](PP5~16),这便决定了小农家庭为了维持基本生存而在经济行为中做出技术的、道德的和社会的安排等,如互惠模式、强制性捐助、公用土地、分摊出工等,这都有利于弥补家庭资源的欠缺和维持家庭基本生存状态。

    因此,这也决定了“道义小农”的经济活动要“嵌入”当地村庄中的社会道德关系中,既要通过劳动吃饱肚子、继续耕作,还要履行乡村社会内部必要的礼仪和义务,即农民要被附加一些假定的特质,如村庄的团结、互惠和平等,以及对以家庭、社区、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及其价值观的认同等。实质上,斯科特所讨论的道义小农具备两个核心变量,即生存伦理和道义关系。在形式论和实体论之争中,斯科特因为没有从經济理性角度去分析农民的经济行为和活动安排,从而成为实体论的代表。但斯科特所讲的生存伦理和道义关系都还不是纯粹实体论的分析。首先,斯科特的“道义小农”本质上是在“水淹脖子”这一生存压力下的产物,由此推出的农民经济决策标准都是在匮乏压力下做出的。农民之间的道义关系,本质上也是在匮乏情况下,农民之间通过互惠体系结成的一种规避风险策略,道义规范是在长期生活博弈中形成的对各方有利的非正式合约。因此,斯科特所讲的“道义小农”都是可以转化为经济模型来解释的,道义规范都是为了达到减少风险、提高生存的目的。

    因此,斯科特对农民经济行为和经济决策进行的分析,仍然是在形式主义经济学层面上的,“道义经济学”本质是“道义”具有“(形式主义)经济学”性质,而非“经济学”具有“道义”性[7]。针对“波普金-斯科特”命题争论,郭于华也认为农民的行为选择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道德的恐怕并不是一个真问题,指出了斯科特所讲的道义小农是在客观生存压力下产生的,是一种农民家庭的客观选择,而不一定涉及到真正的道德伦理[8]。而真正的实质主义经济学,应该将社会文化因素作为独立于经济过程的事物,或者说经济过程属于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社会文化不可以被(形式主义)经济学解释,这才是波兰尼“嵌入”(embeddedness)的真正含义,也是萨林斯将文化看作独立变量的出发点。

    概言之,形式主义经济学是用经济理性解释道德规则,实质主义经济学则反之,是用伦理解释经济行为。对中国农民家庭来说,其家庭经济决策和经济行为选择包含两个层面上的理性,一是经济理性,即城乡二元就业市场结构下,农民如何具有机会成本观念而重新选择劳动投入。二是目的理性,即伦理和文化如何影响农民的生计安排和家庭资源配置。对中国农民来说,挣更多的钱是经济理性,为何挣钱、挣多少钱是合理的、挣钱目的是什么,则属于目的理性。而影响农民目的理性选择的则主要是社会文化因素,这也是在实体论层面上对农民经济行为做出的解释。

    三、理解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二维理性

    (一)经济理性

    农民家庭作为一个完整的生产消费单位,要进行一系列经济实践活动,如农业生产、外出打工、财富积累和消费行为等。在当前形势下,中国农民家庭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当前大约有80%的农民家庭都存在年轻子女外出务工以获得务工收入、年龄较大父母留守在家务农以获取务农收入的结构”[9],即务农生产和打工经济构成了农民家庭经济的两个基础,这种经济行为的形成主要源于农民的经济理性和目的理性两个方面。经济理性主要是指农民家庭收入来源构成上必须有农业收入和务工收入两部分组成。为了保障家庭基本经济生活,必须最大化利用家庭劳动力,而农业为留守群体提供了这样的机会,打工经济则为中青年人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正是因为有农业生产和打工经济的存在,使得农民家庭劳动力都可以得到充分就业,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家庭收入水平。

    在当前中国农民已经脱离“水淹脖子”的生存压力和匮乏压力状态下,农民选择这种经济理性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经济压力下的各种开支这一客观现实。其次是城乡二元市场结构的影响,农业生产和打工经济构成家庭经济中的半工半农生产模式,成为农民家庭收入来源的双拐,而“两条腿”走路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因为单一的农业收入或务工收入都不足以支撑整个家庭的经济发展。这可以从贫困家庭的形成这一侧面来说明,农村社会中的贫困成因很重要的原因是家庭劳动力的结构残缺,如家庭中主要劳动力残缺而不能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或者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从而使得家庭经济压力迅速增加。

