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进程研究
[摘 要]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工程,也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重点资助对象。通过对近3年的学生资助政策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围绕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样一个群体在不断精准化。首先,完善精准帮扶政策,保证这个群体在学生资助资金评审中获得最高标准资助;其次,完善精准识别政策,再次把这个群体置于优先资助位置;最后,落实精准管理政策,以保障国家资助政策在这个群体身上得到最彻底的落实。
[关键词]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帮扶;精准识别;精准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9)11-0058-07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11.011
建档立卡这项工作可以追溯到2005年,当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05〕37号),标志这项工作正式启动[1]。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思想,为中国扶贫事业打开了新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建档立卡工作再次被提上国家重大议事日程。2014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国开办发〔2014〕24号),标志着建档立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同时它被赋予了一个新的任务,那就是“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2]。
自精准扶贫上升到国家战略思想以后,我国各项扶贫事业都在向精准化方向调整。随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也在不断提高精准化程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和发放,以及学生受助情况核查被视为学生资助工作的三部曲,恰好对应精准扶贫的三大要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本文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样一个群体为视角,对我国近三年的学生资助政策进行梳理,以总结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化进程。另外,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对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困难学生帮扶精准化
教育扶贫是一种能够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扶贫方式,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措施。对于如何解决贫困地区的教育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障贫困地区办学经费,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3]由此可见,学生资助工作对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工程,因此落实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政策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的核心工作,学生资助资金的精准发放保证了每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2017年3月,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學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为困难学生帮扶精准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坚持按上限资助原则
从国家整个扶贫大局来看,建档立卡家庭是重点资助对象,相应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应该成为学校的重点资助对象。所以,完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政策是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面临的首要问题。由于学生是一个没有收入来源的特殊群体,所以,对于困难学生的帮扶主要靠直接的经济资助。而困难学生帮扶精准化就是要在有效识别困难学生的基础上,保障现有的学生资助资金按最高标准并且一个不落地得到资助。
为此,财科教〔2017〕21号文第七条明确规定:“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权利,也就意味着将打破传统助学金评审的过程性,在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不需经过班级评审、小组评审,直接享受一等助学金资助。
(二)坚守“脱贫不脱政策”底线
除财科教〔2017〕21号文第七条规定以外,学生资助工作另外坚守的一条底线是“脱贫不脱政策”。也就是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而言,即使他们家庭情况有所好转,学校依然要优先并按标准上限资助。
1.“脱贫不脱政策”的由来。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其中分别对贫困户和贫困县脱贫之后的帮扶政策做了具体的说明[4],“脱贫不脱政策”便由此而来。事实上,有许多人对“脱贫不脱政策”这项政策不了解。正如《经济日报》一位记者所言,一开始当他在西部贫困地区调研时看到众多贫困户脱贫后仍然继续享受国家扶贫政策资金,还以为有些地方为了套取国家政策资金在公然作弊,随后才知道这是国家政策[5]。笔者也曾指出“脱贫不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建档立卡数据库的动态性,削弱了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并且这种无差额、无竞争的福利政策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和激发学生的助学动力[6]。但就当前的实际扶贫工作而言,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局外人都陷入了一种盲目地道德审视之中,忽视了扶贫工作的艰难性和易反复性。“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是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原则,是党在长期扶贫工作中摸索出来的经验总结。“脱贫不脱政策”具有强烈的时效性,因为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扶贫工作,现在剩下来的全部都是硬骨头,而且毋庸置疑的是越往后的贫困县退出难度越大。如果没有后续的扶持,很难保证返贫现象不再发生。
2.“脱贫不脱政策”的本质。“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致贫”,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国人郑重的承诺,它饱含着深厚的执政伦理,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脱贫攻坚路上“不漏一村,不落一人”思想,再次证明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只有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政党才会真正把最贫困的弱势群体装在心中,把扶贫责任放在肩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是对小康社会标准最直白的概括。“脱贫不脱政策”,一方面体现了党中央“扶真贫”的坚强决心,精准扶贫不是一项拿来炫耀政绩的运动,而是一场改变中国贫困人口命运的革命;另一方面,体现了党中央全力以赴带领大家建成的小康社会,不是一部分人奔小康,而是让所有中国人民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困难学生识别精准化
