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动物疫病监管 确保禽类食品安全
动物食品的安全已成为当前畜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而畜牧防疫作为食品安全的关键一环,就需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净化禽类、肉类市场环境,确保让广大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
如何做好动物疫病监管 确保禽类食品安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对畜禽类动物食品的要求也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质量上,而是对其食品安全、卫生、营养成分和健康越来越重视。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物质基础,家禽和家畜的肉类制品又是饮食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动物食品的安全已成为当前畜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而畜牧防疫作为食品安全的关键一环,就需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下面,就如何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检疫,促进肉类食品安全,谈以下几点。
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疫检疫的意识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按照市、县政府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把动物防疫定点屠宰作为提高广大城镇居民菜蓝子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黑板报、专栏、发宣传材料、电视、会议、标语、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高浓度”、“大密度”地宣传,力求做到面向社会宣传,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面向经营部门宣传,使他们能够懂法、守法经营;面向消费者宣传,使他们懂得怎样消费才能确保自身健康和安全。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依法治疫的意识,认识到动物防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争取得到社会的理解、重视和支持。
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畜牧兽医队伍的综合素质
建立高素质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队伍。加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鼓励职工参加在职教育、函授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学习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打造一支理论过硬、技能过硬的基层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开展送科技入户活动,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开展农村防疫员培训、家畜养殖改良技术员培训、农民养殖技术培训。使禽类养殖户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观念,贯彻预防为主、养防并举的思想,重点抓好免疫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的控制和防御,降低人畜共患病发生的机率。规范饲料生产和养殖,切实实行食品安全制度。严厉打击兜售假药、囤积饲料畜产品、养殖生产中滥用抗生、违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防止疫情传播
首先,建立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努力降低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切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对养殖过程、畜禽防疫、兽药使用、饲料喂养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种跟踪类档案以及销售都要进行全程监控,要规范建立生产、免疫、饲养、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诊疗、消毒、防疫监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档案和记录,完善免疫档案管理,做到一村一册、一畜一档;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应严禁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及兽药添加剂,严禁使用人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保证出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等均为合格品。其次,在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的基础上,加强散养动物的产地检疫,坚持到场、到户临栏检疫,此外,还必须保证畜禽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消毒率以及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都达到100%。严格执行凭免疫标识和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的制度,凡没有免疫标识的一律不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未经检疫或逃避检疫的畜(禽) 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对逃避检疫、拒绝强制免疫造成疫情流行的行为按《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从源头上控制病害及无检疫证明动物进入流通环节,形成全过程管理链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强化溯源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畜、禽肉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加强动物疫病的检测工作力度 确保畜禽肉类的食品安全
近年来,人感染禽流感死亡的病例时有发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也时常在局部地方发生,畜牧业发展面临严峻的防疫、检疫形势,种类、次数、难度增加,防控、检测任务繁重。为切实搞好动物疫病检测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我们全面贯彻“防疫先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疫”的动物防疫工作方针,落实“五强制,两强化”的综合防治措施。严把产地、屠宰检疫关,加强生产、屠宰环节监督管理,规范检疫点的责任和行为,严防疫情传播。重拳打击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确保博兴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为保证动物疫病检测的质量,严格按照“四禁止”的要求:第一,禁止收购、宰杀无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第二,禁止运输无耳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消毒证明、疫病检测证明的动物;第三,禁止让无耳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消毒证明、疫病检测证明的动物流入市场;第四,禁止无耳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出饲养场所。与此同时,联合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新闻等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贩卖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确保动物检疫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依法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的管理工作,强化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坚决提高肉品质量安全;铲除私屠滥宰生存土壤,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继续开展回头看拉网行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净化禽类、肉类市场环境,确保让广大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净化禽类、肉类市场环境,确保让广大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
如何做好动物疫病监管 确保禽类食品安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对畜禽类动物食品的要求也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质量上,而是对其食品安全、卫生、营养成分和健康越来越重视。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物质基础,家禽和家畜的肉类制品又是饮食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动物食品的安全已成为当前畜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而畜牧防疫作为食品安全的关键一环,就需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下面,就如何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检疫,促进肉类食品安全,谈以下几点。
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疫检疫的意识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按照市、县政府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把动物防疫定点屠宰作为提高广大城镇居民菜蓝子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黑板报、专栏、发宣传材料、电视、会议、标语、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高浓度”、“大密度”地宣传,力求做到面向社会宣传,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面向经营部门宣传,使他们能够懂法、守法经营;面向消费者宣传,使他们懂得怎样消费才能确保自身健康和安全。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依法治疫的意识,认识到动物防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争取得到社会的理解、重视和支持。
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畜牧兽医队伍的综合素质
建立高素质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队伍。加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鼓励职工参加在职教育、函授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学习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打造一支理论过硬、技能过硬的基层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开展送科技入户活动,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开展农村防疫员培训、家畜养殖改良技术员培训、农民养殖技术培训。使禽类养殖户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观念,贯彻预防为主、养防并举的思想,重点抓好免疫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的控制和防御,降低人畜共患病发生的机率。规范饲料生产和养殖,切实实行食品安全制度。严厉打击兜售假药、囤积饲料畜产品、养殖生产中滥用抗生、违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防止疫情传播
首先,建立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努力降低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切实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对养殖过程、畜禽防疫、兽药使用、饲料喂养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种跟踪类档案以及销售都要进行全程监控,要规范建立生产、免疫、饲养、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诊疗、消毒、防疫监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档案和记录,完善免疫档案管理,做到一村一册、一畜一档;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应严禁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及兽药添加剂,严禁使用人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保证出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等均为合格品。其次,在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的基础上,加强散养动物的产地检疫,坚持到场、到户临栏检疫,此外,还必须保证畜禽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消毒率以及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都达到100%。严格执行凭免疫标识和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的制度,凡没有免疫标识的一律不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未经检疫或逃避检疫的畜(禽) 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对逃避检疫、拒绝强制免疫造成疫情流行的行为按《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从源头上控制病害及无检疫证明动物进入流通环节,形成全过程管理链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强化溯源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畜、禽肉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加强动物疫病的检测工作力度 确保畜禽肉类的食品安全
近年来,人感染禽流感死亡的病例时有发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也时常在局部地方发生,畜牧业发展面临严峻的防疫、检疫形势,种类、次数、难度增加,防控、检测任务繁重。为切实搞好动物疫病检测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我们全面贯彻“防疫先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疫”的动物防疫工作方针,落实“五强制,两强化”的综合防治措施。严把产地、屠宰检疫关,加强生产、屠宰环节监督管理,规范检疫点的责任和行为,严防疫情传播。重拳打击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确保博兴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为保证动物疫病检测的质量,严格按照“四禁止”的要求:第一,禁止收购、宰杀无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第二,禁止运输无耳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消毒证明、疫病检测证明的动物;第三,禁止让无耳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消毒证明、疫病检测证明的动物流入市场;第四,禁止无耳标、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出饲养场所。与此同时,联合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新闻等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贩卖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确保动物检疫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依法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的管理工作,强化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坚决提高肉品质量安全;铲除私屠滥宰生存土壤,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继续开展回头看拉网行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净化禽类、肉类市场环境,确保让广大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