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礼论的性理基础
闫鑫
摘 要:二程继承了儒家重视秩序的礼学传统,并创新性地从心性义理角度释礼。义理上认为礼依据天地万物差异一体的天理之序而设;心性上,纯善无恶的天命之性即性理是礼的形而上依据,自然存在的气禀之性即生性以及由此生发的人情,是礼的形而下依据。心性义理构成了礼的本体,性理是礼的本体,礼是性理的发用。理体礼用,理本礼末,理不变,礼因时而变。圣人掌握了礼的要义因此能够做到与理合一,因时变礼,乐在其中;常人通过克己复礼、礼乐教化达到安身立命的效果;背礼的人日践危地,难得安生。二程从心性义理高度谈礼,注重礼的要义,对礼进行抽象化内在化,提升了传统礼学的理论水平。
关键词:二程;礼;理;性;性即理
中图分类号:B244.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11-0110-05
程颢、程颐兄弟的礼学思想继承了儒家植根于称情立文基础、专注于伦理纲常建设、满足于修齐治平需要的礼学传统。区别在于,体贴出天理的二程从形而上的心性义理层面释礼,将礼进一步抽象提升,为礼寻找到心性义理的形而上本体,将形而下的礼的依据上升到形而上的天理层面,内化于天命之性为人性终极依据的人情中,以“理”释礼,以“性”释礼,在性即理、礼即理的抽象转化中,提升了礼的哲学高度。
一、理本礼末
1.“礼之所尊,尊其义也”
在礼义和礼制之间,二程重视礼义。程颐强调了《礼记·郊特性》中“礼之所尊,尊其义也”的思想,他说:“大凡礼,必须有义。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①程颐认为掌握了礼之义,就可以改变具体的礼。例如他说:“礼,长子不得为人后,若无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礼虽不言,可以义起。”②
中国的礼乐文明素有礼分乐和之说,礼别异是为了形成差异一体的秩序,程颐就持这个观点,他把礼理解为“别”和“序”。二程把“礼”训为“别”,即差别。程颐在训仁义礼智时说:“义训宜,礼训别,智训知,仁当何训?说者谓训觉,训人,皆非也。”③这符合“礼别异”的思想。程颐还说:“然推本而言,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④这种秩序是有差别的维齐非齐的秩序。《礼记·乐记》说:“乐统同,礼别异,礼乐之说贯乎人情矣。”礼是“上下尊卑的分别”,礼之义是上下尊卑的差别秩序。
“礼别异”的思想古今一致,区别在于二程认为礼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把礼普遍化、天理化。中国历史上时常会有人发出礼坏乐崩的感叹,二程却不这样认为。二程认为,国家和人群中都存在着礼乐,存在着“上下尊卑之分”的等级差别。只要有国家,就会有礼乐;礼乐没有了,意味着国家的灭亡。等级的区分在团体中普遍存在,有团体就会有等级区别,这就是理,学者要看到这一点。“人往往见礼坏乐崩,便谓礼乐亡,然不知礼乐未尝亡也。如国家一日存时,尚有一日之礼乐,盖由有上下尊卑之分也。除是礼乐亡尽,然后国家始亡。虽盗贼至所为不道者,然亦有礼乐。盖必有总属,必相听顺,乃能为盗,不然则叛乱无统,不能一日相聚而为盗也。礼乐无处无之,学者要须识得。”⑤程颐说:“天下无一物无礼乐。且置两只椅子,才不正便是无序,无序便乖,乖便不和。”⑥程颐认为,天下万物都要符合礼乐,不符合礼乐就不正常。显然,程颐是在礼义的层面谈礼。
程颐把“理”等同于“礼”,这个意义上的“礼”指的是“礼义”,如《论语·颜渊》中孔子回答颜渊如何为仁时提出的四个条目,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程颐把“礼”换成了“理”,并说礼就是理。不合天理就是私欲,人即使有意为善也是非礼,因为一旦想为善就动了欲念,不合天理。他把礼提升到了天理的高度,礼和理在这个层面上是互通互用的。“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⑦二程的弟子在《粹言》中重申了这一思想,即理礼一致,天理无私,礼也无私,即便是想自己的言行好些,也就成了私,不合礼的要求。“子曰:天理无私,一入于私,虽欲善其言行,皆非礼。”⑧
二程尊礼义,尊崇的是普遍存在的上下尊卑区别以及差异一体秩序,即理,二程在天理人性的意义上对此有理论的展开。二程认为礼义是“理”,“理”是礼的根本,理不变而礼可据理而变,天理为礼的存在提供了形而上的保证。二程经常在抽象层面上将“礼”与“理”换用,这是二程礼学的特色。
2.“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
程颢从本末关系来看“礼”,把理看作是礼之本。程颢说:“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理是一物,文是一物。文过则奢,实过则俭。奢自文所生,俭自实所生。故林放问礼之本,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言俭近本也。”⑨他把礼分为内外来谈,理是礼的内在实质,礼的表现则是文,同时前者为本,后者是末。两者的关系要平衡兼顾,过于强调文饰,则会流于奢侈,过于强调内在的规定与义理,则会过度节俭。而节俭与礼的实质即理接近,所以程颢赞同孔子的观点,主张节俭,注重礼之本,即作为理这一层次。在《粹言》里,二程的弟子杨时这样说:“子曰:理者,礼也,文也。礼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理文若二,而道一也。文过则奢,实过则俭。奢自文至,俭自实生,形影之类也。”⑩这里进一步把礼中包含的理和文,比作形和影,可见理的地位和作用比起礼的外在表现更为重要。