精准扶贫的“精准”主要是改变了传统的扶贫资金“漫灌”方式,实行“滴灌”式扶贫,这就决定了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识别。而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就是最基础的识别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与保障。因此,困难学生识别精准化就是加强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点关注,把建档立卡《扶贫手册》作为学生在学校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2018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对于困难学生识别工作精准化来说意义非凡。困难学生识别工作精准化,首先体现在基于组织协同发展的机构扩充;其次是基于时代发展基础上的认定依据精细划分;最后是基于社会发展基础上的附件更新和淘汰。
(一)组织机构的扩充
困难学生识别工作组织机构的扩充是学生资助政策走向精准化的必然要求,然而它的扩充又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1.宏观层面。《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的出台,宣告了执行长达11年之久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的终结。教财〔2007〕8号文发布时,其发文单位只有教育部、财政部两个,而教财〔2018〕16号文的发文单位又增加了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4个部门。这与我国学生资助工作近些年发生的3个变化有很大关系:第一,资助面越来越广。截至2018年底,我国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7]。第二,资助金额越来越多。我国学生资助资金连续12年保持快速增长,2018年全国累计资助金额2 042.95亿元[8],相当于当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4.4%。第三,资助形式越来越多样。2019年4月,财政部等部门出台了最新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其中提到我国目前学生资助资金类型丰富,“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因此,这也意味着新时代的学生资助工作已经无法再由教育部和财政部两个部门来统筹,它还需要其他多个部门来配合。自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政策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决策部署下,其实所有国家行政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参与到了这场伟大的战役之中,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它们又势必会有交叉。
2.微观层面。在教财〔2018〕16号文件中,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中除了对各高校组织机构做了规定以外,还提出“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为何新增这一条?现实原因在于,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之前一直在沿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法。虽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很多方法可以借鉴到其他基层教育单位,但仍然有必要出台一个新文件为新时代的学生资助工作正名。另外,教财〔2007〕8号文毕竟还是缺乏普适性。比如,小学、幼儿园学生由于年龄低、经验少,因此并不具备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条件,而新文件提出“家长代表”加入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认定依据的精细化
在教财〔2018〕16号文件中,第五条“认定依据”提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以及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由此可以得出,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来说,家庭经济因素依然是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首要因素。
此外,在教财〔2007〕8号文件里,官方提议着重考虑的贫困群体还只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在教财〔2018〕16号文件里,则对这个群体做了更精细的划分,并把他们归类为特殊群体因素,放在了仅次于学生家庭经济因素的位置。这个新增的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比较两个文件,发现这个特殊群体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多了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群体,并把它排在七类特殊群体之首。这是由中国当下的时局决定的,特殊群体因素诞生于精准扶贫大背景下,带有深深的时代烙印。他们是被广大奋斗在扶贫一线的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调查认定的对象,他们既是社会最为贫困的群體,又有别于民政系统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残人员、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员及残疾人子女等群体。
(三)附件的更新和淘汰
事实上,早在2012年,我国就已经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9],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还一直按照教财〔2007〕8号文件的要求做,显然已不尽合理,当然沿用原来的表格也不合时宜。所以,在教财〔2018〕16号文件中,文件结尾仅提供了一个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文件名去掉了“高等学校”这样。
除此之外,还会发现教财〔2007〕8号文件中的另外一个《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不见了。随后,在2019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其中在取消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2项证明事项中,第一条便是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10]。这是困难学生识别精准化的内在需求,也符合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各类“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的大趋势。
三、学生资助管理精准化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事关脱贫攻坚、事关教育现代化”[11]。因此,推进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精准化不仅是完善我国学生资助政策的内在需求,也是加强社会公平正义的外在需求。但学生资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一直在不断完善,精准化是它在精准扶贫特殊背景下的一个完善方向。2018年11月,湖北省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把湖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库与湖北省高校学生学籍库进行比对,对湖北省建档立卡高校学生做了一次大筛查。之后,本月12日下发了一个《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信息核查的通知》(以下简称《核查通知》),并把比对名单以附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高校,要求各高校按照名单逐一核查,一个不落地给予资助。由此,笔者认为这个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学生资助管理在精准化上迈出了重大一步。
