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管理心理学的研究生奖励机制改革

陈佳楠++姜尚
研究生奖励机制改革作为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有效调动研究生学习、研究的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长期以来,北京工业大学执行的奖学金制度是:依据研究生入学成绩和复试成绩,划分计划内公费(非定向、定向)、计划外自费(自筹、委培)。计划内研究生全部享受奖学金(即公费), 且奖学金额度一致;计划外研究生均不能享受奖学金。这一制度形成了长期的“平均主义”,并不能给予研究生及时的激励反馈。为适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通过外在因素的优化促进知识和创新的内化教育,进行研究生奖励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研究生奖励机制设计的理论依据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励机制设计的理论依据是管理心理学的激励理论,这一理论强调需求、动机、行为、目的之间的联系,而需求是四者之间最基本的概念,直接或间接对其他概念产生作用。作为学生,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并存,奖励机制应当也必然要实现学生两个维度的需要,才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激励理论又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内容激励。行为的产生是由需求和动机决定的,内容激励的研究重心是需求和动机对行为的影响。人的需求有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个层次,激励制度应当满足物质需求, 没有物质需求,会导致受激励者的不满;如果仅仅注重物质需求,而忽视了对人精神需求的满足,则会使受激励者逐渐失去积极性。要使人的积极性能够持续,就必须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到外在的物质激励和内在的精神激励并重。
二是过程激励。弗洛姆的期望理论和亚当斯的公平理论都属于过程激励理论的范畴,研究重点是动机与行为之间的心理过程。期望理论认为积极性往往和绩效价值期望值等价。这表明不同期望对激励政策的反应并不相同,相同的激励政策并不总是奏效。这给研究生奖励制度的设计提出了要求,需要针对不同研究生群体设置相应的奖励机制,才能因人制宜,切实有效地使激励机制发挥成效。公平理论主张每个人不仅关注自己的绝对报酬,还会对自己和他人付出与所得之间的关系作出判断。比较的结果如果是均衡的, 就会产生公平感, 有助于维持或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热情; 反之, 如果是不均衡的, 则会出现不公平感, 从而影响其绩效的稳定或提高。
三是行为改造激励。行为改造理论主要研究外部环境如何影响人的行为的产生和发展。该理论认为,若行为产生的结果对个人是有利的,行为就会加强和发展;反之,若行为产生的结果对个人是不利的,行为则会削弱和消退。这种理论主要有强化理论和归因理论。强化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由外界环境决定的, 外界的强化因素可以塑造行为养成。归因理论认为通过多种措施改变人的自我感觉和自我认识,可以改变和调整人的行为。
研究生奖励机制设计原则和实施措施
1.奖励机制的设计原则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励机制的指导思想立足于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政府和学校投入为主、导师资助、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以此为前提,以管理心理学激励理论为指导,学校研究生奖励机制设计兼顾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公平性原则。公平性原则贯穿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过程始终,以保障奖学金评选的顺利进行。评选标准方面,综合考量各专业学科特点、学生数目,硕士、博士研究生比例,设置公平的评选标准和合理的奖学金配额。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评选中无差别对待。评选流程方面,保障自主申请、初审保真、专家评议、公开答辩的有序进行,实现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是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主要指可量化的评选指标。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以学业和科研为导向,兼顾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学习成绩奖学金严格按照成绩的专业排名进行评选;对科研奖学金实行分级原则,对论文质量的考核按照SCI、EI等国际认可的索引进行初步评级,对SCI的不同分区进行更精细化的分级,对科技竞赛和发明专利也建立了一套成体系可量化的评选指标。
三是针对性原则。为保证奖励政策覆盖群体更加广泛,分门别类地设置奖学金和实践创新基金。据此原则,设置了科技基金和科技创新奖等不同奖项,既可以为科研成果的产出提供条件,又可以为科研成果的实现提供动力;针对博士、硕士生对科研经费需求和科研深度追求的不同,对奖金数额作出有针对性的区分;针对学生干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也相应设置了社会工作奖、励志奖等专项奖励;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了保险奖学金,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科技基金重点支持等。
2.奖学金制度保障
一是长期规划,全面推进。在前期的意见征求基础上,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中长期规划要求和对未来5年数据的精确测算,学校对研究生奖励机制进行了整体规划,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形成校院两级、校内相关部门的多层级联动机制。
二是强化导师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同时,导师应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是建立浮动机制。对基础奖学金的等级和标准实行浮动调整,与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挂钩。基础奖学金一等奖的起始获得者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学校科技夏令营优秀学员,二等奖的起始获得者为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对于在学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考试不及格者,基础奖学金等级下降一级;相应地,各学院可在一等奖学金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在同年级选拔优秀学生上浮一级。
3.奖学金来源
一是学校投入。学校通过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人才队伍、科学研究等类的专款进一步加大投入,实现博士研究生的100%覆盖,硕士研究生的80%覆盖,为研究生培养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导师资助。博士基础奖学金中导师资助部分由财务处在博士生入学前从导师科研经费中一次性扣款,由学校统一发放。硕士生导师资助部分由导师根据硕士生表现自行从科研经费中为每名硕士生发放,由各学院负责督促,资助情况作为第二年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审核依据之一。导师可根据研究生表现和贡献,在学校规定的最低限额基础上额外奖励。
三是社会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学校或学院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
4.奖学金类别设置
一是基础奖学金。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博士生基础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2,800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200元。