从本末看,理是本,礼是末,从体用看,理和礼是体用关系,两者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程颐从“体用一源”的思想来看“理”和“礼”的关系,他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B11理是礼的根本,礼体现了理。懂得了深微的理,那么外在表现的礼就容易施行。这符合二程形而上与形而下不离、道器一体的思想。
理是礼之本,自然界万事万物本身的差别就是天理,尊卑上下差异秩序是礼的基础。程颢说:“夫天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乎?天理如此,岂可逆哉?”B12二程认为事物有大小、高下、美恶的差别,这种差别是理之当然,礼的根本。程頤说:“夫物之聚,则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恶之分,是物畜然后有礼,履所以继畜也。履,礼也。礼,人之所履也。为卦,天上泽下。天而在上,泽而处下,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常履之道也,故为履。”B13这种差异秩序具有天地的依据,天尊地卑为人际关系中的贵贱之分提供了依据。二程赋予天地以人伦的色彩,程颐说:“‘天尊,地卑。尊卑之位定,而乾坤之义明矣。高卑既别,贵贱之位分矣。”B14有天尊地卑,礼就存在,而一旦有了群体以及群体的区分,礼也就发挥作用。“天尊地卑,礼固立矣;类聚群分,礼固行矣。”B15
人生天地间,天地万物有尊卑上下的区别,圣人根据这些区别,制定了各种具体的礼,以求完成人伦之间的应有之义。圣人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贤人自觉行礼,而世俗之人需要用礼仪制度加以教化和规范。程颐说:“人者,位乎天地之间,立乎万物之上;天地与吾同体,万物与吾同气,尊卑分类,不设而彰。圣人循此,制为冠、婚、丧、祭、朝、聘、射、乡之礼,以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义。其形而下者,具于饮食器服之用;其形而上者,极于无声无臭之微,众人勉之,贤人行之,圣人由之。”B16
礼根植于理,理比礼更为根本,因此,对于懂礼的圣人而言,不能用具体的礼法来要求他们。程颐说:“曾子执亲之丧,水浆不入口者七日,不合礼,何也?曰:‘曾子者,过于厚者也。圣人大中之道,贤者必俯而就,不肖者必跂而及。若曾子之过,过于厚者也。若众人,必当就礼法……然圣人所以教人之道,大抵使之循礼法而已。”B17综上,礼根于礼的原因是天理本身差异一体,万事万物大小不同,人作为宇宙中的存在,本身也有区别,差异一体的天理是礼的精神所在。
二、因天性裁成礼法以制人
1.情者性之动
二程认为,天下只是一个道,分而言之,有命、理、性、心等。程颐说:“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B18从人的角度出发,二程承认称情立文成礼,情是性的发动,性分气禀之性与天命之性,纯善的天命之性最终保障了礼的合道德性。
二程认为,情无善恶,但情的发用可以分善和恶。善情合乎天性天理;恶情有违天性天理,表现为情的过度或不足。礼与情的关系上,二程继承先儒思想,承认礼因人情而设,情是圣人制礼的感情依据,礼是情的外在表现,如“丧礼”。礼顺应并增进人情,对情有积极作用,如“婚礼”“宗法”。礼也调节过或不及的情,如“放情”“贪生怕死”“情欲”“私情”,礼要约束和规范这类情的发挥。从礼与情的角度看,情是圣人制礼的依据,但情或自然之性要合乎天性,因为“情”自“性”出,“性”比“情”更根本,程颐说:“情者性之动也。”B19“问:‘喜怒出于性否?曰:‘固是。才有生识,便有性,有性便有情。无性安有情?又问:‘喜怒出于外,如何?曰:‘非出于外,感于外而发于中也。问:‘性之有喜怒,犹水之有波否?曰:‘然。湛然平静如镜者,水之性也。及遇沙石或地势不平,便有湍激,或风行其上,便有波涛汹涌,此岂水之性哉?人性中只有四端,又岂有许多不善的事。然无水,安得波浪?无性,安得情也?”B20可见,喜怒哀乐由性而出,有性才有情。礼与性比起礼和情的关系更为抽象,二程纳“性”入“礼”。
发为善或恶的“情”发自性,性又有二分,二程把“性”分为“气禀之性”和“天命之性”。“气禀之性”继承了“生之谓性”的思想,这类“性”或“才”可善可恶;另一类是纯善的“天命之性”。关于“性”二分的思想,程颢指出,人的气禀之性与生俱来,有善有恶。程颐明确把性分为“极本穷源之性”B21和“生质之性”B22,程颐认为:“‘生之谓性与‘天命之谓性同乎?性字不可一概论。‘生之谓性,止训所禀受也。‘天命之谓性,此言性之理也。今人言天性柔缓,天性刚急,俗言天成,皆生来如此,此训所禀受也。若性之理也则无不善,曰天者,自然之理也。”B23为了界定好“性”,程颐借用“才”来说人性,程颐说:“性无不善,其所以不善者,才也。受于天之谓性,禀于气之谓才,才之善不善由气之有偏正也。”B24“且如言人性善,性之本也;生之谓性,论其所禀也。”B25这样,二程把性进行了区分,有纯善的天性,以及气禀之性或者自然之性,或称为“才”。天命之性纯善无恶,礼根据纯善的天性而制定,也体现现存的具体的气禀之性、“情”“欲”等。这就保证了“礼”的可靠性,以及礼的现实性和生命力。