以往,我们的资助工作程序是学生申报、部门审核到适当资助。而在国家“扶真贫、真扶贫”意志的驱动下,现在变成了资助部门主动出击,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库里筛选确认贫困生并资助,以确保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能享受最高资助。这已经不能单纯地用转变政府服务态度来概括这些作为,而是学生资助管理精准化使然。
(一)核查什么
在《核查通知》里,给湖北省各大高校布置的第一项任务是认真组织核查。从文件反馈的名单来看,确实有一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当年没有被学校班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们对这批学生挨个访谈,了解情况。通过核查发现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家庭已脱贫,所以没有再申报”和“自己不太清楚家庭是不是建档立卡家庭”是最主要的原因。了解情况后,把这些遗漏的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为资助做准备。因为《核查通知》有明确要求:“对于核查发现不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不用再提供相关证明,可以直接按程序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以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信息核查工作主要围绕学生资助资金评审的公正性和发放的及时性两点展开。当然重点是调查各高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奖助学金专款专用,也就是各高校是否落实了每次在学生资助资金评比工作开展之前强调的“严禁学校预留机动指标,中途改变公示名单;严禁班级轮流坐庄,二次分配,侵占挪用;严禁个人拉帮结派、贿选私分”。这次核查却是真真正正无死角,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建设也涵盖了进来。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12]他深刻地解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要让每一个中国公民都过上好日子。然而学生资助工作如何落实这一精神?显然只有把扶贫办的数据库和教育部的学籍库比对才能做到万无一失。从全国范围来看,近3年,各地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库与学生学籍库比对工作。2019年3月,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再次强调:“要精准摸排,不漏掉一个建档立卡学生。各地要建好建档立卡等贫困教育人口底数台账,定期开展贫困学生信息比对,精准掌握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受助需求,为精准落实资助政策、精准投放资助资金提供依据。”[13]
(二)落实什么
《核查通知》布置的第二项任务是严格落实政策,这里所提到的相关政策主要指的就是上文所说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学生资助管理精准化的核心要义就在于确保各个环节不出一丝纰漏,因此这个《核查通知》在财科教〔2017〕21号文件基础上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之所以称为更高,在于这个《核查通知》把助学金的“助学”属性摆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核查通知》除了要求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之外,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自愿放弃资助的学生也做了特别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要通过其他资助措施予以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对于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申请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校要讲清楚国家资助政策,确实不愿申请的,学校应做好登记,由学生签字后学校留存” 。
从中至少可以读出三点信息:第一,不能因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符合学校制定的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就取消他的助学金享受资格。第二,不能因为省资助中心拨给的助学金经费不够用,就降低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的标准。早在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就讲过:“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14]因此,为了落实这一点,省资助中心特意强调到对于空缺的经费由各大高校想办法筹措。第三,对于自愿放弃相关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要讲清楚政策,对于依然放弃的要做好登记并让学生签字留存,这等于是把对这部分学生的关爱做到了零失误。
(三)上报什么
《核查通知》布置的第三项任务是上报核查信息。不难发现,此次核查工作的重点在于各高校是否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不漏一人”精神,并且是按照最高标准资助。但难点在于各高校是否按照要求自籌经费完成了这个任务,因为省资助中心是按照各高校人数分配学生资助资金的,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各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多少。如果要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按照最高标准资助,有的高校可能只需要自筹一点,有的高校可能需要划拨很大一笔经费,如果没有后续的督查很难保证全部落实。很显然,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趋于精准化之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信息核查工作还肩负了另外一个重任,那就是学生资助工作是否紧跟党中央统一部署,围绕国家重大任务开展工作。目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必须全国上下联动,保证每一项中央政策全面落地生根。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里讲到:“党中央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这不是一个口号,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在行动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好脱贫攻坚工作。”[15]各高校党委在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件事上,必须要有学生资助工作事关国家精准脱贫大计的政治意识,要有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要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核心意识,要有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看齐意识。只有广大高校党委劲往一处使,步调一致,我们才有可能在这场战役中取得最终的胜利。
四、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的所感与所思
(一)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的所感