二是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励志奖、科技创新奖、博士生创新奖学金、科技之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等。奖励标准及比例遵循“鼓励高端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制定,各奖项评定及奖励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
5.奖学金的评审发放
奖学金的评审制度以“突出重点、校院结合”为宗旨,主要分为两类:导师主导、学院主导或学校主导。学校主导评审的各类学业奖学金中,科技之星、校长奖学金、博士生创新基金遵照学生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科技基金等遵照学院初评、学校复审的方式。学院主导评审的各类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励志奖、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等。导师主导的奖学金主要为基础奖学金,充分发挥研究生培养的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
奖学金的发放制度中,基础奖学金以导师为主,导师根据课题及学生的表现,具体发放。学业奖学金以学校为主,对资金进行整体的规划、申报和分配,并根据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数量的变化进行统一调整。
研究生奖励机制改革的作用
1.有利于增强研究生群体的自我认同
研究生群体正处于青年时期,相较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加成熟,个人发展目标性、方向性更加明确,对自身、家庭、社会也有更高的责任义务需要承担,科研压力与生活压力并重,是人生的重要转折期。基于此,如何平衡研究生群体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增强研究生的自我认同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研究生奖励制度,在奖学金的类别设置上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有利于研究生坚定自主选择的发展方向;此外,在奖学金额度的设置上,特别是在基础奖学金的设置方面得到了提高,有效地缓解了研究生群体的生活压力。
2.有利于激发研究生群体的自身潜能
托尔曼认为个体的行为不是刺激与刺激的简单联系,有时刺激之间存在一种联系,这种联系会变成一种期待,即出现一个刺激会期待另一个刺激的出现。当个体自认为达到目标的可能性越大,从这一目标中获得的激励值就越大,从而个体完成这一任务的动机也越强。这一理论被称为价值期望理论。研究生奖励制度的实施,很好地发挥了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的作用。一方面,学习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在保证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奖学金激励了研究生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其分级制度也对科研成果的逐步提升提供了有效保障。
3.有利于实现组织和个人的目标统一
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置方面科技类奖学金明显高于其他各类奖学金。通过这一特点,发挥了研究生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强调研究生阶段科研工作的核心位置。这有利于学校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实现目标的统一,从顶层设计到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实施,从研究生导师培养计划的制定到在校研究生的自我发展定位,都围绕科研这一核心任务展开,形成合力,达成共识,确保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的正确性。
4.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科学的激励机制是创造良好的学习、科研环境的必要保障。科学的激励机制的作用根本上在于优化校园学术环境,为人才培养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科学的激励机制既能够引导青年人才形成正直的人格品质,又能够激发青年人的拼搏热情。
研究生奖励机制改革成果
1.以研究生心理特点为导向,满足群体基础需求
本次研究生激励机制改革,以基础奖学金为基础,实现研究生群体的全覆盖,充分考虑研究生年龄结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压力来源,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群体在进行科研中兼顾家庭压力的情况,大幅度提高基础奖学金额度,满足研究生的生活需求,稳定其在科研过程中的心理情绪,以内化方式解决外在压力。
2.构建科学的奖励机制,实现激励效应层次化
在基础奖学金改革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调研与精确测算,构建以科研为导向,以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学业奖学金激励机制。首先,设置以科研成果为依据的科技创新奖、学习优秀奖等类别的学业奖学金,这些学业奖学金类别作为初次激励和评价基础,鼓励学生积极创新。其次,以科研成果和上述基础类别学业奖学金为依据,评选国家奖学金、科技之星、校长奖学金等奖励额度高、获奖难度大、激励效应强的学业奖学金类别,充分发挥精神激励作用,鼓励研究生敢于探索、勇于挑战。最后,充分考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干部等群体需求,设立励志奖以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科研工作,鼓励学生干部在做好科研工作的同时,努力为身边的同学服务。
3.提高奖学金奖励额度,强化机制激励作用
奖励机制改革后,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额度有了较大的提升。硕士基础奖学金提高180%,达到700元/月/人;博士基础奖学金提高79.5%,达到2,800元/月/人。与此同时,作为层次化激励作用开展重要环节的学业奖学金部分,在科技创新奖、学习优秀奖、科技之星和立志奖等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上更是有了大幅度提升,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较改革前整体提升了118%。
4.加强研究生科研培育,鼓励开展交叉探索
针对研究生培养的不同阶段,对于硕士研究生,尤其是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强化“小、快、灵、宽”(小题目、周期短、自选课题、宽容失败)的理念,引导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体验课题研究的整个过程,锻炼动手能力,培养团队精神。针对博士研究生,改革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提供项目经费支持和奖学金激励,鼓励博士生开展创新领域的工作探索,完成高水平科研成果。
自学校研究生奖励机制改革试点和实施以来,研究生群体的积极性有了进一步提高,以最能体现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科技创新奖为例,2013年科技创新奖共评选出2,849项成果,较上一年度多了419项,提高了14.7%。在研究生培养质量上,近3年来,共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5篇,占10年来获奖的65.5%;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奖9篇,占10年来获奖的64.3%。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责任编辑:李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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