2.因天性裁成礼法以制人
“气禀之性”“气质之性”指人的自然本能即饮食男女。人的情绪即喜怒哀乐、性急性缓等内容,是现实存在的人性,二程兄弟承认它的合理性,并以“性”“情”“才”等概括人所具有的这些性质。二程依据性之自然制礼,并用礼来规范不适度的自然之性,这里的自然之性是“气禀之性”,而非“天命之性”。二程说:“佛之所谓世网者,圣人所谓秉彝也。尽去其秉彝,然后为道,佛之所谓至教也,而秉彝终不可得而去也。耳闻目见,饮食男女之欲,喜怒哀乐之变,皆其性之自然。今其言曰:‘必尽绝是,然后得天真。吾多见其丧天真矣。”B26程颐也说:“口目耳鼻四肢之欲,性也。”B27可见,二程承认气禀之性的存在是合理的,礼仪制度就是因顺这些自然的秉性而制。以婚礼为例,程颐说:“而及时成婚姻之礼,人情之所乐也。”B28程颐在赞赏古人求学、叹息今人为学时说:“古人为学易,自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舞勺舞象,有弦歌以养其耳,舞干羽以养其气血,有礼义以养其心,又且急则佩韦,缓则佩弦,出入闾巷,耳目视听及政事之施,如是,则非僻之心无自而入。今之学者,只有义理以养其心。”B29古代完备的礼乐制度对于个人的成长十分有利,而礼乐的制定以及发挥作用都是为了培养人。
参照正当的气禀之性制礼,礼也反过来规范气禀之性。人性本善,顺善性而行符合天性,但气禀之性的影响与后天的习染,使得人往往掩蔽天性。因此,人就有必要克己復礼,改变气质,对气禀之性加澄治之功,使善性流行,消除恶性。二程说:“凡说人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也?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水之清,则性善之谓也。故不是善与恶在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此理,天命也。顺而循之,则道也。”B30
“天命之性”,纯善无恶,是人的本性即善性。以“天命之性”引导“气质之性”,改变气质,就是为了让“天命之性”流行,使人的行为无不善。天命之性即是仁义礼智信,二程说:“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B31具体说就是:“仁者,公也,人此者也。义者,宜也,权量轻重之极。礼者,别也。知者,知也。信者,有此者也。万物皆有性,此五常性也。”B32礼出自天性。例如祭礼,祭祖是出于人的天性,圣人根据天性制礼教人,避免人沦落到不如禽兽的地步。程颐说:“祭先本天性,如豺有祭,獭有祭,鹰有祭,皆是天性,岂有人而不如物乎?圣人因而裁成礼法以教人耳。”B33礼仪出于性,程颐说:“礼序经礼三百,威仪三千,皆出于性,非伪貌饰情也……盖其所有于性,物感而出者如此。故天尊地卑,礼固立矣;类聚群分,礼固行矣。”B34程颐认为,“经礼三百,威仪三千”都出自性,而不是外在的摆设和修饰,由于出自性,礼才有效果,能发挥作用。从内容上看,天性中的礼除了仁、义、礼、智、信之规范,还有“五伦”,具体可以分为君臣、父子、兄弟、宾主、朋友之道等内容。程颐说:“孔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此只就孝上说。故言父子天性。若君臣、兄弟、宾主、朋友之类,亦岂不是天性?”B35由此可知天性中蕴含有礼。
礼出于性,顺性而为,就是善行,圣人以仁、义、礼、智、信顺性而为。做到了仁义礼智信,就尽性尽道,反之就违反了性和道。程颐说:“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以其施之不同也,故为五者以别之。合而言之皆道,别而言之亦皆道也。舍此而行,是悖其性也,是悖其道也。而世人皆言性也,道也,与五者异,其亦弗学欤!其亦未体其性也欤!其亦不知道之所存欤!”B36
圣人顺应天性裁成礼法以制人,礼在天性中并体现天性,二程为礼找到了可靠的心性基础。程颐说:“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B37他还说:“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B38可见,“性”“理”一貫,而这些都是礼的可靠保证。礼的形而上的依据是天性,更是天理,理更根本。天理流行,人性禀受自天地之理,性理是人的道德本质。
三、克己复礼与理合一
根本上讲,对圣人而言,视听言动克己复礼符合天理天性,圣人能够自然而然,克己复礼,安身立命,达到乐在其中的境界。因此,对圣人而言,礼绝非束缚人、杀人的工具,而如果达不到圣人境界的凡夫俗子背离了礼,肆意妄为,任意越轨,人生就会有许多的凶险。
