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课中的著作权问题要重视
吴向东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教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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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師们纷纷投入到疫期的网上教学时,有关网课中合法使用资源和保护自己原创资源的著作权(又称版权)问题进入了我们的视野。按理说,教师作为知识群体,对著作权问题应该很清楚,但由于教师长期在教室这个非公开的环境里上课,似乎不需要,或是为了减少劳动量,就基本没有标明著作权了。而网课说起来是面向学生的,其实是面向学生家庭或社会的,由此,不尊重著作权的行为就会暴露出来。老师也会觉得冤枉,我们又不是商业用途,怕什么呢?可问题就出在这不怕上,而且后果很严重。
因为这是严肃的知识产权问题。著作权、专利和商标等都属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知识成果与人身权不可分割,谁创造了知识成果,谁就有署名、发表和修改等权利,别人不能侵犯。财产权就更不用说了,用知识作品获得报酬和奖励是权利人应得的,除非自己放弃。教师网课教学中涉及的主要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意思就是,使用别人的知识成果是允许的,也是免费的,但必须注明作者和该作品的名称。检查一下我们日常上课的PPT等,我们做到了吗?
但有些老师会问,很多教学资源来自网上,但网上也没注明啊。遇到这类问题,我建议:一是继续搜索,了解其来源和著作权人,尽可能正确引用;二是对于确实查不到来源的作品,就把比较可靠的网址等附上,以示尊重。
著作权的好处是鼓励创新,但保护过度又有可能阻碍著作权作品的散布、使用、修改和创新。著作权的英文为Copyright,于是与其相左的被称作“著佐权”的Copyleft因应而生,意在允许他人任意使用、修改和散布该作品及其衍生品。需要注意的是,Copyleft并不意味着没有著作权,而是要求对申明了Copyleft的作品也按其授权的条款继续发布,否则也属于违法。
教师的网课、原创的课件或其他作品,一般是没有申请著作权的,那怎样保护自己的作品呢?国外高校网上公开课或网课网站上采用的是Copyleft这类“著佐权”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简称CC协议)中的“署名—非商业用途—相同方式共享”(BY-NC-SA)来发布,中国大学MOOC网站采用的是我国的相关法律。我建议老师们在原创课件、网课和其他原创教学资源中按照CC协议做如下申明来保护自己的作品,同时对引用的资源也要做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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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著作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作品,同时也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需要引起所有教师的注意。说事小不用怕,那是因为我们长期忽视了著作权问题,以至于侵权问题不断发生,引发社会热议;说事情很严重,是因为涉及教师如何以身守法,潜移默化地把下一代培养成守法而有创新精神的公民的问题。眼下网课正兴,我们都一起用心地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