    农民家庭的经济理性还包括农民不计机会成本的考虑,从事农业生产不考虑劳动生产率,而只关心土地产出率。另外,留守农业③的经济理性还可以从恰亚诺夫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即家庭人口结构中的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等半劳动力群体,当仍旧没有退出农业生产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家庭中消费者数量与劳动者数量比例(e/p)。恰亚诺夫对农场“自我开发”和“自我剥削”的分析认为,因为没有充足的劳动力就业机会,而只能通过扩大农场面积来实现劳动力的“过密化”投入,并实现农场经济的总量增加以满足家庭消费需求[10]。而对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说,人地关系资源紧张是基本国情,农民家庭要想实现消费需求满足就不能通过扩大土地面积来实现。而当前情况下因为具备外出打工的机会,就可以实现家庭劳动力的分工,家庭留守群体可以从事农业生产,青壮年劳动力可以进城务工经商,从而可以最大化家庭经济收入。这是从经济理性角度对农民家庭经济行为进行的分析。

    (二)目的理性

    长期以来因为人地关系紧张,家庭式经营农业一直处于“过密化”状态,即通过高密度的劳动力投入换取有限的土地产出,而且高密度劳动力投入下的劳动日边际报酬不断递减,这就陷入了黄宗智所说的“没有发展的增长”。随着我国打工经济兴起,劳动力流动速度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这都为农业“去过密化”准备了条件。

    在一定程度上,农村劳动力虽然可以实现“去过密化”,农民家庭经济条件也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仍然会保持着一种勤劳节俭的经济态度和行为。就像上文所讲的,农民家庭在正常的农忙时间会投入大量劳动,农闲时间也不会真正的、长时间的去消遣时间,而是想方设法参加其他可以进行财富积累的活动。而这种农民家庭经济行为选择显然不是经济理性可以解释的,而是涉及到农民家庭的目的理性。就如阿玛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提到的,“挣钱是不得已而为之,财富显然不是我们真正要追求的东西,只是因为它有用或者别的什么理由”[11]。

    杨华在对湖南农村的研究中指出,“在湘南宗族性村落,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辈子也甭想‘农闲下来,就是改变种植结构、开荒凿地也要把闲暇时间用劳动给填补上来,成为一种‘没事找事干的行为。农民劳动与否、勤勉与否的背后一定有着某种观念、理念、伦理乃至社会结构因素,否则根据一般人的本性是倾向于闲暇而非劳动的。”[12]陈柏峰认为“人们不可能为了钱财而去获取钱财,不可能只是为了消费而去获取消费能力,而需要通过某种方式获取一种美好生活,其背后一定要有某种伦理和美德”[13]。张江华在分析集体时期农户的经济行为时提出,“人们的劳动动机受制于消费的文化意义与价值,即消费绝不仅仅是满足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它更是一种文化建构,个体与家庭的消费也因此是一个文化表演的过程,是表达和制造社会与文化认同的过程,人們劳动与生产的意义也因此而被规定。从这一意义上说,无论是消费欲望受到社会与文化限制的传统社会,还是需求被充分激发的现代社会,人们都在通过生产和劳动来寻求消费实践的社会与文化意义。”[14]在农民家庭生活中,家庭伦理责任则是影响农民经济行为的最重要伦理基础。

    农民家庭的目的理性主要是指农民群体要在劳动和闲暇之间做出权衡,在劳动辛苦程度和需求满足程度之间做出均衡选择,这一行为并不是纯粹由经济理性决定。比如恰亚诺夫的均衡点分析,当需求满足程度低于劳动辛苦程度的主观感受时,就达到经济行为的均衡,不再继续投入劳动。但在中国农民家庭经济实际情况中,农民往往能够继续忍受较高的辛苦劳累,做出劳动对闲暇的较高替代率,在边际收益递减情况下继续投入辛苦劳动,为的是获得劳动产出的总量增加。也就是说,农民在家庭经济压力较小、需求满足的情况下,仍然会做出这种行为,这就是农民的目的理性在支撑,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农村社会中留守群体的辛苦劳作。

    中国农民家庭在目的理性支撑下所表现出来的经济行为,类似于韦伯意义上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间的亲和性关系。新教伦理是一种促使资本主义精神发展的道德规则,现世的努力是为了获得来世的救赎。而中国农民没有这种超越性的宗教信仰,其现世的勤劳努力则是在有限生命得以无限延续意义上讲的,即家庭世系再生产。而目的理性的基础则包括家庭责任、代际伦理、人生任务、养老责任,村庄社会舆论和社会竞争等在内的社会文化系统。在这种家庭伦理支撑下,农民家庭可以进行很多经济理性上无法理解的生产经营实践。