程颐是守礼的典范,谨守礼长达四五十年。“幼有高识,非礼不动。”B39为了规范自己的言行,程颐为自己制订了视听言动“四箴”,目的是达到礼的要求,不违天性。例如在听的方面,程颐说:“人有秉彝,本乎天性;知诱物化,遂亡其正。卓彼先觉,知止有定;闲邪存诚,非礼勿听。”B40有人替程颐感到辛苦。程颐说:“吾日履安地,何劳何苦?它人日践危地,此乃劳苦也。”B41如果把礼单纯理解成束缚人的枷锁,那样就没有领会程颐所说的守礼能够达到安身立命的真意。
对于知礼不深的常人而言,需要克己复礼,用礼乐教化规范人的行为。程颐说:“为常人言才知得非礼不可为,须用勉强,至于知穿窬不可为,则不待勉强,是知亦有深浅也。古人言乐循理之谓君子,若勉强,只是知循理,非是乐也。才到乐时,便是循理为乐,不循理为不乐,何苦而不循理,自不须勉强也。若夫圣人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此又上一等事。”B42克除一己之私,使自己的行为和礼一致,真正认识是非善恶,达到诚的境界,这是仁者能做到的。在这个前提下,“礼”和“理”一致,这样就可以达到乐的境界了。“凡言仁者,能有诸己也。必诚之在己,然后为‘克己。‘礼亦理也,有诸己则无不中于理……人能克己,则心广体胖,仰不愧,俯不怍,其乐可知,有息则馁矣。”B43
对圣人而言,礼法不仅不是枷锁,反而是符合天性天理的,顺礼就是顺天性天理,无须在“敬”和“恭”上费神,且能达到乐的境界。程颢说:“今学者敬而不见得,元本有未字。又不安者,只是心生,亦是太以敬来做事得重,此‘恭而无礼则劳也。恭者私为恭之恭也,礼者非体之礼,是自然底道理也。只恭而不为自然底道理,故不自在也。须是恭而安。今容貌必端,言语必正者,非是道独善其身,要人道如何,只是天理合如此,本无私意,只是个循理而已。”B44程颐也说:“视听言动皆礼矣,所异于圣人者,盖圣人则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从容中道,颜子则必思而后得,必勉而后中。故曰:颜子之与圣人相去一息。”B45由此可知,圣人可以顺性而为,从容中道;颜回离圣人有一步之遥,因此需要思而后得,勉而后中;不如颜回的人则需要“礼”的约束和规范。二程礼学的圣人境界和孔子的“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追求一致。孔子提倡克己复礼,反对逾越礼教的行为,要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他的理想境界却是“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和二程都希望可以从心所欲,达到自由自在的境界,却不需要突破天理良知、规矩礼法。
二程为了维护礼法,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这和突出个性、强调平等的现代价值观有冲突,礼学被认为是杀人的礼教。然而,不管时代和实践如何发展,只要有人群存在,就要有组织,就要有高低上下的层级划分和各自需要遵循的道德规范,否则就难以形成上下联动、有效运行的社会组织。历史一再证明,无政府的乱世绝非理想的状态。对于个人而言,没有绝对的自由,人和人之间难免有各种差别和协同。“差异是儒学的核心信念,以差异为基础的秩序、统一、和谐是儒学在伦理、政治、自然观上的根本追求。”B46今天讲礼学,抽象继承前人优秀思想的同时,更应该强调礼学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秩序与和谐。
注释
①②程颢、程颐:《遗书》卷十七,《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77、179页。以下引《二程集》仅注页码。
③B23《遗书》卷二十四,《二程集》,第314、313页。
④⑤⑥B17B18B20B25B27B35B38B42《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225、225、225、211、204、204、207、257、234、204、186页。
⑦B29《遗书》卷十五,《二程集》,第144、162—163页。
⑧B19《粹言》卷二,《二程集》,第1271、1257页。
⑨B12《遗书》卷十一,《二程集》,第125页。
⑩B26《粹言》卷一,《二程集》,第1177、1180页。
B11《易传序》,《二程集》,第689页。
B13《易传·履》,《二程集》,第749页。
B14《易说·系辞》,《二程集》,第1027页。
B15B16B34《礼序》,《二程集》,第668、668—669、668页。
B21《遗书》卷三,《二程集》,第63页。
B22《遗书》卷八,《二程集》,第102页。
B24《外书》卷七,《二程集》,第393—394页。
B28《经说》卷三,《二程集》,第1067页。
B30B41《遗书》卷一,《二程集》,第10—11、8页。
B31B44《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第14、34页。
B32《遗书》卷九,《二程集》,第105页。
B33B37《遗书》卷二十二上,《二程集》,第285—286、292页。
B36《遗书》卷二十五,《二程集》,第318页。
B39《遗书》附录,《二程集》,第338页。
B40《听箴》,《二程集》,第590页。
B43《外书》卷三,《二程集》,第367页。