在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过程中,不得不说也引发了一些新问题。尤其是在2017年,虽然《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号)是在当年3月份出台的,但在当年9月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许多高校并没有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特殊对待。这就直接导致:在11月份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时,按照财科教〔2017〕号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给予最高额度资助,许多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面临着尴尬问题。因为一般而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就是为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做准备,所以其排名结果将直接决定该生在当年是否可以获得助学金以及助学金等级。现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成为一个特殊群体,无论他之前在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排名如何,他现在都要提到资助名单的最前面。甚至有些班级出现了即使该生没有被班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个时候他提交了完整的建档立卡材料,也要硬被提到資助名单的最前面的情况。所以,2017年许多班级都是在评国家助学金之前又重新组织了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政策的突然性和强制性使当年的助学金评审在一片喧嚣中落幕。另外,2017年笔者所在的学校严格按照要求,把省里拨给的助学金划分为三个等级,但划分之后才发现,一等助学金名额居然不够学校实际统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量。最后,只好按照院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量的多少,最大程度地执行“优先并按标准上限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无奈之下,当年部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量较多的班级只好再次借助班级评审小组的力量,在尽量满足较为贫困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一等助学金的同时,对部分有所好转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给予了二等助学金资助。
2018年9月,在吸取2017年教训的基础上,各班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充分考虑到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特殊情况。学生只要提交完整的建档立卡材料,便直接认定为A类特困学生,为助学金评审做准备。当年10月份,教育部等六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虽然有一点点晚,但赶在当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开展之前得以出台,总算理顺了助学金评审程序,为《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号文)中提出的“优先并按标准上限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求正了名。2018年11月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如期而至,按照省资助中心的要求,当年又规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保证其获得二等助学金以上资助。其主要原因在于,省资助中心也知道按照各高校所获得的助学金来划分三个等级,并不是所有高校的一等助学金名额都能够满足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量的要求。随着《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信息核查的通知》的下发,笔者所在的学校划拨了专门经费,对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一视同仁,进行补发。前期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的不再补发,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的补发1 000元,获得三等国家助学金的补发2 000元,对于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补发4 000元,算是圆满地完成了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二)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的所思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尤其是对广大一线的辅导员来说,不止笔者一个人对工作程序的紊乱产生过抱怨,对“优先并按标准上限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表示过不理解。但一项政策的实施,最终还是以结果来衡量其利弊的。中国的精准扶贫正在使每个还没有充分享受到现代文明成果的中国人感受到生活尚有一线光明,幸福并不遥远。中国誓要在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纵观世界历史进程,没有几个国家敢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去挑战这样一项艰巨的任务。而这样一个奇迹就发生在中国,要完成这个任务显然需要巨大的智慧、毅力和胆量。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该关注这场改变中国命运的运动,当然也应该给予最大的支持。另外,让每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破天荒的首次。任何一个国家、民族若没有教育的发达,便不可能实现富强和繁荣。最后也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更多人走出片面理解精准扶贫政策的误区,为国家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从而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注释:
①2018年,根据教育部官网公布的数据,我国教育经费总投入金额为46 135亿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国务院扶贫办在京召开贫困户建档立卡试点工作布置会[EB/OL].http://www.cpad.gov.cn/art/2006/7/12/art_27_22090.html,2006-07-12.
[2]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EB/OL].http://www.cpad.gov.cn/art/2014/4/11/art_27_22097.html,2014-4-11.
[3]习近平.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时的讲话(2016年9月9日)[N].人民日报,2016-9-10.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5-12-8.
[5]拓兆兵.为“脱贫不脱钩”政策点赞[N].经济日报,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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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国已建立从学前至高教全覆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J].教育发展研究,2012(11).
[10]教育部官网.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 [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7049/201904/t20190423_379235.html,2019-4-23.
[12]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万众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N].人民日报,2018-6-12.
[13]陈宝生.学生资助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N].人民日报,2019-3-1.
[14][1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92,91.
(责任编辑:赵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