    传统以来包括当下,中国农民家庭的目的理性更多的是按照伦理文化来影响家庭的生计安排和资源配置,这包括斯科特所说的在家庭内部做出的各种技术安排和社会安排等。由此,农民家庭经济决策和经济行为选择不是简单的经济理性考虑,而是蕴含着社会文化因素。

    四、“经济”勤劳与“文化”勤劳

    目的理性与经济理性的差别在于决定农民家庭经济决策的动机不同。经济理性下的行为选择产生于生存压力和家庭经济支出压力,目的理性下的行为选择则产生于家庭伦理、道德规则,这也是形式论与实体论的差别。而且,经济理性和目的理性产生两种类型的“勤劳”行为,即经济意义上的“勤劳”和文化意义上的“勤劳”。

    中国农民的勤劳品格是传统以来就具有的,《吕氏春秋集释·士容论·上农》中就提到“敬时爱日,非老不休,非疾不息,非死不舍”。这种勤劳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连孟德斯鸠也承认中国人的勤劳精神,韦伯更是对中国人的勤劳给予极高评价,他说:中国人的勤奋与劳动能力一直被认为无与伦比[15](P115)。

    传统以来,中国农民家庭总体上就表现出一种勤劳经济的特征,并要实现劳动对闲暇的较高替代率。彭慕兰在《大分流》中就提出中国发展道路是一种“勤劳革命”[16]。日本学者衫原薰在《东亚经济发展之路:一个长期的视角》中提出,东亚发展不同于西方建立在资本和能源密集型基础上的工业革命模式,而是开创出一条被称为“勤劳革命”的劳动密集型工业道路[17]。这一劳动力吸纳体制和劳动密集型技术虽然使农民劳作更辛苦,但收入增加、生活改善,且学会珍惜劳动并发展出一种推崇勤劳致富的工作伦理。之后,更有许多学者用“勤劳革命”来解释日本、亚洲四小龙以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象。勤劳革命这一命题不仅可以用于解释东亚工业经济发展,也可以用于解释农业领域的发展。东亚国家在工业领域和农业领域都是一种“资源节约和劳动密集型”发展道路。而这一农业发展道路的组织基础正是家庭,即充分利用家庭自有劳动力,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不分离。

    具体来说,经济意义上的勤劳行为主要是为了应对生存压力而不计成本地投入劳动,如斯科特所讨论的风险规避行为和黄宗智所讲的“内卷化”现象都是在这个层面上进行的。而文化意义上的“勤劳”则类似于马克斯·韦伯所讨论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通过拼命努力来荣耀上帝以获得拯救,进而使得其在世俗经济中不断积累财富和扩大再生产。文化意义上的勤劳则是指农民家庭在解决生存压力和温饱问题后继续投入劳动的行为选择。如当前农村社会中,很多家庭的经济条件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仍然会固守较为勤劳节俭的生活方式和量入为出的消费方式,而有的家庭虽则收入条件一般,但仍会保持较好的生活条件,这些都是家庭主观选择的结果。即农民家庭中是否愿意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情况下仍然保持高密度、高辛苦度的劳动投入和较低的消费支出,以及是否愿意在经济条件一般状态下选择低密度、低辛苦度的劳动投入和较高的生活消费支出,这取决于家庭主观选择。而大多数家庭都会做出高密度、高辛苦度的劳动投入选择以及低度的消费支出选择,这就是一种勤劳经济态度和行为选择。

    对于中国农民来说,支撑其进行努力生产和勤劳劳动的内核就是家庭延续。一些学者在研究儒家伦理对东亚经济兴起的影响过程中,也提出了“勤劳”在其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17](P143)。这就是农民家庭的目的理性,目的理性产生文化意义上的勤劳行为选择,即农民家庭所做出的生产、投资、消费等资源配置行为是基于家庭伦理责任、社区竞争压力等因素下进行的,也就是恰亚诺夫所说的劳动-消费均衡点的实现要有社会文化系统的影响,这也与萨林斯、波兰尼等研究的经济人类学所讨论的“嵌入性”问题相关。