B45《颜子所好何学论》,《二程集》,第577—578页。
B46李祥俊:《儒学差异思想阐微》,《哲学研究》2006年第3期。
责任编辑:涵 含
摘 要:二程继承了儒家重视秩序的礼学传统,并创新性地从心性义理角度释礼。义理上认为礼依据天地万物差异一体的天理之序而设;心性上,纯善无恶的天命之性即性理是礼的形而上依据,自然存在的气禀之性即生性以及由此生发的人情,是礼的形而下依据。心性义理构成了礼的本体,性理是礼的本体,礼是性理的发用。理体礼用,理本礼末,理不变,礼因时而变。圣人掌握了礼的要义因此能够做到与理合一,因时变礼,乐在其中;常人通过克己复礼、礼乐教化达到安身立命的效果;背礼的人日践危地,难得安生。二程从心性义理高度谈礼,注重礼的要义,对礼进行抽象化内在化,提升了传统礼学的理论水平。
关键词:二程;礼;理;性;性即理
中图分类号:B244.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11-0110-05
程颢、程颐兄弟的礼学思想继承了儒家植根于称情立文基础、专注于伦理纲常建设、满足于修齐治平需要的礼学传统。区别在于,体贴出天理的二程从形而上的心性义理层面释礼,将礼进一步抽象提升,为礼寻找到心性义理的形而上本体,将形而下的礼的依据上升到形而上的天理层面,内化于天命之性为人性终极依据的人情中,以“理”释礼,以“性”释礼,在性即理、礼即理的抽象转化中,提升了礼的哲学高度。
一、理本礼末
1.“礼之所尊,尊其义也”
在礼义和礼制之间,二程重视礼义。程颐强调了《礼记·郊特性》中“礼之所尊,尊其义也”的思想,他说:“大凡礼,必须有义。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①程颐认为掌握了礼之义,就可以改变具体的礼。例如他说:“礼,长子不得为人后,若无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礼虽不言,可以义起。”②
中国的礼乐文明素有礼分乐和之说,礼别异是为了形成差异一体的秩序,程颐就持这个观点,他把礼理解为“别”和“序”。二程把“礼”训为“别”,即差别。程颐在训仁义礼智时说:“义训宜,礼训别,智训知,仁当何训?说者谓训觉,训人,皆非也。”③这符合“礼别异”的思想。程颐还说:“然推本而言,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④这种秩序是有差别的维齐非齐的秩序。《礼记·乐记》说:“乐统同,礼别异,礼乐之说贯乎人情矣。”礼是“上下尊卑的分别”,礼之义是上下尊卑的差别秩序。
“礼别异”的思想古今一致,区别在于二程认为礼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把礼普遍化、天理化。中国历史上时常会有人发出礼坏乐崩的感叹,二程却不这样认为。二程认为,国家和人群中都存在着礼乐,存在着“上下尊卑之分”的等级差别。只要有国家,就会有礼乐;礼乐没有了,意味着国家的灭亡。等级的区分在团体中普遍存在,有团体就会有等级区别,这就是理,学者要看到这一点。“人往往见礼坏乐崩,便谓礼乐亡,然不知礼乐未尝亡也。如国家一日存时,尚有一日之礼乐,盖由有上下尊卑之分也。除是礼乐亡尽,然后国家始亡。虽盗贼至所为不道者,然亦有礼乐。盖必有总属,必相听顺,乃能为盗,不然则叛乱无统,不能一日相聚而为盗也。礼乐无处无之,学者要须识得。”⑤程颐说:“天下无一物无礼乐。且置两只椅子,才不正便是无序,无序便乖,乖便不和。”⑥程颐认为,天下万物都要符合礼乐,不符合礼乐就不正常。显然,程颐是在礼义的层面谈礼。
程颐把“理”等同于“礼”,这个意义上的“礼”指的是“礼义”,如《论语·颜渊》中孔子回答颜渊如何为仁时提出的四个条目,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程颐把“礼”换成了“理”,并说礼就是理。不合天理就是私欲,人即使有意为善也是非礼,因为一旦想为善就动了欲念,不合天理。他把礼提升到了天理的高度,礼和理在这个层面上是互通互用的。“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⑦二程的弟子在《粹言》中重申了这一思想,即理礼一致,天理无私,礼也无私,即便是想自己的言行好些,也就成了私,不合礼的要求。“子曰:天理无私,一入于私,虽欲善其言行,皆非礼。”⑧
二程尊礼义,尊崇的是普遍存在的上下尊卑区别以及差异一体秩序,即理,二程在天理人性的意义上对此有理论的展开。二程认为礼义是“理”,“理”是礼的根本,理不变而礼可据理而变,天理为礼的存在提供了形而上的保证。二程经常在抽象层面上将“礼”与“理”换用,这是二程礼学的特色。
2.“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
程颢从本末关系来看“礼”,把理看作是礼之本。程颢说:“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理是一物,文是一物。文过则奢,实过则俭。奢自文所生,俭自实所生。故林放问礼之本,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言俭近本也。”⑨他把礼分为内外来谈,理是礼的内在实质,礼的表现则是文,同时前者为本,后者是末。两者的关系要平衡兼顾,过于强调文饰,则会流于奢侈,过于强调内在的规定与义理,则会过度节俭。而节俭与礼的实质即理接近,所以程颢赞同孔子的观点,主张节俭,注重礼之本,即作为理这一层次。在《粹言》里,二程的弟子杨时这样说:“子曰:理者,礼也,文也。礼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理文若二,而道一也。文过则奢,实过则俭。奢自文至,俭自实生,形影之类也。”⑩这里进一步把礼中包含的理和文,比作形和影,可见理的地位和作用比起礼的外在表现更为重要。
