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字”
王爱民
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二册)写郭橐驼由种树而生发的联想:“官命促尔耕,勖尔植,督尔获,早缫而续,早织而缕,字而幼孩,遂而鸡豚。”其中“字而幼孩”是“养育你们的小孩”之意。可是,在现代汉语里,“字”之意一是“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二是“根据人名的意义,另取的别号”,这和“养育小孩”没有丝毫关系。但再仔细想, “字”的结构不就是“宀”和“子”吗?“在房子里养育孩子”应该才是它的本意。那么,古汉语“在房子里养育孩子”的“字”又是如何同现代汉语“记录语言的符号”即“文字”和“根据人名的字义,另取的别号”的“字”发生关系的呢?或者,是传说中那个造字的仓颉老人造错了这个“字”,还是今天的我们用错了“字”呢?
东汉的许慎在自己的著作、最早的字典《说文解字》中这样解“字”:“字,乳也。从子在宀下。子亦声。”就是说“字”的意思是“生孩子”,因为“乳”者,“人及鸟生子”是也。 “从子在宀下。子亦声”者,是对“字”构成的说明。他认为“字”是会意兼形声字,由“子”和“宀”组成,“子”既表音也表意。“宀”指房子,“子”就是婴儿,二者合起来不就是在房子里养育孩子吗?可见许慎之解和仓颉不谋而合。《诗经·大雅·生民》第三节开头有“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的句子,是说姜嫄因为不曾出嫁而生了儿子,心里很厌恶,便把后来名为后稷的儿子丢在狭小的街巷,那里走过的牛羊,不仅不去践踏他的身体,反而保护覆庇(腓fei)他,哺育喂养(字)他。《山海经·中山经》:“其上有木焉,名曰黄棘,黄华(花)而员(圆)叶,其实如兰,服之不字。”这种长圆叶开黄花名黄棘的树,它的果实是天生的绝育药,人吃后不能生育。可见“字而幼孩”之意与此两处用法一脉相承。
那么,“生养孩子”的“字”又是如何与“文字”等现在我们熟悉的意义发生关系的呢?
原来,许慎在《说文解字·敘》中写道:“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哺乳动物繁殖)而浸多也。”在许慎的心目中,“文”和“字”的含义是不同的。我们知道最早的汉字是象形和指事,这就是许慎说的“文”。有了单体的“文”以后,就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造新字,这就是六书中的形声和会意字,即许慎说的“形声相益”而得的“字”。可见“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构成的合体。这样,随着时代的发展,由“文”繁衍出的字越来越多,占了汉字的绝大多数。这种由一个一个的“文”组合造成新字的过程,同“字”的本意 “在房子里养育孩子”使人类种姓代代相传有极大的相似性。由此可以这样说,“字”由本义“在房子里养育孩子”生发“文字”之意,是语言使用过程的引申。
“在房子里养育孩子”的“字”又是如何同“人的别号”发生关系的呢?原来古人一般既有“名”又有“字”。孩子出世三个月起名,男孩长到20岁、女孩长到15岁要取字。“名”和“字”有多种关系,常见的有同义和反义两种,如屈平字“原”,“原”即宽阔平坦之地,也就是“平”。这是同义。韩愈字“退之”,“愈”有更加、胜过之意,不就是更好地进吗?“退之”是反义。由此可见,人的“字”是在“名”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这种衍生同“字”的本意“在房子里养育孩子”而使人丁繁衍香火相续如出一辙。这也是“字”在使用过程中的引申,也取其相似性。如此说来,“字”既指“在房子里养育孩子”,又指“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即文字”、“根据人名的意义,另取的别号”,几个义项之间并不是毫无联系,而是语言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引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袁枚在《读书二首》中写到:“不愿玉液餐,不愿蓬莱游;人间有字处,读尽吾无求。”这话让被科学思想和物质思想武装了头脑的现代人听来,根本不能理解。且不说“玉液餐”、“蓬莱游”是何等诱人难以抗拒,单说想“读尽”“人间有字处”,那更是不可能。人间的“字”就像天下女人“养育的孩子”一样,无处不有,弥漫整个地球,任你有多大能耐也是读不尽的。
参考文献:
1.(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 《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2.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修订本)第三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
(作者单位:定西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