    一般来说,生存压力和匮乏压力自然会激发农民的勤劳行为选择,但当生存压力和匮乏压力没有时,勤劳经济行为就会出现变化,即不再选择勤劳投入。而属于目的理性范畴下的家庭倫理则不会受家庭经济条件变化的绝对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家庭经济条件改善,他们仍然会继续投入到辛苦劳动中,并呈现出高投入、高积累和低消费、低闲暇的家庭经济特征。这是中国农民家庭区别于西方个体经济行为之处,盛洪在《论家庭主义》一文中指出,“中国人可以想到子孙万代,而西方人就只关心看得到的家庭成员和后代。如果一个人想到自己的生命是无限延续的话,那么自己的效用也就跟着扩大。如果一个亿万富翁去世,这些亿万财富乘以零就是零,因为消费财富是要时间的,没有时间就没有效用。但是如果一个确定的数乘以无限,概念就不一样了,所以说家庭寿命无限,对效用和对财富的看法都会发生变化,即如果寿命无限,贴现率为零。”[18]也即因为农民家庭对长远未来有众多预期,所以才会在现世投入大量辛苦劳动,从而既能完成当前的家庭代际责任,也能实现家庭代际再生产。

    因此,对农民家庭经济的讨论就应跳出形式主义经济学中关于“经济人”行为假设的框架,如对家庭劳动力投入和消费行为的理性行为分析,而要将经济行为嵌入在家庭和社会结构中,这是经济人类学和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在中国农村现实中,农民家庭经济实践并不符合无差异曲线、效用曲线和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曲线,主要是因为存在约制农民经济行为的其他社会文化因素,农民之所以不计算劳动边际效率而相对无限地投入劳动生产、相对有限地限制消费,就是基于其家庭经济的现实考虑。

    概言之,从目的理性角度分析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就是要理解农村社会文化系统与农民家庭经济态度和行为之间的相关性,也即讨论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的社会文化因素。

    [ 注 释 ]

    ① 详见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波普金、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程立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郭于华:《“道义经济”还是“理性小农”:重读农民学经典论题》,《读书》,2002年第5期;徐勇:《“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徐勇、邓大才:《社会化小农:解释当今农户的一种视角》,《学术月刊》,2006年第7期。

    ② 相关研究有,理查德·威尔克(2007)《经济与文化:经济人类学的基础》;霍尔珀林(1988)《农民生计:经济人类学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H. Boeke, Economics and economic policy of dual societies, as exemplified by Indonesia[M].New York: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1953. pp.44; Wolf E. Types of Latin American Peasantry: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1955(57): 452~471。

    ③ “留守农业”在本文中主要指农村留守群体等半劳动力所经营的农业生产形式,如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 施琳.边疆民族志——经济人类学的视角与方法[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3] 马林诺夫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M].梁永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4] 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经济起源[M].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5] 袁明宝.小农理性及其变迁——中国农民家庭经济行为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14.

    [6] 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M].程立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

    [7] 桂华.“没有资本主义化”的中国农业发展道路[J].战略与管理,2013(6).

    [8] 郭于华.“道义经济”还是“理性小农”:重读农民学经典论题[J].读书,2002(5).

    [9] 贺雪峰.关于中国式小农经济的几点认识[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

    [10]A.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M].萧正洪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11]阿玛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12]杨华.传统村落生活的伦理——基于湘南宗族性村落的研究[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2).

    [13]陈柏峰.去道德化的乡村世界[J].文化纵横,2011(3).

    [14]张江华.工分制下的农户经济行为——对恰亚诺夫假说的验证与补充[J].社会学研究,2004(6).

    [15]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16]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M].史建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17]杉原薰.东亚经济发展之路——一个长期的视角[A].东亚的复兴——以500年、150年和50年为视角[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8]盛洪.论家庭主义[EB/OL].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data/17282.html,2008-01-09.

相关文章!
  • 政府动员、乡贤返场与嵌入性治

    李传喜+张红阳〔摘要〕乡村社会的困境为“乡贤回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但是“新乡贤”的回归有着独特的行动逻辑:政府动员是其动力逻辑,“污

  • 新中国70年公民政治参与的历史

    蒋国宏摘 要:政治参与有助于减少决策失误,节约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规范运作,减少和预防权力腐败,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新

  • 《东文选》首篇诗作《织锦献唐高

    [摘要]《东文选》收录的第一首诗作题为无名氏的《织锦献唐高宗》,据现存收录此诗的其余十五种中、韩古代文献,可知其为唐高宗永徽元年(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