从本末看,理是本,礼是末,从体用看,理和礼是体用关系,两者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程颐从“体用一源”的思想来看“理”和“礼”的关系,他说:“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B11理是礼的根本,礼体现了理。懂得了深微的理,那么外在表现的礼就容易施行。这符合二程形而上与形而下不离、道器一体的思想。
理是礼之本,自然界万事万物本身的差别就是天理,尊卑上下差异秩序是礼的基础。程颢说:“夫天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乎?天理如此,岂可逆哉?”B12二程认为事物有大小、高下、美恶的差别,这种差别是理之当然,礼的根本。程頤说:“夫物之聚,则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恶之分,是物畜然后有礼,履所以继畜也。履,礼也。礼,人之所履也。为卦,天上泽下。天而在上,泽而处下,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常履之道也,故为履。”B13这种差异秩序具有天地的依据,天尊地卑为人际关系中的贵贱之分提供了依据。二程赋予天地以人伦的色彩,程颐说:“‘天尊,地卑。尊卑之位定,而乾坤之义明矣。高卑既别,贵贱之位分矣。”B14有天尊地卑,礼就存在,而一旦有了群体以及群体的区分,礼也就发挥作用。“天尊地卑,礼固立矣;类聚群分,礼固行矣。”B15
人生天地间,天地万物有尊卑上下的区别,圣人根据这些区别,制定了各种具体的礼,以求完成人伦之间的应有之义。圣人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贤人自觉行礼,而世俗之人需要用礼仪制度加以教化和规范。程颐说:“人者,位乎天地之间,立乎万物之上;天地与吾同体,万物与吾同气,尊卑分类,不设而彰。圣人循此,制为冠、婚、丧、祭、朝、聘、射、乡之礼,以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义。其形而下者,具于饮食器服之用;其形而上者,极于无声无臭之微,众人勉之,贤人行之,圣人由之。”B16
礼根植于理,理比礼更为根本,因此,对于懂礼的圣人而言,不能用具体的礼法来要求他们。程颐说:“曾子执亲之丧,水浆不入口者七日,不合礼,何也?曰:‘曾子者,过于厚者也。圣人大中之道,贤者必俯而就,不肖者必跂而及。若曾子之过,过于厚者也。若众人,必当就礼法……然圣人所以教人之道,大抵使之循礼法而已。”B17综上,礼根于礼的原因是天理本身差异一体,万事万物大小不同,人作为宇宙中的存在,本身也有区别,差异一体的天理是礼的精神所在。
二、因天性裁成礼法以制人
1.情者性之动
二程认为,天下只是一个道,分而言之,有命、理、性、心等。程颐说:“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B18从人的角度出发,二程承认称情立文成礼,情是性的发动,性分气禀之性与天命之性,纯善的天命之性最终保障了礼的合道德性。
二程认为,情无善恶,但情的发用可以分善和恶。善情合乎天性天理;恶情有违天性天理,表现为情的过度或不足。礼与情的关系上,二程继承先儒思想,承认礼因人情而设,情是圣人制礼的感情依据,礼是情的外在表现,如“丧礼”。礼顺应并增进人情,对情有积极作用,如“婚礼”“宗法”。礼也调节过或不及的情,如“放情”“贪生怕死”“情欲”“私情”,礼要约束和规范这类情的发挥。从礼与情的角度看,情是圣人制礼的依据,但情或自然之性要合乎天性,因为“情”自“性”出,“性”比“情”更根本,程颐说:“情者性之动也。”B19“问:‘喜怒出于性否?曰:‘固是。才有生识,便有性,有性便有情。无性安有情?又问:‘喜怒出于外,如何?曰:‘非出于外,感于外而发于中也。问:‘性之有喜怒,犹水之有波否?曰:‘然。湛然平静如镜者,水之性也。及遇沙石或地势不平,便有湍激,或风行其上,便有波涛汹涌,此岂水之性哉?人性中只有四端,又岂有许多不善的事。然无水,安得波浪?无性,安得情也?”B20可见,喜怒哀乐由性而出,有性才有情。礼与性比起礼和情的关系更为抽象,二程纳“性”入“礼”。
发为善或恶的“情”发自性,性又有二分,二程把“性”分为“气禀之性”和“天命之性”。“气禀之性”继承了“生之谓性”的思想,这类“性”或“才”可善可恶;另一类是纯善的“天命之性”。关于“性”二分的思想,程颢指出,人的气禀之性与生俱来,有善有恶。程颐明确把性分为“极本穷源之性”B21和“生质之性”B22,程颐认为:“‘生之谓性与‘天命之谓性同乎?性字不可一概论。‘生之谓性,止训所禀受也。‘天命之谓性,此言性之理也。今人言天性柔缓,天性刚急,俗言天成,皆生来如此,此训所禀受也。若性之理也则无不善,曰天者,自然之理也。”B23为了界定好“性”,程颐借用“才”来说人性,程颐说:“性无不善,其所以不善者,才也。受于天之谓性,禀于气之谓才,才之善不善由气之有偏正也。”B24“且如言人性善,性之本也;生之谓性,论其所禀也。”B25这样,二程把性进行了区分,有纯善的天性,以及气禀之性或者自然之性,或称为“才”。天命之性纯善无恶,礼根据纯善的天性而制定,也体现现存的具体的气禀之性、“情”“欲”等。这就保证了“礼”的可靠性,以及礼的现实性和生命力。
2.因天性裁成礼法以制人
“气禀之性”“气质之性”指人的自然本能即饮食男女。人的情绪即喜怒哀乐、性急性缓等内容,是现实存在的人性,二程兄弟承认它的合理性,并以“性”“情”“才”等概括人所具有的这些性质。二程依据性之自然制礼,并用礼来规范不适度的自然之性,这里的自然之性是“气禀之性”,而非“天命之性”。二程说:“佛之所谓世网者,圣人所谓秉彝也。尽去其秉彝,然后为道,佛之所谓至教也,而秉彝终不可得而去也。耳闻目见,饮食男女之欲,喜怒哀乐之变,皆其性之自然。今其言曰:‘必尽绝是,然后得天真。吾多见其丧天真矣。”B26程颐也说:“口目耳鼻四肢之欲,性也。”B27可见,二程承认气禀之性的存在是合理的,礼仪制度就是因顺这些自然的秉性而制。以婚礼为例,程颐说:“而及时成婚姻之礼,人情之所乐也。”B28程颐在赞赏古人求学、叹息今人为学时说:“古人为学易,自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舞勺舞象,有弦歌以养其耳,舞干羽以养其气血,有礼义以养其心,又且急则佩韦,缓则佩弦,出入闾巷,耳目视听及政事之施,如是,则非僻之心无自而入。今之学者,只有义理以养其心。”B29古代完备的礼乐制度对于个人的成长十分有利,而礼乐的制定以及发挥作用都是为了培养人。
参照正当的气禀之性制礼,礼也反过来规范气禀之性。人性本善,顺善性而行符合天性,但气禀之性的影响与后天的习染,使得人往往掩蔽天性。因此,人就有必要克己復礼,改变气质,对气禀之性加澄治之功,使善性流行,消除恶性。二程说:“凡说人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也?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水之清,则性善之谓也。故不是善与恶在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此理,天命也。顺而循之,则道也。”B30
“天命之性”,纯善无恶,是人的本性即善性。以“天命之性”引导“气质之性”,改变气质,就是为了让“天命之性”流行,使人的行为无不善。天命之性即是仁义礼智信,二程说:“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B31具体说就是:“仁者,公也,人此者也。义者,宜也,权量轻重之极。礼者,别也。知者,知也。信者,有此者也。万物皆有性,此五常性也。”B32礼出自天性。例如祭礼,祭祖是出于人的天性,圣人根据天性制礼教人,避免人沦落到不如禽兽的地步。程颐说:“祭先本天性,如豺有祭,獭有祭,鹰有祭,皆是天性,岂有人而不如物乎?圣人因而裁成礼法以教人耳。”B33礼仪出于性,程颐说:“礼序经礼三百,威仪三千,皆出于性,非伪貌饰情也……盖其所有于性,物感而出者如此。故天尊地卑,礼固立矣;类聚群分,礼固行矣。”B34程颐认为,“经礼三百,威仪三千”都出自性,而不是外在的摆设和修饰,由于出自性,礼才有效果,能发挥作用。从内容上看,天性中的礼除了仁、义、礼、智、信之规范,还有“五伦”,具体可以分为君臣、父子、兄弟、宾主、朋友之道等内容。程颐说:“孔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此只就孝上说。故言父子天性。若君臣、兄弟、宾主、朋友之类,亦岂不是天性?”B35由此可知天性中蕴含有礼。
礼出于性,顺性而为,就是善行,圣人以仁、义、礼、智、信顺性而为。做到了仁义礼智信,就尽性尽道,反之就违反了性和道。程颐说:“自性而行,皆善也。圣人因其善也,则为仁义礼智信以名之;以其施之不同也,故为五者以别之。合而言之皆道,别而言之亦皆道也。舍此而行,是悖其性也,是悖其道也。而世人皆言性也,道也,与五者异,其亦弗学欤!其亦未体其性也欤!其亦不知道之所存欤!”B36
圣人顺应天性裁成礼法以制人,礼在天性中并体现天性,二程为礼找到了可靠的心性基础。程颐说:“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B37他还说:“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B38可见,“性”“理”一貫,而这些都是礼的可靠保证。礼的形而上的依据是天性,更是天理,理更根本。天理流行,人性禀受自天地之理,性理是人的道德本质。
三、克己复礼与理合一
根本上讲,对圣人而言,视听言动克己复礼符合天理天性,圣人能够自然而然,克己复礼,安身立命,达到乐在其中的境界。因此,对圣人而言,礼绝非束缚人、杀人的工具,而如果达不到圣人境界的凡夫俗子背离了礼,肆意妄为,任意越轨,人生就会有许多的凶险。
程颐是守礼的典范,谨守礼长达四五十年。“幼有高识,非礼不动。”B39为了规范自己的言行,程颐为自己制订了视听言动“四箴”,目的是达到礼的要求,不违天性。例如在听的方面,程颐说:“人有秉彝,本乎天性;知诱物化,遂亡其正。卓彼先觉,知止有定;闲邪存诚,非礼勿听。”B40有人替程颐感到辛苦。程颐说:“吾日履安地,何劳何苦?它人日践危地,此乃劳苦也。”B41如果把礼单纯理解成束缚人的枷锁,那样就没有领会程颐所说的守礼能够达到安身立命的真意。
对于知礼不深的常人而言,需要克己复礼,用礼乐教化规范人的行为。程颐说:“为常人言才知得非礼不可为,须用勉强,至于知穿窬不可为,则不待勉强,是知亦有深浅也。古人言乐循理之谓君子,若勉强,只是知循理,非是乐也。才到乐时,便是循理为乐,不循理为不乐,何苦而不循理,自不须勉强也。若夫圣人不勉而中,不思而得,此又上一等事。”B42克除一己之私,使自己的行为和礼一致,真正认识是非善恶,达到诚的境界,这是仁者能做到的。在这个前提下,“礼”和“理”一致,这样就可以达到乐的境界了。“凡言仁者,能有诸己也。必诚之在己,然后为‘克己。‘礼亦理也,有诸己则无不中于理……人能克己,则心广体胖,仰不愧,俯不怍,其乐可知,有息则馁矣。”B43
对圣人而言,礼法不仅不是枷锁,反而是符合天性天理的,顺礼就是顺天性天理,无须在“敬”和“恭”上费神,且能达到乐的境界。程颢说:“今学者敬而不见得,元本有未字。又不安者,只是心生,亦是太以敬来做事得重,此‘恭而无礼则劳也。恭者私为恭之恭也,礼者非体之礼,是自然底道理也。只恭而不为自然底道理,故不自在也。须是恭而安。今容貌必端,言语必正者,非是道独善其身,要人道如何,只是天理合如此,本无私意,只是个循理而已。”B44程颐也说:“视听言动皆礼矣,所异于圣人者,盖圣人则不思而得,不勉而中,从容中道,颜子则必思而后得,必勉而后中。故曰:颜子之与圣人相去一息。”B45由此可知,圣人可以顺性而为,从容中道;颜回离圣人有一步之遥,因此需要思而后得,勉而后中;不如颜回的人则需要“礼”的约束和规范。二程礼学的圣人境界和孔子的“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追求一致。孔子提倡克己复礼,反对逾越礼教的行为,要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他的理想境界却是“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和二程都希望可以从心所欲,达到自由自在的境界,却不需要突破天理良知、规矩礼法。
二程为了维护礼法,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这和突出个性、强调平等的现代价值观有冲突,礼学被认为是杀人的礼教。然而,不管时代和实践如何发展,只要有人群存在,就要有组织,就要有高低上下的层级划分和各自需要遵循的道德规范,否则就难以形成上下联动、有效运行的社会组织。历史一再证明,无政府的乱世绝非理想的状态。对于个人而言,没有绝对的自由,人和人之间难免有各种差别和协同。“差异是儒学的核心信念,以差异为基础的秩序、统一、和谐是儒学在伦理、政治、自然观上的根本追求。”B46今天讲礼学,抽象继承前人优秀思想的同时,更应该强调礼学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秩序与和谐。
注释
①②程颢、程颐:《遗书》卷十七,《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77、179页。以下引《二程集》仅注页码。
③B23《遗书》卷二十四,《二程集》,第314、313页。
④⑤⑥B17B18B20B25B27B35B38B42《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225、225、225、211、204、204、207、257、234、204、186页。
⑦B29《遗书》卷十五,《二程集》,第144、162—163页。
⑧B19《粹言》卷二,《二程集》,第1271、1257页。
⑨B12《遗书》卷十一,《二程集》,第125页。
⑩B26《粹言》卷一,《二程集》,第1177、1180页。
B11《易传序》,《二程集》,第689页。
B13《易传·履》,《二程集》,第749页。
B14《易说·系辞》,《二程集》,第1027页。
B15B16B34《礼序》,《二程集》,第668、668—669、668页。
B21《遗书》卷三,《二程集》,第63页。
B22《遗书》卷八,《二程集》,第102页。
B24《外书》卷七,《二程集》,第393—394页。
B28《经说》卷三,《二程集》,第1067页。
B30B41《遗书》卷一,《二程集》,第10—11、8页。
B31B44《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第14、34页。
B32《遗书》卷九,《二程集》,第105页。
B33B37《遗书》卷二十二上,《二程集》,第285—286、292页。
B36《遗书》卷二十五,《二程集》,第318页。
B39《遗书》附录,《二程集》,第338页。
B40《听箴》,《二程集》,第590页。
B43《外书》卷三,《二程集》,第367页。
B45《颜子所好何学论》,《二程集》,第577—578页。
B46李祥俊:《儒学差异思想阐微》,《哲学研究》2006年第3期。
责任编辑:涵 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